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火舞私秘?奶头大屁股小说,永久免费看啪啪网址入口,国产在线精品无码av不卡顿,国产精品毛片在线完整版,国产69精品久久久久久妇女迅雷,色综合久久久无码网中文,日韩新无码精品毛片,强睡邻居人妻中文字幕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管理規定

      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大型(3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3-07-09 21:50:01 查看人數:35

      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大型

      第1篇 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大型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大型吊裝搬運作業,避免發生起重傷害事故,依據集團公司《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范》制定本規定。

      2.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生產、施工管轄范圍內大型設施、設備吊裝、搬運作業管理(不含吊管機);

      2.2本規定未涵蓋內容或范圍執行本規定引用或與作業相關的標準;

      2.3甲方有規定的按甲方規定執行。

      3.職責

      3.1安全質量部負責制、修訂吊裝作業制度,監督本規定執行情況。

      3.2工程部負責吊裝作業的技術支持、服務。

      3.3施工承包單位(項目部)對所轄區域內的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負責,為作業提供人員、技術、設備、設施保障。

      3.4作業批準人-----項目部經理或其授權人

      3.4.1指定或確認現場負責人及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并明確責任;

      3.4.2組織風險辨識、評價,評估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

      3.4.3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審批作業方案及作業許可證;

      3.4.4確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為吊裝、搬運作業安全提供必要的條件;

      3.4.5監督檢查現場作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的情況,按公司《hse問責制度》對“三違”行為進行處理;對作業負監督管理責任。

      3.4.6緊急情況下負責應急救援組織、資源調配。

      3.4.7批準和取消作業。

      3.5 作業申請人-----作業隊管理、技術人員

      3.5.1負責移動式起重機使用前的確認,移動式起重機設備合格證、年檢證書、維修保養等資料符合要求,設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3.5.2對作業人員進行現場hse培訓、交底;提出作業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3.5.3作業前,對作業場所、周圍、空中影響作業的障礙物進行確認,移動、拆除障礙物涉及第三方的須征得許可;無法移動的須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的標識;

      3.5.4負責按《項目hse技術交底》要求及起重專業要求實施作業,執行安全措施,對相關作業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負責;

      3.5.5作業過程中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時,有權停止作業,消除隱患后方可恢復作業。

      3.6起重指揮人員

      3.6.1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3.6.2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3.6.3監督吊索或吊具的選擇;

      3.6.4正式起吊前應指揮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揮吊裝;

      3.6.5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發現安全措施落實不完善,有權暫停作業。

      3.7司索人員(起重工)

      3.7.1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3.7.2測算貨物質量與起重機額定起吊質量是否相符;根據貨物的質量、體積和形狀等情況選擇合適 的吊具與吊索;

      3.7.3檢查吊具、吊索與貨物的捆綁或吊掛情況;

      3.7.4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及時報告險情;

      3.7.5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起重機司機

      3.8.1符合吊裝作業的專業資格要求;

      3.8.2參與吊裝作業計劃的編制;

      3.8.3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執行;

      3.8.4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5定期對起重機進行檢查、維護。

      3.8.6工作前應對控制裝置、吊鉤、鋼絲繩(包括端部的固定連接、平衡滑輪等)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3.8.7使用中若發現安全裝置(如上限位裝置、過載裝置等)損壞或失效,應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檢查及相應的整改情況均應填寫檢查表并保存。

      4.作業許可管理

      4.1常規臨時吊裝作業

      公司生產、施工領域的任何非固定場所的臨時吊裝作業均事先辦許可證;

      4.2非常規臨時吊裝、搬運作業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項目部組織編制吊裝計劃及專家評審,經項目總工程師審核、項目部經理批準、報監理、甲方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4.3吊裝涉及搬運作業,則將運輸路線實地勘察、優選運輸路線的要求;明確標注運輸沿線障礙物(橋梁等)影響作業安全的因素的搬運運輸線路示意圖;運輸過程中的車輛排序及聯絡方式,中途臨時停車安全措施、搬運起止時間等內容與吊裝作業合并編寫一個方案。

