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事管理規定范本
人事管理規定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條 公司與員工及員工之間的內在關系和矛盾運動,是公司長期創新和發展的內在動力。在自由雇傭的基礎上確定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長期信任和主動合作關系,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體制與內在激勵機制的基本特征,也是正確處理公司與員工關系,以解決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規范化管理與人性化管理之間,長期報酬政策與短期報酬政策之間、留住人才與人才流動之間、內部勞動力市場與外部勞動力市場之間、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內在關系與矛盾的準則。
第一款 建立以自由雇傭為基礎,以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為特征的長期合作型企業員工關系管理體制。
第二款 建立內部勞動力市場。通過建立內部勞動力市場,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引入競爭和選擇機制。通過內部勞動力市場和外部勞動力市場的轉換,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淀層。并使人適合于職務,使職務適合于人。
第二條 公司認為人力資源不斷增值的目標優先于財務資本增值的目標。
第三條 機會、人才、技術、和產品是公司成長的主要牽引力。這四種力量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機會牽引人才,人才牽引技術、技術牽引產品,產品牽引更多 更大的機會 ,加大這四種力量的牽引力度,促進它們之間的良性循環,就會加快公司的成長。
第四條 遵循的原則
第一款 遵循公開的原則是保障人力資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條件。公司重要政策與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見與協商。抑僥幸,明褒貶,提高制度制定和執行上的透明度。我們從根本上否定無政府、無組織、無紀律的個人主義行為。
第二款 員工在完成本職工作中表現出來的能力和潛力,是比學歷更重要的評價能力的公正標準。
第三款 認真負責和管理有效的員工是公司最大的財富。
第四款 每個員工依靠自身的努力與才干,爭取在公司提升的機會。依靠工作和自學提高自身的素質和能力,依靠創造性完成和改進本職工作滿足自己的成就愿望。
第五款 在實踐中培養人、選拔人,并要培養員工思想上的艱苦奮斗精神,勇于向未知領域探索、勇于以高目標要求的進取精神,及團隊精神和坦蕩胸懷,和一絲不茍的工作精神。
第六款 尊重知識、尊重個性,集體奮斗和不遷就有功的員工,是我們公司可持續成長的內在要求。
第七款 公司從根本上否定無政府、無組織、無紀律的個人主義行為。在真誠合作與責任承諾基礎上,展開競爭,為員工的發展提供公平的機會與條件。
第五條 人力資源管理責任者
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事管理人員的工作,而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管理者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持、激勵與合理評價所屬員工。所屬員工才干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評價管理者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
第二章 員工的義務和權利
第六條 員工義務
第一款 公司鼓勵員工對公司目標做貢獻。員工應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要求,養成為他人做貢獻的思維方式,提高協作水平與技巧。
第二款 員工應遵守職責間的制約關系,避免越俎代庖,有節制地暴露因職責不清所掩蓋的管理漏洞和問題。
第三款 員工有義務實事求是地越級報告被掩蓋的管理中的弊病與錯誤。并允許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便宜行事,為公司把握機會,躲避風險,以及減輕災情作貢獻。
第四款 員工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七條 員工的權利
第一款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基本權利,即咨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
第二款 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咨詢,部門負責人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第三款 員工對改善經營與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議權。
第四款 員工有權對認為不公正的處理向直接上級提出申訴,對此,有關人員要盡快予以明確答復,
第五款 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但不能因此影響工作。部門負責人不得因所屬員工保留與自己不同的意見而對其歧視。
第三章 考核與評價
第八條 基本原則
第一款 **絕大多數員工是愿意負責且愿意合作的,是有高度自尊和有強烈成就欲望的。
第二款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優點突出的人往往缺點也很明顯。
第三款 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應當體現在工作績效的改進上。
第四款 失敗鋪就成功路,但重犯同樣的錯誤是不應該的。
第五款 員工未能達到考評標準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責任。員工的成績就是管理者的成績。
第九條 考評方式
第一款 建立客觀公正的考核評價體系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長期任務。
第二款 員工和干部的考評,要按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對每個員工和干部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與工作能力的評價是例行性的考核與評價。工作績效的考評側重在績效的改進上,宜細不宜粗;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的考評側重在長期表現上 ,宜粗不宜細。考核結果要建立記錄,考評內容隨公司不同時期的成長要求應有所側重。
第三款 公司的中層干部要建立定期述職制度。一般一年兩次,公司生產經營淡季一次、春節一次。
第四款 各部門負責人和普通員工之間都必須實現良好的溝通,以加強相互的理解和信任。溝通將列為中層干部的考評。
第五款 員工和中層干部的考評實行縱橫交互的全方位考評。
第四章 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規范
第十條 招聘與錄用
第一款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和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第二款 公司將根據不同時期的戰略和目標,確定合理的人才結構。
第十一條 解聘與辭退
公司利用內部勞動力市場的競爭與淘汰機制,建立例行的員工解聘與辭退程序。對違反公司紀律和因牟取私利而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害的員工,根據有關制度強行辭退。
第十二條 報酬和待遇
第一款 公司在報酬和待遇上,堅定不移地向優秀員工傾斜。
第二款 公司不會犧牲公司的長期利益去滿足員工短期利益分配的最大化,但是公司保證在經濟景氣時期與事業發展良好階段,員工的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區域行業相應
的水平。
第十三條 自動降薪
