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場公平秤管理規定
為加強市場管理,保護顧客合法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1、自覺維護和愛惜市場內公平秤,保證其干凈、準確;
2、應正確使用公平秤,此秤最高限重應不超過7.5公斤(15市斤),因此而造成公平秤等情況,應照價賠償;
3、所購商品超過7.5公斤(15市斤)以上需要公平秤核對重量的顧客或檔主,請到市場辦公室過磅秤;
4、嚴禁任何人調試、拆裝公平秤,一經發現,賠償現金200元;
5、嚴禁短斤缺兩,欺騙顧客,經查后情況屬實的,按實際購物價值的雙倍賠償給顧客;
6、顧客所購物品出現短斤缺兩或質量問題,情況屬實的,若顧客要求退貨或換貨,檔主應無條件滿足其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