      4.4作業對外分包的,項目部參照本規定、分包合同對分包商作業過程實施監督、管理,項目部與分包商對作業過程的安全負同等責任。

      4.5嚴禁無許可證的臨時吊裝、搬運作業。

      4.6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6.1臨時吊裝作業許可證的申請、審批,按《cpe油建公司特殊危險作業許可審批管理辦法》執行。

      批準人接到申請人作業申請,進行書面審查、現場核查,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批準人、申請人在許可證上簽字后許可證生效。

      4.6.2作業申請人向批準人申請辦理許可證,準備以下資料(涉及搬運應同時準備的資料):

      ⑴吊裝(搬運)平面(運輸線路)示意圖。明確標注吊裝現場(運輸沿線)障礙物(橋梁等)影響作業安全的因素;

      ⑵《風險因素清單》及控制措施、作業程序;

      ⑶吊裝作業申請(《搬運hse計劃方案》);

      ⑷起重機、吊鉤、鋼絲繩、索具技術測算結果及檢查結果;

      ⑸相關安全培訓記錄。

      ⑹其他相關資料。

      4.7作業許可證的時效

      4.7.1許可證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班次,延期后總期限不超過24小時;

      4.7.2延期只適用于安全措施有效、作業條件、作業環境沒有變化的情況。在書面審查和現場審核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作業時間,應根據作業性質、風險、時間,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確定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數。

      4.7.3一份作業許可證只限一次使用,嚴禁涂改、轉借臨時吊裝(搬運)作業許可證。

      4.8許可證取消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許可證取消

      4.8.1作業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

      4.8.2作業許可證規定的作業內容發生改變;

      4.8.3實際作業與規范的要求發生重大偏離;

      4.8.4發現有可能發生立即危及生命的違章行為;

      4.8.5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4.8.6禁止無現場負責人、無監護人、作業人員無資格證作業;

      4.8.7事故狀態下。

      4.9臨時吊裝作業若涉及搬運、高處作業或臨時占道作業妨礙道路通行時,需要編制相應安全措施,納入吊裝方案中,并辦理相應作業許可證。

      4.10許可證的使用

      許可證一式三聯,審核批準后,一聯由作業單位存根、一聯交承運單位、一聯由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持證組織施工;

      5.作業實施

      5.1 項目部按照臨時吊裝作業計劃(《搬運hse計劃方案》),完成人員、設備、設施、作業環境準備,對作業人員確認。

      5.2 臨時吊裝(搬運)作業和涉及的挖掘、臨時占道作業等許可證都已經審批完成。

      5.3許可證記載的項目部現場負責人、作業申請人、安全員、監護人、作業人員到現場,確認作業條件滿足作業要求。

      5.4 屬地管理單位現場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到場,確認相關許可作業的準備工作已完成。

      5.5 作業前現場負責人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明作業的危險及工作步驟、責任劃分、注意事項、應急措施等,并進行人員清點。

      5.6 項目部作業現場負責人,落實各項措施、現場教育完成,下達實施作業指令。

      5.7作業過程中,各崗位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禁擅自離崗。

      5.8吊裝作業一般規定

      5.8.1現場負責人應監督相關責任人對新購置的、大修(改造后)、從另一個現場調入、連續使用時間在1個月以上的起重機進行使用前的外觀檢查;檢查內容見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5.8.2起重機操作員與指揮員應始終保持聽覺或視覺上的聯系;

      5.8.3在貨物吊裝的調整、升降或起重機的移動過程中應持續鳴笛;

      5.8.4在將起重機移入某一區域時,確保起重機的穩定和不損壞地下設施以及不傷到人員。

      5.8.5確保起吊鋼索始終保持垂直;

