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小區車輛占道停車管理規定
教工生活小區車輛占道(停車)管理規定
1、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凡進入小區內的車輛一律按規定位置統一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影響正常交通。物業將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兩次內進行貼條提示,預期不改者鎖車、罰款100元。
2、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在人行道、綠化道路上行駛,不得高速行駛和按喇叭,小區內車輛行駛限速5公里以內。對車速過快車輛小區物業將首先進行通知提醒,預期不改者物業有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的權利。
3、長期在本小區內停放的本校職工車輛,要在校保衛處辦理車輛通行手續后,攜帶車輛行駛證、繳費收據在物業辦公室辦理車輛進出門卡。
4、長期在本小區內停放的非本校車輛,攜帶車輛行駛證、在物業辦公室繳費,辦理車輛進出門卡。
5、車輛停放后關好門窗,將防盜裝置設置為靜音,注意車輛和車位清潔。不準停放漏水、漏油和攜帶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劑、污染品的車輛。
6、車輛如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應照價賠償。
物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