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部員工更衣柜管理規定
酒店安全部員工更衣柜管理規定
為了做好更衣柜的發放、使用和維修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安全部是負責分配、回收和管理更衣柜的職能部門,其它任何部門及個人都不得私自分配、轉讓或調換。
2、人力資源部負責向安全部提供進店、離店或變動員工的姓名及用工性質等資料 。
3、培訓生、實習生、鐘點工應憑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的押金收據領用更衣柜鑰匙,離店時退還。
4、離店人員應及時辦理退柜手續,對于超過離店通知時間一周而未辦理退柜手續者,安全部將視為空柜處理。
5、對于空柜由安全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清理柜內物品并列清單暫存安全部一周,并由人力資源部書面通知原柜使用人取回柜內物品,逾期即作垃圾處理。
6、凡員工工作地點不在店內,以及協作單位人員,安全部根據人力資源部書面通知收回更衣柜,并提供一定數量的公用柜以方便來店洗澡。屆時憑身份證明換取鑰匙,用后即還。
7、使用者發現更衣柜或柜鎖損壞,應及時通知更衣室管理員下單,由工程部負責維修。不得私自撬換鎖。
8、更衣柜使用者應愛撫公物,更衣柜內不得存放食品、貴重物品及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9、酒店安全部和人力資源部有權定期或根據需要隨時抽查員工宿舍,員工應予積極配合。
10、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本規定,違者將按《員工手冊》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并予罰款50--200元。同時列入所在部門考核。
11、本規定自領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