      5.8.6安全插銷和安全舌片處于良好狀態;

      5.8.7通過引繩、拉鉤來控制貨物的擺動;

      5.8.8確保起重機水平度;

      5.8.9工作區域沒有無關人員;

      5.8.10確保起重貨物上沒有人員。

      5.8.11吊裝作業中的“十不吊”。即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⑴指揮信號不明;

      ⑵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

      ⑶斜拉重物;

      ⑷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⑸重物下站人;

      ⑹重物埋在地下;

      ⑺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⑻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⑼重物越人頭;

      ⑽安全裝置失靈。

      5.8.12電網附近的起吊作業

      ⑴所有空中電纜應當被視為帶電,禁止起重機及操作人員與電纜有任何接觸并保持一定的距離;

      ⑵在電線附近起吊作業應制定書面的作業計劃并嚴格實施;

      ⑶在允許的情況下,應斷電且在良好接地的情況下進行操作;

      ⑷專人負責警戒。

      電壓(kv)

      6以下

      6至10

      10至35

      35至110

      110至220

      220以上

      距離(m)

      2.5

      2.7

      3.0

      3.2

      4.6

      5.2

      5.8.13在管道附近的操作

      ⑴如在管道附近1.5米或管道上空進行吊裝,應在管道上加裝保護設施,并制定書面的起吊計劃;

      ⑵在已投入使用的油氣管道附近作業應編制安全程序和操作規程;

      ⑶應在操作區域設置警戒帶,任何非直接參與操作人員不得進入該區域;

      ⑷應事先擬定處理管道被碰或斷裂狀況的應急措施;

      5.8.14開始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貨物離開地面20-30cm,停留60秒,確認正常后才可以進行吊裝作業。

      5.9吊裝作業實施

      5.9.1作業前,現場負責人組織對吊裝現場進行清理、平整、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示標識,確保滿足吊裝設備安裝的條件、吊裝時有足夠的場地和空間;

      5.9.2拆除吊裝物的關聯附件,使吊裝物處于無吊裝障礙狀態;

      5.9.3所有參加吊裝的設備、人員按規定時間就位;

      5.9.4現場負責人安排各責任人檢查:人員設備、繩索、工具就位情況,氣象條件符合吊裝要求,設置吊裝安全警戒區,確定準備工作完畢;

      5.9.5檢查確認準備工作符合要求后,由現場負責人,對所有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任務交底,交底完成后無關人員撤離作業區,吊裝小組組長下達實施令;

      5.9.6起重指揮員按吊裝實施方案,指揮吊裝。吊裝指揮人員須持證上崗;

      5.9.7項目部hse監督員對吊裝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5.9.8嚴格執行吊裝作業中的“十不吊”。

      5.9.9設備吊裝就位固定符合要求后,由吊裝指揮人員指揮起重設備與吊裝物脫離。確認安全后,吊裝結束。

      5.10大件搬運一般規定

      5.10.1大件搬運:大型貨運汽車(平板車、半掛車等)裝載不可解體的貨物后,從地面算起高度超過5米;寬度超出側面車廂0.5米;長度超過車廂后面達車廂長度1/2以上的,含其中之一者為大件搬運。

      搬運方案由承運單位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項目總工審核、項目部經理審批、發布后實施。

      5.10.2搬運前準備

      ⑴項目部組織相關人員對搬運物進行實物測量,確定其質量和外形尺寸(極點尺寸);

      ⑵現場負責人根據搬運物質量和外形尺寸測量結果,對從啟運地到目的地運輸路線進行實地勘察,綜合勘察情況優選運輸路線;

      ⑶現場負責人負責路經的道路、橋梁及有其它障礙物的,大件搬運前應做加固、維護和障礙排除,以滿足運輸需求。

      ⑷現場負責人組織人力拆除吊裝物的關聯附件,使吊裝物處于無吊裝障礙狀態。不可拆除的部分,應采取保護或控制措施。

      ⑸現場負責人負責應對搬運物的裝卸現場進行清理和平整,滿足裝卸時有足夠的場地和空間。

      ⑹項目部根據作業許可證、搬運方案敘述的搬運物質量和外形尺寸(極點尺寸)等參數向工程管理部門提出車輛申請;

