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小區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教工生活小區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為加強小區環境衛生管理,給小區營造一個清潔、優美、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小區住戶應自覺遵守小區管理制度,共同維護好小區的環境衛生,特制定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1、住戶應講文明、講公德、講衛生,自覺維護小區的環境衛生。
2、住戶所產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裝,并扎嚴袋口,自行投放到樓下生活垃圾筒內,嚴禁放置在樓道內或垃圾筒外,造成環境污染。
3、對于所產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雜物,嚴禁住戶或使用人從窗口、陽臺向下拋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小區內不得隨地吐痰、便溺、扔紙屑、煙頭和果皮等廢棄物品。
5、住戶或外來人員不得在樓宇外墻或樓梯間、電梯內亂寫亂畫、亂貼廣告。
6、住戶不得在公共場所(樓道、地下室、樓頂等)堆放廢料及雜物。
7、住戶不得在窗外吊掛有礙小區外貌的物品。
8、裝修的住戶應遵守裝修相關規定,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傾倒到指定位置。
9、住戶飼養寵物時必須按照物業中心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杜絕寵物造成的環境污染。
10、住戶不得隨意在樓梯間、單元門前、地下室清洗油煙機,到指定的地點進行清洗;造成污染的,住戶必須負責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