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入住管理規定
小區入住管理規定
為加強本小區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和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創造優良的居住環境,特訂立本條例,并共同遵守。
1、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政府頒發的有關管理法規、政策規定。
2、全體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有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主委托制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3、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4、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及承租單位協調解決。
5、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共用部位、通道的暢通及共用設備、設施的完好。
6、物業使用人如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所租房內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相應費用。
7、承諾物業使用人與物業管理企業在本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保管或保險關系。
8、在本物業范圍內,應注意遵守下列行為:
⑴為了小區的安全,住宿人員進出小區主動出示“小區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⑵使用人應愛護房屋及室內的固定裝置、設備設施,水池、便池嚴禁扔丟雜物、紙團,由此造成的管道堵塞,疏通費住戶自理。禁止在室內外亂懸掛、亂張貼、亂涂寫,如被發現第一次書面警告并予以整改,整改無效或再次發生的罰款30元。
⑶使用人應保持室內整潔,請勿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及高空拋物,垃圾雜物均需袋裝后放在垃圾筒,由保潔員集中收取,若發現亂堆、亂扔垃圾者罰款30元。
⑷愛護小區綠化,請勿踐踏、毀壞綠化,如發現經教育無效的一次罰款30元并作賠償。
⑸車輛停放入庫,服從小區管理人員的安排,確保車庫整潔有序;
⑹請勿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道路、停車位、自行車位等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⑺離開宿舍時請關閉水閥,切斷電源,以免發生事故,影響他人,嚴禁違章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熱得快” 、電水壺、電熱杯等,嚴禁在小區使用明火,如使用上述器具的除予以沒收外,每次罰款50元,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害負全部責任。如使用明火,視情節處50-200元罰款。
⑻請勿在小區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違者罰款50-100元,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害負全部責任。
⑼請勿在小區內聚眾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經發現第一次以書面警告,再次發現的處30-50元的罰款。
⑽請勿在小區內喝酒鬧事、賭博等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一經發現交派出所處理。
⑾如有客人來訪,應經過宿舍管理員同意,并向當班保安人員出示有關證件予以登記,在未征得單位及管理方的同意下,來客一律不準留宿過夜。
9、人為造成公用、共用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物業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
10、行李或物品出門應由宿舍管理員開具物品出門證,經保安確認方可放行。
1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搞好鄰里團結,互助友愛,文明居住,和睦相處,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