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機械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工程項目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設備,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更好地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定此使用規定。
一、必須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二、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三、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市勞動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市勞動局頒發的'上海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四、實習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五、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設備。
六、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設備應由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都必須標識、掛牌。
七、經過大修理的設備,應該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八、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
九、機械由單人操作者,應該命為機械使用負責人,承擔機械職責。
十、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人為機長,其余為機員。
十一、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設備,應將這類設備編為一組,任命一人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設備負責。
十二、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設備的所有活動。
十三、在交接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地填寫機械設備運行記錄。
十四、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簽、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十五、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十六、機械設備轉場過程中,一定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損壞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