      5.10.3搬運實施

      ⑴所有參加搬運的車輛、人員按要求到起運點報到,項目部清點、核實搬運的車輛、相關人員資格;

      ⑵現場負責人負責對人員設備、器材、工具就位情況,具體準備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落實。

      ⑶現場負責人負責對所有搬運人員進行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教育、任務交底及具體要求后,由領導小組組長下達實施令。

      ⑷項目部安全監督員對搬運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5.11許可證關閉

      當吊裝、搬運作業完成后,申請人與批準人(或其授權人)確認:

      5.11.1清理作業現場,恢復地貌;

      5.11.2申請人(監護人)檢查現場并確認無任何隱患后;

      5.11.3申請人和批準人雙方現場確認、簽字,許可證關閉;

      6.附則

      6.1本規定由公司安全質量部組織制定、負責解釋。

      6.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公司《大型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6.3凡違反本規定作業者,按公司《hse問責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2篇 大型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大型吊裝搬運作業,避免發生起重傷害事故,依據集團公司《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范》制定本規定。

      2.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生產、施工管轄范圍內大型設施、設備吊裝、搬運作業管理(不含吊管機);

      2.2本規定未涵蓋內容或范圍執行本規定引用或與作業相關的標準;

      2.3甲方有規定的按甲方規定執行。

      3.職責

      3.1安全質量部負責制、修訂吊裝作業制度,監督本規定執行情況。

      3.2工程部負責吊裝作業的技術支持、服務。

      3.3施工承包單位(項目部)對所轄區域內的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負責,為作業提供人員、技術、設備、設施保障。

      3.4作業批準人-----項目部經理或其授權人

      3.4.1指定或確認現場負責人及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并明確責任;

      3.4.2組織風險辨識、評價,評估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

      3.4.3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審批作業方案及作業許可證;

      3.4.4確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為吊裝、搬運作業安全提供必要的條件;

      3.4.5監督檢查現場作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的情況,按公司《hse問責制度》對“三違”行為進行處理;對作業負監督管理責任。

      3.4.6緊急情況下負責應急救援組織、資源調配。

      3.4.7批準和取消作業。

      3.5 作業申請人-----作業隊管理、技術人員

      3.5.1負責移動式起重機使用前的確認,移動式起重機設備合格證、年檢證書、維修保養等資料符合要求,設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3.5.2對作業人員進行現場hse培訓、交底;提出作業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3.5.3作業前,對作業場所、周圍、空中影響作業的障礙物進行確認,移動、拆除障礙物涉及第三方的須征得許可;無法移動的須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的標識;

      3.5.4負責按《項目hse技術交底》要求及起重專業要求實施作業,執行安全措施,對相關作業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負責;

      3.5.5作業過程中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時,有權停止作業,消除隱患后方可恢復作業。

      3.6起重指揮人員

      3.6.1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3.6.2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3.6.3監督吊索或吊具的選擇;

      3.6.4正式起吊前應指揮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揮吊裝;

      3.6.5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發現安全措施落實不完善,有權暫停作業。

      3.7司索人員(起重工)

      3.7.1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3.7.2測算貨物質量與起重機額定起吊質量是否相符;根據貨物的質量、體積和形狀等情況選擇合適 的吊具與吊索;

      3.7.3檢查吊具、吊索與貨物的捆綁或吊掛情況;

      3.7.4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及時報告險情;

      3.7.5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起重機司機

      3.8.1符合吊裝作業的專業資格要求;

      3.8.2參與吊裝作業計劃的編制;

      3.8.3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執行;

