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區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南溪佳苑小區電動車輛管理,給業主電動車充電提供方便,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望共同遵守執行。
1、進入充電區的人和車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
2、非電力驅動的車輛(燃油車)嚴禁入內,
3、本充電區只限居住本小區的住戶使用,一切外來車輛及人員未經允許進入該區以盜車處理;
4、充電區內嚴禁吸煙,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等帶入;
5、充電區只限電動車充電,不得私自更改線路、插座和開關,嚴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現象;
6、充電時要先將充電器三項插頭與車體插孔連接,然后再將充電器另一端插頭連接插座上,反之,易出現打火,絕緣體燒焦造成短路,引發火災及人身傷害事故;
7、充電過程中盡可能將充電器放置遠離車體以外的地方,嚴禁放在車體內、坐墊上、腳踏板及懸掛車身上;
8、每臺車充電時間不準超過6個小時,長時間充電使充電器內的電子元件過熱,易導致短路并出現火花引發火災事故;
9、因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電瓶、線路陳舊老化、電動車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造成損失的由車輛所有人負責;
10、不充電、超時充電或充電完畢的車輛應及時退回到車庫指定的停車場地,不得停留于充電區,以方便下一輛車充電;
11、嚴禁車輛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挪動充電區配備的專用消防器材;
12、嚴格遵守充電操作規程,如發現供電設施故障要及時報告保衛室、保衛室通知電工維修;
13、車主在充電時必須自行鎖好車輛和保管好充電器,并將貴重物品帶走,否則后果自負;
14、車主在充電時必須愛護公共財產,損壞照價賠償;
15、社區工作人員(網格員)、安全巡邏員、保衛人員將不定期組織檢查,如發現有違反本管理規定的,以違規車輛進行處理;
16、泥溪口社區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定,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