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物業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
華景物業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
1.0目的:為了規范營業性停車場收費、交費工作,完善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停車場可持續性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2.0適用范圍:小區營業性停車場出口崗。
3.0出口崗收費、交費作業規程,
3.1安管部每班設專人負責停車場出口崗收費工作,作業前到隊長處領取收費單據發票,專人專管,認真做好收費單據發票的保管、發放和回收工作。
3.2車場出口崗安管員嚴格按照停車場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用,禁止亂收費或收費不給票據,對方不要票據時應妥善保管,連同票據存根一并交回安管部負責人。
3.3遇有拒交或少交費的車主(司機),應敬禮勸說其交費,如引起爭端及時報告班長、安管隊長到場解決,并做好出口交通秩序的管理,防止事態擴大。
3.4應固定專人頂崗和換班,接班人員到崗后,雙方認真清點車場車輛,清點現金、發票等,做好交接并詳細記錄。
3.5出口崗安管員下班后,及時將當班收取的費用和已使用的票據存根一并上交安管隊長由安管隊長上繳財務。如遇節假日或財務人員不當值,將車場收取的現金及票據妥善保管。
4.0停車場收費、交費的監督管理。
4.1安管經理、隊長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口崗收費、交費工作,檢查核對出場車輛與收費是否相符,如不符要查清原因,對違規人進行處罰或換崗處理。
4.2結合停車場實際情況,監督落實安管員收費標準,安管員違章操作導致投訴要及時處理,避免影響停車場正常收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