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cng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
CNG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一般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應符合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
第二條,
安全組織
1.加氣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加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氣站每班應設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2.加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3.加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聯防演習活動。
第三條,安全教育
1.加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百川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3.加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前,加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四條,安全措施
1.加氣站內必須設置“加氣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加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行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加氣機作業;
(10)嚴禁駕駛員遠離加氣車輛。
2.加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3.加氣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加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4.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必須停止加氣作業。
第五條,加氣站用火必須按國家與公司相關《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電氣管理
1.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GB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加氣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加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定,加氣站防爆區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國家《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5)加氣站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2.防雷、防靜電規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應半年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加氣機、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定的要求。
第七條,安全檢查
1.加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督檢查;
(2)加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氣站主管部門與公司安全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3.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加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八條,消防管理
1.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2.加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
(2)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3)各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4)對外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3.加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氣站應按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和更換記錄。
第九條,事故管理
按相關執行。
第十條,
設備管理
1、儲罐的管理
1,1.新建儲罐的設計、制造、選用、驗收和使用均應符合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
1,2.儲罐的使用和檢驗應嚴格執行國家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國家質監總局TSGR0004-2009)相關規定。
2、壓縮天然氣儲氣瓶或儲氣井的管理
2,1.加氣站儲氣瓶組宜采用同一種規格的儲氣瓶;
2,2.壓縮天然氣儲氣瓶應選用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產品;
2,3.儲氣瓶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相關規定定期檢驗,以保證鋼瓶安全,嚴禁使用過期未檢鋼瓶;
2,4.儲氣井的設計、建設和檢驗應符合SY/T
6535《高壓氣地下儲氣井》的有關規定。儲氣井的建造應由具有天然氣鉆井資質的單位進行。
3、壓縮機、泵的管理
3,1.壓縮機的固定應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動影響其他設備;
3,2.定時巡檢時應檢查機泵的聲音、振動、壓力、溫升有無異常;
3,3.經常檢查機泵潤滑系統,定期加注潤滑油。電機、泵每兩月加注一次潤滑脂,每半年化驗一次壓縮機油,不符合要求時立即更換。特殊情況下應隨時安排化驗檢查,及時依據檢查情況決定更換與否;
3,4.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壓縮機的氣門組件檢查。
4、管線的管理
4,1.管道的使用和檢驗應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4,2.敷設管道的管溝應用砂子填實;管溝進入建筑物、構筑物、防火堤或加氣機底部,應密封;
4,3.定期檢查管線各部件的連接部位,應保持密封良好,無滲漏。
5、加氣機的管理
5,1.應定期檢查加氣機密封面,確保無滲漏;
5,2.加氣機須具有緊急切斷、過流切斷、拉斷切斷等安全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氣槍的加氣嘴應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氣機的安全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測,保證加氣機安全運行。
6、閥門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6,1.閥門應定期進行養護,保持啟閉靈活,無滲漏現象;
6,2.緊急切斷閥應每月進行一次校驗,卸壓后應在3s內關閉閥門,保證在緊急狀態時發揮作用;
6,3.儲氣罐或儲氣井、管道、機泵和加氣機上的安全附件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校驗;
第十一條,設備檢修維護
1.加氣站應配備設備管理人員,認真執行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2.加氣站應編制設備檢修計劃,做好運行和檢修記錄,建立完整的設備、管道技術檔案。
第十二條,作業管理
加氣作業:
1.嚴禁為無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證的汽車儲氣瓶加氣。嚴禁為非汽車儲氣瓶以外的任何燃氣裝置、氣瓶加氣;
2.作業時每臺加氣機應有一名操作人員,但一人不應同時操作兩把加氣槍作業;
3.操作人員應站側面引導車輛進站,汽車應停在標有明顯標識的指定位置,保持與加氣機1m以上距離;
4.汽車停穩后,操作員應監督司機拉緊手剎,引擎熄火,取下車鑰匙,離開駕駛室。夜間應半閉車燈;
5.加氣前,操作員應對車輛的儲氣瓶儀表、閥門、管道進行安全檢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內;
6.作業時加氣膠(軟)管不應交叉或繞過其他設備;
8。壓縮天然氣放空時,槍口嚴禁對準人;
9.加氣過程中,應注意監視加氣機計量儀表壓力是否正常。壓縮天然氣壓力不應超過20MPa;
10.加氣期間,操作人中不應離開現場,嚴禁非操作人員代為操作,嚴禁非操作人員自己主動充裝;
11.加氣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如車輛或設備泄漏)應立即停止作業;
12.加氣結束,關閉加氣槍、儲氣瓶閥、加氣管閥,卸下加氣槍,蓋好加氣口保護蓋,核準加氣數量,并確認無漏氣現象后,方可啟動車輛;
13.接卸氣、加氣作業期間,安全員應定時巡檢儲氣罐的運行參數,發生異常停止加氣作業。
第十三條,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崗位進行交接班工作。
2.交接班應在各崗位職責范圍內進行,交接人員必須做到本崗位負責的各種設備、物品齊全、狀態良好,場地整潔衛生方可交接。
3.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不得省略、涂改。所有生產運營、銷售等基礎資料填寫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完整,并在記錄上簽字。
4.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應對本崗位負責的生產系統及設備一道巡回檢查,逐點逐線進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記錄完整、責任明確。