      3.8.4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5定期對起重機進行檢查、維護。

      3.8.6工作前應對控制裝置、吊鉤、鋼絲繩(包括端部的固定連接、平衡滑輪等)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3.8.7使用中若發現安全裝置(如上限位裝置、過載裝置等)損壞或失效,應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檢查及相應的整改情況均應填寫檢查表并保存。

      4.作業許可管理

      4.1常規臨時吊裝作業

      公司生產、施工領域的任何非固定場所的臨時吊裝作業均事先辦許可證;

      4.2非常規臨時吊裝、搬運作業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項目部組織編制吊裝計劃及專家評審,經項目總工程師審核、項目部經理批準、報監理、甲方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4.3吊裝涉及搬運作業,則將運輸路線實地勘察、優選運輸路線的要求;明確標注運輸沿線障礙物(橋梁等)影響作業安全的因素的搬運運輸線路示意圖;運輸過程中的車輛排序及聯絡方式,中途臨時停車安全措施、搬運起止時間等內容與吊裝作業合并編寫一個方案。

      4.4作業對外分包的,項目部參照本規定、分包合同對分包商作業過程實施監督、管理,項目部與分包商對作業過程的安全負同等責任。

      4.5嚴禁無許可證的臨時吊裝、搬運作業。

      4.6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6.1臨時吊裝作業許可證的申請、審批,按《cpe油建公司特殊危險作業許可審批管理辦法》執行。

      批準人接到申請人作業申請,進行書面審查、現場核查,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批準人、申請人在許可證上簽字后許可證生效。

      4.6.2作業申請人向批準人申請辦理許可證,準備以下資料(涉及搬運應同時準備的資料):

      ⑴吊裝(搬運)平面(運輸線路)示意圖。明確標注吊裝現場(運輸沿線)障礙物(橋梁等)影響作業安全的因素;

      ⑵《風險因素清單》及控制措施、作業程序;

      ⑶吊裝作業申請(《搬運hse計劃方案》);

      ⑷起重機、吊鉤、鋼絲繩、索具技術測算結果及檢查結果;

      ⑸相關安全培訓記錄。

      ⑹其他相關資料。

      4.7作業許可證的時效

      4.7.1許可證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班次,延期后總期限不超過24小時;

      第3篇 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大型吊裝搬運作業,避免發生起重傷害事故,依據集團公司《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范》制定本規定。

      2. 范圍2.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生產、施工管轄范圍內大型設施、設備吊裝、搬運作業管理(不含吊管機);2.2本規定未涵蓋內容或范圍執行本規定引用或與作業相關的標準;2.3甲方有規定的按甲方規定執行。

      3. 職責3.1安全質量部負責制、修訂吊裝作業制度,監督本規定執行情況。

      3. 2工程部負責吊裝作業的技術支持、服務。

      3. 3施工承包單位(項目部)對所轄區域內的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負責,為作業提供人員、技術、設備、設施保障。

      3. 4作業批準人-----項目部經理或其授權人

      3.4.1 指定或確認現場負責人及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并明確責任;

      3.4.2 組織風險辨識、評價,評估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

      3.4.3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審批作業方案及作業許可證;

      3.4.4 確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為吊裝、搬運作業安全提供必要的條件;

      3.4.5 監督檢查現場作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的情況,按公司《hse問責制度》對“三違”行為進行處理;

      對作業負監督管理責任。

      3.4.6 緊急情況下負責應急救援組織、資源調配。

      3.4.7 批準和取消作業。

      3. 5 作業申請人-----作業隊管理、技術人員

      3.5.1 負責移動式起重機使用前的確認,移動式起重機設備合格證、年檢證書、維修保養等資料符合要求,設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3.5.2 對作業人員進行現場hse培訓、交底;

      提出作業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3.5.3 作業前,對作業場所、周圍、空中影響作業的障礙物進行確認,移動、拆除障礙物涉及第三方的須征得許可;

      無法移動的須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的標識;

