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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15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3-07-03 19:05:03 查看人數:3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環境,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能力,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北滬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集團總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如下:

      一、管理體系

      1.施工現場管理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2.項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并設立項目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證體系。

      3.現場施工人員須帶牌上崗,特殊工種須持證上崗。

      二、施工現場管理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進行全面的指揮、協調和控制。

      (一)場地管理: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現場管理達標活動。

      1.施工現場一圖、二牌、三板須齊全。現場材料堆放、臨電設施、食堂、廁所及生活區、施工區要按平面規劃布置。

      2.施工現場應設立統一規格和色彩的標語、標牌,尺寸大小符合有關規定。

      3.施工現場圍墻、大門、門垛、圍檔(欄)需符合有關規定。

      4.施工現場須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應清潔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二)施工進度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特殊情況應單獨再編制分部施工進度計劃。

      2.項目部及工程部應定期檢查施工進度完成情況,及時制定措施,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等安全生產管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gb/qb04-10)。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執行本公司“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五)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執行本公司有關機械設備管理文件及《施工設備技術安全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六)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執行本公司技術部有關規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現場管理執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施工過程檢查與監督

      (一)工程處檢查

      1.建立并堅持檢查制度。工程處必須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材料管理、消防保衛、文明施工、分包等進行進行自檢,每項工程應至少檢查三次。檢查要有記錄、有分析、有總結、有整改意見。

      2.施工現場主管人員要堅持“施工日志”制度。“施工日志”主要記錄施工中發生的事項,包括:施工內容、施工班組、施工變更、人員調配、供應情況、質量事故(或問題)、安全事故(或問題)、上級指示、會議記錄、有關檢查記錄等。必須堅持天天記,工程竣工后要存檔備查。

      3.及時辦理變更、洽商。無論是甲方原因、設計原因或重大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工程變更或延緩工期,都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二)上級領導及主管部門檢查

      1.對每個施工現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大檢查,檢查內容與項目部自檢一致。

      2.工程部經常到施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及時發現和整改存在的問題和施工隱患,并組織有關部門對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進行評比。

      四、獎勵與處罰

      1.獎勵

      (1)若該工程施工管理被總公司或指揮部評為文明工地或施工過程中推廣先進施工經驗,并節省大量資金的項目部,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后,給予項目部該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五,作為一次性獎勵。

      (2)在施工過程中,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個人,給予500-2000元獎勵。

      (3)在施工過程中,能及時將不安全隱患報告工程部或公司主管領導的個人給予50-100元獎勵。

      2.處罰

      (1)施工現場被集團公司或主管領導或部門檢查認定為臟、亂、差的工地,給予項目經理100-500元罰款。

      (2)施工不文明、不達標的工地,給予項目經理50-200元罰款。

      (3)臨時用電、機械設備管理不符合集團總公司要求,不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材料不按規定堆放、標識或浪費材料嚴重的項目部給予100-500元罰款。

      (4)不按規定配戴安全帽、胸牌,浪費糧食,隨地大小便者,給予責任人10-50元罰款。

      (5)在安全檢查中,存在重大隱患,被簽發安全隱患通知書的工地,并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的項目部,扣該工程項目部產值千分之十,并視情節給予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各500元以上罰款。

      以上各項獎罰,均由工程部負責實施。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環境,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能力,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北滬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集團總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如下:

      一、管理體系

      1.施工現場管理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2.項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并設立項目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證體系。

      3.現場施工人員須帶牌上崗,特殊工種須持證上崗。

      二、施工現場管理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進行全面的指揮、協調和控制。

      (一)場地管理: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現場管理達標活動。

      1.施工現場一圖、二牌、三板須齊全。現場材料堆放、臨電設施、食堂、廁所及生活區、施工區要按平面規劃布置。

      2.施工現場應設立統一規格和色彩的標語、標牌,尺寸大小符合有關規定。

      3.施工現場圍墻、大門、門垛、圍檔(欄)需符合有關規定。

      4.施工現場須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應清潔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二)施工進度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特殊情況應單獨再編制分部施工進度計劃。

      2.項目部及工程部應定期檢查施工進度完成情況,及時制定措施,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等安全生產管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gb/qb04-10)。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執行本公司“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五)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執行本公司有關機械設備管理文件及《施工設備技術安全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六)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執行本公司技術部有關規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現場管理執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3篇 建筑企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落實國家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范文明施工行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會信譽,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內容

      1.1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內容

      1.1.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1.1.2目標管理

      根據公司下達的計劃,由項目部具體制定包括死亡、重傷及輕傷事故發生頻率,安全生產達標計劃,然后再針對安全達標計劃,根據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級、各部門、各主要工種。

      1.2文明施工內容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2.1組織管理

      1.2.2現場圍擋

      1.2.3封閉管理

      1.2.4施工現場

      1.2.5作業地點

      1.2.6材料堆放

      1.2.7現場住宿

      1.2.8現場防火

      1.2.9治安綜合治理

      1.2.10施工現場標牌

      1.2.11辦公設施

      1.2.12生活設施

      1.2.13保健急救

      1.2.14社區服務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評定方法、評定標準

      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評分劃分

      安全文明施工總分為100分,其中安全部分80分,文明施工部分20分。

      2.2安全部分

      2.2.1安全評分分類

      安全部分評分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安全管理(滿分值為10分)、腳手架(滿分值為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滿分值為10分)、“三寶”、“四口”防護(滿分值為10分)、施工用電(滿分值為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滿分值為10分)、塔吊(滿分值為10分)、起重吊裝(滿分值為5分)、施工機具(滿分值為5分)。

      2.2.2安全檢查評分方法

      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2.3安全檢查考核規定

      2.2.3.1 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包括自查,不定期的檢查和定期檢查三個部分:

      1).項目部每周組織人員對其在建工程進行一次建筑安全全面檢查。并評估安全形勢。

      2).單位工程施工進度分別到基礎完成、主體結頂(高層建筑每六層) 尾工時,由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科,(直屬項目由安全生產部)進行停檢點檢查,對單位工程的檢查次數,每季不少于一次,檢查采取事先不通知方式。

      3).公司安全生產部對一些重點工程,窗口工程采取抽查方式。

      2.2.3.2 項目部每月25日前必須將其本月自查情況,隨安全統計報表一起報安全生產科(直屬項目報公司安全生產部)。

      2.2.3.3 單位工程安全狀況由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科考核,直屬項目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考核,對工程公司所屬項目如安全生產部抽查時,考核成績以公司考核為準。

      2.2.3.4 單位工程施工過程中,考核期內出現安全、質量、治安等重大責任事故的,其文明施工等級不得超過合格。

      2.3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部分評分按公司《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資料檔案

      3.1安全資料整理的兩個原則

      實現安全生產工作資料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必須堅持以下兩項原則:

      3.1.1安全生產資料的內容必須是《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規定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安全系統工程,預防傷亡事故的措施。

      3.1.2各種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寫要及時、真實,不可敷衍塞責,更不允許弄虛作假。

      3.2安全資料編制目錄

      按照《關于建立安全管理檔案資料目錄的通知》的規定進行,并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完善項目部各項管理規定。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濟責任制

      4.1總則

      4.1.1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將安全、文明管理與經濟進行掛鉤,加大處罰力度,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責任制。

      4.1.2 本辦法是對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公司《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的補充和細化。

      4.1.3 每年年初公司與工程公司、 直屬項目經理部簽訂安全生產指標、文明工地指標,工程公司將指標逐級分解到項目經理部。

      4.1.4發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 的原則及時進行調查、分析,教育群眾、制定預防措施,并根據責任大小、傷害程度、經濟損失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4.1.5事故責任劃分為直接責任者, 責任者,領導責任者三個檔次,凡存在以下表現者都要根據三種責任予以劃分,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擅離職守,玩忽職守等造成安全事故者。

      (2)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盲目抓生產,忽視安全,現場安全隱患多,造成安全事故者。

      (3)不堅持開展安全活動,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職工缺乏安全意識,造成安全事故者。

      (4)施工現場不按平面布置圖布置,文明施工差,作業環境不安全,存在隱患又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5)塔吊、提升架、腳手架、施工用電不經驗收使用,安全“四寶”不落實,“四口”和“五臨邊”防護不嚴密,施工用電不安全,架子工程搭設不符合規程等存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者。

      (6)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無安全操作規程,無安全防護裝置或有缺陷、帶病、超負荷運轉使用,造成安全事故者。

      (7)安排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人員,從事特殊工作操作發生安全事故者。

      (8)在施工生產中或在檢查中發現隱患不制止,

      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9)對人體有傷害的金屬、化學材料和其它有害物品,未做任何標識而造成人身傷害者。

      4.2工作程序

      4.2.1 工程項目開工前,要制訂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并按工程項目大小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萬平方米以下工程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一萬平方米以上工程配備二名專職安全員,或施工人員在200人以下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配備2名專職安全員。

      4.2.2 所有施工項目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進行項目形象策劃,以提高企業品牌形象。

      4.2.3 所有施工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項目,如腳手架、深基坑支護、施工用電、起重設備安拆、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工序施工前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

      4.2.4 項目部每月以安全報表的形式,把項目部安全生產動態報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匯總報公司。

      4.2.5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科科每季度要對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依據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對檢查出問題以安全整改通知書形式下達,被通知單位在限定時間內反饋給下達部門。

      4.2.6 安全生產部每半年對直屬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工程公司一個項目部進行抽查,抽查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證上崗、安全設施、安全標識、操作行為、安全記錄。

      4.2.7項目部每月檢測食堂、攪拌站等污水的ph值;在場界按《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90檢測噪聲值。定期抽查電鋸、打樁、振搗砼、攪拌站等周圍噪聲值;粉塵檢測以目測為主,重要封閉場所有粉塵現象可委托有關部門檢測。上述數值超標要采取糾正措施。固體廢氣物要分門別類存放,做好標識;固廢的處理要與有關部門簽署協議,或記錄。

      4.2.8 項目部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并按有關程序處理。

      4.2.9工程完工后,項目部要提交本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報告。

      4.3處罰規定

      4.3.1違反建筑安全施工規定、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處罰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帶或戴不符合規定的安全帽,對其本人罰款50元。

      (2)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對其本人罰款100元。

      (3)高處作業不搭設安全網或不按規定搭設安全網,視情節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從高空向下扔周轉材料或其他物品,罰款1000元以上。

      (4)施工現場機械、用電設備的漏電保護器每少一臺,對項目經理部罰款200元。

      (5)腳手架搭設不按規定搭設,立桿間距、橫桿間距、剪刀撐等不符合規定,視具體情況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1000元。

      (6)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處,無防護欄、防護蓋板、防護棚或防護不嚴密,視具體情況對項目部罰款200元至500元。

      (7)施工用電的線路架設、開關箱、保險絲不符合規定每發現一處,對項目經理部罰款100元。

      (8)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提升架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提升架保險限位裝置不齊全、樓層卸料平臺防護不嚴密,對項目部罰款200元至500元。

      (9)施工機具各種防護、保護裝置不齊全、無接零、重復接地,對項目部罰款100元至500元。

      (10)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不能做到持證上崗對其本人罰款50元,對安排其從事工作的人員罰款100元。

      (11)塔吊、提升架腳手架、施工用電等不經驗收符合標準就使用,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

      (12)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檔案不健全,對項目部罰款100元至500元。

      (13)對項目部的罰款,項目部可根據責任,在規定的罰款內,對有關責任者(包括勞務隊、勞務分包隊)進行分解處理。

      (14)對違反《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99-59中的有關要求,安全檢查匯總表得分達不到合格標準,視情況給予1000元至5000元罰款。

      4.3.2 安全事故的處罰規定

      (1)對輕傷事故的處罰規定

      責任者寫出書面檢查,并罰款100元至500元。公司對項目罰款1000元至3000元。

      (2)重傷事故的處罰規定

      發生一次一人重傷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或罰款300至1000元。其他責任者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3000元。

      發生二人重傷,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并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200元至300元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5000元。

      (3)對發生死亡事故的處罰規定:

      發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處500元至15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記過和3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10000元。

      發生一次二人死亡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降級或記大過處分,并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處以5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公司對項目罰款20000元,吊銷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發生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對責任者分情節給予行政撤職、降級、記大過處分; 并罰款2000元至3000元。情節嚴重,觸及法律者,承擔法律責任。其他責任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或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40000元。

      上述事故當地勞動部門的罰款及其它費用由所在發生事故的工程公司支付。并轉發生事故的項目經理部。對項目經理和主管安全的負責人給予不少于項目罰款的10% 。

      (4)其他處罰

      凡在上下班途中、因公出差、工地檢查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依據有關文件比照工傷處理不予處罰。因公出差游山玩水,工作時間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釣魚、酗酒等)發生人身傷害事宜,公司安全部門不予處理。

      (5)公司下文處罰和開據的罰款單,由工程公司和直屬項目部交公司財務。工程公司下文處罰和開據的罰款單,由項目部交工程公司財務;項目部開據的罰款單;由被罰者交項目部財務。限期不交者,由公司、工程公司、項目部財務從上交費用或人工費中2倍扣除。

      工程公司、項目部的罰款,用于獎勵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勞務隊、作業班組和安全員。工程公司由安全生產科提出意見,報經理批準后實施。項目部由安全員提出,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6)對于重大安全未遂事故也要根據情節按已發生事故給予必要的處罰。

      4.3.3安全生產部(科)對項目檢查評分考核中,發現項目部出現違反《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狀態和行為,檢查人員可以隨時對施工現場出現的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若是個人違章,按照違章個人罰款額的三倍處罰項目部。對項目部罰款額的20%由項目經理支付。

      4.3.4安全生產部(科)在項目部的檢查考核中,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沒有達到合格標準,視情況給予1000元-5000元罰款。

      4.3.5公司安全生產部對項目部發生的輕傷、重傷、死亡事故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罰,工程公司出現死亡事故或事故頻率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要求,按公司經濟責任制辦法規定執行。

      4.3.6安全生產部對施工現場發生的重大未遂事故,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處罰。

      4.3.7 對事故隱瞞不報,從重處罰。具體額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部確定。

      4.3.8公司安全生產部對發生的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罰依據經濟損失和產生的后果按經濟損失的5-30%酌情處罰。

      4.3.9違反2.1條規定,不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罰項目部5000元,并限期配備能勝任工作的安全員。

      4.4獎勵規定

      4.4.1創建文明工地的獎勵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項目獎勵1-3萬元;獲得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項目獎勵0.3-1萬元。

      4.4.2對不能進入省級文明工地評選,但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業績突出的工程項目,為公司贏得良好信譽的項目部,公司給予2000元-5000元的獎勵。

      4.4.3對工程從開工到竣工,沒有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及重大安全隱患的個人和部門,公司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4.4.4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及時制止或檢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有功人員,公司給予100元-1000元的獎勵;對檢舉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有功人員,公司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4.4.5工程公司一年內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且事故頻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安全工作符合本責任制規定,由工程公司獎勵有關人員。

      連續兩年以上無重大傷亡事故發生且事故頻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且各項安全工作符合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單位,公司給予工程公司安全主管部門1000-2000元的獎勵。

      6、有關本規定支持性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文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91號)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77號)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

      5、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

      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令第75號)

      7、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部1991年第15號令)

      8 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1991年第13號令)

      9、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19*第3號令)

      10、第167號國際勞工公約《施工安全與衛生公約》

      11、第175號國際勞工建議書--施工安全與衛生建議書

      1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 120-99)

      13、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15、安全帽試驗方法(gb 2812-85)

      16、安全網(gb 5725-85)

      17、安全帶(gb 6095-85)

      1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88)

      19、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 88-92)

      2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 88-92)條文說明

      21、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94)

      22、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t 9462-1999)

      23、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gb/t 5031-94)

      24、塔吊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zbj80012-89)

      25、建筑卷揚機安全規程(gb 13329-91)

      26、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 10055-1996)

      27、施工升降機技術條件(gb/t 10054-1996)

      28、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 3787-93)

      2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1991年7月21日頒發)

      30、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85)

      31、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85)

      32、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 13955-92)

