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重汽車安全管理規定
(1)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圓筒形物件臥倒裝運時必須采取防止滾動的措施。
(2)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必須搭人時,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3)裝載易燃品、危險品或爆炸品時應按“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執行。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4)加掛拖車時,起步要緩慢并減速行駛,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拖車上必須有制動裝置和燈光信號。
(1)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圓筒形物件臥倒裝運時必須采取防止滾動的措施。
(2)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必須搭人時,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3)裝載易燃品、危險品或爆炸品時應按“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執行。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4)加掛拖車時,起步要緩慢并減速行駛,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拖車上必須有制動裝置和燈光信號。
(1)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圓筒形物件臥倒裝運時必須采取防止滾動的措施。(2)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必須搭人時,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