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公司工服管理規定
公司工服管理規定
【員工工服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工作服不僅是主要的勞保用品,更是展示企業形象、表現企業精神面貌的重要載體。為使工服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使用公服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 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使用人員和配發標準
第四條 使用人員:
各部門配備公服的員工,于工作時間內一律著裝上崗并佩戴工牌,自覺接受公司領和業主的監督。
第五條 配發標準:
等同集團公司配發標準和公司現行慣例,保安員服裝佩帶的配發按《保安員著裝管理 規定》執行。
第三章 管理辦法
第六條 工服采購、保管、發放、回收由公司辦公室和倉庫統一進行管理。
第七條 工服領用后不予退還,只按時間長短折價扣款(保潔、后勤除外)。
第八條 工服扣款辦法:
(一)春季裝:自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離(退)職者須扣款100%,三至十二個月內離(退)職者扣款50%,滿一年后不予扣款。
(二)夏季裝:自發放之日起六個月后離(退)職者免于扣款,未滿六個月須扣款50%。
(三)員工工服如在工作中損毀或無法使用時,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換發,因遺失等個人原因造成工服不足時可申請補發,個人負擔費用的70%。
(四)著裝應整潔、規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工牌應端正佩戴胸前。不按此規定者,發現一次扣款50元。
(五)其余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公司保潔員、勤雜工在辦理離(退)職手續時,須將工服洗凈曬干,交回倉庫。公司以此作為離(退)職人員完善手續之一。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相關規定如與本規定有沖突,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條 辦公室負現為此規定解釋。
【工作制服管理規定】
為了提高公司形象,增強管理力度,展示員工的精神面貌。公司決定全體員工穿著統一制服上班,現就制服的著裝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服裝分類
季節
管理人員
辦公室
文員
保安員
清潔工
廚工
修理工
司機
夏裝
襯衣西褲(裙)
(兩套,400元/套)
襯衣西褲(裙)
(兩套,300元/套)
保安服
(兩套,2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00/元套)
白工衣
(兩套,1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250/元套)
冬裝
西裝制服(兩套,600元/套)
西裝制服(兩套,500元/套)
保安服(兩套,4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50/元套)
白工衣
(兩套,1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400/元套)
使用
期限
二年
二年
二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換季時間
夏裝:
5月1日
至
10月31日
冬裝:
11月1日
至次年4月30日
三、制服的使用及發放
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在職期間均有權利享受制服待遇。
1.
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者個人按月折價從工資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
2.
員工如有離職,按規定的使用期限,折價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3.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4.
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罰部門經理100元/人次。
5.
未能及時領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者,各部門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名單及型號報人事部,否則按不著裝處理。人事部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否則罰人事部經理100元/人次。
6.
部門經理以上(不含部門經理)日常上班可不統一著裝,大型*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