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蜀物業票據管理規定
蜀信物業票據管理規定
(一)、出納員負責銀行結算票據的購買和保管。公司設專人負責其他空白票據的購買、保管、發放及留存聯的回收、審核。
(二)、一切空白票據不得加蓋公司有關財務印章(指定的小區收款員領用收據除外)。
(三)、空白票據不得轉讓、出借、出買。
(四)、空白票據一般不得攜帶外出。
(五)、除在公司指定人員處領取空白票據外,出納員(包括使用票據的其他人員)不得自行購買票據。
(六)、所有收款人員都必須向交款人開據公司專用的電腦打印發票或收據。不符合規范票據必須作廢重新打印。票據必須具備:交款人姓名、房號(單位)、日期、摘要、大寫金額、小寫總金額及收款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