      33、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 5972-86)

      3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

      3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條文說明

      39、《安全標志》(gb 2894-1996)

      《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 16179-1996)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01)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2000)

      高處作業吊藍安全規則(jgj 5027-92)

      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建建(2000)230號]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2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

      7、 附則

      7.1 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7.2 本辦法自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執行。

      二o0六年二月一日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

      一、總則

      1、為了認真貫徹建設部發行的國家強制性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工作的標準化、 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全省建設工程實際,貫徹《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和實施意見的要求,特制定《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管理規定》。

      2、本規定作為《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配套使用。全公司各級分公司、工程處及項目部在指導、檢查和評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時必須結合本規定執行。

      3、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要求,各項目部應正確使用合格的鋼管、扣件及密目式安全網、三相五線制和型鋼式井字架、型鋼挑架。凡新開工工地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文明施工“三類”管理(省級標化為a類、市級標化為b類、區級標化為c類),未按公司規定及 “三類”管理要求的,不得申報標化工地。

      4、本規定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規定執行。

      5、本規定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6、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公司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裝訂成冊,其中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還應掛墻。

      2、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項目部均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各項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辦法。

      3、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齊全,裝訂成冊。

      4、施工現場凡職工人數超過50人的,必須設置專職安全員。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必須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5、建立公司和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考核有書面記錄。公司各級部門、人員和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公司質安部每半年考核一次,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和各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部每季度考核—次。

      (二)目標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前應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項目部與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班組與職工必須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以責任書形式把工地總的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項目部制定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規定,責任到人,每月考核,記錄在冊。

      3、項目部各級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應明確安全生產指標、雙方責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獎懲內容。

      (三)施工組織設計

      1、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必須根據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較全面、具體、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程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如打樁、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臨時施工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等均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3、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有針對性,根據工程實際編寫,能有效地指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經公司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查批準,簽名蓋公章后方可實施。

      5、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嚴格督促落實安全措施。施工過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須經原審批人員同意并形成書面方案。

      (四)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l、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按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或定期進行交底。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做到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五)安全檢查

      1、公司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種安全檢查(包括被檢)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要有復查情況記錄。被檢的必須如期整改并上報檢查部門,現場應有整改回執單。

      3、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如期完成,并上報公司有關部門。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公司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

      2、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新進場工人須進行公司(15學時)、項目部(15學時)、班組(20學時)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3、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有針對性。

      4、公司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其中變換工種的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教育。

      5、公司職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訓,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40學時,特種作業人員不少于20學時,可由公司注冊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其他管理人員不少于20學時。

      6、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公司進行年度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七)班前安全活動

      1、施工現場應建立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2、班組應開展班前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班后下崗檢查,每月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3、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應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l、施工現場必須按工程實際情況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花名冊。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證應按規定年限復審,不得超期使用。

      3、大、中、小型機械操作工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小型機械公司可自行組織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由公司總經辦負責實施。大中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并考核發證。

      4、特種作業人員變換工作單位的,必須有調動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九)工傷事故處理

      l、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的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質安部蓋章認可。

      2、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進行報告,并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調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十)安全標志

      1、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布置平面圖。

      2、安全標志應按圖掛設,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及主要通道口均應掛設相關的安全標志。

      3、施工機械設備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4、各種安全標志應符合國家《安全標志》(gb2894—82)的規定,制作美觀、統一。

      三、文明施工

      (一)現場圍檔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式施工,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檔。圍檔材料要求堅固、穩定、統一、整潔、美觀,宜采用硬質材料。如磚塊或空心磚或彩鋼板等,不得采用彩條布、竹芭等。采用磚塊和空心磚作圍檔材料的要求壓頂,美化墻面。

      2、市區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觀路段的工地設置圍檔的高度不低于2.5m。

      (二)封閉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管理,設置進出口大門,制定門衛制度,嚴格執行外來人員進場登記制度(并登記交底),門衛值班室應設在進出大門一側。

      2、門頭應有公司的“形象標志”,大門宜采用硬質材料,力求美觀、大方并能上鎖,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損、易破材料。

      3、進入施工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

      (三)施工場地

      1、施工現場應積極推行硬地坪施工,作業區、生活區主干道地面必須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場內其他次道路地面也應硬化處理。

      2、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平坦、整潔,無散落物。

      3、施工現場設置排水系統,排水暢通,不積水。

      4、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現場適當地方設置吸煙處,作業區內禁止隨意吸煙。

      6、積極美化施工現場環境,根據季節變化,適當進行綠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須做到安全、整齊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門別類,懸掛標牌,標牌應統一制作,標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等。

      3、建立材料收發管理制度,倉庫、工具間材料堆放整齊,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堆放,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4、施工現場建立清掃制度,落實到人,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車輛進出場應有防泥帶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臨時存放現場的也應集中堆放整齊、懸掛標牌。不用施工機具和設備應及時出場。

      (五)現場住宿

      1、施工現場根據作業需要設置職工宿舍。宿舍應集中統一布置,嚴禁在廚房、作業區內住人。

      2、施工現場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必須明顯劃分。確因場地狹窄不能劃分的,要有可靠的隔離欄護措施。

      3、宿舍內應有保暖、消暑、防煤氣中毒、防蚊蟲叮咬等措施。

      4、宿舍應確保主體結構安全,設施完好,禁止用鋼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設的簡易工棚作宿舍,活動房搭設不宜超過二層。

      5、宿舍建立室長衛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員名單一起上墻。宿舍內宜設置統一床鋪和儲物柜,室內保持通風、整潔,生活用品整齊堆放,禁止擺放作業工具。

      6、宿舍內(包括值班室)嚴禁使用煤氣灶、煤油爐、電飯煲、熱得快、電炒鍋、電爐等器具。

      7、宿舍周圍環境應保持整潔、安全。

      (六)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領導小組,配備足夠、合適的消防器材及義務消防人員。

      2、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

      3、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30m及以上)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設加壓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4、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間、木工間、油漆間等消防防火重點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備專用消防器材,并有專人負責。

      (七)治安綜合治理

      1、施工現場建立治安保衛責任制并落實到人,采取措施嚴防盜竊、斗毆、賭博等事件發生。

      2、施工現場因地制宜,積極設置學習和娛樂場所。豐富職工業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設。

      (八)施工現場標牌

      1、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防火責任)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標牌規格統一、位置合理、字跡端正、線條清晰、表示明確。并固定在現場內主要進出口處。嚴禁將“五牌一圖”掛在外腳手架上。

      2、施工現場應合理懸掛安全生產宣傳和警示牌,標牌懸掛牢固可靠,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須有針對性地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現場應合理地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營造安全氣氛。

      (九)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潔衛措施,保持衛生整潔。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食堂內應功能分隔,特別是灶前灶后、倉儲間、生熟食間應分開。積極使用燃油、電熱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現場應設固定的男、女簡易淋浴室和廁所,并要保證結構穩定、牢固和防風雨。廁所天棚、墻面刷白,高1.5m墻裙、便槽貼面磚,地面用水泥砂漿或地磚,宜采用水沖式,并實行專人管理、及時清掃,保持整潔,要有滅蚊蠅和防止蚊蠅孽生措施。高層建筑應每層設置臨時便溺設施,多層建筑應每二層設置,便溺設施應盡量做到文明,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3、建立現場衛生責任制,設衛生保潔員,生活垃圾必須盛放在容器內并做到及時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現場必須備有保健藥箱(箱內配備—些工地常用的藥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現場配備的急救人員必須經衛生部門培訓,應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綁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會使用簡單的急救器材。

      3、施工現場應經常性地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并做好記錄。

      (十一)社區服務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體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實愛民制度和不擾民措施。

      3、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4、夜間施工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四、腳手架

      落地式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根據工程實際編制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有針對性,能有效地指導施工,明確安全技術措施。

      2、搭設高度在24m以下的外架應有搭拆方案,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圖。

      3、搭設高度超過24m且不足50m的外架.應有設計計算書及采取雙鋼管立桿或縮小間距等加強措施,除應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4、搭設高度超過50m的外架,應有設計計算書及卸荷方法詳圖,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并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5、外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計算書及卸荷方法等必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簽字蓋章。

      (二)立桿基礎

      1、鋼管腳手架基礎平整夯實,砼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砼地坪、砼預制塊上,設縱橫相連掃地桿。

      2、立桿基礎外側設置截面不小于20 * 20cm的排水溝,并在外側設80cm寬以上砼路面。

      3、外腳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陽臺等處,確因工程需要搭設的腳手架,要分別對外架和屋面、雨棚、陽臺等部位的結構穩定性進行計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設計計算書和安全措施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

      (三)架體與建筑物拉結

      1、腳手架與建筑物,小于50m的采用三步三跨,大于50米的采用二步三跨拉結點。拉結點在轉角和頂部處加密,即在轉角1m以內范圍按垂直方向50米以內不大于三步,50米以上不大于二步設一拉結點,頂部80cm以內范圍按水平方向加密設置。

      2、鋼管外架拉結點應剛性拉結,結點應保證牢固,防止其移動變形,且盡量設置在外架大、小橫桿接點處。

      3、外墻裝飾階段拉結點也須滿足要求,確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結點時,必須重新補設可靠、有效的臨時拉結,以確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結點或臨時拉結點必須畫出制作詳圖。

      (四)立桿間距與剪刀撐

      1、鋼管腳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桿縱距不大于1.8m,橫距不大于1.5m。如搭設高度超過25m須采用雙立桿或縮小間距的方法搭設,超過50m應進行專門設計計算。

      2、架子轉角處立桿間距應符合搭設要求。

      3、腳手架外側設置剪刀撐,由腳手架端頭開始按水平距離不超過9m設置一排剪刀撐,剪刀撐桿件與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連續設置。設置時與其他桿件的交叉點應互相連接(綁扎),并應延伸到頂部大橫桿以上。

      4、嚴禁搭設單排腳手架。

      (五)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1、建筑物的外腳手架各層均應滿鋪腳手片。

      2、滿鋪層腳手片必須垂直墻面橫向鋪設,滿鋪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滿鋪處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3、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腳手片完好無損,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4、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且應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里側,不宜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安全網應用不小于18#鉛絲張掛嚴密。

      5、腳手架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設1.2m高同材質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頂排防護欄桿不少于2道,高度分別為0.9m和1.3m腳手架內側形成臨邊的(如遇大開間門窗洞等),在腳手架內側設1.2m高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

      6、腳手架的高度,里立桿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桿高于檐口1.5m,坡屋面高于1.8m以上。

      (六)交底和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應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腳手架搭設后先由項目部自檢合格后,報公司質安部組織分段驗收(一般不超過3步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的部位,內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字手續。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后重新填寫驗收表。腳手架驗收合格并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腳手架應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并按要求填寫檢查表,檢查內容量化,履行檢查簽字手續。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項目部每半月至少檢查一次。

      (七)小橫桿設置

      l、外架子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兩端固定在立桿,確保安全受力。

      2、小橫桿應設置在大橫桿的下方。

      3、小橫桿兩端各伸出立桿凈長度不少于10cm并應盡量保持一致。

      (八)桿件搭接

      l、鋼管腳手架立桿必須采用對接,大橫桿可以對接和搭接,剪刀撐和其他桿件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00cm,且不少于三只扣件緊固。

      2、相鄰桿件搭接、對接必須錯開一個檔距,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得超過50%。

      (九)架體內封閉

      l、腳手架的架體里立桿距墻體凈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須鋪設站人片,站人片設置平整牢固。

      2、腳手架施工層里立桿與建筑物之間應進行封閉。

      3、施工層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應用密目網或其他措施進行封閉。

      (十)腳手架材質

      l、鋼管腳手架應選用48mm,壁厚3.5mm的a3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銹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并統一涂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2、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采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于5mm。

      3、底排立桿及掃地桿均漆紅白相間色。

      (十一)通道

      1、外腳手架應設置上下走人斜道,附著搭設在腳手架的外側,不得懸挑。斜道的設置應為來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轉角處平臺面積不小于3m2。斜道立桿應單獨設置,不得借用腳手架立桿,并應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個縱距設—連接。

      2、斜道兩側及轉角平臺外圍均應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斜道側面及平臺外側應設置剪刀撐。

      4、斜道腳手片應采用橫鋪,每隔20—30cm設一防滑條,防滑條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鉛絲綁扎牢固。

      5、外架與各樓層之間應設置進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鋪設,兩邊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固定牢固。

      6、斜道和進出通道的欄桿、踢腳桿統一漆紅白相間色。

      (十二)卸料平臺

      l、外腳手架吊物卸料平臺和井架卸料平臺應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和搭設方案。

      2、吊物卸料平臺、井架卸料平臺應按照設計方案搭設,應與腳手架、井架斷開,有單獨的支撐系統。

      3、卸料平臺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統一鋪設,并設有防滑條。外架吊物卸料平臺應采用型鋼做支撐,預埋在建筑物內,不得采用鋼管搭設。井架卸料平臺可以由鋼管從基礎上搭設,但基礎必須采用砼,地立桿墊型鋼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限載牌。

      5、卸料平臺臨邊防護到位,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30mm踢腳桿,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懸挑式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式腳手架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對架體整體穩定性、文撐桿件的受力計算),有針對性較強的、較具體的搭設拆卸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畫出平面、立面圖以及不同節點詳圖。

      2、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設計計算書必須經公司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定

      1、挑架外挑梁或懸挑架必須采用型鋼或定型桁架。

      2、懸挑型鋼或懸挑架通過預埋與建筑結構固定,安裝符合設計要求。

      3、挑架立桿與懸挑型鋼連接必須固定,防止滑移。

      4、架體與建筑結構進行剛性拉結,按水平方向三跨、垂直方向等于層高設一拉結點,架體邊緣及轉角處1m范圍內必須設拉結點。

      (三)腳手板

      挑架層層滿鋪腳手片,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不留空隙,腳手片應保證完好無損,破損的及時更換。

      (四)荷載

      施工荷載均勻堆放,并不超過2.7kn/m2。建筑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須及時清除。

      (五)交底與驗收

      1、挑架必須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設計要求搭設。實際搭設與方案不同的,必須經原方案審批部門同意并及時做好方案的變更工作。

      2、挑架搭拆前必須進行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3、每段挑架搭設后,由公司組織驗收,內容量化,合格后掛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人員須在驗收單上簽字,資料存檔。

      (六)桿件間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于1.8m,橫向立桿間距不大于1m,縱向間距不大于1.5m。

      (七)架體防護

      1、挑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圍護,安全網用不小于18#鉛絲張掛嚴密。且應將安全網掛在挑架立桿里側,不得將網圍在各桿件外側。

      2、挑架與建筑物間距大于20cm處,鋪設站人片。除挑架外側、施工層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踢腳桿外,挑架里側遇到臨邊時(如大開間窗、門洞等)時,也應進行相應的防護。

      (八)層間防護

      挑架作業層和底層應用合格的安全網或采取其他措施進行分段封閉式防護。

      (九)腳手架材質

      1、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a3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銹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并統一涂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2、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采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于5mm。

      3、型鋼宜采用a3號槽鋼或工字鋼。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一)使用條件

      l、必須經建設部組織鑒定和發放的生產和使用證,且經當地市(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頒發準用證方可搭設。

      2、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搭拆方案),并經搭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總包單位總工程師審批、認可。

      3、制定并嚴格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

      (二)設計計算

      1、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并經生產單位的上級技術部門審批。

      2、有完整的制作安裝圖。

      3、主框架、支撐桁架各節點的各桿件軸線應交匯于一點。

      4、架體設計荷載按承重架3.0kn/m2。裝飾架2.0kn/m2,升降狀態0.5kn/m2取值。

      5、架子壓桿長細比不大于150,受拉桿件的長細比不得大于300。

      (三)架體構造

      1、架體應由主框架和支撐桁架構成,主框架必須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架體,相鄰兩主框架之間的架體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支撐桁架(桁條)。支撐衍架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載通過腳手架立桿傳遞到支撐桁架,再由支撐衍架將力通過主框架傳遞到建筑物上。

