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施工用水管理規定
建筑安裝公司施工用水管理規定
為規范施工用水行為,切實維護用水單位的利益,特制定此管理辦法,凡用水單位均應嚴格遵守。
1.任何單位用水必須報經工程部批準,方可進行用水管道的連接,并裝表計量,水表初始讀數報工程部備案。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接取水管道,違者處罰300~500元。
2.任何用水點必須安裝水表進行計量,并在每月20日將水表讀數報至工程部,水費依此據實收取。所報水表讀數如不屬實,按實際用水量兩倍收取水費。
3.嚴禁在給水管道上直接管道泵,水壓不足時應設置儲水池再經加壓設備進行提升,且進水管必須高于儲水池水面。違反此條者按市水務處罰規定處罰。
4.用水單位對用水管道有維護管理的義務。對用水管道的任何破壞造成水量損失,當月分攤水量全部由該用水單位承擔;且用水單位必須及時修復用水管道,若未能及時修復,當月施工水損費用由該事故用水單位全部承擔。
本規定由工程部統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