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摩托車及非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小區摩托車及非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一、目的
規范小區摩托車及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花城小區。
三、方法過程控制
3.1服務中心在停車場設置摩托車及非機動車輛停放點,并放置車輛停放架。
3.2摩托車及非機動車輛停放點僅供花城業主使用,不收取任何管理費用,不發任何停車憑證,車主必須自己做好防盜措施。
3.3所有摩托車及非機動車輛需按規定停放在車輛停放架內,并擺放整齊,嚴禁將車輛亂停放在非指定區域。
3.4如因鑰匙丟失,需將鎖撬開或將車取走,應主動與現場安全員聯系,經核實后方可進行。
3.5車主離開前需將車輛上鎖,貴重車輛須做好相應的防盜措施。
3.6服務中心僅提供車輛臨時停放點,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有車輛丟失,需自行報警備案。
3.7安全巡邏崗應定期整理摩托車及非機動車輛,確保停放整齊、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