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為加強消防管理,防止火災危害,保護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 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 公司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各部室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責任人為成員。防火領導小組成員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 施工現場成立防火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并指定1-2名消防安全員。
(三) 防火領導小組工作的職責是:
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證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 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
3、 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4、 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一切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逐級報告,必要時采取應急措施。
5、 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防火重點部位,制定滅火、疏散、逃生等應急預案。
6、 定期進行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滅火技術訓練,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報警電話,知重點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7、 加強對值班人員的管理,要求值班人員身體健康,掌握一定的滅火技能在日常值班工作中能及時有效地撲救初級火災。
8、 對公司內部(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自動報警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維護和管理有關公共部位的防火。
(四) 電氣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線路要定期檢修。主管單位應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張掛于顯見地方。要配足滅火設備,并有專人管理,定期年審,過期失效的消防設施,停止使用。
(五) 辦公大樓的安全防火
1、 辦公樓和家屬院是重點防火部位,由辦公室主任主管,以保安員為骨干,成立消防隊。
2、 對消防設施要加強管理,分工明確,定期檢查。
3、 報警系統要有專人值班。
4、 嚴禁存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違章裝修,改變房間用途;隨意拉線、改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廁所、走廊等處焚燒垃圾。
5、 嚴禁車輛隨意停放,必須預留足夠的逃生、救援通道。
6、 各辦公室要達到人走燈滅,關閉空調及各類電器電源。
7、 微機室、電話總機室應嚴格按規定走線,夜間要有專人值班。
二、 消防設施的管理
(一) 按北京市相關要求配備滅火器,并加強管理。
(二) 消防設施的管理
1、 一切消防設施不得隨意亂動、挪用;室外消防栓有明顯標志,嚴禁埋壓、圈占。
2、 消防器材及滅火工具要有專人負責保管,要放在明顯、通風處。注意防潮。要定期檢查,發現失靈、失效、破損,應及時報廢、更換或維修。
3、 要愛護消防器材及滅火工具,對無故損壞者要追究責任,嚴加處理。
三、 獎勵、處罰及其他
(一) 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公司管理制度》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貢獻或有突出成績的部室和個人,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將報請公司給予表彰獎勵。
(三) 本管理規定由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2篇 倉庫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 目的
加強倉庫安全防火管理,保證倉庫防火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2 適應范圍
yycg公司所有倉庫安全防火管理。
3 術語
4 職責
倉庫工程師是安全防火管理責任人,負責制訂、修訂本程序,對儲運安全防火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并考核。
5 管理內容與工作程序
5.1防火管理
5.1.1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化學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規則》,化工企業倉庫儲存的物資中,易燃、易爆品和化學分解品較多,應嚴禁引火物進入倉庫,確保物資、人身和設備安全。
5.1.2 遵守倉庫防火安全、領料、保管、交接等各項制度,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
5.1.3 熟悉和掌握所管物資性能,尤其是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危害程度、性質、保管和滅火方法。
5.1.4對庫內物資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分類存放。
5.1.5 庫內堆放的物品,要留出一定的安全通道和防火間隔。
5.1.6 經常清掃庫房,及時清除雜物。
5.1.7 經常檢查庫內通風、照明設備,離開庫房時要切斷電源。
5.1.8 嚴禁在庫內吸煙、明火,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內。
5.1.9每天下班前,對自已管理的庫房和周圍要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向領導報告,采取安全措施。
5.1.10 經常對庫內的滅火設備進行檢查,掌握消防設施和滅火工具的性能以及消防知識。
5.1.11對于違反本規定或工作失職造成火災者要追究其責任。
5.2防水管理
化工企業倉庫中多數物資不能水浸受潮,否則會引起化學變化,嚴重的會引起爆炸,發生事故,造成物資和經濟損失。
5.3防毒管理
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有的化工原料和產品,具有化學毒性,對環境和人體有一定的污染和腐蝕作用,應有防毒設施和嚴格執行防護、保管檢查制度,防止泄漏發生事故。
5.4防腐蝕管理
對裝有腐蝕性物資品的設備、容器,應經常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泄漏和中毒事故。
5.5防盜管理
安全保衛是保證倉庫物資免受損失的一個重要環節,要嚴格遵守安全防范規則,加強治安管理,忠于職守,杜絕盜竊事故的發生。
5.6防事故管理
在倉庫作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裝卸、搬運、碼垛、下料、發放、送料、等方面的事故發生。
5.7檢查與考核
5.7.1每月檢查一次,無違章、違紀,無隱患,無事故。
