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環保獎罰管理規定
杭州世寶安全環保作業指導書
文件編號:
第1 頁 共 3 頁
名稱
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制定日期:
編制單位
綜合管理部
修改狀態/版本: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環保事故、治安刑事事件的發生,保障生產工作安全順利進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一 獎勵
(一)獎勵條件
1、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且效果明顯的。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如發現所用設備、零部件不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或技術規范,有危及安全生產或人身安全可能的;在正常巡檢中發現“四超”(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在設備發生重大故障時,處理果斷而防止了火災、爆炸、泄漏等傷人及損壞設備者;發現未經批準動用、損壞安全和消防設施并報告上級部門者等。以上必須經所在部門和安環科認定。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活動,被評為先進集體者。
6、被評為省、市、縣、總公司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個人)。
7、對消防、安全工作、環保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8、在生產中發生生產系統故障(停電、停水、停風、停汽、泄漏)應按規程處理,不屬此獎勵范圍。
(二)獎勵標準
獎勵分為三等,除此之外,還將按《安全環保考核細則》評分,納入績效考核。
1.一等獎,500~1000元
(1)及時發現可能造成裝置停工、停產或巨大財產損失(>;10萬元)事故隱患者;
(2)在安全生產方面有重大發明創造,通過實施并經實踐可對公司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改善者;
(3)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安全方針及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成績顯著被評為公司安全先進集體(個人)。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經綜合部認定,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均可獲評一等獎。
2.二等獎,200~500元
(1)及時發現可能導致人員傷亡事故隱患者;
(2)及時發現將導致重大火災、爆炸、危化品泄漏者;
杭州世寶安全環保作業指導書
文件編號:
第2 頁 共 3 頁
名稱
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制定日期:
編制單位
綜合管理部
修改狀態/版本:
(3)及時發現可能造成財產損失5~10萬元的事故隱患者;
(4)及時發現可能造成個別裝置局部停運的事故隱患者;
(5)發現有重大環保隱患并及時報告者;
(6)在安全生產方面有所創新,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產生明顯效果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經公司安委會認定,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均可獲評二等獎。
3.三等獎,50~200元
(1)三次以上阻止或舉報“三違”行為且“三違”行為得到查證的有功人員;
(2)及時發現可能導致一般火災、爆炸、泄漏事故隱患者;
(3)及時發現可能導致人員輕傷的事故隱患者;制止其他員工進行環境污染行為者;
(4)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安全方針及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成績顯著被評為市、區(縣)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個人)。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經綜合部認定,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均可獲評三等獎。
(三)審批權限和程序
1.凡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員工所在部門提出申請,說明理由,提出獎勵建議;安環科負責事實認定,并根據本細則確定獎勵等級,然后報公司綜合部審核、報行政總監批準。也可由綜合部直接提出獎勵建議,報行政總監批準。
2.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獎勵通知,從安全獎勵基金中發放獎金。
二、處罰
(一)處罰條件:
1、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導致事故發生、環境污染者。
2、“三違”行為人。
3、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5、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6、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7、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8、擅自挪用、拆除安全、環保防護設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損壞安全、環保和消防器材或因工意外損壞不及時報告者。
杭州世寶安全環保作業指導書
文件編號:
第3 頁 共 3 頁
名稱
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制定日期:
編制單位
綜合管理部
修改狀態/版本:
(二)處罰標準
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50-5000元、賠償直接損失的3-50%等。對“三違”行為人按《“三違”處罰細則》執行。
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降職、降級、留崗查看、待崗、停職、開除。
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觸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處罰程序
1、經濟處罰由綜合部提出處罰建議,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處罰的資金劃入安全獎勵基金。
2、行政處罰綜合部辦提出建議,行政總監按公司有關管理程序,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三、附則
(一)附件《安全環保管理考核細則》、《三違考核處罰細則》、《廠區吸煙管理規定》
(二)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暫定)起執行。
