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培訓學員管理規定范本
1.培訓學員必須無條件服從軍訓教官、培訓教師與學管會的管理。
2.學員必須節約用水、用電、節約糧食。
3.學員間不允許有打架斗毆、挑撥離間、大聲叫罵等造成惡劣影響的現象,一經查實,雙方立即除名。
4.學員不允許未經請假私自離隊外出,一經查實,立即除名。
5.學員不允許往衛生間下水道內亂扔雜物。
6.學員無故遲到、早退,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 第三次除名。無故曠課者除名。離隊后超時不歸者,四小時內按遲到處理,四小時以上按曠課處理。
7.損壞基地財物者,照價賠償。
8.基地內不允許接近的地方不得靠近。
9.愛護公共衛生,不允許往公共區域亂扔果皮紙屑。
10.男女生不允許互竄寢室。
11.學員在公共場所必須使用普通話,講究禮節禮貌。
以上各條望學員能遵照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嚴重警告或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