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及倉庫管理規定
1 目的
企業為了進行正常的生產和經營活動,必須外購或外協所需的材料、零部件等物資。這些物資的內在質量及進入公司的控制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生產的產品質量。為了做好外購或外協物資的采購、保管與使用以及成品保管,特制訂本標準。
2 主要內容與使用范圍
2.1 本標準規定了物資采購、驗收、儲存及制成品的管理規定。
2.2 本標準使用于qjl物資管理。
3 職責
3.1 物流部負責原材料、輔助材料、外購件、外協件的采購,配套供應庫及其分庫負責保管、供應。
3.2 生產部負責半成品庫及其半成品進出及保管。
3.3 經營部、成品庫負責成品的進、出及保管。
3.4 質管部負責物資的質量檢驗。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物資的采購
4.1.1 物資采購人員按物資采購計劃及技術文件要求,在合格的供方采購。
4.1.2 訂貨合同應注明質量要求,必要時要附加有關的技術條件、驗證方法等。
4.2 物資進公司的驗收
4.2.1 物資進公司應放置在待檢區,配套供應部物資管理人員向質管部提出檢驗要求。
4.2.2 質管部接到進貨檢驗要求后,派檢驗員對物資進行檢驗,并填報“進貨檢驗記錄”。
4.2.3 對原材料的檢驗,原則上以供貨單位提供的出廠合格證為準,必要時才作理化試驗。
4.2.4 物資保管人員對檢驗合格的物資負責登記入帳、入庫保管。對不合格的物資不得入庫,應另外存放,并進行標識與記錄。
4.3 物資的儲存于保管
4.3.1 物資庫房應清潔、整齊,通道標志明顯,防火設施擺放整齊,區前無障礙。
4.3.2 物資儲存應按區、架、層、位分類定位存放,做到“三清(數量、規格、材質)、兩齊”(庫房、擺放)及帳、物、卡“三一致”,并進行標識。
4.3.3 物資的發放應憑領料單限額發放 ,領、發料人員應在領料單上簽字。
4.3.4 庫存物資應堅持“先進先出、后進后出”的原則發放,要定期檢查,做到不銹蝕、不變質,保持原有的內在質量。
4.3.5 對化學物品、貴重零部件等應實行專庫保管,嚴格管理手續。
4.3.6 對有保管期限要求的外購、外協件等物資,應有入庫時間和有效保管期限的標志。
4.3.7 半成品的入庫憑產品零部件工序流轉卡登記入庫,并進行標識。
4.3.8 成品入庫憑成品質量檢驗記錄登記入庫。
4.3.9 各類物資庫房都應定期進行盤點,摸清家底,保持合理的庫存量,防止物資的積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