5.交接班記錄由站長負責統一保存,保存期限應在各崗位運營生產記錄資料保管期限延長一年。
6.有下列情況者不能交接班:
1)生產與安全情況不明,各項工作參數不清不交接;
2)設備狀況不明或未按規定保養維護不交接;
3)工具不齊全,消防設備不全,記錄不清楚,報表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交接;
4)設備、室內外及場地不整潔不交接;
5)有關問題或責任界定不明確不交接。
第十四條,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設備,堅持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的“十字”作業方法,嚴禁設備超濕、超壓、超負荷帶病運行。
2.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設備潤滑管理制度,搞好潤滑“四定”即定質、定量、定時、定人)的工作,堅持“三級過濾”制度。
3.操作人員除搞好設備日常維修保養工作,還應加強技術學習與崗位練兵活動,做到“四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三會”即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
4.當班人員應按“崗位職責”和“巡回檢查”制度,每隔半小時對各部位的升溫、壓力、運行情況等進行一次檢查,一小時一運轉記錄。
5.每一小時對可泄漏點進行檢查,發現泄漏及時處理。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將設備運轉情況交接清楚,并搞好設備潤滑與清潔衛生工作,填好運行記錄。
第十五,生產系統巡回檢查制度
1.巡回檢查原則
(1)在生產過程中,當班人員應定期按照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逐點逐件認真的對各設備、管線、閥門、儀表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進行處理,處理不了要即時報告班長和站長,采取相應措施,杜絕事故的發生,并要做好記錄。
(2)交接班時,當班人員與交接班人員一道沿巡回檢查路線,進行交接生產情況介紹和意見交換,讓接班人員了解設備的現狀,做到心中有數。以利下班的生產。
2.巡回檢查線路
(1)進氣調壓系統
流量計→安全閥→緩沖裝置→壓縮機進氣口
(2)壓縮系統
進氣→I級→II級→III級→IV級(壓力、溫度)→軸瓦(溫度)→脫水裝置→閥門組
(3)儲氣系統
程序控制盤→高中低儲氣罐(井)→工藝管線閥門組
(4)控制系統
控制柜→水分析儀→硫化氫檢測儀→配電室
(5)售氣系統
售氣機→充氣咀→車載儲氣瓶
(6)水冷系統
水泵→壓縮機進口→各級冷卻器→冷卻塔→各級氣缸
3.巡回檢查的內容
(1)過濾器:是否有堵塞現象或進行清洗。
(2)流量計:計量是否準確無誤。
(3)分離過濾器:定時檢查排污是否堵塞。
(4)電磁閥:是否失靈或開關不到位及各級氣缸氣壓是否正常,各級排污閥與安全閥是否正常工作,運轉是否平穩無異常響聲,各點溫度是否正常,電機的電流電壓與溫度是否在正常范圍內,有無異常響聲。
(5)壓縮機:檢查曲軸箱油底盒內潤滑油的高度,定期檢查潤滑油的品質,檢查和壓力表讀數和各級溫度,檢查齒輪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壓縮機運轉的聲音是否正常,各級呼吸孔有無嚴重漏氣、漏油現象,電動機噪聲、表面溫度。
(6)干燥器:再生氣壓力,溫度是否正常(特別注意!再生氣壓力不得超過0.8Mpa).溫度控制器工作是否正常,三相電流是否平衡。
(7)控制室:控制柜與配電屏上的各電器元件及壓力表、壓力表導管、導線是否正常工作,有無失靈或異常情況,壓力、溫度、電流、電壓等的讀數是否正常。
(8)各連接點、閥門有無泄漏。
第十六條,安全例行會議
1.安全例會制度的建立
公司應成立由行政、工會組織、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并建立安全工作例行會議制度,全面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并解決存在的問題。
2.安全例會的召開
(1)公司應每月度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并協調解決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檢查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落實情況;制訂階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2)每半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貫徹公司及政府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訂安全目標計劃;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計劃安排階段性安全工作。
(3)各加氣站應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檢查、了解、總結本站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并布置班組安全工作。
(4)各級安全工作例會應由相應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
第十七條,安全技術措施管理
1.計劃編制依據和范圍
計劃編制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發布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預防火災、爆炸、工傷、職業危害等需采取的技術措施;穩定和發展生產所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計劃編制范圍:以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預防職業危害為目的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如:通風、照明、防暑降溫、消除噪聲等設施;以防止火災、爆炸、工傷等事故為目的的勞動安全技術措施,如:安全防護裝置、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報警裝置、切斷裝置、泄壓防爆裝置、制動裝置、滅火裝置、防雷擊、防觸電等設施;為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的防范與應急救援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搶險救災的工程設施及器具、警示標志、檢測報警儀器等;為保證勞動安全衛生所必需的輔助設施,如:更衣室等設施;以勞動安全衛生宣傳培訓教育,開展勞動保護科研和建立與貫徹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為目的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如:安全宣傳圖書、資料、報刊、雜志、音像制品;安全培訓教材;安全教育器材、設施;安全標志。
2.計劃編制及審批
由加氣站站長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每年11月將計劃報公司分管部門匯總審查;公司分管部門負責編制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核。
分管領導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工會及加氣站負責人會議,研究確定以下事項: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項目的資金,確定項目負責,竣工或投產使用日期。
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由生產計劃部門在年度計劃中一并下達。
安全技術部門要定期檢查,并向主管領導匯報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情況,對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執行情況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匯報。
主管領導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情況應進行檢查,并及時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項目會議,協調處理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按期完成。
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試車、試生產和竣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并報送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第十八條,技術檔案歸檔制度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接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檔案歸檔制度。
2.公司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是: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為主,即公司文書檔案由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檔案(已交辦公室的除外)分別由有關部門管理,以便于隨時調用,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公司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由承辦單位、主辦人負責將其中已辦完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
3.公司辦公室設立專門的檔案工作接受上級部門檔案處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管理公司的文書、科技(部分)檔案,其任務是:
(1)搜集、整理、立卷、鑒定、保管公司的文書檔案;
(2)積極開展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進行檔案鑒定;
(4)進行檔案統計;
(5)保管部分科技檔案;
(6)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和檔案工作理論、技術和業務知識,掌握歸檔的基本方法,保證檔案質量。
