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藥品退出管理規定
加強藥品采購和臨床應用規范化管理,保證藥品的質量,減少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害事件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一.藥品退出的概念
藥品退出是指因各種原因停止藥品臨床使用,不再采購應用的過程。包括(1)因藥品不良反應過大,存在使用的安全隱患;(2)醫院發生藥害事件;(3)上級通報、查處的假劣藥品;(4)政策性藥品淘汰,如新一輪藥品招標未中標的藥品等。(5)藥品更新換代趨向被替換的藥品;(6)其他應該淘汰的藥品。
二.退出藥品品種的確定
1.本院臨床使用經常出現不良反應,并且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的品種。
2.由于藥品質量問題引發醫院出現藥害事件的問題藥品。
3.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藥監部門通報停用的藥品。
4.根據臨床的需要應該更新換代藥品。
5.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未中標的藥品。
三.退出的程序
1.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藥監部門通報停用的藥品,藥劑科應立即停藥,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本院醫務科或市藥監局。
2.對由于藥品質量問題引發醫院出現藥害事件的問題藥品,根據臨床的報告,藥劑科應及時停藥,及時向主管院長匯報。
3.藥學管理部門應定期對臨床使用的藥品進行跟蹤監測,根據臨床反應提出淘汰品種,交藥事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4.對于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未中標的藥品,應根據上級的要求,除醫院必須使用的藥品除外(按照要求上級備案),應退出。
5.臨床科主任(委員)在藥事委員會會議上提出淘汰的品種,說明理由,通過后退出。
6.所有退出的藥品均應通過藥事管理委員會決定后退出醫院。
四.責任與要求
1.全體藥事委員會委員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從維護藥品質量的大局出發,對我院的藥品進行評價。
2.認真落實責任,在藥物臨床使用過程中遇到藥品質量問題時,要及時通報藥學管理部門。
3.認真遴選本專業的藥物,及時淘汰療效差、不良反應大、質量不穩定的藥品。
4.認真落實上級有關藥品使用質量相關的通報,及時停用問題藥品,防止對患者的傷害。
5.對于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違規促銷的藥品,醫院要及時停藥,按照醫院相關的規定做出處理。
第2篇 藥品退出管理規定要求
加強藥品采購和臨床應用規范化管理,保證藥品的質量,減少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害事件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一.藥品退出的概念
藥品退出是指因各種原因停止藥品臨床使用,不再采購應用的過程。包括(1)因藥品不良反應過大,存在使用的安全隱患;(2)醫院發生藥害事件;(3)上級通報、查處的假劣藥品;(4)政策性藥品淘汰,如新一輪藥品招標未中標的藥品等。(5)藥品更新換代趨向被替換的藥品;(6)其他應該淘汰的藥品。
二.退出藥品品種的確定
1.本院臨床使用經常出現不良反應,并且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的品種。
2.由于藥品質量問題引發醫院出現藥害事件的問題藥品。
3.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藥監部門通報停用的藥品。
4.根據臨床的需要應該更新換代藥品。
5.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未中標的藥品。
三.退出的程序
1.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藥監部門通報停用的藥品,藥劑科應立即停藥,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本院醫務科或市藥監局。
2.對由于藥品質量問題引發醫院出現藥害事件的問題藥品,根據臨床的報告,藥劑科應及時停藥,及時向主管院長匯報。
3.藥學管理部門應定期對臨床使用的藥品進行跟蹤監測,根據臨床反應提出淘汰品種,交藥事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
4.對于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未中標的藥品,應根據上級的要求,除醫院必須使用的藥品除外(按照要求上級備案),應退出。
5.臨床科主任(委員)在藥事委員會會議上提出淘汰的品種,說明理由,通過后退出。
6.所有退出的藥品均應通過藥事管理委員會決定后退出醫院。
四.責任與要求
1.全體藥事委員會委員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從維護藥品質量的大局出發,對我院的藥品進行評價。
2.認真落實責任,在藥物臨床使用過程中遇到藥品質量問題時,要及時通報藥學管理部門。
3.認真遴選本專業的藥物,及時淘汰療效差、不良反應大、質量不穩定的藥品。
4.認真落實上級有關藥品使用質量相關的通報,及時停用問題藥品,防止對患者的傷害。
5.對于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違規促銷的藥品,醫院要及時停藥,按照醫院相關的規定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