6 相關文件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7.2《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7.3《化學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規則》
7.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7.5《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第3篇 住宅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住宅小區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凡住宅小區的業主,都要自覺遵守各項消防法規、制度和小區內各項安全防火規定。
2.小區業主要養成人走燈滅、斷火斷電的習慣。使用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不能離人,家長要教育子女不要玩火。
3.不準亂接亂改電線、亂接電器設備,嚴禁超負荷用電。
4.嚴禁在樓道內、陽臺上燃放煙花爆竹。
5.發現火情要立即報告,防止火勢蔓延。
第4篇 變配電室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防火重點部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2)嚴禁吸煙、嚴禁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雜物。
(3)期對電器設備、線路進行檢查、維護、清掃,確保正常供電。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清掃、檢查時,嚴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電柜及電器設備。同時必須掛停電標識牌,任何人不得隨意合閘。
(5)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避免發生事故。
(6)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供電局的規定。
(7)安裝的電器設備應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電器設備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雜物。
(8)移動的電器設備,應做好接地或安裝自動斷電裝置,并設專人管理。
(9)配電箱或電器設備內,嚴禁存放工具或雜物。
(10)人員要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11)消防器材要設專人管理,要定期檢查、保持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嚴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火災報警程序、本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發現火險要及時報警和撲救。
第5篇 企業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為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火災發生,做好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防患,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及“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原則。
一、宣傳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消防技術標準。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和重點部位消防工作方案。
二 、公司及各部門實行安全防火責任制。成立安全消防防火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定期進行消防安全防火常識教育,檢查、維護消防設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規定設置消防防火安全疏散標志,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
三、禁止明火作業,如急需時,必須請示防火負責人(由各部門指派,上報備查),經批準后方可作業,同時必須指派專人死看死守管理好現場。
四、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防火標志,落實管理制度,定期檢查。
五、汽油、柴油等一切易燃易爆和酸、堿類腐蝕性物品,要設專人指定地點保管,不得到處堆放。
六、吸煙須到指定地點,吸煙后必須將煙火徹底熄滅,避免后患,違者罰款人民幣50元。
七、飲水機、電熱水壺等用電設施,由專人負責管理,上下班由責任人負責開關,若出現忘關一次,罰款人民幣20元,再次雙倍處罰。
八、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拉電線,用大容量電器,要注意用電安全;杜絕長明燈,做到人走燈關,走前做好檢查工作,忘關一次罰款人民幣20元,再次雙倍處罰。
九、工作中因個人過失和疏漏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經濟責任。
第6篇 安全防火管理規定醫療器械倉庫
一、倉庫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組織,經常開展活動,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工傷事故、防自然災害、防霉變殘損等工作,確保人身、醫療器械和設備的安全。
二、 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格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六防”工作。
三、 倉庫防火工作實行分區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并指定各庫、各級防火負責人,定期檢查,消除隱患。
五、 倉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保管、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不準在消防設備區域堆放各種雜物。
六、 倉庫必須嚴格管理電源和水源。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用火。倉庫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要求,每次作業完畢和每天下班前要將庫房的電源切斷。
七、 對倉庫所用消防設施和設備每季進行檢查、維護。每年進行年檢。
八、 倉庫實行逐級負責的安全檢查制度,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對本人負責庫、區各檢查一次,院領導、設備科長要定期檢查,遇有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要隨時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時期和重大節日前,醫院領導要組織力量對倉庫進行全面檢查。
九、 非工作時間和非倉庫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開庫門和進倉庫,倉庫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 倉庫內商品要按照規定進行分類,分垛存放。庫區內要整潔、安全,走道暢通。
第7篇 設備房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0目的:
確保設備房防火安全。
