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分校區學生活動中心管理規定
大學分校區學生活動中心管理規定
一、學生活動中心是開展文化娛樂活動及課外學術活動的場所。
二、z校區學生活動中心由z校區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凡在中心舉辦活動的單位必須遵守z校區管理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各單位使用場地需提前三天申請,由z校區管理辦公室物業管理科負責安排。物業管理科根據活動參加的人數、所使用的設備情況收取一定的押金。
四、活動期間,活動組織單位應服從現場人員管理,并做好場地秩序維護和保護設備的安全。
五、活動結束后,由活動負責人和場館工作人員共同檢查場地設備、設施,活動中因人為原因使財產(物)受損由活動組織單位予以賠償。活動組織單位負責本次活動的衛生清理工作?;顒咏Y束后人為造成設備損壞或不按要求進行衛生清理的,物業管理科將視情況扣除一定的押金。
六、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及輸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嚴禁在“中心”場地內吸煙,玩火和打架,斗毆。滅火器擺放位置固定,不得隨意移動。
八、場地使用完畢,管理人員要做好使用情況記錄,關好門窗電源,防止公共財物損失。
九、工作人員與使用單位要共同維持好秩序,保證門道暢通,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
**大學z校區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