      2、架體必須按支座安裝圖和有關規定及構造進行搭設,架體上部懸臂部分不得超過架體高度的1/3或4.2m。

      (四)附著支撐

      1、主框架必須按方案要求與每個樓層設置螺栓式連接點。

      2、鋼挑架與預埋鋼筋環連接必須牢固,鋼挑架上的螺栓與墻體連接也必須牢固或符合規定。

      3、螺栓式鋼挑架的焊接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五)升降裝置

      1、必須安裝同步升降裝置且確保能達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數必須大于6。

      2、當有兩個節點升降時,應采用電動式升降,嚴禁使用手拉葫蘆式(導鏈)。升降時架體至少有兩個附著裝置,且架體上嚴禁站人。

      3、非升降狀態時,索具、吊具應呈放松狀態。

      (六)防墜落、導向防傾斜裝置

      架體必須兩處以上設置靈敏有效的防墜落裝置,設置垂直導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傾斜的防傾斜裝置。嚴禁將防墜落裝置設置在架體升降的同一個附著支撐裝置上。

      (七)分段驗收

      1、首次搭設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人員和部門簽字蓋章,做好驗收手續。

      2、每次提升前,均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點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提升,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3、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首次搭設后、每次使用前提升后的驗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檢查,均應由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組織進行。

      (八)腳手片

      1、挑架層層滿鋪腳手片,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不留空隙,腳手片應保證完好無損,破損的及時更換。

      2、架體每步離墻空隙均應安全可靠地封閉。

      (九)防護

      1、架體外側用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式圍護,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的里側,不得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

      2、架體操作層、外側以及遇到大開間窗洞處的里立桿均應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踢腳桿。

      3、除每層滿鋪腳手片外,架體作業層和底層下方還應圍設安全網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作

      1、架體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搭設。

      2、搭設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須對現場技術人員和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架體操作人員先培訓,再持證定崗上崗。

      4、安裝、升降、拆除架體時必須注明現場的安全警戒線,并派專人監護。

      5、架體上荷載堆放均勻,升降時架體上不得有重量超過2kn的物體。

      吊籃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必須使用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有生產許可證、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并有當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嚴禁使用無證土制吊籃腳手架。

      2、吊籃腳手架施工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吊籃和挑梁錨固、配重等抗傾覆裝置的設計計算以及挑梁的錨固施工詳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施工方案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能夠指導現場施工,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二)制作組裝

      1、挑梁錨固或配重等抗傾覆裝置符合要求。吊籃組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吊籃使用前必須進行荷載試驗,填寫試驗記錄。

      3、電動(手板)葫蘆等輔助動力設備必須使用檢驗合格的產品。

      (三)安全裝置

      1、吊籃必須有2根直徑為12.5mm以上的鋼絲繩作保險繩,升降葫蘆必須有保險卡,吊鉤必須有防止吊物滑脫的保險裝置。所有保險裝置必須安全有效。

      2、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上方可靠、牢固的地方,嚴禁掛在吊籃升降用的鋼絲繩上。

      (四)升降操作

      1、吊籃升降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

      2、嚴禁在保險繩不起作用的情況下提升(或下降)。

      3、升降作業時其他人員不得在吊籃內停留。

      4、兩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步升降時必須要有安全可靠的同步裝置。

      (五)交底與驗收

      1、制作組裝、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業前必須對有關技術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齊全、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制作組裝、每次提升(或下降)后公司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驗收應認真填寫驗收記錄,驗收責任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六)防護

      吊籃四周應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封閉護板。

      (七)荷載

      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和說明書的規定,并應均勻堆放。

      (八)電氣安全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和漏電保護,有可靠的避雷接地措施。

      五、基坑支護

      (一)施工方案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方案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二)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護

      l、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重要地下管線的加固措施必須符合專項施工方案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方案的要求。

      2、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方案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

      l、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方案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須有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五)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機械設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要求時,應根據施工方案對機械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基坑壁護、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

      l、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

      2、設置的通道,在結構上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七)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公司質安部門驗收后進場作業,并有驗收記錄。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底土層的結構。

      4、機械作業位置應穩定、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八)基坑支護變形監測

      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并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觀測記錄。

      (九)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公司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2、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裝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據砼輸送方法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撐系統

      1、現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設計計算書應繪制細部構造的大樣圖,對材料規格尺寸、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置等均應詳細注明。

      2、支撐系統必須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立柱穩定

      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間距和剪刀撐、縱橫向支撐設置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應有墊板。其中立桿間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過2m設置縱橫水平支撐,支撐系統兩端設置剪刀撐。

      (四)施工荷載

      模板上材料應堆放均勻并不得超過施工方案的規定。

      (五)模板存放

      各種模板堆放整齊、安全,高度不得超過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傾倒措施。

      (六)支拆模板

      1、支拆模板時,2m以上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拆除模板時,應設置臨時警戒線并派專人監護。

      3、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七)模板驗收

      l、支拆模板前必須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模板搭設后應組織驗收工作,認真填寫驗收單,內容要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驗收記錄存檔工作。

      3、模板拆除前必須辦理拆模審批手續,經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拆除。

      (八)混凝土強度

      模板拆除前必須有混凝土強度報告,強度達到規定要求后方可進行拆模審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九)運輸道路

      在模板上運輸混凝土必須有專用運輸道(鋪設走道墊板),運輸道應平穩牢固

      (十)作業環境

      模板作業面的須留孔洞和臨邊應進行安全防護,垂直作業采取上下隔離防護。安全防護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七、“三寶”“四口”防護

      (一)安全帽

      1、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區者必須戴好安全帽。施工現場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應正確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帶,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標準。

      (二)安全網

      1、施上現場必須積極使用密日式安全網,架子外側、樓層臨邊、井架等處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欄護。安全網宜放在桿件的里側。

      2、密目式安全網必須滿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貫穿試驗不穿透,6×1.8m的單張網重量應在3.0kg以上,并應盡量滿足環境效果要求。

      3、安全網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的產品。

      4、安全網應繃緊、扎牢、拼接嚴密,不得使用破損的安全網。

      (三)安全帶

      1、施工現場搭架、支模等高處作業均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符合gb6095—85標準并有合格證書,生產廠家經勞動部門批準,并做好定期檢驗。積極推廣使用可卷式安全帶。

      2、安全帶高掛低用,掛在牢固可靠處,不準將繩打結使用。安全帶使用后有專人負責,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

      (四)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

      1、樓梯口、邊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桿件里側掛密目式安全網。

      2、電梯井口設置1.5m高防護柵門,其中底部20cm為踢腳板。

      3、電梯井內自二層樓而起不超過二層(不大于10m)拉設一道安全平網。

      4、電梯井口、樓梯口邊的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護欄桿漆刷紅白相間色。

      (五)預留洞口、坑井防護

      l、1.5m2以內的預留洞門、坑井用固定蓋板防護;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設20cm高踢腳桿和0.6m、1.2m兩道水平桿,欄桿里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圍護,洞口處張掛水平安全網。

      2、洞口、坑井防護設施應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片式防護。

      (六)通道口防護

      1、進出建筑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升降機進口處等均應搭設防護棚。棚寬大于道口,兩端各長出1m,垂直長度2m,棚頂搭設二層(采取腳手片的,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間距大于30cm。

      2、場地內、外道路中心線與建筑物(或外架)邊緣距離分別小于5m和7.5m的,應搭設通道防護棚,棚頂搭設二層(采取腳手片的,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間距大于30cm,并且底層下方張掛安全網。

      3、砂漿機、拌和機和鋼筋加工場地等應搭設操作簡易防護棚。

      4、各類防護棚應有單獨的支撐體系,固定可靠安全,嚴禁用毛竹搭設且不得懸挑在外架上。

      5、底層非進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應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設置禁行標志。

      (七)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防護

      l、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應設置1.2m、0.6m、0.1m三道水平桿,并在立桿里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防護欄桿漆紅白相間色。

      2、防護欄桿等設施與建筑物固定拉結,確保防護設施安全可靠。

      八、施工用電

      (一)外電防護

      1、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應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路電壓1kv 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4681015

      2、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路電壓1kv 以下1-10kv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677

      3、對達不到上表中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編制外電線路防護方案,采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攔、圍欄或保護網,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防護屏障應采用絕緣材料搭設。

      4、外電線路與遮攔、屏障等防護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小于下表所列數值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解決,采取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強行施工。

      外電線路電壓(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線路邊線至遮攔的安全距離(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線路邊線至網狀防護的安全距離(m)0.30.30.30.50.71.11.92.75

      5、腳手架的上下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二)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

      l、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2、施工現場每一處重復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處(即總配電箱、線路的中間和末端處),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地電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復測一次,現場每月檢測一次。

      3、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二根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作電氣連接。垂直接地體應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材。

      4、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得裝設任何開關與熔斷器。保護零線應接至每一臺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包括配電箱)。

      5、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并使用統一標志的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于2.5mm的絕緣多股銅線。

      6、保護零線與電氣設備連接應采用銅鼻子等可靠連接,不得采用鉸接,電氣設備接線柱應鍍鋅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在配電箱內應通過端子板連接,其中保護零線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頭。

      7、同一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不得一部分作保護接零、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三)配電箱、開關箱

      1、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屏)、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2、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3、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所有配電箱內應在電源側裝設有明顯斷點的隔離開關,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分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50—75ma,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干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均應小于0.1s。

      5、配電箱進、出線應在箱底進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護;配電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排列整齊,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箱內應設置銅質的保護零線端子板和工作零線端子板。

      6、固定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于1.3m,小于1.5m,安裝牢固;移動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7、配電箱必須采用鐵板制作,鐵板厚度應大于1.5mm;配電箱應編號,表明其名稱、用途、維修電工姓名,箱內應有配電系統圖,標明電器元件參數及分路名稱。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8、配電箱門應配鎖,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9、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維修一次。

      (四)現場照明

      1、施工現場照明用電應單獨設置照明配電箱、箱內應設置隔離開關、熔斷器和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的熔斷電流不得大于15a,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

      2、施工現場照明器具金屬外殼需要保護接零必須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嚴禁使用花線和護套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纏綁在腳手架等設施構架上。

      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必須作保護接零。

      4、室外燈具的安裝高度應大于3m,室內燈具應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屬鹵化燈和鈉燈應大于5m。

      5、在下列情況下應現場照明應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1)室內線路和燈具安裝低于2.4m的;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工作場所;

      (3)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的。

      6、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

      (五)配電線路

      1、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電桿應采用混凝土或木桿,不得采用竹桿。木桿梢徑應不小于130mm。

      2、架空線路應裝設橫擔、絕緣子并采用絕緣導線。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16mm,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檔距不得大于35m,線間距離不得小于0.3m,橫擔間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6m。

      3、架空線的相序排列為:和保護零線在同—橫擔架設時: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n、l2、l3、pe;動力、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下分別架設時,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l2、l3,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l2、l3)、n、pe。

      4、配線應分色(包括配電箱內連線,相線l1為黃色,l2為綠色,l3為紅色,工作零線n為黑色,保護零線pe為綠/黃雙色。

      5、施工現場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隨地拖拉或綁架在腳手架上。

      6、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的細砂然后覆蓋硬質保護層,電纜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電纜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必須采取加設防護套管等進行線路過路保護。

      8、嚴禁采用四芯或三芯電纜外加一根電線代替五芯或四芯電纜。

      9、電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禁止使用老化電線,破皮的應進行包扎或更換。

      (六)電器裝置

      l、設備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必須采用加設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不得采用手動電器直接控制。

      2、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3、熔絲應與設備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絲絞接代替一根熔絲,每根熔絲的規格應一致,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4、配電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七)變配電裝置

      1、配電室內配電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寬度不小于1.5m,前面及兩側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電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電屏(盤)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電流、電壓表,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各配電線路應編號并標明用途標記。

      3、配電室內應有電工值班、維修制度,禁令標志牌,停送電必須有專人負責。

      4、應設置砂箱等絕緣滅火材料。

      (八)用電檔案

      l、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用電負荷計算書、確定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負荷計算書、用電平面圖和系統圖,電氣防火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公司(公司級)技術負責人審批,有關部門批準蓋章后實施;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原編制者、審批者和批準部門同意后實施,并補充有關資料圖紙。

      4、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者必須參加臨時用電的驗收工作。

      5、臨時用電技術檔案應有專人負責,各項驗收、檢查、測試、維修記錄內容真實,填寫詳細,數據量化。

      6、建立現場用電定期檢查制度,做到施工現場每月檢查一次,基層公司每季度檢查一次。對檢查、檢測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九、物料提升機

      (一)架體制作

      l、使用建設主管部門鑒定或認可的定型產品。產品使用前必須經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認可。

      2、物料提升機應懸掛驗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標志。

      3、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應安全可靠,應使用型鋼式架體。

      (二)限位保險裝置

      l、物料提升機必須有斷繩保護裝置、安全停靠裝置、上極限限位裝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機還必須有下極限限位裝置、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

      2、井字架斷繩保護裝置宜采用夾軌式,安全停靠裝置應使用方便并宜與吊籠安全門聯動,上下極限限位裝置宜采用機械式,吊籠的越程應不小于3m,所有保險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3、在便于司機操作的位置必須設置緊急斷電開關,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提升機的總控制電源。當提升機總電源被切斷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

      (三)架體穩定

      (1)纜風繩

      1、采用纜風繩固定架體的,纜風繩必須采用直徑大于9.3mm的圓股鋼絲繩,提升機架體高度在20m以下時設一組(四根),20—30m設二組。

      2、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與地面夾角在45度一60度,其下端應采用與鋼絲繩拉力相適應的花籃螺絲與地錨拉緊連接,不得栓在樹木、電桿等其他物體上。

      3、地錨應采用不少于2根鋼管(φ48—53)并排設置(與鋼絲繩受力方向垂直),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

      4、纜風繩不得有接頭。端部應設置保險環并用不少于4個與繩徑匹配的繩卡固定,繩卡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應放在受力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2)與建筑結構連接

      1、高架提升機必須使用連墻桿穩定架體,低架提升機宜采用連墻桿穩定架體。

      2、連墻桿間距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提升機架體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連墻桿與架體及建筑物之間均應采用焊接(建筑結構內預放預埋件),連接牢固并形成穩定結構,不得連在腳手架上。連墻桿的材質應與架體相同,具體做法應進行設計并有相關圖紙。

      (四)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不得有毛刺、斷股、變形、缺油銹蝕現象,規格應滿足額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鋼絲繩必須有過路保護裝置,不得拖地,不得與其他部位摩擦;鋼絲繩過道應設置鋼絲繩檢查孔。

      3、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部應設置保險環并用不少于4個與繩徑匹配的繩卡固定,繩卡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應放在受力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4、鋼絲繩應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合格證。嚴格執行鋼絲繩報廢標準。

      (五)樓層卸科平臺防護

      l、卸料平臺兩側應有高于1.2m防護欄桿和0.3m高踢腳桿并用密目網全封閉,平臺板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鋪設嚴密。

      2、各樓層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防護門,防護門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開的措施。

      3、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防護棚,防護棚應在架體三面設置(除進料面外),寬度:低架提升機不小于3m,高架提升機不小于5m;防護棚應設置兩層,上下間距不小于60cm,采用腳手片的,上下層應垂直鋪設。

      (六)吊籠

      1、提升機吊籠的各桿件應選用型鋼,其底板材料應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兩側設置高度不小于1m安全擋板或擋網,上部應有防護頂板,其強度應能防止上部物體穿透。

      2、吊籠應裝設防止物料在運行過程中從吊籠內滾落的安全門,安全門應定型化、工具化。

      3、吊籠必須采用滾輪導靴,導軌每側為兩根。吊籠提升必須使用動滑輪。

      4、吊籠與提升機架體的顏色應有明顯的區別。

      5、嚴禁人員違章乘坐吊籠上下。

      (七)安裝驗收

      1、提升機安裝后由項目部自檢,公司質安部檢查合格后掛牌使用。

      2、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劃立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存結論,數據量化。

      3、提升機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4、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記錄在案。