公司在經濟不景氣時期,以及事業成長暫時受挫階段,或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啟用自動降薪制度,避免過度裁員與人才流失,確保公司渡過難關。
第十四條 晉升與降職
每個員工通過努力工作,以及在工作中增長的才干,都可能獲得職務或任職資格的晉升。與此相對應,保留職務上的公平競爭機制,堅決推行能上能下的干部制度。公司遵循人才成長規律,依據客觀公正的考評結果,讓最有責任心的明白人擔負重要的責任。公司不拘泥于資歷與級別,按公司組織目標與事業機會的要求,依據制度和甄選程序,對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貢獻者實施破格晉升。但是,公司提倡循序漸進。
第十五條 職務輪換與專長培養
第一款 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實行職務輪換制度。
第二款 沒有周邊工作經驗的人,不能擔任部門主管。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人,不能擔任部門正職。
第三款 對專業人員和操作人員實行崗位相對固定的政策,提倡愛一行,干一行;干一行,專一行。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
第一款 公司將把持續的人力資源開發作為實現人力資源增值目標的重要條件。
第二款 實行在職培訓與脫產培訓相結合,自我開發與教育開發相結合的開發方式。
第五章 基本控制政策
第十七條 通過建立健全管理控制系統和必要的制度,確保公司戰略、政策和文化的統一性。在此基礎上對各部門負責人充分授權,營造一種既有目標牽引和利益驅動,又有程序可依和制度保證的活躍、高效和穩定的局面。
第十八條 原則
第一款 分層原則。管理控制實行垂直管理,越級和越權控制將破壞管理賴以對立的責任基礎。
第二款 例外原則。凡具有重復性質的例常工作,都應制訂出規則、程序及作業指導書,授權有關人員處理。部門負責人主要控制例外事件。
第2篇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公司關于人事檔案管理的暫行規定
一、為了加強員工的人事檔案的管理,保護好企業與員工的利益,按照國家對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二、經公司領導批準,凡有城鎮居民戶口,已建立個人檔案關系的人員,與公司簽定了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一般員工可在試用期滿后,可將個人的人事檔案轉移到公司。并與公司簽定好檔案保存協議。
三、公司負責按人事檔案管理的要求,分類歸檔、整理。并保證客觀公正反映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真實記載。
四、除公司特批外,員工的檔案可存放在社會人事服務的中介機構。除此之外,凡符合上述要求,目前個人檔案仍在社會人事服務的中介機構存放檔案的員工,在公司已報銷個人檔案保存費的保存期滿后,一律將個人檔案轉往公司。拒不轉移的,公司不再報銷其個人的檔案保存費。
五、因開除、辭退、除名,長期出國逾期不歸、就勞動合同的提前終止或解除達不成一致意見、接到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書面通知,不做書面答復,擅離崗位、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按照規定,將其檔案關系轉往個人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
六、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出現按勞動合同約定應對公司作出經濟賠償的條款,按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條款處理。公司不應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
七、年終對于被公司授予的獎勵和評選的優秀工作者,經公司領導批準,將具體事跡和獎勵的內容,填寫好在相應的表格內,進入個人檔案,以資鼓勵。
八、因個人原因,提出出國學習、留學和三個月以上的探親,公司不負責辦理出國的有關手續。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后,必需將個人檔案轉出公司。
九、非工作原因,公司不辦理員工的各類出境的手續證明和邊境通行證,特別是私人護照的辦理。情況特殊的,必需經公司人事部門審核,報公司領導特別批準。
十、本規定經公司領導簽發后執行,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負責的解釋。
第3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績效考核規定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之績效考核
5.1.績效考核的目的與作用
5.1.1 對下屬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作出評價和排序,讓領導掌握員工的能力和貢獻,讓員工了解領導對其工作的評價;為領導與員工的溝通提供通道,營造良好的氛圍;
5.1.2 對下屬監督、指導、教育、激勵和約束;
5.1.3 作為加薪、獎懲、晉升、調動等人事決策的參考;
5.1.4 提供信息,作為工作計劃、人力資源規劃的依據;
5.1.5 獲得職業培訓的需求,為制定職業培訓計劃提供依據;
5.1.6 人事考核對企業理念、員工的觀念和行為起到重要的牽引作用。
5.2.考核內容
5.2.1 主要包括德、勤、能、績四個方面。
1)德:忠誠廉潔、協作精神、原則性、組織紀律、職業道德、團結精神。
2)勤:事業心、責任心、奉獻精神、服務精神、出勤。
3)能:業務知識、分析能力、學習能力、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開拓創新能力、決策能力、公關能力、管理能力。
4)績: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
5.3.績效考核分類
5.3.1 試用期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合格者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報經相關領導批準給予轉正,簽訂勞動合同。試用轉正考核應在試用期內最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
5.3.2 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成績、工作態度及工作能力等隨時作嚴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采用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即根據每月工作任務總量、完成程度、計劃目標達成率的高低,作為考核員工績效的依據。
3)人事行政部應將員工的假、勤、獎、懲隨時記錄,作為年終考評的參考。
5.3.3 年終考核:
其辦法遵循《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5.4.激勵
為了給目標經營責任完成優異、工作表現優秀及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員工肯定及嘉獎,公司實行多種激勵機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嘉獎、記功、記大功、若干獎金獎勵、加薪、職位晉升、外派培訓、旅游等等獎勵辦法。
第4篇 某大廈管理處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大廈管理處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1、人事檔案的內容:員工人事檔案是關于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資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記載和敘述員工要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進程的履歷,自傳材料等。
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鑒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選擇與復查的人事材料。