第2篇 安全環保獎罰管理規定辦法
杭州世寶安全環保作業指導書
文件編號:
第1 頁 共 3 頁
名稱
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制定日期:
編制單位
綜合管理部
修改狀態/版本: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環保事故、治安刑事事件的發生,保障生產工作安全順利進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一 獎勵
(一)獎勵條件
1、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且效果明顯的。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如發現所用設備、零部件不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或技術規范,有危及安全生產或人身安全可能的;在正常巡檢中發現“四超”(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在設備發生重大故障時,處理果斷而防止了火災、爆炸、泄漏等傷人及損壞設備者;發現未經批準動用、損壞安全和消防設施并報告上級部門者等。以上必須經所在部門和安環科認定。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活動,被評為先進集體者。
6、被評為省、市、縣、總公司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個人)。
7、對消防、安全工作、環保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8、在生產中發生生產系統故障(停電、停水、停風、停汽、泄漏)應按規程處理,不屬此獎勵范圍。
(二)獎勵標準
獎勵分為三等,除此之外,還將按《安全環保考核細則》評分,納入績效考核。
1.一等獎,500~1000元
(1)及時發現可能造成裝置停工、停產或巨大財產損失(>10萬元)事故隱患者;
(2)在安全生產方面有重大發明創造,通過實施并經實踐可對公司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改善者;
(3)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安全方針及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成績顯著被評為公司安全先進集體(個人)。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經綜合部認定,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均可獲評一等獎。
2.二等獎,200~500元
(1)及時發現可能導致人員傷亡事故隱患者;
(2)及時發現將導致重大火災、爆炸、危化品泄漏者;
杭州世寶安全環保作業指導書
文件編號:
第2 頁 共 3 頁
名稱
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制定日期:
編制單位
綜合管理部
修改狀態/版本:
(3)及時發現可能造成財產損失5~10萬元的事故隱患者;
(4)及時發現可能造成個別裝置局部停運的事故隱患者;
(5)發現有重大環保隱患并及時報告者;
(6)在安全生產方面有所創新,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產生明顯效果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經公司安委會認定,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均可獲評二等獎。
3.三等獎,50~200元
(1)三次以上阻止或舉報“三違”行為且“三違”行為得到查證的有功人員;
(2)及時發現可能導致一般火災、爆炸、泄漏事故隱患者;
(3)及時發現可能導致人員輕傷的事故隱患者;制止其他員工進行環境污染行為者;
(4)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安全方針及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成績顯著被評為市、區(縣)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個人)。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經綜合部認定,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均可獲評三等獎。
(三)審批權限和程序
1.凡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員工所在部門提出申請,說明理由,提出獎勵建議;安環科負責事實認定,并根據本細則確定獎勵等級,然后報公司綜合部審核、報行政總監批準。也可由綜合部直接提出獎勵建議,報行政總監批準。
2.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獎勵通知,從安全獎勵基金中發放獎金。
二、處罰
(一)處罰條件:
1、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導致事故發生、環境污染者。
2、“三違”行為人。
3、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5、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6、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7、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8、擅自挪用、拆除安全、環保防護設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損壞安全、環保和消防器材或因工意外損壞不及時報告者。
杭州世寶安全環保作業指導書
文件編號:
第3 頁 共 3 頁
名稱
安全環保管理獎罰暫行規定
制定日期:
編制單位
綜合管理部
修改狀態/版本:
(二)處罰標準
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50-5000元、賠償直接損失的3-50%等。對“三違”行為人按《“三違”處罰細則》執行。
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降職、降級、留崗查看、待崗、停職、開除。
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觸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處罰程序
1、經濟處罰由綜合部提出處罰建議,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處罰的資金劃入安全獎勵基金。
2、行政處罰綜合部辦提出建議,行政總監按公司有關管理程序,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三、附則
(一)附件《安全環保管理考核細則》、《三違考核處罰細則》、《廠區吸煙管理規定》
(二)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暫定)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