      (八)架體

      1、架體安裝、拆卸要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2、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圖紙;低架提升機的基礎土層承載力不小于80kpa,面層為厚30cm的c20混凝土,表面應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基礎應有排水措施。

      3、架體的垂直度不得超過高度的3‰,并不得超過200mm;導軌接點錯位不得大于1.5mm,吊籠與架體的間隙不得超過150mm。

      4、提升機不得裝設搖臂把桿。

      5、提升機的架體,在與各樓層通道相連的開口處,應采取加強措施。架體外側應采用合格的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6、提升機架體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外腳手架相連。

      (九)傳動系統

      1、提升機必須采用可逆式卷揚機,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揚機。

      2、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干燥的位置上,遠離危險作業區且視線良好。并應分別在卷揚機前后設置夾樁和拖樁,錨樁采用腳手鋼管(φ48—53),打人地面深度不小于2.0m。因施工條件限制安裝位置靠近作業區時,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3、卷揚機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卷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于30。

      4、卷筒上鋼絲繩應纏繞整齊,當吊籠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3圈。

      5、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從卷筒中心到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

      6、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低架提升機應不小于25;高架提升機應不小于30。滑輪應采用滾動軸承支撐,滑輪組與架體(包括吊籠)必須采用剛性連接。滑輪應轉動靈活,翼緣不得破損。

      (十)聯絡信號

      1、卷揚機操作棚與提升機卸料平臺之間視線應良好,司機應能清楚地看見吊籠內和卸料平臺上的情況,高架提升機必須采用提升機電視監控系統,防止誤操作。架體外側應有明顯的層次標志。

      2、提升機裝設合理、準確的信號裝置,方便卷揚機司機與各樓層之間可靠聯絡,高架提升機還應有通訊裝置。

      (十一)卷揚機操作棚

      1、提升機必須搭設卷揚機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于2.5m,并有安全防護和防雨的雙重防護。

      2、操作棚應能保證正常操作的要求。

      (十二)避雷

      1、當提升機高度超出相鄰避雷裝置的保護范圍時,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l0ω。

      2、提升機避雷針高度應為l—2m,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提升機立桿作引下線。

      3、避雷接地裝置要求同“施工用電”中接地裝置。

      十、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

      (一)安全裝置

      1、吊籠應設有斷繩保護裝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裝量,安全后應進行試驗。確保靈敏有效。當懸掛或支撐裝置在工作時失去作用或吊籠失控、超速的情況下,安全裝置能夠將吊籠制停。

      2、吊籠門應有電氣或機械式連鎖裝置,只有當吊籠門完全關閉后,吊籠才能啟動。

      3、安全裝置每二年必須經生產廠家或具有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

      (二)安全防護

      l、卸料平臺兩側應有1.2m高的防護欄桿并用密目網全封閉,平臺板必須厚實牢固、鋪設嚴密,宜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

      2、各樓層調料平臺必須設置防護門,防護門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肋lal開的措施。非工作狀態時,應關閉防護門。

      3、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規范牢固的防護棚,防護棚應沿架體三面設置(除出料面外),寬度:高度低于30m的電梯不小于3m,高度大于30m的不小于5m;應搭設兩層,上下間距不小于60cm,若采用腳手片的,上下層應垂直鋪設。

      (三)司機

      1、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每班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試車。

      3、應建立司機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記錄。

      (四)荷載

      1、應設音起重量限制器.當重量或人數超過規定時,起重量限制器動作自動停止提升。

      2、載人外用電梯必須設置平衡重,嚴禁未加配重載人。

      (五)安裝與拆卸。

      1、外用電梯必須制定詳細的安裝拆卸方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基礎應有設計計算書并有施工詳圖。

      2、安裝拆卸隊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格,取得資格證書。

      (六)安裝驗收

      1、電梯安裝拆卸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電梯安裝后必須組織驗收,填寫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驗收記錄中有關數據量化。

      (七)架體穩定

      l、架體的垂直度應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內。

      2、架體與建筑結構的附著裝置應符合說明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3、架體附著裝置不得與腳手架連接。

      (八)聯絡信號

      外用電梯必須有可靠準確的的上下聯絡信號,啟動或制動前必須鳴音示意。

      (九)電氣安全

      1、外用電梯的控制箱、電器線路、電氣設備、絕緣狀況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2、控制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電梯金屬結構、設備外殼必須做好保護接零,架體重復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

      (十)避雷

      l、當外用電梯超出相鄰避雷裝置的保護范圍時,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2、避雷針高度應為1—2m,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外用電梯立桿作引下線。

      3、避雷接地裝置要求同“施工用電”中接地裝置。

      十一、塔吊

      (一)力矩限制器

      塔吊應安裝靈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當達到額定起重力矩時,限制器應發出報警信號;當起重力矩超過額定值的8%時,限制器應切斷上升和增幅電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減幅運動。

      (二)限位器

      塔吊根據不同型號應裝設行程限位(包括小車和駕駛室)、起重臂變幅限位和起升起高限位,各限位裝置靈敏司靠。

      (三)保險裝置

      l、塔吊吊鉤應設置防止吊物滑脫的保險裝置。

      2、卷揚機卷筒應設置防止鋼絲繩滑出的防護保險裝置。

      3、當爬梯高度超過5m時,從2.5m處開始應設置直徑0.65—0.8m,間距為0.5—o.7m的護圈;當爬梯設于結構內部并且與結構的距離小于1.2m時,可不設護圈。

      (四)附墻裝置與夾軌器

      1、塔吊高度超過說明書規定的自由高度時必須安裝附墻裝置,附墻裝置應符合說明書要求。

      2、行走式塔吊必須安裝防風夾軌器,保證塔吊在非工作力作用下保持靜止。

      (五)安裝與拆卸

      1、塔吊安裝拆卸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能夠指導現場施工,塔吊基礎要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詳圖。施工方案必須經拆裝單位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

      2、拆裝方案編制和拆裝作業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等級證書,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

      (六)塔吊指揮

      1、塔吊指揮、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塔吊指揮應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七)路基與軌道

      l、路基應堅實、平整,兩側或中間應設排水溝,路基無積水。固定式塔機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枕木鋪設符合要求,枕木之間應填滿碎石,不得松動。道釘堅固,道軌接頭螺栓齊全,接頭下墊枕木。

      3、道軌軌距誤差不大于1/1000,并不得超過±6mm,平整度誤差不超過1/1000,接頭空隙不大于4mm,高差不大于2mm。

      4、道軌應設置極限位置阻擋器。

      (八)電氣安全

      1、行走式塔吊必須設置有效的卷線器。

      2、塔吊上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 1kv以下垂直1.5m,水平1m;1-15kv垂直3m,水平1.5m。小于安全距離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塔吊除做好保護接零外,還必須做重復接地(兼避雷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

      (九)多塔作業

      處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吊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安全距離,處于高位的塔吊(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塔吊的垂直距離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小于2m。

      (十)安裝驗收

      1、塔吊使用前必須按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內容中數據必須量化,驗收責任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2、驗收資料中必須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復印件。

      十二、起重吊裝

      (一)施工方案

      l、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實施。

      2、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起重機型號選擇,平面布置,吊裝工藝及招硼6安全技術措施。

      (二)起重機械

      ①起重機

      1、起重機必須取得準用證,進場安裝后必須辦理驗收手續,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設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鉤有保險裝置。

      ②起重杠桿

      1、起重扒桿必須進行設計計算并經公司工程部審批。

      2、起重扒桿必須按照設計進行安裝,作業前進行試吊,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書面記錄。

      (三)鋼絲繩與地錨

      1、起重鋼絲繩必須符合有關要求,磨損、斷絲不得超標。

      2、纜風繩安全系數必須大干3.5。

      3、滑輪、地錨的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點

      起重吊點符合設計規定,所用的家具、鋼絲繩規格型號、繩徑倍數符合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

      (五)司機、指揮

      1、司機、指揮必須持證上崗起重機械必須由本機型的司機操作。

      2、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信號傳遞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機作業路面的地耐力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否則應采取相應的鋪墊加強措施。

      (七)起重作業

      1、每次作業前均應進行試吊,正常后才能作業。

      2、被吊物體應明確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載作業。

      (八)高處作業

      1、吊裝作業必須設置防墜落措施、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并懸掛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應設量人員上下專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九)作業平臺

      1、起重吊裝人員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作業平臺應堅實、牢固,單獨支撐,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鋼板鋪設嚴密,臨邊防護符合“三寶四口”中有關要求。

      (十)構件堆放

      1、構件堆放整齊,樓板堆放不得超過1.6m,其他構件堆放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2、大型構件堆放應有穩定措施。

      (十一)警戒

      吊裝作業時應設置警戒線,懸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監護。

      (十二)操作工

      起重工、電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十三、施工機具

      進場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公司質安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一)平刨

      1、平刨防護裝置應設防護罩,刨刀設護手裝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長度小于400mm的木料時,應用壓板、棍推進。

      2、平刨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并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3、無人操作時應切斷電源。

      4、不得使用平刨、圓盤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械。

      (二)圓盤鋸

      1、鋸片應設防護罩,上方設防護擋板,傳動部位設防護罩,鋸料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棍送料。

      2、圓盤鋸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并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3、無人操作時應切斷電源。

      (三)手持電動工具

      1、i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器。

      2、在潮濕和金屬構架等導電良好的場所嚴禁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

      3、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得隨意接長電源線和更換插頭。

      (四)鋼筋機械

      1、鋼筋機械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2、鋼筋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鋼筋機械的傳動部位應裝設防護罩。

      (五)電焊機

      1、電焊機應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器、有二次側的還應裝設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觸電保護器。

      2、一次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m,一、二次線接線柱與外殼絕緣良好,并設有防護罩。

      3、不得使用手動電源開關,應使用自動開關。

      4、焊把線應使用橡皮電纜,老化、破皮或接頭超過三處的應及時更換。

      5、電焊機應有防雨設施。

      (六)攪拌機

      l、攪拌機應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2、離合器、制動器保持正常狀態,鋼絲繩斷絲不超過標準。

      3、操作手柄應設保險裝量,以防誤動作。

      4、攪拌機應搭設防雨、防落物的防護棚,操作臺應平整、有足夠的空間。

      5、料斗保險鉤齊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時應掛好保險鉤并使其處于受力狀態。

      6、攪拌機的傳動部位應設有防護罩。

      (七)氣瓶

      1、各種氣瓶應有標準色標或明顯標志。

      2、各氣瓶間距應大于5m,距明火應大于10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3、氣瓶使用和存放時均不得平放。

      4、各種氣瓶應分別存放,不得在強烈的陽光下曝曬。

      5、氣瓶必須裝有防震圍和安全防護帽。

      (八)翻斗車

      1、翻斗車應有準用證。

      2、翻斗車的制動裝置(包括手制動)應保證靈敏有效。

      3、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不得違章行駛,料斗內不得乘人。

      (九)潛水泵

      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設動作電流小于15ma的漏電保護器,電纜線及密封完好,作業時30m以內水面不準有人進入。

      (十)打樁機械

      1、打樁機械應取得準用證。

      2、打樁機應裝設超高限位裝置。

      3、行走路線地耐力不符合說明書要求時應鋪設厚度30mm以上的鋼板。

      4、打樁作業應有詳細、有針對性的專項施工方案。

      5、打樁作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

      第5篇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第一章 安全防護

      第一條 建筑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技術規范》等規范、規程組織施工。

      第二條 施工企業必須按規定取得《安全資格證書》,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范。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衛生管理工作。

      第三條 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制度。凡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均不得上崗作業。各級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和各類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

      第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共同搞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衛生工作,并為施工單位提供必須的安全作業環境和相應的地下設施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地下設施的安全。施工單位因采取保證措施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五條 施工現場所用安全防護用品,應當采用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認證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第二章 場容場貌管理

      第六條 建筑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完成施工現場內臨時水、電的管線敷設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場內道路原則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現場堅實、平坦暢通。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配電線路必須符合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三、臨時給水管線應當埋入地下,無滴漏和長流水,臨時排水應當自成系統,保持暢通。

      第七條 施工現場采用圍欄施工,圍墻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潔、美觀、無缺損,地面以上各類建筑、構筑物,應當按施工規范搭設外腳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網對腳手架進行封閉。

      第八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等。標牌要求規格適當,字跡端正,位置明顯,張掛牢固。

      第九條 施工現場要保持場容場貌整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運。各種料具按施工平面圖位置存放,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嚴格分隔、危險區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條 施工現場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位置設置辦公室、生活設施。生活衛生管理要納入施工現場管理的總規劃,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項衛生制度,并有專(兼)職人員負責。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宿舍衛生、就餐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宿舍衛生整潔、通風,生活用品放置整齊有序。

      二、一般不在施工的建筑物內安排人員住宿。

      三、大型工程的施工現場應設醫療保健室、更衣室等。

      四、生、熟食品應分開,有防蠅設施。食堂炊具放置有序,及時消毒。

      五、食堂炊事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須持有衛生防疫部門發放的健康合格證。

      六、未設置食堂的工地,應采用送餐方法解決職工、民工就餐問題,并在工地設置文明衛生的售餐、就餐點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專人供水和專用保溫飲水桶,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水桶加蓋加鎖,防止污染。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全體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大小便。

      第三章 環境保護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噪音、振動對周圍環境的危害。

      第十六條 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和施工現場外。污水、泥漿水要經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第十七條 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禁止在工地現場隨意熔融瀝青、油染等有毒、有害煙塵和惡性氣體的物質。

      第十八條 嚴禁從高層或多層建筑的高處往下拋撒建筑垃圾,并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第十九條 在校園施工,對產業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11點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夜間施工。

      第二十條 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前必須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街道。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建筑垃圾應清運到規定的地點。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章 文明建設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衛生宣傳教育制度,加強班(組)文明建設,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增強法制觀念,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杜絕刑事犯罪和違法亂紀行為,樹立愛崗敬業精神,提高企業和職工的文明素質。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主動與工地周邊單位搞好合作,積極開展共建文明施工現場活動,發揮文明窗口的作用,樹立建筑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條 所有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具體施工中都必須牢記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做到安全零事故。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所有項目管理和施工人員中餐不得飲酒,進入現場都必須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扣。施工時必須做好自身防護。

      二、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所有施工人員不得擅自接電、接水。如施工需要水電,必須經過項目部水電工。

      三、所有施工人員絕對不準未經項目部管理人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住戶室內。并在施工中做到不和住戶有沖突,不多言多語,不做任何麻煩住戶的事情,盡量不影響住戶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五條 安全、質量、文明獎懲辦法,項目部負責考核項目質量、安全落實情況,在項目施工期間,項目部有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現場有關情況。對發現的下列各項違反安全、質量的情況事實的,給與相關處罰,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其他違反質量、安全管理辦法進行施工操作的由項目部視具體情況做出處罰決定。

      第6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規定

      一、項目部形象組織管理

      項目部對外樹立良好企業的形象,對內體現出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應當在胸前佩戴個人身份標卡,標卡由總承包單位統一制作,標卡上應有個人照片、姓名、職務、所屬單位等以明確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力,達到切實有效的進行項目施工管理工作。

      項目施工班組的工人,一律實行掛牌作業,進出工地必須出示項目的工作牌,樹立班組工人在該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組織管理

      2.1、建立工程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為副組長,施工員、材料員等其他為組員,明確崗位責任,獎罰兌現。

      2.2、項目部和施工管理辦公室必須按統一的規格標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于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各自的安全責任,責任的考核目標,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2.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或管理人員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三、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100%以上。

      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達到“岳陽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標準”。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4.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對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安全生產技術技能,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職工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年度安全考核記錄,制定安全隱患調查處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

      4.3、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后交付作業。

      4.4、每月安全領導小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開會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向班組安全講話,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制度,進行監護,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堅決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記錄簽字,以示慎重敲響警鐘。

      4.6、嚴格“三寶“的使用,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臨空和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網間隔一層搭設,必須牢固可靠,符合規范要求。

      4.7、嚴禁酒后上班,不準打赤腳、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置護欄,夜間設紅燈示警。

