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戶物品出入管理規定-6
小區業戶物品出、入管理規定6
業戶的物品若入、出標廠應遵守以下規定:
辦理時間:
辦理對象:入住標廠的所有業戶(不包括裝修期間的業戶)。
1、業戶應填寫《攜物出入門證》一式兩聯,注明單位名稱,攜物人、攜物時間、物品名稱、數量,攜物出門時應加蓋公章。
2、若業戶因特殊情況沒有公章,請公司出具證明并注明有權簽署《攜物出入門證》負責人的親筆簽字供客務部備案。
3、業戶搬運物品須經過客戶服務部蓋章確認方可出、入標廠。
4、客務部有權制止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性物品進入標廠。
5、客務部應根據情況,安排物品搬運時間并維持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