      3.5.4 負責按《項目hse技術交底》要求及起重專業要求實施作業,執行安全措施,對相關作業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負責;

      3.5.5 作業過程中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時,有權停止作業,消除隱患后方可恢復作業。

      3. 6起重指揮人員

      3.6.1 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3.6.2 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3.6.3 監督吊索或吊具的選擇;

      3.6.4 正式起吊前應指揮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揮吊裝;

      3.6.5 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發現安全措施落實不完善,有權暫停作業。

      3. 7司索人員(起重工)

      3.7.1 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

      3.7.2 測算貨物質量與起重機額定起吊質量是否相符;

      根據貨物的質量、體積和形狀等情況選擇合適 的吊具與吊索;

      3.7.3 檢查吊具、吊索與貨物的捆綁或吊掛情況;

      3.7.4 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及時報告險情;

      3.7.5 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 8起重機司機

      3.8.1 符合吊裝作業的專業資格要求;

      3.8.2 參與吊裝作業計劃的編制;

      3.8.3 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計劃,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

      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執行;

      3.8.4 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5 定期對起重機進行檢查、維護。

      3.8.6 工作前應對控制裝置、吊鉤、鋼絲繩(包括端部的固定連接、平衡滑輪等)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3.8.7 使用中若發現安全裝置(如上限位裝置、過載裝置等)損壞或失效,應立即停止使用。

      每次檢查及相應的整改情況均應填寫檢查表并保存。

      4.作業許可管理

      4.1常規臨時吊裝作業

      公司生產、施工領域的任何非固定場所的臨時吊裝作業均事先辦許可證;

      4.2非常規臨時吊裝、搬運作業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項目部組織編制吊裝計劃及專家評審,經項目總工程師審核、項目部經理批準、報監理、甲方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4.3吊裝涉及搬運作業,則將運輸路線實地勘察、優選運輸路線的要求;

      明確標注運輸沿線障礙物(橋梁等)影響作業安全的因素的搬運運輸線路示意圖;

      運輸過程中的車輛排序及聯絡方式,中途臨時停車安全措施、搬運起止時間等內容與吊裝作業合并編寫一個方案。

      4.4作業對外分包的,項目部參照本規定、分包合同對分包商作業過程實施監督、管理,項目部與分包商對作業過程的安全負同等責任。

      4.5嚴禁無許可證的臨時吊裝、搬運作業。

      4.6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6.1 臨時吊裝作業許可證的申請、審批,按《cpe油建公司特殊危險作業許可審批管理辦法》執行。

      批準人接到申請人作業申請,進行書面審查、現場核查,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批準人、申請人在許可證上簽字后許可證生效。

      4.6.2 作業申請人向批準人申請辦理許可證,準備以下資料(涉及搬運應同時準備的資料):

      ⑴吊裝(搬運)平面(運輸線路)示意圖。

      明確標注吊裝現場(運輸沿線)障礙物(橋梁等)影響作業安全的因素;

      ⑵《風險因素清單》及控制措施、作業程序;

      ⑶吊裝作業申請(《搬運hse計劃方案》);

      ⑷起重機、吊鉤、鋼絲繩、索具技術測算結果及檢查結果;

      ⑸相關安全培訓記錄。

      ⑹其他相關資料。

      4.7作業許可證的時效

      4.7.1 許可證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班次,延期后總期限不超過24小時;

      4.7.2 延期只適用于安全措施有效、作業條件、作業環境沒有變化的情況。

      在書面審查和現場審核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作業時間,應根據作業性質、風險、時間,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確定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數。

      4.7.3 一份作業許可證只限一次使用,嚴禁涂改、轉借臨時吊裝(搬運)作業許可證。

      4.8許可證取消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許可證取消

      4.8.1 作業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

      4.8.2 作業許可證規定的作業內容發生改變;

      4.8.3 實際作業與規范的要求發生重大偏離;