      4.9、特殊工種,如電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機械工等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4.10、機械設備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施工電線架空搭設,不準線拖在地上,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

      4.11、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每天上班試運行運轉后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4.12、易發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行燈。

      4.13、攪拌臺、鋼筋制作場、木工制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

      4.14、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配套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嚴禁吸煙。

      4.15、各類易爆易燃的化學物品、建材、油料必須入庫存放,不得露天堆積。乙炔和氧氣使用時兩瓶間距必須大于5米以上,存放時必須封閉隔離。動用明火必須由項目經理和安全責任人在現場核驗簽字后方可進行,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16、暑期施工,有相應的十滴水,清涼油等,防暑藥品,爆曬地點,應有遮蔭措施。對粉塵,有毒氣體有保護措施。

      4.17、若發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挽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4.18、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應當設立危險警示標志。

      五、安全檔案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資料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必須及時作好作全,真實反映情況。要作好的資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5.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5.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5.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的教育、處理);

      5.6、班組安全工種人員上崗證復印件(編匯成冊,注明上、離崗時間和原因);

      5.7、獎罰資料;

      5.8、傷亡事故檔案;

      5.9、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六、安全檢查

      6.1、班組每天進行班前活動,由班長或安全員傳達工長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當天工作環境的檢查,做到當時檢查當日記錄。

      6.2、項目經理帶隊每星期組織一次本項目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問題,落實責任人,發整改通知,落實整改時間,定期復查,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嚴格按公司安全獎懲條例執行。

      6.3、公司對項目進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必須執行jgj59-99標準)。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發出整改通知單,由項目經理簽收,并布置落實整改人、措施、時間。如經復查未完成整改,項目經理將受到紀律和經濟處罰。

      七、場地、設施和環境管理

      7.1封閉施工管理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施工,現場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員、車輛進出口通道外,必須在施工開始前設置好連續封閉的圍墻和圍板,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于1.8m。

      圍檔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

      圍檔外墻抹灰刷白,在圍墻外部上書標語“******工程由湖南省漢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現場設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設置大門,其高度與圍墻相適應,寬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觀、整潔、穩定。出入口處應有專職門衛人員及門衛管理制度。

      工地大門上方做成拱形燈箱,上設“湖南漢昌建筑工程公司”標志,給人的視覺效果要典雅、美觀、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雙排外腳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網進行全封閉作業,將鋼管刷成紅白相間的醒目標記,用于“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搭設符合規范,檢查符合要求,圍護要處于正常的安全狀態。

      7.2、施工標牌管理

      在大門右側的外圍墻上設立標準的“五牌一圖”,將項目管理人員的名單、照片做成標準的像框貼在墻上,其它標牌按規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 一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在進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區域上懸掛紅,黃,藍,綠的安全警示標牌,用心區分施工場地的安全環境,在現場腳手架上懸掛安全標語,在配電設施處設置禁入標識等等。

      7.3、施工場地環境衛生管理

      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明顯劃分并派專人進行清掃,宿舍周圍環境衛生、安全。在建工程內不得兼作宿舍。

      設專職的文明施工管理員,按“門前三包”要求,責成值班人員天天打掃環境,看護好綠化,市政等公用設備,不因施工受到損壞。

      7.4、施工場地管理

      施工場地進行硬化處理,保證道路排水暢通,防止泥漿、污水、廢水亂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無積水現象,雨天車輛進出由專人沖洗車輛,不讓泥漿帶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設文明施工管理員,負責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丟棄的用品每天進行清掃,保持施工場地內的清潔衛生。

      挖排水溝有組織排放施工用水,設沉沙井沉淀,不讓污染道路、環境,臨近坡、巖、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鋼筋、模板、層板、鋼管、扣件分類堆放,鋼筋上懸掛標牌,寫明規格、型號。砌磚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磚墻進行打圍,使用時散落在周圍的砂石一律鏟入墻內。下班之前機操工必須將機械和周邊清理干凈,隨時保持機械和場地的整潔。

      7.5、作好施工現場滅鼠蚊蠅工作。嚴禁賭博,打架斗毆,違者罰款。

      7.6、家屬來訪,不準在作業現場交談,特別是老人小孩,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7.7、將進入大門右側的圍墻全部抹灰,做成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宣傳欄,對施工中出現的違章行為給予暴光,提出批評、警告和處罰;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紀的班組和個人,并給予經濟上的獎勵。

      7.8、現場防火衛生須知

      加強現場防火教育,落實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如電氣設備附近應設置干粉類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對于設置的泡沫滅火器應有換藥日期和防曬措施。滅火器材設置的位置和數量等均應符合有關消防規定。

      庫房及民工住房、廚房應有防火宣傳標語,應設置防火滅火和其他消防裝置。

      易燃易爆品應有專人管理,有符合規范要求的庫房設施。

      施工用電和照明用電要符合規定要求,嚴禁亂拉亂接和使用電爐等器具,施工用電必須三相五線制,配電箱內應設觸電保護裝置,配電箱加鎖。

      7.9、生活設施

      設置開水供應房,在夏季高溫季節施工,由專人負責茶水到施工現場,準備常用的外傷用藥、十滴水、仁丹等用于應急使用。

      施工現場廁所,地面和墻面全部貼地磚和墻磚,用2個2號自動沖水箱,隨時進行沖洗,保證廁所內的通風、干凈、整潔無臭味。

      施工現場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并派專人打掃廁所。

      7.10、建立治安保衛制度,負責施工現場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責任分解到人,無失盜事件發生。

      7.11、采取防粉塵、防噪音措施,把粉塵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過噪音限度的施工作業,必須控制,如元盤鋸,刨木機等,盡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間使用。

      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該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施工現場作業規程

      8.1高空安全作業規程

      8.1.1從事高處(空)作業人員,要定期作體檢,凡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應于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

      8.1.3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將繩子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

      8.1.4登高前必須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業)。

      8.1.5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1.6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時,應先聯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工作,并設置絕緣擋板,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2m以外。

      8.1.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袋內,上下時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處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將易滾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腳手架上,不準打鬧,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處處注意警視標志、危險地方夜間作業必須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作業。

      8.1.9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者,若特殊情況必須垂直作業,應經有有關領導批準,并在上下兩層中間設置專用防護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8.1.10 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種升降設備嚴禁載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時,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墊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墜落。

      8.1.12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墻頂上工作或通行。

      8.1.3腳手架的負荷,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kg/m2

      8.1.14進行高空焊接,氣割時必須事先清理火星飛濺范圍內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8.1.16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梯底寬度不小于50cm,并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固時,須有人員扶梯,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8.2、腳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夠的面積,滿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需要。

      8.2.1.2堅固、穩定,能滿足施工中的各種荷載和氣候條件作用下不變形、傾斜、搖晃。

      8.2.1.3搭拆簡單,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轉使用。

      8.2.1.4安全系數一般均采用容許應力計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維護腳手架:

      8.2.2.1立桿:采用φ48㎜的鋼管,壁厚為3~3.5㎜,,立桿間距最大不超過1.5m。

      8.2.2.2大模桿采用φ48㎜的鋼管,壁厚為3~3.5㎜,選用合格的“一字型”對頭長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鋪開和斷開,上下間距最大不超過1.2m。

      8.2.2.3腳手板:鋪設要嚴密、牢固,搭搓板端壓過大橫桿1.5m,距墻體距離不大于15㎝,嚴禁有跳頭板。

      8.2.2.4護身欄及擋腳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綁兩通欄桿,擋腳板立擋(18㎝)嚴密牢固或加掛立封安全網,且網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8.2.2.5剪力撐:設在腳手架外側立叉成十字的雙支斜撐,與地面成60度為宜的夾角。剪力撐斜撐寬度以不超過7根立桿為宜,剪力撐交叉點綁了立桿與橫桿的交叉點上。

      8.2.2.6與結構拉接:用鋼管與結構里外分別抱牢固,拉、頂點滿足架子的穩定要求,水平距離宜不大于6米一個拉頂點,拉結點必須設在立桿與大要橫桿的結點上。

      8.2.3、混凝土澆筑架子

      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并加綁掃地桿。大橫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橫桿,并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綁一根托桿,使與兩旁大模桿相互連接。杠桿中部八字斜撐。

      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腳手板要鋪對頭板,板端底下綁雙排木,板子要鋪嚴、鋪牢。鋪搭連板時,端頭必須壓過排木15cm。禁止鋪設探頭板。

      8.2.4、腳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時要劃分作業區,周圍設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設專人指揮,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8.2.4.2拆除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扎裹腿,穿軟底鞋。

      8.2.4.3拆除前必須拆除照明線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即先拆欄桿、腳手架、剪力撐、斜撐;后拆小橫桿、立桿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除作業。

      8.2.4.4拆除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要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8.2.4.5拆下的材料,嚴禁拋擲,應運到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

      8.2.4.6在拆架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要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8.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8.3.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8.3.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jgj4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

      8.3.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8.3.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8.3.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8.3.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3.8、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

      8.4、臨邊、洞口及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要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8.4.2、臨邊作業

      8.4.2.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桿的陽臺、斜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8.4.2.2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8.4.2.3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要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8.4.3、洞口作業

      8.4.3.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8.4.3.2樁孔、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要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8.4.3.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要設紅燈警示。

      8.4.4、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

      8.4.4.1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走道。

      8.4.4.2綁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要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8.4.4.3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澆筑時的懸空作業

      8.4.5.1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要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8.5、塔吊起重機機械安全技術

      塔吊起重機的行走限位是否齊全、靈敏,止檔離端頭一般為2~3m;吊鉤的高度限位器要靈敏可靠;吊臂的變幅限位要靈敏有效;起重機的超載限位裝置也要靈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靈敏、準確、靈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術人員調試驗收單;塔吊吊鉤的保險裝置要齊全、靈活。

      卷揚機滾筒保險裝置要齊全有效。

      路基要堅實、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釘或夾板必須釘牢或擰緊,不須有松脫現象;軌道的縱橫方向的平度應均在1‰以下,鋼軌接頭處不得懸空使用,且間隙應為3~6㎜之間,錯開1.5m以上。兩個軌道頂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機的電纜線無破損和嚴重扭結現象,壓點壓接牢固,卷線器必須運圍正常。所有電氣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軌道每隔20m應設一組單獨的接地,并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小于4ω,接地線不得使用鋁導線。

      塔身、塔臂的各標準節的連接螺栓應堅固無松動,塔的結構件應無變形和嚴重腐蝕現象且各個部位的焊縫及主角鋼不得有開焊、裂紋等現象。

      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需經考核、持證上崗。信號指揮人員應有明顯的標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執行“十不吊”的原則。

      (1)被吊我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8)零散物主(特別是小鋼橫板)不裝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時不準吊。

      塔機工作后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鉤上嚴禁勾掛重物。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柜總閘。一定要將夾軌鉗鎖緊,保證塔機的穩定,切斷現場塔機電源。

      九、 現場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9.1凡承包單項工程的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必須簽定安全責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揮和掛鉤人員,在未操作之前,必須環視周圍和樓下,有無人員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離開后,才能指揮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機人員,一切操作必須按規范執行。

      9.5一切工種和人員,在高空作業時必須將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處,保證安全。

      9.6現場所有人員,嚴禁站入灰盤和磚架內操作或玩耍。

      9.7現場一切人員,均不準在室內向室外、在高空向樓下亂倒亂丟渣子和物品,違者罰款,如造成人生傷亡事故和材料損失者,由肇事者負責賠償。

      9.8現場的所有電線都必須架空設置,不準落地、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以免傷人。電線的一切接頭必須包扎完好,不得漏電。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業,必須搭設安全封閉通道,保證行人暢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業,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時,必須用繩子捆牢,不準用手拿著下滑,避免傷人。

      9.11工人場時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組),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組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10.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保衛規則。

      10.2 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講求職業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時,同時強調安全教育,自身帶關,人人遵守。

      10.3無條件地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對現場不安全因素,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10.4帶頭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嚴禁強行違章指揮。

      10.5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共同協助事故處理,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準帶小孩和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7作好班前教育、講話記錄,經常檢查工地,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1.1各施工班組作業前,應明確當天的工作任務,必須針對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須對操作者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施工作業。

      11.3作業前,應對施工區域內的機具、設備、工用具、腳手架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消除,排除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職工的身體狀況,身體不適、有病者不得從事施工作業。

      11.5對安全作業點應特別提出,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11.6不準打架斗毆,不準賭博,違者罰款。

      11.7認真作好安全活動記錄和文明施工檢查記錄。

      第7篇 建筑工程質量及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問題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現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質量控制、人工與租賃等方面。就目前現階段中國國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規對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癥并重點防控是: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作為一名多年從業的工程管理人員而言,抓住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是一個合格的管理人員的必修課,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優秀與否的唯一標準,合格的管理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利潤。以下就是本人對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一點見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問題主要出現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鋼筋制作與安裝、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關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見技術問題的管理與處理辦法主要是在土石方開挖之前對基坑開挖進行現場勘察鑒定,對基坑的開挖防排水系統進行依次排查,對開挖土石方圖紙鑒定是否與地勘、設計一致;施工過程中對基坑土石方開挖的支護措施方案檢查是否合理;基坑開挖完成后,緊密銜接下一道工序。放樁過程中務必要嚴格測量定位樁基的標高與軸線,杜絕樁基出現錯位現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見技術問題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質量。對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國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業為了能夠在材料用具上節省資金、擴大利潤,往往都會對所使用木模板進行多次周轉使用,導致模板受損變形嚴重,拼裝的梁、板、柱混凝土構件模板往往都會存在封閉不嚴實和大幅度變形等狀況。這樣的情況發生都有可能會對混凝土成型構件的質量造成很大的損傷。具體針對以上梁、板、柱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施可以概括為:拼裝現澆混凝土構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對模板材料進行嚴格檢查,變形和受損嚴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檢查已拼裝好的混凝土構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閉不嚴實,模板支架搭設不牢固的問題,有則需改;在澆筑混凝土之前徹底清理拼裝模板內部,方可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混凝土構件澆筑完成后對建筑結構的梁、板、柱定位軸線及標高進行復查;構件混凝土達到成型強度和規定的拆模時間后才能進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側模,后底模”的原則,拆模過程要注意不得損傷混凝土成型構件的棱角,保證完整度

      3、鋼筋施工出現技術問題常常體現在3個方面:選材材料進場、鋼筋加工工藝和現場鋼筋作業。鋼筋選材往往都會被許多魚目混雜的再生鋼材所蒙蔽,再生鋼材在其自身的抗壓強度方面根本無法達到設計的要求。而鋼筋加工過程同樣是l項比較繁雜的工序,鋼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會導致材料浪費和拖延施工進度。鋼筋施工存在的技術問題主要是在混凝土構件中的搭接布設問題,往往會存在錯位現象,影響設計的構件強度。鋼筋是現代建筑結構的筋骨,對于鋼筋的選材必須十分的重視,并且對鋼筋進入施工現場的質量把關也要嚴格,需要檢驗相應材料的生產合格證書,待以見證取樣的把關制度進行進場質量控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筋材料再次進行力學試驗鑒定,力學特性不合格的鋼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對鋼筋的綁扎、焊接、搭接、布設要及時地針對其規格復核檢查,必須按照設計規定的施工圖紙要求對鋼筋搭接的錨固長度進行校核,并做好相應的質量檢查記錄備案

      4、混凝土施工是現代建筑施工的主導內容之一目前高層的建筑工程多為框架結構或框架剪力墻結構,混凝土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狀況。現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運輸混凝土,這種混凝土出現的問題就在于它需要通過一定距離的運輸到達現場,在長距離的運輸過程中,混凝土長時間的攪拌有可能會導致混凝土的水灰比發生變化,而達不到實際的施工混凝土設計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問題還常出現在對混凝土振搗的工作中,振搗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構件振搗不密實可能導致其成型后出現蜂窩、麻面、孔洞等施工質量問題。關于現場混凝土施工技術問題的管理應對措旋主要通過對其現場配合比的嚴格控制要求進行管理,必須經過試驗室多次的配合比試驗,合格后方可應用施工。施工現場拌和站對于混凝土的攪拌時間要合理把握,合理調整,對于外加劑的添加也要嚴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澆筑振搗過程中,振動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動器時要使振動器快插慢拔,插點分布要均勻,一般為振動棒半徑的8-10倍,切忌勿漏點插,上下要抽動,保持振動器運動中要層層搭扣。振動過程要盡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氣泡,泛漿,表面要平坦,密實,質量要達到最好,振動時不得碰觸模板。需要對大體積的混凝土構件的澆筑考慮留置施工預留縫,以防止混凝土構件成型后的變形力對混凝土構件的破壞。