2.0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各類機電設備房。
3.0管理規定:
3.1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責任,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持好現場。
3.2未經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電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風機房、水泵房等。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由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3.3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3.4機房鑰匙不得隨意配置,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無人時,門窗必須鎖好,各水池蓋由水系統當值人員負責檢查鎖好,無關人員不得借用鑰匙。
3.5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小區外,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按規定辦理出門手續,并由內勤做好登記。
3.6任何人員禁止在設備房吸煙。
3.7維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各班組存放易燃油料不得超過1kg。
3.8需要動火作業時,要辦妥動火證后方能施工,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認真檢查,確無火種時方能離開。發現火警及時報告,盡力和消防隊員一道撲滅火災,一旦大樓發生火災,工程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供水、供電,保證消防水泵、送風、排煙風機正常運行。
第8篇 公司日常安全防火防電工作細化管理規定
依據公司《員工手冊》第八章之《安全生產和防火管理規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由各部門、各級管理負責的逐級防火、防電安全責任制度。并因管理不到位、檢查不落實、安全操作不執行等依規做出處罰,發生事故依規做出重罰。
一、安全責任范圍
部門/責任等級
第一責任人
第二責任人
第三責任人
成品部
程占剛
文澤華
員工
電子部
周宇
插件、成型:梁秀艷
補a:陳正權
補b:林志梁
員工
倉庫
程占剛
成品部: 陳明
電子、元件:郭綺瑩
成品:李燕華
qc
楊東民
iqc室:冼桂妹
成品檢驗:杜連飛
qa檢驗:葉彩平
/
工程
陳儀財
黎維然、廖利輝
/
研發室
吳培勝
廖利輝
/
大辦公室
陳嘉明
黎詩瑩
辦公人員
財務室
王嚴
陳祝英
/
二、日常管理細化:
1、每天下班時,(如光管、風扇、設備)必須關閉電源開關。
2、遇到錯峰用電時,各責人或委派人必須關閉電源開關后方可離開。
3、日常檢查要求電器開關位置是否固定、電線松散和裸露、老化,設備各項指標是否符合、運行是否異常等。
4、倉庫下班后開掉所有電源。
5、插座不允許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用電電器(特殊的,須經第一責任人或工程部許可)。
6、上班期間,關閉不必要的照明、和風扇開關設備電源。
7、 移動風扇,要先關閉,后移動。
8、用氣用電或設備異常,不得私自維修處理.應通知行政部或工程部,待處理。
三、管理處罰
1、日常檢查工作內容必須遂級委派,委派不到位,追究上級責任人。
2、上級責任人檢查發現問題(如不關電源等日常規范)時,追究下級連帶責任。
3、日常違規責任,一律處罰20元/人(除明示外),追究上一級管理不善同等處罰。
4、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三級責任人一同處罰。罰金50-1000元。
5、行政部作不定時檢查,發現違規現象,三級責任人依次處罰。
第9篇 物業區域機房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物業區域機房安全防火管理規定1.目的 提供一個舒適安全的機房環境,保證人員的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園區內全體員工。
3. 職責3.1任何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機房相關管理規定。
3. 2工程部負責監督與指引進入機房人員的行為。
4內容
4.1認真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嚴格遵守本客戶服務中心相關制度。
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或會客,機房內要保持良好通風。
4.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密切監視設備運轉,定期檢查維修設備。
4.3配電室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護電壓負荷的變化情況;
定期清掃變壓器、開關柜等,防止灰塵造成短路。
4.4堅持執行倒閘操作規程,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5嚴禁超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氣管理人員下達停送電指令,嚴禁違章維修電氣設備。
4.6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設備設施進行檢查;
逢重大節假日或重大活動之前要全面檢修線路和設備設施。
4.7木工房內嚴禁拉設臨時電源線。
4.8電機電柜等設備必須保持干燥、清潔,各種機器設備和電機附近不準堆放可燃易爆物。
4.9碎料、刨花、鋸末等易燃物要隨時清掃,禁止在機房內存放。
4.10機房內不得過量存放木料、油漆、松節水、油料等易燃材料,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11各崗位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擺放位置,發現火情應根據情況采取滅火措施,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并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4.12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4.13凡違反本規定者,按客戶服務中心消防管理規章有關規定處理。
第10篇 物業工程部上墻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物業工程部上墻制度: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0加強對全體員工治安防范意識,執行公司制訂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門認真做好公司動力系統的治安保衛工作。
2.0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責任,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并按程序上報,并保持好現場。
3.0未經部門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水泵房等場所。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由值班人員負責執行。4.0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5.0不得隨意配制各機房鑰匙,無人時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門窗必須鎖好。由水系統當值人員負責檢查各水池蓋是否鎖好,無關人員不得借用鑰匙,除水系統當班人員外,必須經該系統主管批準,才能打開水池蓋。
