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護衛硬盤監控錄像管理規定
物業護衛硬盤監控錄像管理規定
硬盤監控錄像是對一定時間、空間內所發生的具體情況的真實記錄,對于事后分析事情發生的起因、過程和結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參考作用,并被司法機關列入證據范疇。因此,硬盤監控錄像的保管使用應執行以下規定:
一、保存期限一般為7天,保存期滿后,經管理處護衛主管瀏覽,確認無重要情況需要保留后,方可進入覆蓋使用。
二、管理處應備有用于復制、保存重要情況的專用儲存硬盤。所謂重要情況錄像,系指現場攝制的已經發生或有跡象表明有可能發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對事后分析事故(案件)發生的原因、過程、結果和所涉及的人員等,以及對事后處理事故(案件)能夠提供幫助的實況。
三、對有重要情況記錄的錄像時段,須保留至事情處理完畢后,再將有重要情況的錄像時段,復制到重要情況專用的儲存硬盤上。必須經播放確認完成復制。
四、重要情況專用儲存硬盤應做好標題,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定期檢查,防止丟失損壞。
五、重要情況專用儲存硬盤列入長期保存范圍,保存時間不得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