      5、屋面防水施工技術問題主要是出現在對防水卷材的選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對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體的施工過程中,遇到屋頂女兒墻根腳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該嚴格處理的地方,其與屋面的拐角部位鋪設防水卷材極容易出現結構不嚴密的情況,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會遇到以上2方面的問題,這樣的情況必須要根據實際設計對防水卷材進行分層鋪貼搭設,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經鋪貼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層,加鋪一層附加卷構成加厚處理防水層。與鋼筋、混凝土選材相似,對于防水卷材的選材需嚴格把好材料進場質量關,以證取樣。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證一個工程項目順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體現一個良好資質的施工單位以及施工班組的必要前提。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無序的企業,能夠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是非常困難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關鍵的第1步,它的工作貫穿于整個工程進展。但是,很多施工企業及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都將此置之腦后,在思想意識上就未將其重要性放在一個戰略高度上進行強調,從而導致施工作業方面出現質量安全隱患。針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措施,總結以下幾點以供同行交流。

      1、強化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與專業技術素養。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國家一再強調“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則,進場就為工人、工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為了避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建筑工程現場施工需要注意每一個細節,必要時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安全小組進行緊抓嚴抓,防患于未然。對于企業從業人員要求根據參與施工活動的不同,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必須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將參與施工過程作為體驗鍛煉的學習機會,為以后的繼續從業打下素質基礎。

      2、規范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層層落實的工作建立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監管體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費的工期也比較長。為了能夠確保整個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計劃進度全面推進,要求施工企業必須建立起來,具有針對性的現場目標責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監管體系,而且要抓好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層層落實工作。施工安全監管體系的健全完善也是為了確保建筑施工工程質量的關鍵性機制,同時也是對現場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監管部門對現場施工的監督監管工作做得不夠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管體系的工作刻不容緩。同樣地要抓好落實工作,以確保工程最終達到既定的預期目標。

      結語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都是緊密聯系企業的興衰成敗的關鍵所在。文章以上內容都是針對施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兩方面展開的討論和分析,旨在能夠在這方面不斷得到提高改善,以達到為建筑工程項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術管理保障。目前,我國作為世界屈指可數的建筑大國之一,行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質量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一個企業的效益優勢,只有在兩方面雙管齊下,同時發揮優勢才能夠在建筑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要做好施工技術與現場管理,必須搞好每一個細節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術水平與現場管理質量,才能夠兌現施工企業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

      第8篇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違約處罰規定

      在本工程總包范圍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違約金處罰規定》,適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單位,必須按照該制度及違約金處罰規定嚴格實施。

      安全違約處罰規定

      一般規定

      (1)乙方對甲方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發放的局部停工令、隱患整改通知、違約金處罰單。對拒收或對安全隱患不采取處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時的,將對其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乙方在進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對班組及工人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其內容要具體詳細,具有針對性,嚴禁代簽名現象,否則,每次對乙方處以100元/份的違約金處罰,甲方安全部門有權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資料。

      (3)乙方配備的專兼職安全員,需應定時地對本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并作好巡視記錄。對本范圍內施工隱患要做到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復查人進行監督整改,否則將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或其它形式的處罰。

      (4)對新進場施工從業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違者,對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操作證的人員,對乙方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勒令其換崗。

      (6)現場施工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不清楚操作規程上崗的,對分包處以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7)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員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標識、編號、著裝)、高空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帶及穿硬底鞋、電工作業、電焊動火作業不按照要求穿戴防護用品,對乙方每人次100元違約金處罰,若超過3人以上5人以下對分包處以2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若超過6人以上對分包處以4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乙方不遵守施工現場各種規章制度及在明顯掛有禁止、嚴禁等警示標志區域內違章者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文明施工處罰規定

      (1)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違者將處以50-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對進入施工現場衣衫不整、赤膊、赤腳或穿拖鞋的施工從業人員,對乙方處以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3)建立保衛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工作中脫崗或工作不負責的人員,如經發現,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4)作業班組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鋼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須分類堆放,堆碼整齊,違者,對分包50元/處違約金處罰。

      (5)要注意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對隨意堆放以及對成品、半成品造成損壞者,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據價值加倍賠償。

      (6)在施工現場內不準隨地大小便,違者,對分包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ci設計標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標志有損壞和未經允許擅自移動的,違約金處罰50元/次。

      (8) 在施工區域內嚴禁打鬧嬉戲,違者將對分包其處以50元/次違約金處罰。

      (9) 泥漿、污物、垃圾等嚴禁直接排入排水溝,違者一經發現,將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12)材料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6米,每發現一處對分包違約金處罰50元。

      (13)嚴禁損壞消防器材,一經發現,將處以5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消防器材加倍賠償。

      (14)在施工現場亂寫亂畫者,給予乙方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15)每天施工完必須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每檢查發現一次50元~100元違約金處罰。

      (16)嚴禁從高處往下拋物或倒垃圾,違者對乙方處以10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7)凡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者,視情節輕重給與乙方500元~5000元違約金處罰,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臨電管理處罰規定

      (1)線路架設應規范,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應當匹配,否則,對乙方將處以100--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門、一鎖”制,箱內配電應有明確的標識。電箱必須標明用途、責任人、編號、每日巡視表及線路圖,對違反此規定乙方,將處以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機具應作接地保護,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應符合相應的規范標準,線路破損時,應及時包扎。否則,將對乙方每處100元的違約金處罰。

      (4)、潮濕處作業人員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電箱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對違反這一規定的乙方將處以200~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5)非專業人員擅自接線的乙方,每次違約金處罰200元。

      (6)非專業人員擅自使用電動工具或操作時違反操作規程的乙方,將處以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擅自亂接電源或將電線直接接插座者,給予乙方1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圓盤鋸無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或鋸片有裂紋,無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等裝置,仍繼續使用的,對乙方處以100元/處違約金處罰。

      (9)鋼筋加工機械應有保護接零,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設防護措施,否則,對乙方處以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10)鋼筋機械操作時,嚴禁在危險區域(如對焊機前方,張拉區前方,切斷機前方,切割機前方等)嚴禁站人,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1)電焊機使用需專業人員進行,應有保護接零接地裝置,并設立漏電保護器、二次降壓保護器,露天作業時要設立防雨罩(棚)。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同時勒令停止作業。

      (12)潛水泵必須有保護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3)所有機械設備必須根據國家及地區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2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4)氧氣、乙炔瓶應由氧焊工領取,領取后應由氧焊工負責妥善保管。氣瓶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分開使用和存放,并配置滅火器,作業時辦理動火證,專人監護,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5)電焊作業必須進行動火申請、配備消防器材、專人監護,臨邊作業焊花必須用專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災事故,對違反規定并造成后果的將進行嚴懲。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違約金處罰,釀成后果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金額雙倍違約金處罰。

      (16)嚴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電線、電纜,違者,對乙方的電線、電纜沒收,并處以100元/次違約金處罰。

      外架安全處罰規定

      (1)外腳手架搭設后要求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未經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一起驗收合格,乙方班組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的,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腳手架立桿應垂直穩放在堅固的基礎上,并加設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墊塊。立桿禁止采用搭接,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應設置小橫桿,橫桿接頭應按規范要求相應錯開,并擰緊扣件螺栓,欄桿間應按規定設置剪刀撐。以上各條,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將對乙方處以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層應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20㎝高的擋腳板,腳手架外側應用密式安全網進行防護,腳手板材質應符合要求。鋪設時應進行滿鋪,不允許出現探頭板。搭設卸料平臺時,平臺支撐系統不允許與外腳手架連接,如不按要求搭設將對對乙方處以200元/處違約金處罰。

      (4)外架上不準有活動的鋼管、木枋等材料,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5)外架鋼管里面不準插有鋼筋等物,防止拆架時發生墜物傷人,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6)腳手架拆除時,拆除的鋼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拋擲,一經發現,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7)卸料平臺的每次拆卸安裝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拆卸安裝,未經安全技術交底,擅自安裝,將每次給予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8)卸料平臺必須與外腳手架斷開分離,不能落于外腳手架上,出現違章擅自使用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9)卸料平臺使用必須掛設限載標牌,周邊搭設1.2米高防護欄桿,安裝20㎝的擋腳板,封閉嚴密,經驗收后方可使用。否則每次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10)卸料平臺轉層安裝時,必須保證平臺上無材料、雜物等,防止高空墜物,出現一次高空墜物行為,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高空墜物安全處罰規定

      (1)高空墜落物體,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2)高空作業故意拋物,造成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將責任人移交當地刑事主管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3)高空作業不是故意拋物造成的傷害,視傷害程度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10000元。

      臨邊、洞口防護安全處罰規定

      (1)臨邊、洞口處作業應進行防護,上下垂直作業應有隔離防護措施,對未設立防護或防護不到位的,將對乙方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2)凡臨邊、洞口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或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每人次200元。

      (3)樓梯口、電梯井口均應設置防護欄桿,預留洞口、坑井應進行防護處理,出入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防護棚,陽臺臨邊設置防護欄桿,安全防護與工程施工同步及時設置,對未進行設置的,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并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者將加重處罰。

      (4)對擅自拆除或損壞防護設施者,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施時,須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允許,服從甲方施工員、安全員安排,并及時恢復原狀,否則,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對外腳手架連墻桿私自拆除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

      (5)作業面的電梯井口未進行水平封閉或封閉不嚴密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電梯井道內未按照要求每二層不超過10米設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網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支撐架體安全處罰規定

      (1)模板支設時,嚴禁在支模架上堆放過重物品及散料,違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2)基準面2米以上高處作業應有可靠立足點,對未設立足點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3)模板拆除時,應在該層掛設水平兜網進行防護,并應在拆除區域設置警戒線,掛設警示牌并派專人監護,對違反此規定,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違約金直接從乙方進場向總包交的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余額不足的在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附件1-1-2

      安全管理人員名單表

      序號

      責任性質

      姓 名

      職 務

      說明

      1

      乙方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

      企業負責人

      乙方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

      乙方項目經理

      乙方安全管理負

      責人(監督責任)

      安全組長

      (或安全監理員)

      視工程情況配置組長職位

      乙方安全管理人員

      (監督責任)

      監理員

      總承包人(蓋章): 分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總承包方項目經理: 分承包方現場負責人:

      第9篇 市政道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規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確保道路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

      1.2本規定適用于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設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則

      2.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負責生產管理的經理、副經理在抓生產的同時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慮進來,做到生產和安全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2.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工程項目組織機構內的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安全員、施工員)對職責范圍的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3、預防為主的原則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預防,由于事故的不確定性的特點,使我們在時間、地點、規模上不能將其量化,只有將量化重點工作放在預防事故發生方面。

      2.4、動態管理的原則

      安全管理過程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隨著工程的進展,安全管理的內容和重點也在發生著變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們要堅持動態管理原則。

      2.5、計劃性、系統性原則

      安全管理的兩個顯著特點,即:計劃性和原則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異,都是將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計劃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堅持計劃性的原則;另外安全管理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它包括在企業管理的大系統中,同時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個系統,本身具有一定的整體性、相關性、目的性等。

      2.6、獎勵和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當中既要采用獎勵的管理手段,同時也要采用懲罰的管理手段,做到獎勵和懲罰相結合。

      2.7、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處處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2.8、堅持“五同時”的原則

      建筑施工企業新建、改建或擴建項目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驗收。

      2.9、“一票否決”的原則

      對發生重大事故項目、部門和單位,將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取消評優和領導干部晉職晉級的資格。

      三、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技術要求

      3.1、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點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需搭設現場圍檔,其材質為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要求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開挖土方前,必須了解土質、地下水的情況,查清地下埋設的管道、電纜和有毒有害氣體等危險物及文物古跡、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設標記、設置防護欄桿。現場技術負責人在開工前必須對作業工人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

      (3)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特別是在街道、居民區、行車道附近開挖土方時,不論深度大小都應視為高處作業。設置警告標志及高度不低于1.2m的雙道防護欄,夜間還要設紅色警示燈。

      (4)在靠近建筑物、電桿、腳手架附近開挖土方,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5)開挖的溝槽時,應根據土質情況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挖掘深度超過1.5米,且不加支撐時,應按規定確定放坡度,若施工區域狹窄不能放坡時,應采取圍壁措施。同時固壁支撐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斷裂的現象。

      (6)在開挖溝槽坑邊沿1m內不允許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溝槽坑邊沿1-3m間堆土高度不超過1.5m;距溝槽坑邊沿3-5米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在溝槽坑邊沿停置車輛,起重機械、振動機械時距離不小于4m。

      (7)人工挖掘土方時,作業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米,縱向間距不小于3米;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挖空底腳。對挖掘工具鎬、鍬等應隨時檢查,應木柄結實、連接牢靠。

      (8)高邊坡開挖土方時,安排專職人員對上邊坡進行監視,防止物體墜落和塌方。邊坡開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應先排水,后開挖。

      (9)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及的區域,應設警告標志;下方有道路時,嚴禁車輛通行。邊坡上方有人作業時,下放不許站人,清理路基邊坡上的突石和整修邊坡時,應從上而下進行,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

      (10)滑坡地段的開挖,應從滑坡體的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禁止全面拉槽開挖,在鹽溶地區施工,應認真處理鹽溶的涌出,以免突發性的塌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時,應制定防止人、機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廢土應堆置在合適的位置,以防止汛期造成認為的泥石流危險。

      (11)施工中如遇土質不穩,上體有滑動,發生坍塌危險時,應暫停施工,撤出人員和機具;當工作面出現陷機或不足以保證人員的安全時,應立即停工,確保人員安全。

      (12)機械車輛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指揮,運輸土方的車輛在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重車運行時,前后兩車間距必須大于5米,下坡時,兩車的間距不小于10米,通過交叉路口,窄路、鐵路道口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的行人和車輛,運土車上方嚴禁乘人。

      3.2、瀝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點

      (1)從事瀝青作業人員均應進行體檢,凡患有皮膚病、結膜炎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瀝青加熱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員較少、場地空曠的地段進行;瀝青作業人員皮膚外露部分應涂防護藥膏;工作服及防護用品應集中存放,嚴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應配有醫務人員。

      (2)塊狀瀝青搬運宜在陰天或夜間進行。避免炎熱季節搬運;用于搬運時,必須有相應防護,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態瀝青用液態瀝青車運送,瀝青車滿載運行時,遇到下坡或彎道時要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制動。瀝青裝載不滿時,應始終保持中速行駛。

      (3)人工裝卸桶裝瀝青時,運輸車應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閘;跳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坡度不宜過陡;放倒的瀝青桶經跳板上下滾動裝卸時,要在露出跳板兩側的鐵桶上各套一根結實的繩索,收放繩索要緩慢,兩端同步上下。

      (4)瀝青混合料攤鋪作業時,攤鋪機駕駛臺及作業現場要視野開闊,清除一切障礙物,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上停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5)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應同步進行,動作協調,防止互相碰撞,駕駛攤鋪機應平穩,彎道作業時,熨平裝置的端頭與路緣石的間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發生碰撞。

      (6)換檔必須在攤鋪機完全停止后進行,嚴禁強行掛檔和在坡道上換檔或空擋滑行;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

      (7)在瀝青攤鋪作業中應設置施工標志,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嚴禁接近明火。

      (8)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狀況應良好,使用前應對剎車、自卸系統進行檢查,車斗密封,后擋板牢靠,不許站在運輸車后用銑等工具往下捅瀝青混合料。

      (9)瀝青拌合樓的各種機電設備,包括使用微電腦控制進料的控制室,在運轉前均應由電工、技工、電腦操作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閘運轉。

