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粵小區治安管理規定-2
新城小區治安管理規定(二)
1、客戶服務中心安排24小時保安人員在小區的監控中心、門崗亭值班及區內巡邏,熱情為業主服務,并協助處理任何緊急事故,以維護物業的安全,如遇拒絕,業主可向客戶服務中心投訴。
2、客戶服務中心辦公室辦公時間為每天:8:30-11:30、14:00-17:30;(包括雙休日及法定假日)。辦公時間以外,如有緊急事件可與客戶服務部接待員或監控中心聯系。
3、客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小區內工作,如巡查、走訪等須佩戴工作證,如對來人有疑問,請聯絡客戶服務中心進行查詢。業主對無證人員和陌生人員的來訪,在未弄清身份之前應謝絕進入。
4、業主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小區各項有關規定,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共同維護小區的秩序。
5、未經業主許可,任何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小區。訪客須遵守以下程序:
1)進入小區前,請主動在門崗處留下姓名、有效證件號碼及所要進入的單元號,經確認后方可進入。
2)保安員有權查驗出入小區人員的身份證明。
3)離開小區時,到門崗處通知保安員并簽字離開。
4)如有特殊需要經常進出小區者,可向客戶服務中心辦理臨時出入許可證。
6、業主應幫助外來裝修人員做好出入證,對住在裝修房內的裝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幫助做好暫住證。不得利用房屋窩藏違法犯罪人員和贓物,對犯罪人員和犯罪行為要積極舉報。
7、小區內嚴禁下列妨礙公共安全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1)使用音量過大或發出噪音的器材,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2)擅自開啟他人信箱,隱匿、毀棄或私拆他人郵件、信函等;
3)損壞、移動消防器材、標志,動用消防及綠化專用水源;
4)擅自安裝或改裝使用電網,破壞正常供電線路;
5)故意損壞、移動、覆蓋小區內各類公共設施;
6)嚴禁吸毒、販毒,非法攜帶、存放各種槍支彈藥,非法儲存、使用爆炸、易燃、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管制刀具;
7)擅自在小區公共區域或綠化地內施工;
8)嚴禁利用住宅、車棚、商鋪房進行賭博或嫖娼賣淫活動,傳播淫穢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