      4.8.4 發現有可能發生立即危及生命的違章行為;

      4.8.5 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4.8.6 禁止無現場負責人、無監護人、作業人員無資格證作業;

      4.8.7 事故狀態下。

      4.9臨時吊裝作業若涉及搬運、高處作業或臨時占道作業妨礙道路通行時,需要編制相應安全措施,納入吊裝方案中,并辦理相應作業許可證。

      4.10許可證的使用

      許可證一式三聯,審核批準后,一聯由作業單位存根、一聯交承運單位、一聯由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持證組織施工;

      5.作業實施

      5.1 項目部按照臨時吊裝作業計劃(《搬運hse計劃方案》),完成人員、設備、設施、作業環境準備,對作業人員確認。

      5.2 臨時吊裝(搬運)作業和涉及的挖掘、臨時占道作業等許可證都已經審批完成。

      5.3許可證記載的項目部現場負責人、作業申請人、安全員、監護人、作業人員到現場,確認作業條件滿足作業要求。

      5.4 屬地管理單位現場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到場,確認相關許可作業的準備工作已完成。

      5.5 作業前現場負責人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講明作業的危險及工作步驟、責任劃分、注意事項、應急措施等,并進行人員清點。

      5.6 項目部作業現場負責人,落實各項措施、現場教育完成,下達實施作業指令。

      5.7作業過程中,各崗位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禁擅自離崗。

      5.8吊裝作業一般規定

      5.8.1 現場負責人應監督相關責任人對新購置的、大修(改造后)、從另一個現場調入、連續使用時間在1個月以上的起重機進行使用前的外觀檢查;

      檢查內容見

      二、

      三、 四。

      5.8.2 起重機操作員與指揮員應始終保持聽覺或視覺上的聯系;

      5.8.3 在貨物吊裝的調整、升降或起重機的移動過程中應持續鳴笛;

      5.8.4 在將起重機移入某一區域時,確保起重機的穩定和不損壞地下設施以及不傷到人員。

      5.8.5 確保起吊鋼索始終保持垂直;

      5.8.6 安全插銷和安全舌片處于良好狀態;

      5.8.7通過引繩、拉鉤來控制貨物的擺動;

      5.8.8確保起重機水平度;

      5.8.9工作區域沒有無關人員;

      5.8.1 0確保起重貨物上沒有人員。

      5.8.1 1吊裝作業中的“十不吊”。

      即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⑴指揮信號不明;

      ⑵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

      ⑶斜拉重物;

      ⑷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⑸重物下站人;

      ⑹重物埋在地下;

      ⑺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⑻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⑼重物越人頭;

      ⑽安全裝置失靈。

      5.8.1 2電網附近的起吊作業

      ⑴所有空中電纜應當被視為帶電,禁止起重機及操作人員與電纜有任何接觸并保持一定的距離;

      ⑵在電線附近起吊作業應制定書面的作業計劃并嚴格實施;

      ⑶在允許的情況下,應斷電且在良好接地的情況下進行操作;

      ⑷專人負責警戒。

      電壓(kv)

      6以下

      6至10

      10至353.5至110

      110至220220以上

      距離 (m)

      2.5

      2.73.0

      3.2

      4.6

      5.2

      5.8.1 3在管道附近的操作

      ⑴如在管道附近

      1.5米或管道上空進行吊裝,應在管道上加裝保護設施,并制定書面的起吊計劃;

      ⑵在已投入使用的油氣管道附近作業應編制安全程序和操作規程;

      ⑶應在操作區域設置警戒帶,任何非直接參與操作人員不得進入該區域;

      ⑷應事先擬定處理管道被碰或斷裂狀況的應急措施;

      5.8.1 4開始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貨物離開地面20-30cm,停留60秒,確認正常后才可以進行吊裝作業。

