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管理處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花園管理處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1.0目的
1.1本指導書規定了管理處電腦及軟件的管理辦法,確保電腦的安全使用和軟件資料的保密。
2.0適用范圍
2.1本指導書適用于管理處對電腦及軟件的管理。
3.0職責
3.1各部門電腦使用人須對電腦的使用和電腦的軟件(磁盤)管理負責。
3.2各部協同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電腦使用權限界面的確定。
3.3辦公室負責管理處所有電腦的管理。
4.0工作內容和要求
4.1各部門對本部門的電腦指定專人使用,并對電腦安裝密碼,其他人員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腦。
4.2電腦密碼掌握人員為:管理處領導、本部門領導、電腦使用人。
4.3辦公室負責與智能化系統設計單位協調,并經經理批準,確定對物業管理數據庫管理系統、物業管理軟件系統作界面設定。
4.4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4.3確定的電腦使用界面,在規定允許范圍內操作軟件系統;如需查閱其它系統資料,須經經理批準。
5.0引用文件和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