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用電管理規定
為保證各店面安全用電,現規定如下:
1、各店面在對油烤房升級為電烤房時,請先通知區域物業部溝通,檢查現有線路及 變壓器能滿足改造后的用電荷載后才允許改造;
2、各店面嚴禁使用小太陽,電熱吹風這兩種取暖設備。因在使用過程中,容易造成 電氣火災。可以使用電油汀取暖;
3、夜間值班人員,禁止使用電熱毯取暖;
4、裝具庫房,禁止使用任何取暖設備。配件庫等需有人員值班的房間,可以使用電 油汀。人員離開時,應立即關閉取暖設備。
5、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出現線路掉閘等現象,應立即通知物業。檢查后方可送電, 嚴禁私自合閘使用。
6、各店在使用取暖設備前應通知物業部檢查取暖設備,檢查完后,方可使用。在使 用過程中,使用者應隨時檢查插線板電線是否過熱,如果有發熱情況,應立即更換。
以上規定,希望各店**部負起責任,嚴格遵守,集團會定期檢查,如發現未按規定 執行的單位會做出 500-1000 元的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