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關于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的暫行規定
為了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預防頂板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管理責任
(一)各施工隊是施工區域內頂板管理的主體,應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技術規定進行施工;直接負責本區域內的頂板管理工作,負責班中頂板支護,負責施工區域的頂板巡查,負責施工區域內的頂板動態監測,負責采集頂板監測數據,并向有關部門定期報送觀測數據;當頂板巖性發生變化危及安全生產時,能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和可靠的頂板管理手段,并及時向調度中心和工程技術部匯報。
(二)籌建處工程技術部是頂板管理的主要負責部門,負責收集頂板巖性變化數據,并根據變化情況出具針對性支護方案設計;負責頂板監測管理,制定完善頂板監測管理制度及技術規定,對監測數據和支護狀況定期分析,并定期出具分析報告。
(三)籌建處安監部是頂板管理的監督部門,在定期安全檢查和日常隱患排查分析中,要把頂板管理工作作為重點,及時了解掌握各部門、各施工單位的頂板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執行情況及現場存在隱患整改情況。安監員每班對現場頂板至少巡查一次,及時反饋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在交接班記錄中填寫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
(四)調度中心對頂板管理的各種規定負責實施。
(五)物資管理部門要根據集團的有關規定經常儲備足夠數量的支護材料,以備應急使用。具體數量為:直徑18mm圓木50根,100mm加長單體液壓支柱40根,乳化液泵(箱)1套,長度2m的木板梁200塊。
(六)監理單位要按監理合同對施工的工程質量,支護的有效性,現場安全等執行全面旁站監理,嚴格執行驗收制度。
(七)籌建處分管技術的副處長對頂板管理的安全技術負責。
(八)籌建處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處長對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和現場頂板管理工作負責。
二、巷道斷面及臨時支護
(一)拱形斷面
1.頂板巖性破碎、整體性差,易漏頂,可考慮采用拱形斷面,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但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否則必須停止作業。
2.拱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得超過1.8米,特殊情況另定,嚴禁空頂作業。凡出現空頂作業一律按a類“三違”處理。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二)矩形或異形斷面
1.頂板巖性整體好,不易漏頂, 可采用矩形或異形斷面,但必須有設計院正式設計和批準后的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
2.矩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超過1.8米,特殊情況下另定,嚴禁空頂作業。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三)臨時支護
臨時支護必須采用有效前探梁形式,前探梁長度不小于4.5米,個數不少于3根,每根前探梁必須有3個吊環。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必須在掘進巷道的巖壁或煤壁上打眼,特制前探梁一端伸入孔內,孔深不小于500mm。前探梁的移設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嚴禁多根前探梁同時松開移動。前探梁上方與頂板間隙必須使用木板梁背實絞緊。每一工作面都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木板梁,無木板梁或數量不足應視為安全隱患。
(四)特殊情況
現場出現特殊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由工程、監理、安監現場確定支護參數,并及時補充措施。
(五)施工單位和工程部結合設置頂板離層儀,對頂板巖性進行及時有效地了解掌控,根據出水情況、頂板巖性,征求設計院的意見確定錨索的長度。
三、錨桿抗拔力檢驗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錨桿抗拔力檢驗,施工單位應建立錨桿抗拔力檢驗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2篇 關于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回采巷道頂板管理,預防頂板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管理責任
(一)各施工隊是施工區域內頂板管理的主體,應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技術規定進行施工;直接負責本區域內的頂板管理工作,負責班中頂板支護,負責施工區域的頂板巡查,負責施工區域內的頂板動態監測,負責采集頂板監測數據,并向有關部門定期報送觀測數據;當頂板巖性發生變化危及安全生產時,能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和可靠的頂板管理手段,并及時向調度中心和工程技術部匯報。
(二)籌建處工程技術部是頂板管理的主要負責部門,負責收集頂板巖性變化數據,并根據變化情況出具針對性支護方案設計;負責頂板監測管理,制定完善頂板監測管理制度及技術規定,對監測數據和支護狀況定期分析,并定期出具分析報告。
(三)籌建處安監部是頂板管理的監督部門,在定期安全檢查和日常隱患排查分析中,要把頂板管理工作作為重點,及時了解掌握各部門、各施工單位的頂板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執行情況及現場存在隱患整改情況。安監員每班對現場頂板至少巡查一次,及時反饋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在交接班記錄中填寫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
(四)調度中心對頂板管理的各種規定負責實施。
(五)物資管理部門要根據集團的有關規定經常儲備足夠數量的支護材料,以備應急使用。具體數量為:直徑18mm圓木50根,100mm加長單體液壓支柱40根,乳化液泵(箱)1套,長度2m的木板梁200塊。
(六)監理單位要按監理合同對施工的工程質量,支護的有效性,現場安全等執行全面旁站監理,嚴格執行驗收制度。
(七)籌建處分管技術的副處長對頂板管理的安全技術負責。
(八)籌建處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處長對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和現場頂板管理工作負責。
二、巷道斷面及臨時支護
(一)拱形斷面
1.頂板巖性破碎、整體性差,易漏頂,可考慮采用拱形斷面,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但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否則必須停止作業。
2.拱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得超過1.8米,特殊情況另定,嚴禁空頂作業。凡出現空頂作業一律按a類“三違”處理。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二)矩形或異形斷面
