駁船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駁船與碼頭之間,駁船與大船之間,同時作業的駁船與駁船之間開工前視貨種應張掛好安全網。
2.上、下駁船的扶梯必須放在與關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固定生根。
3.駁船作業要明確有專人指揮,負責安全。
4.在駁船上操作的工人,不準在關下或關路上停留。
5.抓斗作業或使用自動出鉤必須有一名工人負責駁船安全,不準指揮船民代替工作。
6.除散裝以外,不準倒關,嚴禁將未倒干凈的貨物夾在網絡內帶上大船或碼頭,做關應明確貨物的重量、定量、定型、不超負荷。
7.上船后首先檢查工作環境是否安全,否則拒絕作業。
8.空網絡起升,要防止手腳被兜住,鉤頭起升,要超過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
9.駁船與駁船之間不準坐人。
10.外檔船舶操作工人必須穿好救生衣。
11.兩臺機裝卸一條駁船,兩條線的指揮手必須密切配合,協調一致,以免作業紊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