4.歸檔
歸檔的文書包括:
(1)公司建立及變更的有關原始資料或復印件;
(2)CNG加氣站建設、安裝及變更的有關原始資料;
(3)CNG加氣站所有設備及其維修的原始資料;
(4)CNG加氣站所有運行記錄和檢查表格;
(5)CNG加氣站壓力容器、計量器具、閥門的原始資料和定期檢測證書等;
(6)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程,政府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7)公司與有關單位的來往信件、各種協議書、合同等;
(8)公司會議原始記錄、紀要和決定(包括發布的通知、通報、機構調整、任免、獎懲以及全公司的規章制度);
(9)公司制訂的計劃、統計、預決算、工作總結;
(10)公司主持召開的各種專業會議形成的領導講話、文件和會議總結紀要;
(11)國際交流和合資企業來往文件、協議、報告和會談紀要等文件材料;
(12)公司各部門的發文;
(13)外單位直接發送給公司各部門的抄送信件
(14)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經驗材料;
5.歸檔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系的原則和歸檔要求特征及文件內容進行歸檔。
(2)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或文件形成的時間,系統地排列。
(3)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要確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則上分為永久、長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三種。
(4)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
(5)全部案卷組成后,要對案卷作統一排列并編寫檔號,然后逐卷登記,填寫案卷目錄。
6.檔案借閱
(1)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手續。調閱檔案只限在檔案室查閱,不能帶出,必須帶出檔案室查閱的,要經過辦公室主任批準。
(2)借閱時間,一般檔案最長不超過10天,密級檔案最長不超過一周。
(3)借檔人不得轉借、拆卸、調換、污損所借的檔案,不得在文件上圈點、劃線和涂改,未經批準不得復印檔案。
(4)借檔人確因工作原因需要復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十九條,站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加氣站內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必須指定相關人員全面負責加氣站區內的交通管理工作。并按《安全色》、《安全標志》、《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等標準規定設置相應的安全色、安全標志。
機動車輛進站加氣時必須熄火,禁止車輛在加氣站內隨意停放、洗車、檢修等。
進、出加氣站的機動車輛在進、出站門及在站區內速度限制在為5千米/小時以下。
其它個人自備機動車、摩托車、助動車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的個人車輛、摩托車、助動車必須集中存放管理。
第二十條,環保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環保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設立兼職環保員,負責本站的環保及綠化工作。
(2)節約用水,搞好冷卻水的循環使用,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防止漏油、漏水、漏氣,噪音過大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3)充分利用尾氣,盡量減少尾氣放空,防止對大氣造成污染。
(4)加強對天然氣中分離出的氣田地層水的管理,集中用罐車拉走處理,各站還要將污水處理情況每月向公司生產部匯報。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擾民,站點和公司一起搞好與地方環保部門的協調工作。
(6)搞好站點綠化工作及環境衛生,創造優美的工作環境。
第二十一條,門衛管理制度
(1)外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站內,經同意的進站人員必須在門衛登記,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后在相關人員的帶領下方可進入,上班時間謝絕會客。
(2)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堅持24小時值班,嚴禁上班睡覺、干私活,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站內一切器材,若無料單和出門條,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門。
(4)門衛值班人員對進站車輛作好管理,檢查監督進站車輛乘客下車,嚴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入站。
(5)定時或不定時對站區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同時做好記錄。
(6)大門進出通道嚴禁停放車輛,站內嚴禁修車、試車和清洗車輛,加氣車輛不得載客加氣。
第二十二條,安全裝置和防護用品(器具)管理
配置在生產設備、設施、廠房上的起保障人員安全的所有附屬裝置(防護罩、平臺、鋼梯、護籠等)和設備安全的所有附屬裝置(安全閥、聯鎖裝置、報警裝置、防雷裝置等)必須加強管理并定期檢驗和校驗,保證完好。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穿(佩)戴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噪音、高溫、靜電、電擊、墜落等)也屬加強管理的范圍。
1.裝置的維護管理
公司對各種安全裝置要專人負責管理,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對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檢查校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安全裝置由加氣站負責按規定進行經常檢查和維護保養。
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臨時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2.防護器具管理
公司必須根據作業性質和現場條件、勞動強度,正確選擇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各種防護器具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主管人應定期檢查。
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
3.管理分工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滅火裝置,均由設備部門負責管理。
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綜合部門負責管理。
第二十三條,事故管理
1.事故分類
(1)生產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或指揮有誤、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或成品損失,或造成生產波動、減產、停產的事故。
(2)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減產、停產或修復費用達到規定數額的事故。
(3)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達不到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的事故。
(4)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
(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
(6)破壞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7)傷亡事故,指企業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
2.重大事故的即時報告
(1)企業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應在24小時內應立即用電話或傳真按管理關系向隸屬的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報告,死亡事故還應向公安部門、檢察部門及工會報告。
(2)即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3.人身事故調查
事故由企業按責任制規定的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并會同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在規定時限內調查處理結案。
第二十四條,安全獎懲
1.安全獎勵
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三項機制;制訂違章罰款和事故懲處辦法,全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強化個人安全風險意識。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在改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機械、火災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3)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5)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6)實現全年無死亡事故的加氣站。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2.事故處罰
發生事故,應對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作以下懲處:
(1)對輕傷事故的責任者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對嚴重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機械設備記錄事故責任者,一般火災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責任者應給予較重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應給開處處分。
(3)對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處分,負次要責任和領導責任者,應給予較重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4)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也可以兩者并處。
公司應該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凡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參加有關評優、評先進活動或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的資格。
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歪曲、掩蓋事故真象,一經查證落實,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者,以及隱瞞事故單位相關領導給予嚴肅處理,并對事故加倍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五條,附則
各CNG公司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應建立使用的安全管理帳表冊卡及應保存的資料
1.公司有關職能部門
(1)專、兼職安監人員建檔臺帳;
(2)安全工作會議(例會)記錄;
(3)安全考試登記臺帳;
(4)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檢查及整改登記臺帳;
(6)安全生產問題通知單(附隱患整改反饋單)(7)違章及罰款登記臺帳(含罰款通知單);
(8)安全獎勵登記臺帳;
(9)各類事故及懲處登記臺帳;
(10)各類事故月(年)報表;
(1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登記臺帳;
(12)職工體檢表;
(13)特種作業人員建檔登記臺帳;
(14)安全裝置、壓力容器、職業防護用品、用具試驗、鑒定登記臺帳。
2.加氣站
(1)安全工作例會記錄;
(2)安全裝置、壓力容器、工器具、周期檢查試驗記錄;
(3)安全生產(檢修)安全措施交底簽字記錄;
(4)安全獎勵登記臺帳;
(5)違章及罰款登記臺帳;
(6)安全檢查及整改登記臺帳;
(7)特種作業人員建檔登記臺帳;
(8)保存資料:有關安全工作法規、規程、規定、計劃、總結、措施、文件、事故通報、安全簡報等。
3.生產班組:
(1)安全日活動記錄;
(2)保存資料: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規程、規定、措施、安全施工作業票、文件、事故通報、安全簡報等。
第2篇 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液化石油氣(lpg)和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
第二條 加氣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 安全組織
1. 加氣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中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加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氣站每班應設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2. 加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3.加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聯防演習活動。
第四條 安全教育
1.加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3.厙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前,加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字串7
第五條 安全措施
1. 加氣站內應設置“加氣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加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尋呼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行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加氣機作業;
(10)嚴禁駕駛員遠離加氣車輛。
2.加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3.加油加氣合建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加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4.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應停止卸氣、加氣作業。
第六條 加氣站用火應按集團公司《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電氣管理
1.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字串6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加氣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加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定,加氣站防爆區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5)加氣站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2.防雷、防靜電規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加氣機、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定的要求。
第八條 安全檢查
1.加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督檢查;
(2)加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氣站主管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3.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加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條 消防管理
1.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2.加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
(2)地理位置,油罐數量、容積,加氣機數量;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咱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3.加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氣站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和更換記錄。
第十條 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3篇 加氣站安全會議管理規定
1.為充分發揮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做好對加氣站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協調解決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確保公司各級人員能夠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解決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經驗和信息,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公司實行安全會議制度。
2.安全會議分類
2.1公司安全工作會議每月1次,由負責安全生產的經理組織并主持召開,設備員、和站長參加。每次會議應有會議紀要。
2.2站級安全工作會議:每月1次,由站長組織召開,班組員工參加。
2.3安全專題會議:重大政治活動前、重要節假日前或者有緊急安全工作時,可根據需求,由負責安全生產的經理臨時組織,設備員、站長和相關人員參加。
3.安全會議內容
3.1公司安全工作會議:
(1)傳達上級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安全專題會議精神,解決本公司上月在生產運營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總結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
(2)安排當月安全工作,各項工作安排到人。
(3)完成對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
3.2站級安全工作會議:
(1)學習安全工作會議內容,安全專題會議精神,布置對本站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2)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
(3)對事故案例進行學習、反思,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開展安全工作。
(4)認真學習公司、上級單位所發文件,按文件要求布置、開展安全工作。
3.3安全專題會議:根據安全專題工作,討論、安排應對措施。
4.安全會議要求
4.1公司安全工作會議:
