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車或轉動軸車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目的
為確保船舶建造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的施工安全,防止發生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企業船舶建造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職責
3.1 企業船舶建造組(項目組)負責合理安排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做好施工協調,禁止不相容作業同時進行。
3.2 企業施工部門負責制定作業指導書,明確施工的步驟和安全技術要求;負責做好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要求
4.1 作業審批要求
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屬于一般危險作業,各企業應結合本企業生產特點,建立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審批制度,明確各施工部門的具體職責、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4.2 施工安全要求
4.2.1企業在進行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前,由指定的施工負責人在單船vscc會議上進行通報,確定施工時間。
4.2.2作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審批要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和匯簽后。檢查項目應至少包括:
a.主機軸、車葉、舵等設備應處于完好狀態;
b.各設備周圍的障礙物已經清除,作業環境滿足施工要求;
c.附近作業人員已經停止作業;
d.監護人已經到位,且監護人與操作者之間聯絡信息暢通。
4.2.3使用臨時電源進行主機盤車作業時,必須按照《220v以上臨時接電作業》要求進行接電,禁止施工單位私拉電源。臨時電源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并拉設在機艙內的安全位置,防止其它施工損壞而發生意外。
4.2.4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時,監護人應做好監護,無關人員禁止進入作業區域。
4.2.5主機盤車、轉動軸/車葉、擺舵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撤除臨時電源,做好設備保護和現場的清掃清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