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項目管理處護衛交接班管理規定
物業作業指導書
--項目管理處護衛交接班管理規定
1.0目的:確保交接班工作整齊有序,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2.0適用范圍:護衛交接班工作。
3.0職責:
3.1護衛主管每10天進行一次排班;
3.2每班班長每日進行一次排班,并填寫當班記錄;
3.3每班班長和各崗位護衛員填寫記錄進行物品和事項交接。
4.0基本內容
4.1集合
4.1.1接班護衛員提前15分鐘在護衛宿舍前列隊集合。
4.1.2接班護衛班長負責整隊,檢查上班人數是否到齊,并下口令整理著裝,作接班前培訓,分配工作任務。班長不在時可由班長指定人員負責帶隊。
4.1.3在帶隊行進中,護衛班長應注意時刻保持隊列的整齊,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4.2交接班
4.2.1到達接班崗位后,班長下達口令'**出列',該崗位接班護衛員應回答'是',齊步走出隊列,在交班護衛員前2米處立正,相互敬禮。
4.2.2交班護衛員將上班值勤情況通報對方,同時將器械移交,待接班護衛員查點清楚后,雙方在值班記錄本上作好記錄并簽字。
4.2.3接班護衛員開始值勤,交班護衛員走到隊列前,向班長說:'報告',聽到班長下達'請入列'的口令后,跑步至隊列最后一位。
4.2.4接班護衛班長率領隊伍繼續到下一個崗位交接,重復上述步驟。
4.2.5全部交接完畢后,有交班護衛班長把隊伍帶到護衛宿舍前進行簡短的工作講評,最后下達'解散'命令,護衛員方可離隊,回宿舍休息。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護衛部當值安排表》 wg-ss-12-01
5.2《班長每日工作記錄表》 wg-ss-12-02
5.3《交接班登記表》wg-ss-12-03
5.4《護衛部公用物品交接表》 wg-ss-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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