記載員工專家反組織紀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2、人事檔案保密規定:大廈人力資源部在員工入職時所填寫材料一定要調查核實確保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對其檔案內的一切材料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3、員工人事檔案變更規定:員工入店后,由其本人填寫《職位申請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的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力資源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力資源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4、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員工人事檔案為大廈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數據,并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大廈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通過對有效數據分析,了解大廈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大廈人力資源發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大廈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大廈人力資源的規范化管理奠定扎實基礎。
第5篇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辦法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維護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嚴肅性、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是指:
(一)辭職或被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三)待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檔案;
(四)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人事檔案;
(五)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國有企業聘用的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人事檔案;
(七)其它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
第三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接愛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第四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縣以上(含縣)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以下簡稱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他人人事檔案。
第五條 跨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可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也可其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
第六條 尚未建立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仍由原人事管理單位管理。
第七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認真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認真做好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有關的流動人員身份認定、檔案工資記載、出國(出境)政審工作,經授權做好相關的職稱資格考評、合同鑒證、社會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工作。
第三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轉遞
第八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人員流動的有效文書,向流動人員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必須完整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經審核無誤后,及時將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退回原單位。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發現轉來的檔案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應要求原單位補齊或查清楚。
第九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交通或專人送取,不得郵寄或交流動人員本人自帶。
對流動人員本人自帶的人事檔案,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得接收。
第十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須由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辦理委托存檔手續。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與流動人員或其現所在單位簽訂檔案管理合同書,合同書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第十一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與機關、國有企事單位開具的轉檔手續具有相同的效力。
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開具的轉檔手續,方可接收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第四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與利用
第十二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加強與流動人員及其現所在的工作單位的聯系,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斷充實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內容。
收集的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鑒別。
需經單位蓋章或本人簽字的,簽字蓋章后方能歸入檔案。
第十三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流動人員檔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在整理檔案過程中,要防止丟失檔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檔案內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銷毀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材料。
