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大廈人員控制管理規定
公共安全(商業大廈人員控制與管理規定)
一、總則
確保商業大廈正常的辦公、生活秩序,營造良好的商業生活環境
二、商業大廈特點
(一)辦公期間人員集中,非辦公期間人員少;
(二)人員復雜,流動量大;
(三)不穩定性。
三、控制與管理
(一)商場人員控制與管理
1、營業期間
(1)員工:上、下班時,在規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進、出場;
(2)顧客:按照商場指定的通道進、出場;
(3)裝修作業人員:按照商場指定的通道憑證進、出場;
(4)商場外送員:按照指定的通道,憑商場簽發的送貨卡進、出場;
(5)外單位服務人員:按指定的通道送到指定的地點,禁止進入商場。
2、非營業期間
(1)商場員工:如需進場必須是和值班經理、防損員等一起出入場;
(2)施工、維修人員:憑商場簽發的《施工許可證》進商場,出場時防損員應嚴格檢查隨身攜帶的物品;施工人員施工期間商場必須派人監督;禁止施工人員在場內流竄,做到即完即走即清。
3、商場人員管理
(1)商場員工不得乘坐客梯、扶手電梯,當班人員和著工裝員工不得從正門進出;
(2)員工在崗位上不得聊天和相互竄崗;
(3)出場時需從指定通道經過嚴格檢查方可離去;
(4)保證有充裕的值班人員監守各自的崗位;
(5)防損員離場時必須在指定的地點集合,不得單獨離場;
(6)對進入商場的顧客,防損員應嚴密監視其動機,對可疑人員要進行跟蹤、觀察直至離開商場;
(7)防損員應控制客貨梯的載客量,注意行人的安全;兒童乘座需有大人陪同,禁止兒童在電梯上玩耍;
(8)商場促銷期間,防損員應控制人員出入,防止發生混亂或不法犯罪分子作案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9)當商場發生突發事件時,防損員應立即疏散場內顧客,嚴格控制好進出口,除緊急援救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10)營業結束時,防損員應認真清場,特別是倉庫、更衣室等隱蔽場所的清理必須干凈、徹底。
(11)顧客不得進入商場非營業區域或將商品帶入洗手間等監控盲區;
(12)離場顧客應從電子探測器或指定的通道通過,出現可疑情況應要求顧客協助檢查直至將問題了解清楚方可離去;
(13)違反商場管理規定的顧客防損員應制止、勸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寫字樓人員控制與管理
1、辦公期間
(1)業主(住戶):護衛員識別后進入大廈;
(2)物業使用人:護衛員識別后進入大廈;
(3)來訪人員:護衛員根據來訪人的衣著、相貌、儀態、表情等認真識別后,視情況登記后進入大廈;
(4)施工人員:嚴格按照《施工人員的控制與管理》執行;
(5)社會服務類人員(如送餐、水、特快專遞、地產中介、收廢品等)
①長期類:憑管理處辦理的出入證進入大廈(辦理出入證應提供營業執照、負責人和服務人員的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相片)
②臨時類:護衛員登記有效證件進入大廈,并進行跟蹤直至離開;
(6)特殊類人員(政府執法人員,公、檢、法等人員):
①護衛員識別證件,與管理處或轄區派出所人員聯系后進入大廈;
②'110''119''120'等工作人員直接進入大廈。
(7)除業主(住戶)、物業使用人外,所有進入大廈的人員一律實行跟蹤程序直至離開;
(8)禁止閑雜人員在樓層、大堂等公共場所滯留;
2、非辦公期間
(1)訪客經被訪者同意后,一律登記有效證件進入大廈;
(2)大廈加班人員一律在管理處登記,否則謝絕進入大廈;
(3)其他人員嚴格按照'1'類的有關人員辦理后進入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