      5.9吊裝作業實施

      5.9.1 作業前,現場負責人組織對吊裝現場進行清理、平整、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示標識,確保滿足吊裝設備安裝的條件、吊裝時有足夠的場地和空間;

      5.9.2 拆除吊裝物的關聯 ,使吊裝物處于無吊裝障礙狀態;

      5.9.3 所有參加吊裝的設備、人員按規定時間就位;

      5.9.4 現場負責人安排各責任人檢查:人員設備、繩索、工具就位情況,氣象條件符合吊裝要求,設置吊裝安全警戒區,確定準備工作完畢;

      5.9.5 檢查確認準備工作符合要求后,由現場負責人,對所有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任務交底,交底完成后無關人員撤離作業區,吊裝小組組長下達實施令;

      5.9.6 起重指揮員按吊裝實施方案,指揮吊裝。

      吊裝指揮人員須持證上崗;

      5.9.7 項目部hse監督員對吊裝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5.9.8 嚴格執行吊裝作業中的“十不吊”。

      5.9.9 設備吊裝就位固定符合要求后,由吊裝指揮人員指揮起重設備與吊裝物脫離。

      確認安全后,吊裝結束。

      5.10大件搬運一般規定

      5.10.1大件搬運:大型貨運汽車(平板車、半掛車等)裝載不可解體的貨物后,從地面算起高度超過5米;

      寬度超出側面車廂0.5米;

      長度超過車廂后面達車廂長度1/2以上的,含其中之一者為大件搬運。

      搬運方案由承運單位項目負責人負責編制,項目總工審核、項目部經理審批、發布后實施。

      5.10.2搬運前準備

      ⑴項目部組織相關人員對搬運物進行實物測量,確定其質量和外形尺寸(極點尺寸);

      ⑵現場負責人根據搬運物質量和外形尺寸測量結果,對從啟運地到目的地運輸路線進行實地勘察,綜合勘察情況優選運輸路線;

      ⑶現場負責人負責路經的道路、橋梁及有其它障礙物的,大件搬運前應做加固、維護和障礙排除,以滿足運輸需求。

      ⑷現場負責人組織人力拆除吊裝物的關聯 ,使吊裝物處于無吊裝障礙狀態。

      不可拆除的部分,應采取保護或控制措施。

      ⑸現場負責人負責應對搬運物的裝卸現場進行清理和平整,滿足裝卸時有足夠的場地和空間。

      ⑹項目部根據作業許可證、搬運方案敘述的搬運物質量和外形尺寸(極點尺寸)等參數向工程管理部門提出車輛申請;

      5.10.3搬運實施

      ⑴所有參加搬運的車輛、人員按要求到起運點報到,項目部清點、核實搬運的車輛、相關人員資格;

      ⑵現場負責人負責對人員設備、器材、工具就位情況,具體準備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落實。

      ⑶現場負責人負責對所有搬運人員進行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教育、任務交底及具體要求后,由領導小組組長下達實施令。

      ⑷項目部安全監督員對搬運全過程實施監督檢查。

      5.11許可證

      當吊裝、搬運作業完成后,申請人與批準人(或其授權人)確認:

      5.1

      1.1清理作業現場,恢復地貌;

      5.1

      1.2申請人(監護人)檢查現場并確認無任何隱患后;

      5.1

      1.3申請人和批準人雙方現場確認、簽字,許可證 ;6.附則

      6.1本規定由公司安全質量部組織制定、負責解釋。

      6.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原公司《大型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6.3凡違反本規定作業者,按公司《hse問責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大型(3篇范文)

      1.總則為規范公司大型吊裝搬運作業,避免發生起重傷害事故,依據集團公司《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范》制定本規定。2.范圍2.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生產、施工管轄范圍內…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吊裝搬運作業安全信息

      • 大型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 大型吊裝搬運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8人關注

        1.總則為規范公司大型吊裝搬運作業,避免發生起重傷害事故,依據集團公司《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范》制定本規定。2.范圍2.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生產、施工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