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涂裝作業安全環境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加強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特涂作業和專用設備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發生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各企業船舶建造特種涂裝作業安全、環境管理。
3定義
特種涂裝作業:生產過程中,在特定的工藝技術、質量標準、工裝設備、艙內溫度、濕度等條件下,使用特定涂料進行噴涂作業稱為特種涂裝作業。特種涂裝作業是一項施工難度高、易于燃爆及人員中毒的作業.
4管理職能
4.1? 特涂作業的生產組織在造船工程部牽頭下,由涂裝工區/車間管理,特涂施工隊伍負責執行。
4.2? 在單船上,由單船項目組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5特涂申請與審批手續
5.1? 涂裝作業前,涂裝主管要對施工區域進行常規檢查,確認涂裝作業艙室周圍20米(油漆作業與熱工作業艙室間有分隔艙除外)范圍內設置禁火區域,且無熱工作業和其他火源,具備涂裝作業條件。然后方可進行作業的審批及檢查程序。
5.2? 涂裝主管、涂裝工區/車間安全員要根據相關要求,對施工隊的準備措施逐項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再交安監部單船安全管理人員進一步檢查。
5.3? 各級簽字人員應對作業場所進行檢查,了解作業準備情況,特別要對安全設施、防火防爆設施、防污染提出具體要求。
5.4? 各級管理人員在進行工程交底的同時,必須進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時必須講清楚使用的油漆的危害性、施工環境特點以及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防污染事項和要求。接受交底的每個施工人員必須在交底表上簽名認可。
6可燃氣體和氧氣含量檢測要求
6.1? 對特涂作業后的艙室,必須經可燃氣體濃度和氧氣含量檢測合格后,方可從事其他作業或允許人員進入。
6.2? 可燃氣體檢測必須待艙室有效通風、涂料固化后,由涂裝主管提出申請,經安監部單船安全管理人員檢測,可燃氣體檢測單一式三份,分別交給項目經理和自己留底。
6.3? 測爆、測氧人員必須經專門的測爆、測氧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6.4? 測爆、測氧人員使用的各種儀器要定期計量檢測,符合防爆要求,勞動防護用品選擇應與作業者要求相同。
6.5? 在進行氣體檢測時必須有一人對檢測人員進行監護。
6.6? 在作業場所不能從事氣體檢測以外的任何作業。
6.7? 在艙室口測得的可燃氣體濃度小于爆炸下限5%時,方可下艙檢測。
7對特涂作業人員的規定
7.1? 作業人員的選擇
7.1.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
7.1.2經體檢符合健康要求,無禁忌癥者(禁忌癥:嚴重支氣管炎、活動性肺結核、肺功能退減、心血管病癥、各種血液性疾病、嚴重的皮膚病、癲癇、精神病、美尼爾綜合癥、肢體缺陷等);
7.1.3經本工種技術與安全專業以及登高作業知識培訓,并經三級安全環境教育,持證上崗。
7.2? 體格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