6.0設備機房禁止吸煙。
7.0維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工作所需易燃品、油料必須由庫房保管,隨用隨領。
8.0需要動火作業時,要辦妥動火證后方能施工,施工前盡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中應有專人持滅火器監護,施工后認真檢查,確無火種時方能離開。
9.0不得隨意挪動消防設施,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泄漏應及時告知消防中心。
10.0發現火警及時報告,盡力和消防隊員一道撲滅火災。一旦大廈發生火災,工程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供水、供電,保證消防水泵、正壓送風機、排煙風機等正常工作,并組織重要設備的保護、人員疏散工作。
第11篇 z物業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物業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一、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門認真做好公司各部門安全保衛工作。
二、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持好現場。
三、未經物業部、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人員)禁止進入電房、電梯機房、鍋爐房、空調機房、水泵房。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由值班領導及值班人員等工作人員負責執行。
四、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五、不得隨意配制各機房鑰匙,無人值班時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門窗必須鎖好。由水泵系統當職人員負責檢查鎖好樓頂水池蓋,無關人員不得借用鎖匙,除水泵系統當職人員外,必須經該系統主管領導批準后才可開水池蓋。
六、在指定地點吸煙,煙灰煙蒂要丟進煙灰缸內。
七、維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各班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1公斤)以上。
八、需要動火作業時,要辦妥動火作業證后方能施工,施工前盡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認真檢查,確無火種后方可離開。
九、不得隨意挪動公司內消防設施,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泄漏應及時告知保衛部、消防中心。
十、發現火警及時報告,盡力和消防隊員一道撲滅火災。一旦公司發生火災,工程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供水、供電;保證消防水泵、壓風、排風機正常運行,并組織重要設備的保護和疏散工作。
十一、相關文件記錄:無
第12篇 安全防火管理規定-醫療器械倉庫
一、倉庫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組織,經常開展活動,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工傷事故、防自然災害、防霉變殘損等工作,確保人身、醫療器械和設備的安全。
二、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格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六防”工作。
三、倉庫防火工作實行分區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并指定各庫、各級防火負責人,定期檢查,消除隱患。
五、倉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保管、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不準在消防設備區域堆放各種雜物。
六、倉庫必須嚴格管理電源和水源。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用火。倉庫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要求,每次作業完畢和每天下班前要將庫房的電源切斷。
七、對倉庫所用消防設施和設備每季進行檢查、維護。每年進行年檢。
八、倉庫實行逐級負責的安全檢查制度,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對本人負責庫、區各檢查一次,院領導、設備科長要定期檢查,遇有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要隨時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時期和重大節日前,醫院領導要組織力量對倉庫進行全面檢查。
九、非工作時間和非倉庫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開庫門和進倉庫,倉庫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倉庫內商品要按照規定進行分類,分垛存放。庫區內要整潔、安全,走道暢通。
第13篇 x物業區域機房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物業區域機房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目的 提供一個舒適安全的機房環境,保證人員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園區內全體員工。
3.職責
3.1任何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機房相關管理規定。
3.2工程部負責監督與指引進入機房人員的行為。
4內容
4.1認真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嚴格遵守本客戶服務中心相關制度。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或會客,機房內要保持良好通風。
4.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密切監視設備運轉,定期檢查維修設備。
4.3配電室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護電壓負荷的變化情況;定期清掃變壓器、開關柜等,防止灰塵造成短路。
4.4堅持執行倒閘操作規程,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5嚴禁超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氣管理人員下達停送電指令,嚴禁違章維修電氣設備。
4.6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設備設施進行檢查;逢重大節假日或重大活動之前要全面檢修線路和設備設施。
4.7木工房內嚴禁拉設臨時電源線。
4.8電機電柜等設備必須保持干燥、清潔,各種機器設備和電機附近不準堆放可燃易爆物。
4.9碎料、刨花、鋸末等易燃物要隨時清掃,禁止在機房內存放。
