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學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一、學校財務人員(主管、出納、膳管)要熟練掌握財經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帶頭執行并做好宣傳督促工作。
二、對各項經費的收入要保證及時定額入帳,在算帳、記帳、報帳、用帳和預決算工作中做到日清月結,手續齊全,數字準確無誤,帳據相符。
三、學校財務人員定期(月、季、半年、全年)分析經費收支情況,并及時報送校長室。
四、購物發票報銷嚴格一支筆審批制度,一切報銷須先經分管校長簽字認可,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報銷。對憑證不實者,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每張購物發票都要注明用途,有購物人、驗收人、領導人三方面簽字后,方可報銷。
五、教務處、年級組等部門購物,要先填寫購物申請單,經校長簽字批準方可購買,自作主張購物的不予報銷。
六、學校的一切經費(預內、預外、暫收、暫支)都由會計室統收統支,其它任何人無權保管現金。
七、會計室每月按時協助伙管會計、食堂組長及有關人員做好伙食帳目的結算,并公布于眾。
八、堅持民主理財制度,學校稽核小組按規定(月、季、學期)及時審核學校所有經費的收支情況。做到經濟民主,帳目公開,嚴禁浪費、杜絕貪污、努力把好財務關。
九、學生的學雜費、代辦費,每學期都要及時結算到每一位學生,各項收支列出明細清單,并認真填寫班費結算卡,結余款項一律退給學生本人。
十、調出人員必須結清所有帳目,還清所有借用公物、借閱圖書等,方可開出工資轉移證和人事介紹信。
十一、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頒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做好財務檔案管理工作。會計人員變動時,辦好交接手續。
十二、堅持民主理財制度,健全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查學校財務帳目,做到經濟民主、帳目公開、收支公開。
第2篇 中學財務運行及票據報銷管理規定
城舒中學財務運行及票據報銷管理規定
一、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由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每學期收費須張貼收費公示,嚴禁亂收費。所有收費必須納入學校統一賬戶,嚴禁賬外賬。
二、總務部門在每學期開始制定學期財務預算計劃,期末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嚴格控制計劃外支出,做到支出有度,賬目清楚。
三、因公出差暫借款須由總務主任或分管副校長簽字同意,公事結束后及時辦理票據報銷手續。嚴格控制公款私借,個人特殊情況確需借款,須由校長親自審批。
四、嚴格規范財務報銷程序,財務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稅務發票,報銷封面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簽字,方可報銷。
五、公款招待票據報銷須提供就餐菜單和由校辦公室出具的通知單;外出學習或培訓票據報銷須提供相關文件或通知;物品采購票據報銷須提供采購合同和物品明細單;基建維修和零工使用票據報銷須提供相關合同和審計報告;其它各類票據報銷均須提供相關明細表和附件。
六、學校財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會制度,忠實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廉潔自律,按章辦事。積極配合財政、稅務、物價等有關部門到校進行的財務檢查。
七、強化校內財務監督,學校每年底由工會牽頭,組織有關人員對年度財務運行情況進行稽核,撰寫財務稽核報告,并通報教職工,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八、本規定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即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