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隱蔽驗收管理規定
工程項目隱蔽驗收管理規定
1.項目主管師組織工程的地基、基礎工程、技術復雜的重大施工項目的隱蔽工程驗收;工長組織本專業隱蔽工程的驗收。
2.隱蔽驗收應在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并辦理交接檢驗后進行;隱蔽驗收前應由工長或主管師核查隱蔽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術資料,確保工程材料、施工工藝、質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及時填寫隱蔽記錄(填寫內容符合資料管理要求),隱蔽驗收中發現有問題或局部不符合,必須逐項整改或處理,不留隱患,整改完成后進行重新驗收或補充驗收;驗收通過后由參與各方責任人簽字、蓋章后及時歸檔。
3.工程通過隱蔽驗收后,應盡快進行下道工序,因故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應采取適當防護措施。隱蔽驗收后,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發生時,應待影響消除后,重新進行隱蔽前驗收。
4.隱蔽工程驗收時由主管工程師確定是否需要保留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