4.10機房內不得過量存放木料、油漆、松節水、油料等易燃材料,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11各崗位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擺放位置,發現火情應根據情況采取滅火措施,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并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4.12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4.13凡違反本規定者,按客戶服務中心消防管理規章有關規定處理。
第14篇 s區幼兒園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區幼兒園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安全防火工作是保衛國家經濟建設,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社會工作,它在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的斗爭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同時也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門。為了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幼兒園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對我園的安全防火工作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經常開展安全防火宣傳教育,增強全園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火意識。
二、各部門主管領導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后勤要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定期不定期組織安全防火檢查巡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四、每年進行一至兩次消防知識培訓,提高全園師生員工對安全防火的認識,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基本常識,提高撲救初期火災和自救能力。
五、后勤要認真組織義務消防隊做好防火預案的演練工作,使義務消防隊的全體人員熟悉全校消防器材的設置位置、使用方法,在緊急情況下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六、防火重點部門要嚴格執行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臥室、教師辦公室的計算機及幼兒教室吸煙和使用明火。
七、嚴格電源管理,嚴禁亂拉、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不留隱患。
八、嚴禁在門衛室使用電爐和任何電加熱設備,不準在床上吸煙。
九、園內的外來施工隊要提高防火意識,要對施工隊員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教育,防止發生火災。
十、全園師生員工要愛護幼兒園的消防設施,自覺保護各種消防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園內的消防設施挪為他用。
**幼兒園
第15篇 檢維修作業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1? 范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預防和減少檢維修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員工安全和企業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檢維修施工作業的安全防火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單位及相關方在各單位檢維修施工作業的安全防火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本規定所稱檢維修是指生產裝置大檢修、中、小修以及裝置開停工等。中、小修主要包括:生產系統檢修、設備檢修、日常維修和搶修等作業。
3? 管理職責
3.1? 機動設備處是公司檢維修的專業管理部門,負責檢維修的組織與領導。
3.2? 生產運行處是裝置停開車的協調管理部門,負責檢修前后工藝處理和置換的確認管理。
3.3? 安全環保處是公司檢維修的安全、環保監督部門,負責檢維修施工過程的安全防火、環保監督。
3.4? 公司所屬二級單位安全環保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檢維修作業的安全防火監督。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中、小修安全防火管理
4.1.1? 裝置停車由生產單位的生產調度部門統一指揮。裝置停車要詳細制定停工方案,具體包括停車清洗、吹掃置換以及盲板隔離等項內容。停工方案要進行詳盡的說明并附相應的流程或示意圖表。停工方案要經過嚴格審批,停車各項操作要嚴格停工操作規程,并按照《安全生產逐級確認制》要求,各級管理人員按檢修職責分工做到步步確認,以確保停車過程安全,為施工單位提供安全檢修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
4.1.1.1? 停工、檢修、恢復開車方案的主要內容
4.1.1.2? 停工檢修范圍和停工程序;
4.1.1.3? 各種物料的流向及處理方法;
4.1.1.4? 工藝處理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4.1.1.5? 制定盲板圖表。
4.1.2? 中、小修施工作業前的準備
4.1.2.1? 檢維修作業前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分別建立安全檢修組織機構,明確檢修安全防火負責人、項目安全防火負責人,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安排好安全防火監護人員;
4.1.2.2?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檢修的人員進行檢維修前的安全防火技術教育,檢修施工人員還須接受生產單位的安全防火技術教育考試,考試合格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持特殊工種作業證,未經教育及考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2.3? 生產單位應向檢維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1.2.4? 施工單位應配齊檢維修作業所使用的工、機具,并逐個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工、機具不準使用。要根據檢維修特點備好安全帶、防毒面具及滅火器材(生產單位提供防毒面具和防火器材)等;
4.1.2.5? 檢維修作業前,生產單位要對檢維修的裝置、設備進行清洗、置換處理,合格后交給檢修作業單位,并對作業全過程跟蹤監護;
4.1.2.6? 切斷電源和聯鎖,注意清除油污,物料按規定退出裝置區;
4.1.2.7? 對輸送、儲存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管道按規定進行吹掃、置換,分析合格后加堵盲板,使之與相關的設備、管道、系統隔絕;
4.1.2.8? 在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備出入口或與系統連接處的盲板處掛上警示牌;
4.1.2.9? 裝置內的地溝、電纜溝、工業排水溝、陰井、地漏等要有效封閉;
4.1.2.10? 檢修設備、管線的清洗與置換
4.1.2.10.1? 氮氣、蒸汽、有毒或易燃物質的管線要同設備斷開、或按規定堵加盲板;