      (10)拌合樓機組投入運轉后,各崗位人員要隨時監視各部位運轉情況;運轉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機長,并及時排除故障;停機前應首先停止進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機,再次啟動時,不得帶荷啟動。

      (11)料倉卸料時,嚴禁人員從斗下通過,瀝青拌合樓的各部位需經常檢查、維修,并配備消防器材。

      3.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點

      (1)使用小型翻斗車或手推車裝混凝土時,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混凝土運輸車運送時要遵守交通規則;當傳動系統出現故障、液壓油輸出中斷導致滾筒停轉時,要利用緊急排出系統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車運送混凝土時,不得超載和超速行駛,車停穩后方可頂升車箱卸料,車箱尚未放下時,操作人員不得上車去清除殘料。

      (2)人工攤鋪作業在裝卸鋼模板時,必須逐片輕抬輕放,不得隨意拋擲,多人同時操作攤鋪時,因工作面小,長把工具多,應互相關照、注意安全;使用電動振搗器時,作業人員應配戴防護用品,配電盤(箱)的接線宜用電纜線,絕緣良好。

      (3)采用軌模攤鋪機進行混凝土攤鋪作業時,布料機和振平機之間應保持5~8m的安全距離,作業中要認真檢查布料機傳動鋼絲的松緊是否適度,不得將刮板置于運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機的慣性沖擊料堆。

      (4)攤鋪中嚴禁駕馭人員擅離崗位,無關人員不得上下推鋪機,在彎道上作業時,要防止攤鋪機脫軌。

      (5)混凝土攤鋪施工現場必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之路口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牌,并有專人指揮,夜間施工時,基準線樁附近應設置警示燈或反光標志。

      (6)施工現場的電線、電纜應盡量放置在無車輛、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機電設備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和維修;現場操作人員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在夜間或停工期間有專人值班保衛,防止原材料、機械、機具及零部件丟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機作業時,應確保抹平機的葉片光潔平整,并處于同一水平,其連接螺栓應堅固不松動,電纜要有專人收放,確保不打結、不砸壓、不破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8)切縫機鋸縫時,刀片夾板的螺母應堅固,各連接部位和防護罩確保完好正常,切縫前應先打開冷卻水,冷卻水中斷時,應停止切縫;切縫中,刀片要緩緩切入,并注意切入深度指示器,當遇有較大切割阻力時,應立即升起刀片檢查,停止切縫時,應先將刀片提離板面后方可停止運轉。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種工藝方式,施工現場在不中斷交通的情況下,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維護交通,現場設立明顯警示牌,以確保交通安全。

      (10)舊路面鑿除宜有計劃地分小段進行,以免妨礙交通,并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用鎬開挖舊路面時,應并排前進,左右間距不小于2m,不許面對面使鎬,工具拼接牢靠,嚴防鐵鎬脫飛傷人;采用風動工具鑿除舊路面時,確保各部管道接頭緊固,不漏氣,膠皮管不得纏繞打結;風鎬操作人員應與空壓機操作手緊密配合,及時送氣或閉氣,對風鎬進行勤檢查,確認合格方可使用;釬子插入風動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機械破碎舊路面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操作范圍內不應有人,鏟刀切入深度不宜過深,推刀速度應緩慢,施工現場設置醒目安全警示標志牌,切實注意交通安全。

      4、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4.1、施工單位未建立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實、不到位,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關人員100-500元的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4.2、施工單位沒有安全保障措施進行施工者罰款500-1000元。

      4.3、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無交底資料的單位,責令其停工整改,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應的罰款,最高處以工程造價的40%罰款。

      4.4、施工單位主管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作業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4.5、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按要求統一著裝,配戴工作卡,戴好安全帽,一人一次達不到上述要求者罰款20元,同一天發現兩次以上(包括兩次)違反規定的,將清理出施工現場,并處罰安全管理人員100元。

      4.6、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一人一次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按規定使用者罰款50元,對屢教不改者,將清理出施工現場。

      市政道路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的現場圍檔

      材質: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

      規格: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 大門

      材質:磚砌體(或鋼管架)

      規格:門柱高不低于4.5m,門寬不小于6m, 大門左右柱設彩噴標語,門橫幅為企業標志及工程項目名稱,上方設彩旗五面。

      2、?七牌兩圖

      規格:1.2m×2.4m或1.5m×3m(電腦噴繪)

      七牌兩圖: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紀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入場須知牌、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圖。

      3、?檢測器具及計量器具

      檢測器具:水平儀、經緯儀、靠尺各一套及小型常用測量工具一套。

      4、?材料庫房及設備料堆放

      材料庫房磚砌內外抹灰刷白,鋼檁瓦,彩鋼板或玻璃鋼瓦;庫內危險物品必須分類置放。

      設備料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堆放,材料標識、消防設施齊全。

      6、 攪拌機棚

      紅白相間色鋼管搭設,棚頂設雙層(間距600mm),每層滿鋪5cm厚的木板或腳手板,頂層設防水層;棚四周設防塵措施。

      7、鋼筋加工場

      鋼筋調直場地設1.5m寬砼或紅磚硬化帶,鋼筋按規格堆放整齊,有標識標牌,且堆放鋼筋有墊木和防雨措施。

      8、安全標志牌

      現場安全標志牌按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9、消防措施

      消防器具的配備,消防通道的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10、醫藥箱

      現場設有醫藥箱和急救器具,備有常用藥品。

      11、砂、石料場

      分類設置,磚砌兩面抹會,門柱刷紅白相間色,底部用砼硬化,設醒目的標牌(內容:規格、產地、檢驗狀態)。

      12、現場設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處和生活垃圾箱(桶)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及時清運出場。

      13、工作卡

      場內項目管理人員佩戴工作卡。安全員穿黃馬甲并配帶安全監督袖標。

      14、場地硬化

      大門及主要道路、攪拌機棚、鋼筋棚、木工棚要求場地硬化(一、二類工程用砼硬化,三類及以下工程用戈壁加水泥壓實平整)。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違約處罰規定

      在本工程總包范圍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違約金處罰規定》,適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單位,必須按照該制度及違約金處罰規定嚴格實施。

      安全違約處罰規定

      一般規定

      (1)乙方對甲方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發放的局部停工令、隱患整改通知、違約金處罰單。對拒收或對安全隱患不采取處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時的,將對其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乙方在進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對班組及工人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其內容要具體詳細,具有針對性,嚴禁代簽名現象,否則,每次對乙方處以100元/份的違約金處罰,甲方安全部門有權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資料。

      (3)乙方配備的專兼職安全員,需應定時地對本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并作好巡視記錄。對本范圍內施工隱患要做到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復查人進行監督整改,否則將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或其它形式的處罰。

      (4)對新進場施工從業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違者,對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操作證的人員,對乙方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勒令其換崗。

      (6)現場施工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不清楚操作規程上崗的,對分包處以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7)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員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標識、編號、著裝)、高空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帶及穿硬底鞋、電工作業、電焊動火作業不按照要求穿戴防護用品,對乙方每人次100元違約金處罰,若超過3人以上5人以下對分包處以2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若超過6人以上對分包處以4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乙方不遵守施工現場各種規章制度及在明顯掛有禁止、嚴禁等警示標志區域內違章者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文明施工處罰規定

      (1)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違者將處以50-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對進入施工現場衣衫不整、赤膊、赤腳或穿拖鞋的施工從業人員,對乙方處以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3)建立保衛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工作中脫崗或工作不負責的人員,如經發現,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4)作業班組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鋼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須分類堆放,堆碼整齊,違者,對分包50元/處違約金處罰。

      (5)要注意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對隨意堆放以及對成品、半成品造成損壞者,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據價值加倍賠償。

      (6)在施工現場內不準隨地大小便,違者,對分包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ci設計標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標志有損壞和未經允許擅自移動的,違約金處罰50元/次。

      (8) 在施工區域內嚴禁打鬧嬉戲,違者將對分包其處以50元/次違約金處罰。

      (9) 泥漿、污物、垃圾等嚴禁直接排入排水溝,違者一經發現,將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12)材料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6米,每發現一處對分包違約金處罰50元。

      (13)嚴禁損壞消防器材,一經發現,將處以5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消防器材加倍賠償。

      (14)在施工現場亂寫亂畫者,給予乙方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15)每天施工完必須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每檢查發現一次50元~100元違約金處罰。

      (16)嚴禁從高處往下拋物或倒垃圾,違者對乙方處以10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7)凡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者,視情節輕重給與乙方500元~5000元違約金處罰,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臨電管理處罰規定

      (1)線路架設應規范,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應當匹配,否則,對乙方將處以100--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門、一鎖”制,箱內配電應有明確的標識。電箱必須標明用途、責任人、編號、每日巡視表及線路圖,對違反此規定乙方,將處以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機具應作接地保護,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應符合相應的規范標準,線路破損時,應及時包扎。否則,將對乙方每處100元的違約金處罰。

      (4)、潮濕處作業人員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電箱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對違反這一規定的乙方將處以200~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5)非專業人員擅自接線的乙方,每次違約金處罰200元。

      (6)非專業人員擅自使用電動工具或操作時違反操作規程的乙方,將處以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擅自亂接電源或將電線直接接插座者,給予乙方1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圓盤鋸無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或鋸片有裂紋,無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等裝置,仍繼續使用的,對乙方處以100元/處違約金處罰。

      (9)鋼筋加工機械應有保護接零,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設防護措施,否則,對乙方處以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10)鋼筋機械操作時,嚴禁在危險區域(如對焊機前方,張拉區前方,切斷機前方,切割機前方等)嚴禁站人,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1)電焊機使用需專業人員進行,應有保護接零接地裝置,并設立漏電保護器、二次降壓保護器,露天作業時要設立防雨罩(棚)。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同時勒令停止作業。

      (12)潛水泵必須有保護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3)所有機械設備必須根據國家及地區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2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4)氧氣、乙炔瓶應由氧焊工領取,領取后應由氧焊工負責妥善保管。氣瓶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分開使用和存放,并配置滅火器,作業時辦理動火證,專人監護,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5)電焊作業必須進行動火申請、配備消防器材、專人監護,臨邊作業焊花必須用專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災事故,對違反規定并造成后果的將進行嚴懲。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違約金處罰,釀成后果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金額雙倍違約金處罰。

      (16)嚴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電線、電纜,違者,對乙方的電線、電纜沒收,并處以100元/次違約金處罰。

      外架安全處罰規定

      (1)外腳手架搭設后要求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未經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一起驗收合格,乙方班組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的,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腳手架立桿應垂直穩放在堅固的基礎上,并加設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墊塊。立桿禁止采用搭接,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應設置小橫桿,橫桿接頭應按規范要求相應錯開,并擰緊扣件螺栓,欄桿間應按規定設置剪刀撐。以上各條,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將對乙方處以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層應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20㎝高的擋腳板,腳手架外側應用密式安全網進行防護,腳手板材質應符合要求。鋪設時應進行滿鋪,不允許出現探頭板。搭設卸料平臺時,平臺支撐系統不允許與外腳手架連接,如不按要求搭設將對對乙方處以200元/處違約金處罰。

      (4)外架上不準有活動的鋼管、木枋等材料,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5)外架鋼管里面不準插有鋼筋等物,防止拆架時發生墜物傷人,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6)腳手架拆除時,拆除的鋼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拋擲,一經發現,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7)卸料平臺的每次拆卸安裝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拆卸安裝,未經安全技術交底,擅自安裝,將每次給予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8)卸料平臺必須與外腳手架斷開分離,不能落于外腳手架上,出現違章擅自使用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9)卸料平臺使用必須掛設限載標牌,周邊搭設1.2米高防護欄桿,安裝20㎝的擋腳板,封閉嚴密,經驗收后方可使用。否則每次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10)卸料平臺轉層安裝時,必須保證平臺上無材料、雜物等,防止高空墜物,出現一次高空墜物行為,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高空墜物安全處罰規定

      (1)高空墜落物體,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2)高空作業故意拋物,造成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將責任人移交當地刑事主管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3)高空作業不是故意拋物造成的傷害,視傷害程度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10000元。

      臨邊、洞口防護安全處罰規定

      (1)臨邊、洞口處作業應進行防護,上下垂直作業應有隔離防護措施,對未設立防護或防護不到位的,將對乙方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2)凡臨邊、洞口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或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每人次200元。

      (3)樓梯口、電梯井口均應設置防護欄桿,預留洞口、坑井應進行防護處理,出入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防護棚,陽臺臨邊設置防護欄桿,安全防護與工程施工同步及時設置,對未進行設置的,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并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者將加重處罰。

      (4)對擅自拆除或損壞防護設施者,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施時,須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允許,服從甲方施工員、安全員安排,并及時恢復原狀,否則,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對外腳手架連墻桿私自拆除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

      (5)作業面的電梯井口未進行水平封閉或封閉不嚴密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電梯井道內未按照要求每二層不超過10米設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網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支撐架體安全處罰規定

      (1)模板支設時,嚴禁在支模架上堆放過重物品及散料,違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2)基準面2米以上高處作業應有可靠立足點,對未設立足點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3)模板拆除時,應在該層掛設水平兜網進行防護,并應在拆除區域設置警戒線,掛設警示牌并派專人監護,對違反此規定,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違約金直接從乙方進場向總包交的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余額不足的在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附件1-1-2

      安全管理人員名單表

      序號責任性質姓? 名職 務說明
      1乙方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負責人
      2乙方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乙方項目經理
      3乙方安全管理負

      責人(監督責任)

      安全組長

      (或安全監理員)

      視工程情況配置組長職位
      4乙方安全管理人員

      (監督責任)

      監理員

      總承包人(蓋章):?????????????????????? 分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總承包方項目經理:????????????????????? 分承包方現場負責人:

      第11篇 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規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確保道路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

      1.2本規定適用于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設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則

      2.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負責生產管理的經理、副經理在抓生產的同時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慮進來,做到生產和安全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2.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工程項目組織機構內的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安全員、施工員)對職責范圍的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3、預防為主的原則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預防,由于事故的不確定性的特點,使我們在時間、地點、規模上不能將其量化,只有將量化重點工作放在預防事故發生方面。

      2.4、動態管理的原則

      安全管理過程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隨著工程的進展,安全管理的內容和重點也在發生著變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們要堅持動態管理原則。

      2.5、計劃性、系統性原則

      安全管理的兩個顯著特點,即:計劃性和原則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異,都是將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計劃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堅持計劃性的原則;另外安全管理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它包括在企業管理的大系統中,同時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個系統,本身具有一定的整體性、相關性、目的性等。

      2.6、獎勵和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當中既要采用獎勵的管理手段,同時也要采用懲罰的管理手段,做到獎勵和懲罰相結合。

      2.7、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處處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2.8、堅持“五同時”的原則

      建筑施工企業新建、改建或擴建項目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驗收。

      2.9、“一票否決”的原則

      對發生重大事故項目、部門和單位,將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取消評優和領導干部晉職晉級的資格。

      三、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技術要求

      3.1、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點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需搭設現場圍檔,其材質為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要求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開挖土方前,必須了解土質、地下水的情況,查清地下埋設的管道、電纜和有毒有害氣體等危險物及文物古跡、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設標記、設置防護欄桿。現場技術負責人在開工前必須對作業工人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

      (3)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特別是在街道、居民區、行車道附近開挖土方時,不論深度大小都應視為高處作業。設置警告標志及高度不低于1.2m的雙道防護欄,夜間還要設紅色警示燈。

      (4)在靠近建筑物、電桿、腳手架附近開挖土方,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5)開挖的溝槽時,應根據土質情況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挖掘深度超過1.5米,且不加支撐時,應按規定確定放坡度,若施工區域狹窄不能放坡時,應采取圍壁措施。同時固壁支撐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斷裂的現象。

      (6)在開挖溝槽坑邊沿1m內不允許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溝槽坑邊沿1-3m間堆土高度不超過1.5m;距溝槽坑邊沿3-5米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在溝槽坑邊沿停置車輛,起重機械、振動機械時距離不小于4m。