4.1.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需親筆簽到,會議期間,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
4.1.2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安全員記錄會議內容,內容須包含:會議時間、參加人員、會議地點、會議內容等。
4.1.3會議紀要由安全員在會議結束后以工作聯系單方式發與每個與會人員,各站站長應及時將會議內容傳達給本站員工。
4.1.4對會議議定的事項應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并在下一次安全會議上將落實情況進行匯報。
4.2站級安全工作會議:
4.2.1 全站人員需在“安全會議簽到”表上親筆簽到。
4.2.2安全工作會議由站長主持并宣講,同時安排專人記錄會議內容,內容須包含: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內容等。
4.2.3對會議議定的事項由站長負責監督落實,并在下一次安全會議上將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第4篇 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液化石油氣(lpg)和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
第二條加氣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安全組織
1.加氣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加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氣站每班應設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2.加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3.加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聯防演習活動。
第四條安全教育
1.加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3.在加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前,加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賢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安全措施
1.加氣站內應設置“加氣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加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尋呼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行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加氣機作業;
(10)嚴禁駕駛員遠離加氣車輛。
2.加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3.加油加氣合建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加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4.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應停止卸氣、加氣作業。
第六條加氣站用火應按集團公司《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電氣管理
1.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加氣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加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定,加氣站防爆區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5)加氣站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2.防雷、防靜電規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加氣機、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定的要求。
第八條安全檢查
1.加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督檢查;
(2)加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氣站主管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3.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加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九條消防管理
1.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2.加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
(2)地理位置,油罐數量、容積,加氣機數量;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問的距離;
(4)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3.加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氣站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護,定期換藥,并有檢奄、保養和更換記錄。
第十條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5篇 lng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職責
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站內制度,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堅守工作崗位。
負責對進出站人員、車輛、財物進行檢查、登記和監督放行工作。
對本規定不詳盡和蓄意違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及時向站長報告。
二、管理內容
(一)、定義
站內工作人員:指加氣站全體人員。
來訪人員:指需要進站辦理業務、訪問站內員工的親友等外來人員,包括客戶及政府部門來訪人員。
檢查、參觀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需要進站檢查工作、參觀的人員。包括檢查指導工作的公司領導、上級領導、公司批準的其他參觀人員。
外來施工人員:指所有在加氣站內施工作業的人員。
(二)、站內工作人員出入站管理
站內工作人員進入站內一律佩帶行政管理部佩發的工作牌才能進入。
站內工作人員未佩帶工作牌時,需通過值班人員查明身份及登記后才準進入。
站內工作人員夜間上班、巡檢或節假日加班時,其出入規定亦須遵守以上規定。
(三)、檢查、參觀人員出入站管理
綜合管理部部通知生產與安全管理部負責人做好迎接檢查和接待參觀的計劃安排。
生產與安全管理部通知加氣站相關生產班組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進入加氣站檢查、參觀的人員,由站長負責安排迎檢和接待。
進站前由檢查、參觀人員代表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
(四)、來訪人員出入站管理
必須問清來人的目的,如果訪問站內工作人員,可通過內部電話(或對講機)向站內工作人員確認來人的身份、目的。
根據來訪人員進站信息,填寫好“外來人員登記表”。
(五)、非施工車輛出入、停放管理
加氣站設固定停車場。
值班人員負責停車場內車輛的巡邏、安全保衛工作。
進站車輛在站內限速5km/小時,禁止在站內維修、擦洗和急剎車。
站內生產車輛每日按固定車位停放,其它車輛禁止占用其停車位。
檢查人員車輛按接待人指定的停車位置停放。
參觀人員車輛、來訪人員車輛禁止進站停放。
其它情況車輛,需經站長確認、批準后方可進站停放。
lng運輸車進站管理根據《lng卸車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六)、檢查、參觀人員、來訪人員進入生產區管理
檢查、參觀人員、來訪人員如需進入生產區,接待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通報。
接待人員對需要進入生產區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接待人員向進入生產區的進站人員發放安全防護用品。
接待人員負責對進站人員的個人防護情況及安全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達不到要求的禁止進入生產區。
接待人員按指定路線帶領進站人員進站,并對執行進站要求情況進行監督。緊急情況下負責現場組織并帶領進站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
進站人員活動結束后,接待人員負責收回發放的防護用品。
(七)、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生產區管理
涉及熱工的施工作業,按照《熱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審批熱工方案,辦理熱工手續。
進入生產區施工隊伍必須遵照公司的《承包商hse管理規定》執行。
一般施工作業由站長為施工作業人員指定專門的監護人員。
站內值班人員負責對進站人員的單位、身份、工作內容進行登記,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要求其簽字確認。
監護人員負責將施工作業人員帶到站內指定的接待地點,確定施工作業人員的現場負責人,由現場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
監護人員負責對進站施工作業人員的個人防護情況、工器具的準備情況、施工過程及安全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達不到要求的禁止施工作業。緊急情況下負責組織并帶領施工作業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