4.1.2.10.2? 設備、管線檢修前需徹底清洗置換、分析合格。有毒物質不準超過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允許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含量不準超過安全動火允許濃度;
4.1.2.10.3? 檢修施工現場的易燃物質要清除干凈。
4.1.2.11? 檢修設備、裝置的交接
4.1.2.11.1? 廠機動設備科主持,以生產車間、生產技術科為一方,以檢修單位、機動設備科為另一方進行檢修設備、裝置的交接,安全環保科進行監督;
4.1.2.11.2? 設備、裝置交接,需填寫交接書,交接書包括下列注意內容:
a)整個設備、裝置清洗、置換情況,及取樣分析數據;
b)所有加堵盲板位置,主要閥門、水封狀態;
c)貯存危險物料的部位及數量。
4.1.2.11.3? 交接雙方根據交接書所填內容到現場共同確認,確認后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然后開始檢修。
4.1.2.11.4? 交方交出的設備或裝置,需達到安全檢修的條件。
4.1.2.11.5? 檢修施工單位檢修結束,交回生產單位的設備或裝置,需具備安全生產的條件。
4.1.2.12? 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要與生產單位進行現場交接并在檢維修交接書中簽字;
4.1.2.13? 檢維修施工前,必須辦理《安全檢修任務書》及相關的票、證、書,必須對檢維修施工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填寫風險評價書(表),各種票、證、書、表必須認真工整填寫、嚴格審批。
4.1.2.13.1? 裝置檢修、系統檢修、設備大修、關鍵設備中修、危險性大的檢修項目,要填寫《檢維修風險評價報告書》。一般設備中、小修,以及日常維修要填寫《檢維修風險評價報告表》;作業風險和消減措施由生產單位的工藝技術人員進行評價和制訂。
4.1.2.13.2? 不帶壓緊固螺絲,靜止部位的螺絲緊固,以及更換水閥門(d>100mm)等可不辦理安全檢修任務書;
4.1.2.13.3? 電氣設備檢修,辦理《工作票》的同時填寫《檢維修風險評價報告書(表)》,嚴格按公司《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執行;
4.1.2.13.4? 需停表處理的控制儀表、聯鎖裝置、計量儀表、孔板、調節閥以及大、中修的控制儀表,均需填寫《儀表安全檢修任務書》。
4.1.3? 安全檢修任務書、工作票的審批與使用
4.1.3.1? 重要的檢修《安全檢修任務書》由檢修設備所在單位設備員填寫,安全監督會簽,生產主任(科長)審核,安全環??啤C動設備科提出審核意見,設備廠長批準后,由機動設備科下達檢修單位。
4.1.3.2? 一般性檢修(中、小修)《安全檢修任務書》由檢修設備所在單位設備員填寫,安全監督會簽,生產主任(科長)批準后交檢修單位。
4.1.3.3? 檢修前要檢查《安全檢修任務書》或《工作票》是否履行審批手續,安全防火措施是否詳盡、具體、落實,危險檢修項目是否有方案。
4.1.3.4? 《安全檢修任務書》或《工作票》,檢修人員要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1.3.5? 《安全檢修任務書》使用期滿,而檢修任務未完時,檢修負責人應在期滿前一天持原《安全檢修任務書》任務書或《工作票》按原程序辦理延期手續。
4.1.4? 中、小修作業的一般安全防火要求
4.1.4.1? 進入檢維修現場作業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用具。
4.1.4.2? 嚴格執行各類票證書制度,工業用火、動火、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都要辦理相關的票證書,票證書要認真填寫,措施詳盡。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4.1.4.3? 施工單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應急計劃,報作業所在單位批準。危險性大的檢維修項目要實行風險管理,生產單位要制定風險削減措施并落實責任人。
4.1.4.4? 對裝置內不檢修的設備,要采取好安全措施,要設有明顯標志。
4.1.4.5? 檢修現場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料,停車時排出的易燃、可燃物料裝桶后,要及時運到安全地點,并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1.4.6? 施工單位作業過程中要接受作業所在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4.1.4.7? 檢修施工單位檢修結束,交回生產單位的設備或裝置,需具備安全生產的條件。
4.1.4.8? 盲板拆裝要有專人負責,要將拆裝時間、部位、數量、拆裝人員姓名記入盲板拆裝記錄,并繪制盲板圖以備檢查。
4.2? 大檢修安全防火管理
4.2.1? 大檢修的組織
4.2.1.1? 凡是大檢修項目,均應由項目所在單位提出檢修申請,報公司生產運行處批準后,按安全檢修要求成立大檢修指揮部,辦理各種許可證后方可動工。
4.2.1.2? 裝置停工大檢修應詳細制訂大檢修方案,具體包括裝置簡單流程及主要物料性質、檢修組織機構及職責、重點檢修項目進度表、檢修裝置停開車時間表、公用工程停送時間表、檢修盲板圖、停開工主要控制點網絡圖、廠際和廠內管理線處置方案、原料及中間物料存儲表等項內容。停工過程中的清洗、吹掃置換以及抽加盲板等項工作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逐級確認制》,各級管理人員按檢修職責分工做到步步確認,以確保停車過程安全,為施工單位提供安全檢修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
4.2.1.3? 大檢修指揮部應編制和審核大檢修計劃,明確檢修項目、內容和人員分工,使各項目負責人充分了解項目細節和施工要領。
4.2.1.4? 大檢修指揮部應確定各項目的安全防火負責人,明確項目的安全防火負責人與廠或車間的專職安全防火人員的職責分工及相互聯系程序。
4.2.1.5? 大檢修指揮部的辦公室應有施工計劃進度表、人員分工表、聯絡配合程序、安全防火人員網絡圖及大檢修項目主要安全防火事項及措施。
4.2.1.6? 對多單位、多工種聯合作業的化工裝置檢修,應建立聯合指揮部,并明確檢修中的安全防火總負責人、有關安全防火事項,由總負責人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4.2.1.7? 所有的大檢修項目,除應執行國家及公司現有的安全防火規定外,還應針對具體檢修作業的內容、范圍提出具體的安全防火管理要求,制定相應的臨時安全防火檢修規定。明確檢修作業程序、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紀律,并指派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檢查、監督工作。
4.2.1.8 生產單位組織施工單位按檢修內容進行檢修項目的風險評價,制定安全防火施工方案,并經大檢修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檢修作業。
4.2.2? 大檢修作業前的準備
4.2.2.1? 大檢修前,檢修單位應根據檢修項目、內容和要求,準備好施工機具;聯系生產單位提供檢修需用的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及檢測儀器,并指派專人負責。提前校對好測爆儀,并用檢修中可能遇到的易燃易爆介質,對測爆儀進行檢驗及標定。
4.2.2.2? 生產單位在檢修前,對通過現場的管溝、陰井和地漏等,要采取可靠的封閉措施。
4.2.2.3? 檢修前,各單位應對所有參加檢修的人員進行全面系統的安全防火教育,使參加大檢修的各類人員熟知組織領導班子和各級安全防火負責人名單、安全防火制度、規定及注意事項,明確檢修項目、內容、計劃、進度、作業程序、檢修質量和安全防火標準、工作范圍、區域劃分、聯絡方法及危險工程緊急情況處理等。