1.頂板巖性整體好,不易漏頂, 可采用矩形或異形斷面,但必須有設計院正式設計和批準后的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斷面及支護參數由設計確定。
2.矩形斷面掘進時臨時控頂不超過1.8米,特殊情況下另定,嚴禁空頂作業。
3.幫錨桿:兩肩以下兩排錨桿距迎頭不得滯后2排,兩排以下錨桿滯后不得超過掘進機機尾。
(三)臨時支護
臨時支護必須采用有效前探梁形式,前探梁長度不小于4.5米,個數不少于3根,每根前探梁必須有3個吊環。臨時支護的前探梁必須在掘進巷道的巖壁或煤壁上打眼,特制前探梁一端伸入孔內,孔深不小于500mm。前探梁的移設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嚴禁多根前探梁同時松開移動。前探梁上方與頂板間隙必須使用木板梁背實絞緊。每一工作面都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木板梁,無木板梁或數量不足應視為安全隱患。
(四)特殊情況
現場出現特殊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由工程、監理、安監現場確定支護參數,并及時補充措施。
(五)施工單位和工程部結合設置頂板離層儀,對頂板巖性進行及時有效地了解掌控,根據出水情況、頂板巖性,征求設計院的意見確定錨索的長度。
三、錨桿抗拔力檢驗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錨桿抗拔力檢驗,施工單位應建立錨桿抗拔力檢驗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巷道正常施工過程中,每300根錨桿做一組抗拔力檢驗,每組不得少于3根錨桿,一般應頂、左右幫各一根,且檢驗應在同一斷面內進行。
(三)巷道施工中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如頂板淋水加大、頂板完整性變差、頂板有明顯下沉、頂板出現明顯礦壓、遇斷層或褶曲等特殊情況時,要加密檢驗頻度,必要時每班進行一次。
(四)錨桿抗拔力檢驗的最低值不得小于設計值的90%,否則判定支護不合格,必須在相近的位置重新安設錨桿,并重新進行拉力試驗,必要時應采取變換支護形式的方法,保證巷道支護安全。
(五)錨桿抗拔力檢驗時,施工隊技術人員要嚴格按照錨桿拉力計的說明書進行操作,要保證拉力計的位移量不超過規定值,確保錨桿檢驗真實有效。檢驗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勻速加載、緩慢拉拔至設計噸位即可,一般不得作破壞性實驗。檢驗結束后做好記錄,記錄經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存檔作為巷道質量判定和工程移交的重要依據。
四、錨索預應力檢驗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錨索預應力檢驗,施工單位應建立錨索預應力檢驗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巷道施工過程中,每根錨索緊固過程中都要詳細測定其預應力。
(三)錨索預應力檢驗的最低值不得小于設計值的90%,否則判定分項工程不合格,要采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或補強支護,必要時必須采取變換支護形式的方法,保證巷道支護安全。
(四)錨索預應力檢驗時,施工隊技術人員要嚴格按照錨索安裝設備說明書進行操作,要確保錨索檢驗真實有效。檢驗結束后做好記錄,記錄經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存檔作為分項工程質量判定和工程移交的重要依據。
五、頂板離層監測
(一)巷道施工過程中,必須堅持進行頂板離層監測,施工單位應建立頂板離層監測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巷道正常施工過程中,每50m安設一組頂板離層檢測儀。頂板離層檢測儀安裝時,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必須現場指定位置,并按說明書監督安裝的操作過程,保證安裝合格。
(三)頂板離層檢測儀安裝位置不大于掘進迎頭50m,在距掘進迎頭50m范圍內,每天監測1次,其它段每周監測2次;頂板離層監測由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負責,每次監測結束后,要做好詳細記錄,并在周一前上報工程技術部,工程技術部在每周調度會進行通報。施工單位不上報每次每點罰50元,工程技術部一次不通報罰款500元,工程技術部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四)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技術部的要求,對離層儀要編號并掛牌管理。頂板離層監測管理牌板應標明巷道名稱,測點編號及位置、觀測日期、觀測人姓名、頂板離層量等數據。
(五)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技術部的要求,建立頂板離層監測臺賬,按月向工程技術部提交所施工巷道的頂板離層監測情況,供工程技術部分析使用;出現頂板離層量突然增大,有冒頂危險時,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匯報,監理、工程、調度、安監幾個部門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具體處理措施。
(六)頂板總離層位移量超過50mm時,理論認為頂板已離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防止冒頂事故發生,施工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在8小時內處理完出現的頂板隱患,否則由安全監察部牽頭組織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
(一)安監部門每個班必須對施工現場的支護質量、后巷頂板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寫入交接班記錄,出現問題時及時反饋業務部門。
(二)當日值班人員,必須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頂板巖性進行了解,并在次日晨會上通報。
(三)各業務保安部門要及時了解掌握施工情況,做好業務保安工作。
(四)調度部門要每班了解掌握施工情況,督促應急支護材料的儲備。
(五)工程部要定期對頂板觀測分析和頂板巖性情況及頂板管理情況進行通報。地質部門及時收集巷道巖性、構造情況,做好預測預報。
(六)作業規程中,對錨桿支護與掘進工作面迎頭的距離(臨時控頂距),錨桿的形式、規格、安裝角度等必須明確規定,當地質構造圍巖條件發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修改支護方式和支護參數,補充相應的安全措施。
(七)巷道頂板巖性發生變化,出現淋水、下沉現象時或煤層巷道及各類硐室的掘進斷面寬度超過5m時,必須制定專項支護設計及加強支護措施。
(八)掘進工作面嚴格執行集團公司“三條線”管理規定。
(九)施工單位要加強巷道施工質量管理,錨桿支護巷道必須嚴格按設計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巷道頂幫錨桿錨索的安設長度,單孔使用樹脂藥卷的規格數量,實行三方(施工班長、安檢員、工程監理員)現場簽認,并做為原始質量保證資料進行存檔。支護材料原則上不得節余。
(十)巷道施工中應嚴格按設計進行,不得超高、超寬施工。監理公司月度驗收時要上尺上線嚴格驗收,施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工程,除不予結算進尺外按照段長處以巷道單價兩倍的罰款。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