(八)、其它規定
嚴禁小孩和拾取廢舊物品者進入生產、辦公區域。
嚴禁穿短褲、背心和拖鞋進入生產、辦公區域。
嚴禁無證或翻越圍墻進入生產、辦公區域。
值班人員應嚴禁外界推銷人員或小販、小孩進入場站內,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相關記錄
《加氣站來訪登記表》
《車輛安全檢查表》
三、lng加氣站人員管理規定
(一)、職責
站長負責組織本規定的編寫工作。
站長負責對場站工作人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加氣站各職位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本管理規定,對站長、站內外來人員進行監督,對站長的日常行為給予考核。
(二)、管理內容
1、工作紀律
認真執行公司管理體系有關規定,履行崗位職責。
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執行并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和各項指令。
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嚴禁睡崗、酒后上崗。
操作人員在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喝酒者就拒絕交班,并向站長報告。
不得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打游戲、聽音樂、炒股票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生產作業按安全管理規定、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管理規定執行。
2、儀表規范
站內職工務必保持良好的儀表形象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工作時間在站內職工務必穿工作服,嚴禁穿便衣活動。
勤換洗工作服,保持清潔。
3、參加培訓、會議活動要求
站內員工對站內組織的相關培訓活動、生產會議要積極參加,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
培訓活動中主動關閉手機,認真聽講,積極提問,勤做筆記。
生產會議上主動關閉手機,禁止隨意出入。
生產會議上積極發言,但不得相互詆毀。
4、相關記錄
《日常培訓簽到表》
四、lng加氣站巡檢責任制度
(一)、職責
操作人員執行巡回檢查工作。
站長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工作的落實情況。
(二)、工作流程、步驟及要求
1、加氣站巡檢實行問責制度
即當你巡檢期沒有發現的問題,經別人巡檢發現要追究你的責任。
2、操作班當班每2個小時巡檢一次,檢查內容為:
記錄壓力,溫度等參數。各零部件是否牢靠。
設備有無“跑、冒、滴、漏”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加注機:管路連接部位有無漏氣現象,接地線是否牢固,加氣軟管的放置是否合。增壓系統、儀表風系統及儲罐:檢查管路連接部位、各閥門有無漏氣現象,并記錄。
消防器材:各處消防器材是否齊備、滅火器壓力是否合格。
各部位衛生情況:由班長巡查,做好衛生工作。
在值班記錄上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3、值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有高度責任感,提高對隱患的預先識別能力和巡回檢查的質量,把事故消滅在預發期間。
4、巡回檢查人員必須由班長或操作人員執行,不得由實習人員代替,每一班必須進行四次以上的巡回檢查。
5、巡回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防爆電筒和泄漏檢測儀等工具)檢查中應認真、細致,根據設備運行特點看、聽、摸、嗅和試,但必須執行安全制度,注意設備及人身安全。
6、檢查重點應包括:
運行方式改變和操作過的設備。
檢修試驗中的安全措施,以及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運行情況。
運行參數異常的設備。
防火、防爆檢查。
7、巡回檢查中應同時進行設備整潔工作及加換潤滑油等設備維護工作。
8、巡回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時,應即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視,設法消除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向班長報告,對威脅運行安全的問題,應立即報告站長,處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lng加氣站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并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9、站長應定期巡視,其內容包括:
檢查重點設備運行情況。
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與勞動紀律。
糾正不合理的運行方式和運行調整。
防火、防爆檢查。
10、相關記錄
《lng加氣站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lng加氣站設備維護保養記錄表》
五、lng加氣站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職責
交接班組執行,站長負責監督交接的落實情況
(二)、工作流程、步驟及要求
交接班人員在上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醉酒者應拒絕交班,并向站長報告。
各交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對本崗位負責的生產工藝管線及設備進行一道巡回檢查,逐點逐線進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記錄完整、責任明確。對重大生產情況、流程與設備狀態的變更以及生產數據進行重點交接。
交接班的組織工作,應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長、代班長負責或值班人員與接班人員直接交接。
嚴格按照交接班內容做到“六交六不接”。
其中,“六交”是指:
(1)交設備、儀表、可燃氣體報警儀及運行情況。
(2)交生產流程變化情況及原因。
(3)交內外聯系及上級指示。
(4)交資料數據報表及記錄。
(5)交公用工具。
(6)交安全和衛生。
“六不接”是指:
(1)生產情況不明不交接。
(2)設備、儀表動態不清不交接。
(3)資料數據不齊不準,不交接。
(4)內外聯系,上級指令不明確不交接。
(5)工具、設備、用具、儀表不全,不完好不交接。
(6)衛生不好不交接。
2)接班時必須做到“三交、四到、五報告”。“三交”:對重要生產部位要一一交接,對重要生產數據要一一交接,對主要工具要一一交接。“四到”:交接時做到看到、聽到、摸到、聞到。“五報”:報部位、報生產情況、報存在問題和報采取措施、報指令聯系。
3)嚴格按照生產運營的有關規則制度要求填寫交接班記錄,不得省略、涂改。所以生產運營、銷售等基礎資料填寫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完整,并在記錄上簽字。
4)交班人員應主動積極配合接班人員對本班工作的檢查,并負責對遺留問題進行整改。做到不留隱患給下一班。
5、 相關記錄
《lng汽車加氣站交接班記錄表》
六、lng加氣站卸車安全管理規定
(一)、職責
在加氣站lng卸車,實行作業許可制度。在每次卸lng前,必須辦理泄氣安全作業許可證。卸車作業由作業班組提出申請,站長審批。
(二)、工作流程、步驟及要求
(三)、 組織措施
每車lng運抵場站時,由站長進行一次全面的綜合安全檢查,并審批卸氣安全作業許可證。同時,應加強不定期抽查,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
站長對場站卸車作業負全面責任,并按照安全檢查表實施日常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審批lng卸車安全作業許可證。應做好加氣站管理、作業人員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組織安排。加強加氣站檢查、巡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遼貿公司、生產與安全管理部應加強與承運方等企業相關方的信息溝通,敦促其遵守本規定,確保場站lng卸車安全。
(四)、人員的要求及安全防護
加氣站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持證上崗。
加氣站作業人員禁止作業前4小時內、作業中飲酒。
作業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在lng卸車期間,除作業人員外,其他非工作人員均應撤離車體。
(五)、設施的安全要求
場站的設施設備應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參照jtj237《卸油品場站防火設計規范》。
lng卸車管道應采用金屬軟管,并作好防靜電處理。
lng作業區域,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和防爆工具。
應設置消防水系統,配置足量與危險化學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應配備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儀,并保持完好。
應配備污水、廢棄物及防泄漏應急處理設施、器材,并保持完好。
lng標志應規范、醒目,與實際相符。
加氣站應保持整潔衛生、道路暢通,無絆倒物障礙。
2、防雷、防靜電措施
lng作業人員穿戴好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等防護用品。
lng卸車或取樣前、灌裝完后必須靜置5分鐘以上時間,然后才能從事其它作業。
裝運或輸送lng的車體、泵體、管線座等電位連接。接地線的連接,應在卸車以前進行。接地線的拆除,應在卸完后,達到靜置時間以后進行。靜電接地點和跨接點必須規范、牢固好用,防雷、防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
裝運或輸送lng的車體、泵、管線連接程序為先連接接地線后接管線,拆除程序為先拆管線最后拆接地線。
lng灌裝車輛的靜電消除鏈(帶)應著地。
高溫(35℃以上)、大風(六級以上)、雷雨天氣及周圍環境有異常情況時停止作業。
3、防火防爆措施
作業現場50米范圍須設置警戒線、警戒標志,嚴禁閑人進入。
進入lng作業區域前必須關掉手機,禁止攜帶煙、火種。通訊應在值班休息點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裝在警戒線外。