4.2.2.4? 裝置的停車、置換、清洗和隔離應指定專責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上下工序的聯系工作。對停車后裝置及設備內清出的可燃物料,應及時組織力量運到裝置外安全地帶,嚴禁在裝置區內儲存。
4.2.2.5? 裝置停車經置換、中和、清洗、吹掃,并分析合格后,生產單位與檢修單位應正式交接,雙方簽字后方可交付檢修。
4.2.2.6? 上述準備工作就緒后,大檢修指揮部的安全防火負責人應組織各級安全防火人員和檢修項目負責人對大檢修的安全防火準備工作進行最后一次檢查和確認,確保檢修項目的安全防火措施已落到實處。重點是安全防火施工方案、隔斷措施、動火分析及有否物料貯存,并確定動火等級。
4.2.3? 大檢修作業中的安全防火要點
大檢修的動火作業,除應遵守公司相關安全防火管理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4.2.3.1? 廠和車間的大檢修首次動火或危險性較大的動火作業項目,應由廠或車間的主管領導、檢修單位的領導及廠安全防火部門負責人共同到現場確認動火條件,監視動火的實施。
4.2.3.2? 動火人應由安全防火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在同一動火部位有幾個焊工同時作業時,允許辦理一個動火證,但每一個動火人都必須在動火證上逐一簽字。
4.2.3.3? 一個看火人在一個位置上能夠很清楚地監視幾個動火點,允許一個人擔當幾個動火點的看火人,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動火點。
4.2.3.4? 對雖然停車,但仍存有可燃物料的作業現場,凡能拆遷到固定動火區或其它安全地帶進行動火作業時,一般不應在現場進行動火,應盡量減少特殊危險動火。
4.2.3.5? 需動火的部位與其它生產系統應有可靠的隔離措施。尤其動火點與尚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統和罐區的隔離,宜采用拆除一段聯系管段的措施。
4.2.3.6? 高空焊接作業時,下面的木腳手架應采用非燃材料遮蓋,在操作部位下方每層都應設看火人。
4.2.3.7? 同一地點同時使用電、氣焊時,電焊導線不應與氣焊膠管敷設在一起。不應用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生產設備或與其相聯系的金屬構件作為電焊接地線。
4.2.3.8? 大檢修期間應對所有消防安全裝置、自動滅火系統、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安全聯鎖系統、安全閥、爆破板、阻火器等同時進行檢查、維護和檢驗。
4.2.4? 大檢修的驗收
4.2.4.1? 大檢修結束之前,項目負責人和安全防火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清點工具、器材等,防止遺留于設備和管道內;測厚、探傷等項目是否按要求進行,并全部結束;設備的防護裝置以及因檢修而拆除的蓋板、柵欄等是否按要求安裝和恢復;安全消防設施是否投用;檢修現場是否已清理干凈。
4.2.4.2? 試車前應檢查核實以下項目:
4.2.4.2.1? 盲板是否按要求抽去或堵上;
4.2.4.2.2? 各閥門是否按規定打壓、靈活完好,并符合試車前開或關的要求;
4.2.4.2.3? 工藝設備和管線是否分段進行了打壓和氣密性試驗,并符合要求;
4.2.4.2.4? 全部管道和儀表是否復位;
4.2.4.2.5? 設備、管道靜電接地是否恢復、完整;
4.2.4.2.6? 轉動部件手盤車是否正常;
4.2.4.2.7? 冷卻系統、潤滑系統是否符合要求;
4.2.4.2.8? 所有安全附件、儀表、信號裝置是否齊全、好用、靈敏可靠;
4.2.4.2.9? 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是否處于備用狀態;
4.2.4.2.10? 安全水封、隔油池等是否已經充水。
4.2.4.3? 上述工作結束以后,大檢修指揮部應指派專人組織檢修人員和生產人員進行交接、驗收和試車。根據規程要求分別進行耐壓試驗、氣密試驗、調整、負荷試車和驗收工作。
4.2.4.4? 試車后,應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正式移交生產單位,并將有關技術資料及檢測報告一并交付生產單位。
4.2.4.5? 驗收手續辦完后,在正式投產前,應拆除臨時電源,檢修用臨時擋火墻、安全界標、柵欄以及檢修用的各種臨時措施,除去陰溝上封閉物,檢查坑道排水和清水狀況,同時應特別注意是否有妨礙運轉操作或高溫設備附近有無竹、木腳手架等可燃物品。并按開車要求進行清掃、置換、分析合格后,正式進入開車程序。
4.3臨時檢修、搶修
4.3.1裝置發生影響安全生產的設備故障時,工廠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公司相關部門,并通知公司相關人員。
4.3.2公司相關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后,迅速組織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4.3.3臨時檢修、搶修作業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條款執行。
4.3.4從事設備臨時檢修、搶修作業的檢修人員必須熟悉所在裝置的情況,30%以上應為公司正式員工,外雇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并經過工廠三級安全教育合格者。
4.4? 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1? 焊接的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1.1? 雨天不準露天進行電焊作業。在潮濕的地溝、金屬構架及天車上進行焊接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并有防觸電措施。
4.4.1.2? 電焊作業的零線與焊口之間距離不準大于600mm,且與焊件良好接觸。
4.4.1.3? 電焊機的零線、接地線和焊接工作回線均不準搭在其它設備裝置上,也不準接在管線、儀表保護套管及設備上。
4.4.1.4? 焊接、切割密閉空心件時,必須留有排氣孔。
4.4.1.5? 不準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4.4.1.6? 不準用明火檢查氣瓶漏氣。減壓閥凍結,要用溫水解凍不得用火烤。
4.4.1.7? 乙炔、氧氣帶要嚴密不漏,接頭處要把牢。
4.4.2? 電焊機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2.1? 電焊機要放在干燥處,雨天要有防雨措施。
4.4.2.2? 各電焊機之間、焊機與墻之間,均應留有不小于1米的空道。
4.4.3? 電焊把線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3.1? 電焊把線必須采用橡膠電纜線且絕緣良好,無破損。如有破損需用膠布纏好。
4.4.3.2? 不準將把線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上。
4.4.3.3? 把線不準沾油,沾油必須清理干凈。
4.4.4? 氧氣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4.1? 氧氣瓶不準靠近熱源,夏季要有防曬措施。不準接觸油脂,與明火應保持不小于10米距離。
4.4.4.2? 瓶中氧氣不準用盡,需保留用50kpa的余壓。氣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4.4.4.3? 氧氣瓶不準與可燃氣體放在一起,同乙炔氣瓶應保持不小于5米距離。搬運時,應防止撞擊。
4.4.5? 乙炔氣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5.1? 使用、運輸、儲存乙炔氣瓶時,其環境溫度不準超過40℃。
4.4.5.2? 不準敲打、撞擊氣瓶,不準靠近火源和電氣設備存放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