      (7)人工挖掘土方時,作業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米,縱向間距不小于3米;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挖空底腳。對挖掘工具鎬、鍬等應隨時檢查,應木柄結實、連接牢靠。

      (8)高邊坡開挖土方時,安排專職人員對上邊坡進行監視,防止物體墜落和塌方。邊坡開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應先排水,后開挖。

      (9)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及的區域,應設警告標志;下方有道路時,嚴禁車輛通行。邊坡上方有人作業時,下放不許站人,清理路基邊坡上的突石和整修邊坡時,應從上而下進行,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

      (10)滑坡地段的開挖,應從滑坡體的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禁止全面拉槽開挖,在鹽溶地區施工,應認真處理鹽溶的涌出,以免突發性的塌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時,應制定防止人、機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廢土應堆置在合適的位置,以防止汛期造成認為的泥石流危險。

      (11)施工中如遇土質不穩,上體有滑動,發生坍塌危險時,應暫停施工,撤出人員和機具;當工作面出現陷機或不足以保證人員的安全時,應立即停工,確保人員安全。

      (12)機械車輛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指揮,運輸土方的車輛在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重車運行時,前后兩車間距必須大于5米,下坡時,兩車的間距不小于10米,通過交叉路口,窄路、鐵路道口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的行人和車輛,運土車上方嚴禁乘人。

      3.2、瀝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點

      (1)從事瀝青作業人員均應進行體檢,凡患有皮膚病、結膜炎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瀝青加熱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員較少、場地空曠的地段進行;瀝青作業人員皮膚外露部分應涂防護藥膏;工作服及防護用品應集中存放,嚴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應配有醫務人員。

      (2)塊狀瀝青搬運宜在陰天或夜間進行。避免炎熱季節搬運;用于搬運時,必須有相應防護,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態瀝青用液態瀝青車運送,瀝青車滿載運行時,遇到下坡或彎道時要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制動。瀝青裝載不滿時,應始終保持中速行駛。

      (3)人工裝卸桶裝瀝青時,運輸車應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閘;跳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坡度不宜過陡;放倒的瀝青桶經跳板上下滾動裝卸時,要在露出跳板兩側的鐵桶上各套一根結實的繩索,收放繩索要緩慢,兩端同步上下。

      (4)瀝青混合料攤鋪作業時,攤鋪機駕駛臺及作業現場要視野開闊,清除一切障礙物,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上停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5)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應同步進行,動作協調,防止互相碰撞,駕駛攤鋪機應平穩,彎道作業時,熨平裝置的端頭與路緣石的間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發生碰撞。

      (6)換檔必須在攤鋪機完全停止后進行,嚴禁強行掛檔和在坡道上換檔或空擋滑行;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

      (7)在瀝青攤鋪作業中應設置施工標志,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嚴禁接近明火。

      (8)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狀況應良好,使用前應對剎車、自卸系統進行檢查,車斗密封,后擋板牢靠,不許站在運輸車后用銑等工具往下捅瀝青混合料。

      (9)瀝青拌合樓的各種機電設備,包括使用微電腦控制進料的控制室,在運轉前均應由電工、技工、電腦操作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閘運轉。

      (10)拌合樓機組投入運轉后,各崗位人員要隨時監視各部位運轉情況;運轉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機長,并及時排除故障;停機前應首先停止進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機,再次啟動時,不得帶荷啟動。

      (11)料倉卸料時,嚴禁人員從斗下通過,瀝青拌合樓的各部位需經常檢查、維修,并配備消防器材。

      3.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點

      (1)使用小型翻斗車或手推車裝混凝土時,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混凝土運輸車運送時要遵守交通規則;當傳動系統出現故障、液壓油輸出中斷導致滾筒停轉時,要利用緊急排出系統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車運送混凝土時,不得超載和超速行駛,車停穩后方可頂升車箱卸料,車箱尚未放下時,操作人員不得上車去清除殘料。

      (2)人工攤鋪作業在裝卸鋼模板時,必須逐片輕抬輕放,不得隨意拋擲,多人同時操作攤鋪時,因工作面小,長把工具多,應互相關照、注意安全;使用電動振搗器時,作業人員應配戴防護用品,配電盤(箱)的接線宜用電纜線,絕緣良好。

      (3)采用軌模攤鋪機進行混凝土攤鋪作業時,布料機和振平機之間應保持5~8m的安全距離,作業中要認真檢查布料機傳動鋼絲的松緊是否適度,不得將刮板置于運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機的慣性沖擊料堆。

      (4)攤鋪中嚴禁駕馭人員擅離崗位,無關人員不得上下推鋪機,在彎道上作業時,要防止攤鋪機脫軌。

      (5)混凝土攤鋪施工現場必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之路口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牌,并有專人指揮,夜間施工時,基準線樁附近應設置警示燈或反光標志。

      (6)施工現場的電線、電纜應盡量放置在無車輛、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機電設備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和維修;現場操作人員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在夜間或停工期間有專人值班保衛,防止原材料、機械、機具及零部件丟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機作業時,應確保抹平機的葉片光潔平整,并處于同一水平,其連接螺栓應堅固不松動,電纜要有專人收放,確保不打結、不砸壓、不破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8)切縫機鋸縫時,刀片夾板的螺母應堅固,各連接部位和防護罩確保完好正常,切縫前應先打開冷卻水,冷卻水中斷時,應停止切縫;切縫中,刀片要緩緩切入,并注意切入深度指示器,當遇有較大切割阻力時,應立即升起刀片檢查,停止切縫時,應先將刀片提離板面后方可停止運轉。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種工藝方式,施工現場在不中斷交通的情況下,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維護交通,現場設立明顯警示牌,以確保交通安全。

      (10)舊路面鑿除宜有計劃地分小段進行,以免妨礙交通,并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用鎬開挖舊路面時,應并排前進,左右間距不小于2m,不許面對面使鎬,工具拼接牢靠,嚴防鐵鎬脫飛傷人;采用風動工具鑿除舊路面時,確保各部管道接頭緊固,不漏氣,膠皮管不得纏繞打結;風鎬操作人員應與空壓機操作手緊密配合,及時送氣或閉氣,對風鎬進行勤檢查,確認合格方可使用;釬子插入風動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機械破碎舊路面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操作范圍內不應有人,鏟刀切入深度不宜過深,推刀速度應緩慢,施工現場設置醒目安全警示標志牌,切實注意交通安全。

      4、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4.1、施工單位未建立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實、不到位,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關人員100-500元的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4.2、施工單位沒有安全保障措施進行施工者罰款500-1000元。

      4.3、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無交底資料的單位,責令其停工整改,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應的罰款,最高處以工程造價的40%罰款。

      4.4、施工單位主管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作業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4.5、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按要求統一著裝,配戴工作卡,戴好安全帽,一人一次達不到上述要求者罰款20元,同一天發現兩次以上(包括兩次)違反規定的,將清理出施工現場,并處罰安全管理人員100元。

      4.6、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一人一次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按規定使用者罰款50元,對屢教不改者,將清理出施工現場。

      市政道路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的現場圍檔

      材質: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

      規格: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 大門

      材質:磚砌體(或鋼管架)

      規格:門柱高不低于4.5m,門寬不小于6m, 大門左右柱設彩噴標語,門橫幅為企業標志及工程項目名稱,上方設彩旗五面。

      2、七牌兩圖

      規格:1.2m×2.4m或1.5m×3m(電腦噴繪)

      七牌兩圖: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紀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入場須知牌、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圖。

      3、檢測器具及計量器具

      檢測器具:水平儀、經緯儀、靠尺各一套及小型常用測量工具一套。

      4、材料庫房及設備料堆放

      材料庫房磚砌內外抹灰刷白,鋼檁瓦,彩鋼板或玻璃鋼瓦;庫內危險物品必須分類置放。

      設備料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堆放,材料標識、消防設施齊全。

      6、 攪拌機棚

      紅白相間色鋼管搭設,棚頂設雙層(間距600mm),每層滿鋪5cm厚的木板或腳手板,頂層設防水層;棚四周設防塵措施。

      7、鋼筋加工場

      鋼筋調直場地設1.5m寬砼或紅磚硬化帶,鋼筋按規格堆放整齊,有標識標牌,且堆放鋼筋有墊木和防雨措施。

      8、安全標志牌

      現場安全標志牌按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9、消防措施

      消防器具的配備,消防通道的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10、醫藥箱

      現場設有醫藥箱和急救器具,備有常用藥品。

      11、砂、石料場

      分類設置,磚砌兩面抹會,門柱刷紅白相間色,底部用砼硬化,設醒目的標牌(內容:規格、產地、檢驗狀態)。

      12、現場設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處和生活垃圾箱(桶)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及時清運出場。

      13、工作卡

      場內項目管理人員佩戴工作卡。安全員穿黃馬甲并配帶安全監督袖標。

      14、場地硬化

      大門及主要道路、攪拌機棚、鋼筋棚、木工棚要求場地硬化(一、二類工程用砼硬化,三類及以下工程用戈壁加水泥壓實平整)。

      第12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為了對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有效管理,依據建設部委所頒發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規定:

      一、明確各項目的安全目標,建立安全組織機構。

      安全組織機構應明確安全負責人、安全保護人數、臨電責任人、消防責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責任人。

      二、編制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針對本項目特點編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機具就位正確,場地清潔,水電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工程部組織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聯檢,現場安全員日常巡檢。

      四、現場施工管理規定

      1.物料管理

      a.磚、砌塊、鋼模、疏水板碼放穩固,高度不超過1.5m;

      b.水泥化肥嚴禁靠墻碼放;

      c.濾布、包裝材料間隔碼放;

      d.苗木植坑必須防曬防風。

      2.安全用電

      a.臨時用電必須有方案,定期檢查,記錄存檔;

      b.電線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也必須用絕緣導線;

      c.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獨立的配電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保護系統有效良好;

      d.電焊機設單獨開關,外殼做接地保護。

      e.灑水點須遠離電源,過路管應用鋼管保護。

      3.機械管理

      a.攪拌機:應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機:須兩人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c.空壓機:外漏旋轉部分須有防護罩。

      d.剪草機:更換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時必須停機。

      e.打藥機:藥液噴灑嚴禁超出噴灑范圍,打藥時操作員要帶好防護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車吊:支撐地腳須加墊木,吊臂下嚴禁站人,安全員要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g.挖掘機: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須保護設施。施工時安全員需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4.施工區人員安全管理:

      a.進入施工區戴安全帽。

      b.焊工應使用面罩或護目鏡。

      c.特種工種持證上崗,配戴勞保用具。

      5.安全防火管理

      a.了解現場用火規定,制定用火、防火措施。

      b.消防器材定位,標志醒目,防火道暢通。

      6.現場設施及成品保護

      a.現場設施及原有設施(如地下管線)必須有明顯標志,防止施工時損壞。

      b.成品保護必須定人定崗,必要時須有護欄、標志等設施。

      7.施工現場如果發生事故,應有組織地進行排除,排除事故時統一指揮必須服從領導。

      8.項目開工前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逐一簽定安全協議。

      五、環境管理

      1.控制揚塵

      a.砼攪拌站和循環車道適時灑水。

      b.土方運輸出入現場要苫蓋,并設專人清掃遺灑。

      2.控制排污

      a.砼攪拌站設清洗池。

      b.污水暗排,并設處理池。

      c.廁所要有水沖、有蓋板,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打藥滅蠅。

      3.控制煙塵

      對于會產生煙塵的施工(如熔融瀝青等),要用專門的設備。

      4.控制噪聲

      在居住區附近施工時,夜間不得澆筑砼和進行剔鑿施工。

      第13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范本

      1、 設置專職保衛人員,并保證全天24小時值班,所有與工程相關的人員憑“出入證”進入現場,嚴禁非工程相關人員進入工地,嚴禁施工人員帶家屬和小孩進入工地。

      2、 除保安和值班人員外,工地現場不得有其他未經批準的施工人員居住,違者處違約金200 元/人、次。

      3、 嚴禁未經批準私人在工地現場開伙,嚴禁亂倒剩飯、剩菜,違者處違約金200 元/人、次。

      4、 各工序施工完畢后應及時清理垃圾,保證“工完,料盡,場清”,嚴禁拋灑施工垃圾,違者處違約金500 元/處、次。各專業應隨時安排人員打掃所承包作業范圍的衛生,以保持工地清潔。

      5、 原材料、半成品的堆碼應有嚴格的區域,品名、規格應標志清楚,嚴禁在道路、通道中堆放任何材料。違者處違約金500 元/處、次。

      6、 工地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應分別按指定點堆放,且每三天須作清理,嚴禁在工地區域內亂丟果皮、紙屑、產品包裝物等一切雜物。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處違約金 200 元/處、次。

      7、 工地現場嚴禁打架斗毆,違者除承擔法律和治安責任外,并處違約金 2000元/人· 次。

      8、 由于綠化施工與土建施工交叉進行,因此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進入施工作業面的一切人員,不戴安全帽者,處違約金200元/人· 次。

      9、 遵守政府各部門有關環保(噪音管理、夜間施工、道路污染等)的各項規定,辦理一切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若有違規,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0、專業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具有上崗證的電工管理人員,確保施工用電安全。

      11、工程在施工期間,施工隊伍

      12、成品保護

      (1)、施工過程中,不得污染已建成小區道路,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小區道路的清掃和清洗。

      (2)、 施工過程中,需用彩條布、草席或地毯等材料對已完工飾面層進行有效覆蓋,以避免成品被污染。綠化工程施工人員須配備兩雙工作鞋,進入作業區換鞋,以減少泥土污染;如因綠化施工對已經進行保護的鋪裝路面等進行破壞和污染的,由綠化施工隊伍進行回復,并承擔1000 元/處、次的罰款處理。

      (3)、 如因施工隊伍原因未按規定采取文明施工措施,造成紅土等污染物污室外硬質景觀部分,所造成清潔及其它費用由施工隊伍承擔,并承擔 1000 元/處、次的違約處理。

      第14篇 項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11

      項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十一)

      一、施工單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中,如因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問題,被政府部門下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主體施工單位須承擔$2000元/天的違約金,并不予工期順延。

      二、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施工單位承擔所有責任和損失,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三、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執行甲方或監理方依據相關規范、標準及《廣州市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見附件二)中的規定發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指令,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指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單位承擔$1000元的違約金。

      四、施工單位必須按甲方批準的施工總平面圖進行場地布置,擅自在施工場地內搭設臨建的,除限期整改外,施工單位還須承擔 $3000元/處的違約金。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的臨建,未按合同約定或甲方指令拆除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單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

      第15篇 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處罰規定

      為了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如下管理處理規定。

      一、 在建項目,經公司質安部檢查,下列項目不符合要求,根據其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處項目部罰款500-5000元。(1)、安全生產責任制,(2)、圖牌及標牌,(3)、安全教育,(4)、三上崗活動及安全資料,(5)、現場防護、防火,(6)用電規范jgj46-2005,(7)、中小型機具,(8)、材料,(9)、場容場貌,(10)、生活區衛生及其它。

      二、 無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管理人員職責不明確、管理混亂,罰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500-1000元。

      三、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罰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200元。

      四、 施工現場有五人以上不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等)或無防護措施,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

      五、 各類機電 、重直運輸設備、起重機械安全裝置、限位、保險、鋼絲繩等不靈敏可靠、不符合規定標準,罰機操班長100元。

      六、 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施工員200元。

      七、 臨邊洞口、交叉通道等無防護設施、警示標牌或防護設施、警示標牌不到位,罰施工員、安全員200元。

      八、 材料亂堆亂放,浪費材料,罰材料員200元。

      九、 施工不執行專項施工方案、規范標準,罰技術員、施工員200元。

      十、 現場用電不規范、無檢查維修記錄、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取暖,罰臨電班長200元。

      十一、其它未提出的條文,根據公司質安部檢查的情況,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規定處罰。

      十二、凡經公司質安部,對工地開出的質量、安全違章罰款通知單,由質安部通知財務部直接扣除。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15篇范文)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環境,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能力,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北滬蓉西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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