在卸時,場站及警戒區域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火源。
lng卸車作業的安裝、檢修、操作、拆除等作業過程中,須輕拿輕放,動作平穩。
采用金屬軟管卸氣時,應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軟管與場站地面及其它設施設備之間的摩擦碰撞產生火花。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控制罐裝速度,正確使用設備,消除臟、亂、差、漏,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lng運輸車輛必須戴好阻火器,嚴禁在lng作業現場修車。
lng卸車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現場監護人員要定時用可燃氣體監測儀測試現場可燃氣體濃度。
lng作業現場放置規定數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沙箱等)。
4、應急救援
由生產與安全管理部組織制定加氣站卸車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加氣站每月須進行一次演練,作好演練記錄,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lng卸車前及作業過程中,對系統進行仔細檢查,嚴禁泄漏,并采取防污染事件的應急措施。
罐車駕駛員不能脫離作業區域,作好應急準備,緊急情況下安全迅速將車駛離場站。
卸車作業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巡回檢查,如有異常,應立即查明原因,盡快處理。
卸車作業過程中,若發生火災、重大泄漏及其它按操作規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向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支援。
5、相關記錄
1)《卸車作業許可證》
七、lng加氣站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職責
各加氣站工作人員和外來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本站消防安全的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公司財產的安全。
本加氣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二)、組織管理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氣站應建立消防安全小組,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加氣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根據站內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的專項治理工作。
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
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根據加氣站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 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加氣站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站內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值班由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三)、 消防安全教育
加氣站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做好防火宣傳教育。
(四)、電源安全管理
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維護保養。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場站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各種電器設備工作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
加氣站內電器設備的周圍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場站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提前向加氣站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儲存作業管理
加氣站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站內嚴禁使用熱工,如因工作需要動用熱工作業時,應按熱工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場站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場站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進入場站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并嚴禁進入生產區內停放和修理。
卸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對工作區域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六)、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加氣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加氣站儲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
加氣站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加氣站按有關規定處理。
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每月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根據公司實際,加氣站對消防器材實行統一管理,并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七)、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加氣站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站內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檢查。
加氣站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加氣站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明確防火安全檢查范圍。
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情況。
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
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生產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其它有關情況。
(八)、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保護現場: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地點,盡可能保護燃燒后的狀態。撲救后立即劃出警戒區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在現場勘察后,經公安消防部門或場站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調查:由生產與安全管理部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
處理: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6篇 cng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一般 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
第二條, 安全組織
1. 加氣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加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氣站每班應設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2. 加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3.加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聯防演習活動。
第三條,安全教育
1.加氣站員工應經安全、消防和充裝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百川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3.加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前,加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協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四條,安全措施
1. 加氣站內必須設置“加氣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加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行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加氣機作業;
(10)嚴禁駕駛員遠離加氣車輛。