4.4.5.3? 乙炔氣瓶不準倒置,不能同氧氣瓶混放運輸。
4.4.6? 設備內動火作業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6.1? 需進行內部動火作業的設備必須與其它設備、管道進行可靠隔離,絕對禁止其它系統的介質進入檢修設備。
4.4.6.2? 凡用惰性氣體置換過的設備,進入前必須用空氣置換出惰性氣體,并測定設備內的氧含量,一般在18%-21%(v)之間時方可進入。
4.4.6.3? 附有攪拌等機械裝置的設備,在進入前應把傳動皮帶卸下,啟動機械的電源斷開并上鎖,使其在檢修過程中不能啟動,再在電源處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4.4.6.4? 設備內動火作業時,一般應指派兩人在設備外部進行監護,監護人應熟悉檢修設備的操作情況,了解介質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癥狀和火災、爆炸特性;監護人員應位于能經??匆娫O備內作業人員的位置,眼光不得離開操作人員;監護人除向設備內作業人員遞送工具、材料外,不準從事其它工作,更不得擅離崗位。
4.4.6.5? 設備內作業的電動工具及照明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在干燥設備內電壓應≤36v,在潮濕環境或密閉性好的金屬設備內電壓≤12v,若存在易燃易爆介質時,應符合防爆要求。
4.4.6.6? 作業前應根據設備容積和形狀,作業危險性大小和介質的性質,做好個人防護和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4.4.6.7? 設備內作業,生產單位應每半小時監測一次有毒有害物質、可燃氣體、氧含量、粉塵含量等。
4.4.7? 物料罐帶料動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7.1? 應使動火點位于料面以下;
4.4.7.2? 補焊前應測定壁厚,補焊處的壁厚應滿足焊接時不被燒穿的要求(一般應≥3mm),根據測得的壁厚確定焊接時的電流值,防止因電流過大燒穿被焊處,造成跑油著火。電焊機接地點應盡量接近動焊點;
4.4.7.3? 若罐存在裂縫,動火前應用石棉繩將裂縫塞嚴,外面再用鋼板補焊;
4.4.7.4? 動焊時貯罐應打開人孔,接通大氣;
4.4.7.5? 應選用有經驗的人員進行監護,必要時可請專業消防隊進行現場監護。
4.4.8? 物料管線帶料動火應符合下列要求:
4.4.8.1? 測定補焊處管壁厚度,決定補焊電流及補焊方案,防止燒穿;
4.4.8.2? 清理周圍環境,清除一切可燃物;
4.4.8.3? 與動火臨近的管道應做好防火及隔熱措施;
4.4.8.4? 降低管道內油品壓力(始終保持微正壓),但應保持管道內油品流動;
4.4.8.5? 用鉆和石棉繩等堵塞漏處,然后打卡子進行補焊;
4.4.8.6? 對泄漏周圍的空氣要進行分析,符合動火要求后方可動火;
4.4.8.7? 焊接作業應由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擔任,施焊要穩、準、快,焊接順序應先下后上,焊點應對稱;
4.4.8.8? 高壓油管焊接,應降壓后打卡子焊接。
4.4.9? 低壓設備、管道的帶氣動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9.1? 做好組織工作,要有專人指揮,關鍵崗位要有專人操作;
4.4.9.2? 對設備和管道內的氧含量要嚴格控制,必須保證系統氧含量不得超過0.5%;
4.4.9.3? 保持系統穩定的微正壓;
4.4.9.4? 測定壁厚,根據壁厚設定電焊機的電流值;
4.4.9.5? 分析補焊點周圍可燃氣體的濃度,當被測可燃氣體的爆炸下限大于4%時,其濃度應不大于0.5%(體積百分比);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氣體,其濃度應小于0.2%(體積百分比)方可動火;
4.4.9.6? 焊氣柜時,應將燒焊點位于水槽水面下1米左右。
4.4.10? 抽堵盲板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4.4.10.1? 對需要檢修裝置和設備,應加堵盲板進行可靠隔離;
4.4.10.2? 抽堵盲板作業,應辦理作業許可證和審批手續,并指定專人負責,制定作業方案和檢查落實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作業前生產單位安全負責人應帶領操作人員查看現場,并交待作業程序和安全防火注意事項;
4.4.10.3? 盲板的制作應根據閥門或管道的口徑,同時要考慮能夠承受管路工作壓力;當管道內為易燃易爆介質時,制作盲板不得使用破裂時能產生火花的材料;盲板應有較大的突耳,并涂上特殊的顏色,使插上的盲板顯而易見;
4.4.10.4? 介質為易燃易爆介質時,抽堵盲板作業點周圍25米范圍內不準用火;作業過程中
應指派專人巡回檢查,必要時應停止下風側的其它工作;與作業無關的人員禁止進入作業現場;當在室內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必須開窗或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通風設備強制通風;采用行燈照明時,則必須采用電壓小于36伏的防爆燈;
4.4.10.5? 抽堵盲板前應仔細檢查系統內壓力是否已經下降,余液是否排凈;一般要求管道內介質溫度小于60℃,介質壓力煤氣類小于1.96kpa,氨氣類剌激性物質應小于0.49kpa方可作業,若溫度、壓力超過上述規定時,應有特殊的安全措施,并辦理特殊的審批手續;對易燃易爆系統抽加盲板時,卸壓后應保持系統正壓,以防止空氣吸入系統;
4.4.10.6? 抽堵可燃氣體盲板時,應使用防爆工具,若必須使用鐵制工具時,應在接觸平面上涂以石墨、黃油等不產生火花的介質;抽堵盲板時應配帶好勞動防護用品;作業時應站在上風側;抽堵盲板作業時應有生產單位專人監護,特別是火災危險性大的作業,要求作業現場必須有兩名以上專業人員及消防車輛、醫務人員實施現場監護;抽堵盲板連續作業時間一般應控制在半小時之內,否則應更換作業人員;
4.4.10.7? 抽堵盲板作業時應有專人負責登記與核查工作,加堵盲板要記錄時間、地點、作業人姓名、數量;抽去盲板時也應一一記錄,并對照抽堵盲板方案進行復查,防止漏堵或漏抽。
4.4.11? 其它工業用火、有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起重作業、施工動土作業等要嚴格執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有關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4.4.12? 檢修現場清理的安全要求
4.4.12.1? 清理工作要自上而下進行。
4.4.12.2? 清理物品不準由高處向下拋擲,必要時須設警戒區,由專人監護。
4.4.12.3? 設備內部清理要干凈,不能留任何雜物。
4.4.12.4? 用水清理地面、設備時,不準將水濺到電氣設備上。
4.4.12.5? 清理腐蝕性介質時,不要濺到其它設備上。
4.4.12.6? 清理設備的污水,不準排入生活下水管線。
4.4.12.7? 檢修結束,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設備、管線復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5? 裝置開工安全防火管理
4.5.1? 裝置開工要制定開工方案,開工方案應包括安全防火措施。
4.5.2? 裝置開工由生產單位的生產調度部門統一指揮。裝置開車要詳細制定開工方案,具體包括開工前的吹掃置換、抽加盲板、接引物料以及投料試車等內容。開工方案要進行詳盡的說明并附相應的流程或示意圖表,各項操作步驟要具體,并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和監護人。開工方案要經過嚴格審批,開車各項操作要嚴格執行開工操作規程,并按《安全生產逐級確認制》的要求,各級管理人員按開車職責分工做到步步確認,以確保開車過程安全。
4.5.3? 裝置開工正常后,要組織人員全面驗收,分別整理技術資料歸檔。
4.6? 外委檢維修作業的施工隊伍要嚴格執行《公司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