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聯中心安保巡邏簽到管理規定
金融中心安保巡邏簽到管理規定
1、安保巡邏執行簽到制度。
2、簽到箱的安裝:根據各個物業的不同環境,設置與之相符的簽到箱。簽到箱型號統一,具體位置由管理處確定。
3、簽到:各責任區的安保員在巡邏中,責任區內有多少簽到箱,均應簽到。每張簽到卡不允許有代簽或提前簽到。
4、檢查:
4.1領班在每個巡邏班次時間內進行抽查,檢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2簽到人、求在卡上簽名并注明時間,領班發現的不合格可直接記錄在卡上,作為考核依據;
4.3凡檢查不合格者均記一次不合格。
5、收發、保管:由領班負責每周到簽到箱收發簽到卡一次,由管理處保管,保存時間為一年。
相關質量記錄:
1.《安保巡邏簽到表》zc-11/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