2.加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3.加氣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加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4.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及其他意外情況時,必須停止加氣作業。
第五條,加氣站用火必須按國家與公司相關《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電氣管理
1.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加氣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一次,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加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定,加氣站防爆區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國家《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5)加氣站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2.防雷、防靜電規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應半年一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加氣機、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定的要求。
第七條,安全檢查
1.加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督檢查;
(2)加氣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氣站主管部門與公司安全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基礎資料管理以及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等;
3.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加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八條,消防管理
1.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2.加氣站應制定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
(1)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
(2)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3)各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4)?? 對外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3.加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氣站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養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和更換記錄。
第九條,事故管理
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條, 設備管理
1、儲罐的管理
1,1.新建儲罐的設計、制造、選用、驗收和使用均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
1,2.儲罐的使用和檢驗應嚴格執行國家?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國家質監總局tsgr0004-2009)相關規定。
2、 壓縮天然氣儲氣瓶或儲氣井的管理
2,1.加氣站儲氣瓶組宜采用同一種規格的儲氣瓶;
2,2.壓縮天然氣儲氣瓶應選用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產品;
2,3.儲氣瓶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相關規定定期檢驗,以保證鋼瓶安全,嚴禁使用過期未檢鋼瓶;
2,4.儲氣井的設計、建設和檢驗應符合sy/t 6535《高壓氣地下儲氣井》的有關規定。儲氣井的建造應由具有天然氣鉆井資質的單位進行。
3、壓縮機、泵的管理
3,1.壓縮機的固定應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動影響其他設備;
3,2.定時巡檢時應檢查機泵的聲音、振動、壓力、溫升有無異常;
3,3.經常檢查機泵潤滑系統,定期加注潤滑油。電機、泵每兩月加注一次潤滑脂,每半年化驗一次壓縮機油,不符合要求時立即更換。特殊情況下應隨時安排化驗檢查,及時依據檢查情況決定更換與否;
3,4.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壓縮機的氣門組件檢查。
4、管線的管理
4, 1.管道的使用和檢驗應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4,2.敷設管道的管溝應用砂子填實;管溝進入建筑物、構筑物、防火堤或加氣機底部,應密封;
4,3.定期檢查管線各部件的連接部位,應保持密封良好,無滲漏。
5、加氣機的管理
5,1.應定期檢查加氣機密封面,確保無滲漏;
5, 2.加氣機須具有緊急切斷、過流切斷、拉斷切斷等安全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氣槍的加氣嘴應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氣機的安全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測,保證加氣機安全運行。
6、閥門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6,1.閥門應定期進行養護,保持啟閉靈活,無滲漏現象;
6,2.緊急切斷閥應每月進行一次校驗,卸壓后應在3s內關閉閥門,保證在緊急狀態時發揮作用;
6,3.儲氣罐或儲氣井、管道、機泵和加氣機上的安全附件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校驗;
第十一條,設備檢修維護
1.加氣站應配備設備管理人員,認真執行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2.加氣站應編制設備檢修計劃,做好運行和檢修記錄,建立完整的設備、管道技術檔案。
第十二條, 作業管理
加氣作業:
1.嚴禁為無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證的汽車儲氣瓶加氣。嚴禁為非汽車儲氣瓶以外的任何燃氣裝置、氣瓶加氣;
2.作業時每臺加氣機應有一名操作人員,但一人不應同時操作兩把加氣槍作業;
3.操作人員應站側面引導車輛進站,汽車應停在標有明顯標識的指定位置,保持與加氣機1m以上距離;
4.汽車停穩后,操作員應監督司機拉緊手剎,引擎熄火,取下車鑰匙,離開駕駛室。夜間應半閉車燈;
5.加氣前,操作員應對車輛的儲氣瓶儀表、閥門、管道進行安全檢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內;
6.作業時加氣膠(軟)管不應交叉或繞過其他設備;
8。壓縮天然氣放空時,槍口嚴禁對準人;
9.加氣過程中,應注意監視加氣機計量儀表壓力是否正常。壓縮天然氣壓力不應超過20mpa;
10.加氣期間,操作人中不應離開現場,嚴禁非操作人員代為操作,嚴禁非操作人員自己主動充裝;
11.加氣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如車輛或設備泄漏)應立即停止作業;
12.加氣結束,關閉加氣槍、儲氣瓶閥、加氣管閥,卸下加氣槍,蓋好加氣口保護蓋,核準加氣數量,并確認無漏氣現象后,方可啟動車輛;
13.接卸氣、加氣作業期間,安全員應定時巡檢儲氣罐的運行參數,發生異常停止加氣作業。
本規定從2023年4月1日起試行
廊坊百川天然氣銷售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
第7篇 加氣站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安全檢查的形式分為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周檢、日檢及專業檢查,每次檢查后填好《安全檢查表》。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安排整改。
(1)綜合性檢查
由公司分管副總于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等節假日前組織綜合性檢查。
檢查內容:設備的完好狀況;充裝作業環境;員工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各類原始記錄臺帳;消防器材保管維護等。
(2)季節性檢查
由公司安全員組織,加氣站安全員具體負責實施,按照季節特點,結合加氣站實際進行檢查。各季檢查重點內容為
春季以電氣設施、防雷、防靜電裝置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夏季以防洪防汛、防暑降溫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秋季以設備運行狀況、工藝執行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冬季以檢查防火防爆和設備情況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3)專業性檢查
由公司安全員組織,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周邊地區發生事故案例,結合加氣站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專業性技術檢查。
(4)月檢
由工程部經理組織對各加氣站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5)周檢、日檢
加氣站站長、安全員負責周檢、各加氣站班長負責日檢,檢查主要以充裝、設備運行、防火防爆為主。
(6)檢查后整改處理:
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及人的不安全行為,由公司安全員統計列表,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時間,經工程部經理批準后,由加氣站站長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