第十四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查閱、借閱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項。
(一)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
查閱單位應申明查閱單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
(二)查閱單位應*黨員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查閱單位介紹被查閱人的有關情況。
(三)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對高級專來技術人員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要嚴格保管,嚴格查閱手續。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
(五)查閱檔案必須嚴格守保密規定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第五章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保管
第十五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具備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物質條件,建立堅固的防火、防潮的專用檔案庫房,配備鐵質的檔案柜;經常檢查庫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和安全措施;檔案庫房、閱檔室和檔案人員辦公室應三室分開。
要不斷研究和改進檔案的保管方法和保護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六條 建立健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內部規章制度,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論研究,實行目標管理,不斷提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第十七條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
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是黨性強、作風正、忠于職守、具有一定的檔案管理專業知識的共產黨員。
第六章監督與處罰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黨委組織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 擅自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單位或個人:
(二) 擅自涂改檔案內容或造檔案材料的:
(三) 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檔案內容的:
(四) 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轉遞等管理工作中,出現違反本規定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對前款所列情形負有責任的單位或直接責任者,現視情節輕重,給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違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 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應本著“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但不得以蠃利為目的。
第二十條 各省、自冶區、直轄市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或工作細則,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調發[1989]1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補充通知》(人調發[1989]11號)同時停止。
第6篇 轉爐兌鐵防止灑鐵燒人事故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確保轉爐兌鐵安全,防止灑鐵傷人,廠部特制定轉爐兌鐵應急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1. 生產部調度室要準確掌握轉爐生產情況,嚴格掌握并控制鐵水罐吊起時間,嚴防吊車主卷抱閘失靈等故障而導致重大事故。
2. 混鐵爐出鐵和翻鐵,要嚴格把好裝入量關,防止大罐跑鐵傷人。保持鐵水罐嘴好用,并及時處理硬蓋,為轉爐安全兌鐵創造好條件。
3. 混鐵爐掛吊人員在掛重罐前必須進行掛罐安全確認,作到萬無一失。必須認真檢查好兌鐵用的鋼繩和罐壁(口)是否有懸鋼(渣),嚴禁使用擠、壓、燒、起刺、斷股與報廢鋼繩,保證轉爐兌鐵安全。
4. 按規定轉爐具備兌鐵條件的含義是“出完鋼,翻完渣,檢查完爐體,補完爐,把爐子搖到兌鐵位置”。
5. 在等待兌鐵條件的間隙,煉鋼車間要勤觀察,掌握鐵水重罐在平臺的安全情況。嚴禁鐵水重罐在平臺內長期停留,預防其他事故發生。
6. 轉爐達到對鐵條件,在掛鋼繩之前,首先要檢查確認鋼繩質量和罐壁(口)殘渣是否會掉下傷人,做到二次把關。兌鐵時必須由專人指揮,做到手勢明確,哨音清楚,兌鐵前通知爐前其他人員撤到安全地帶,兌鐵是不準任何人通行。
7. 轉運車間兌鐵前要保持吊車良好狀態,不準把設備隱患帶到兌鐵中,兌鐵是必須由技術熟練,操作水平高的司機開車,同時加強僚望,看清手勢,堅持安全確認,做到穩、準、慢操作。聽從指揮,集中精力,密切注視鐵水罐吊運情況,做到預防事故。對指揮手勢不清,不吹哨或戴手套指揮,及多人指車作業者,司機有權停止作業。
8. 現場組織者,在生產指揮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轉爐兌鐵的安全組織工作。要帶頭遵章貫制,堅持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原則,防止盲目搶產,嚴禁違章指揮,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確保當班安全生產。
第7篇 x地產公司人事檔案和人事資料管理規定
地產公司人事檔案和人事資料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人事檔案的保密性,建立建全人事資料和檔案,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人事檔案是指由公司委托市人才托管的員工人事檔案和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而形成的各種可留存的資料(公司內部人事資料);
第二條:員工一旦轉正,應將人事檔案轉入公司。如因種種原因而不能將你的檔案轉入公司,本人必須提交書面說明,報人力資源部歸檔。
第三條:員工轉入公司的人事檔案應該包括:
a、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歷史的履歷;
b、相關學歷證書、畢業生登記表;
c、以往工作期間產生的勞動合同原件;
d、相關職稱評定的資料;
e、其它存檔人事資料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內容,有審核權。如發現員工人事檔案與員工入職所填寫相關資料內容有出入,有權調查確定真實情況。
第五條:員工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在公司服務期間內評定的相關職稱證明和再教育證明等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留存,定期向市人才移交,存入員工人事檔案中。
第六條:員工入職時,需填寫一系列的個人資料。員工須詳實地填寫每一個項目,公司有權進行甄別。如有虛假,視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第七條:員工在職期間,如員工個人情況(如居住地、聯絡電話、婚姻狀況、家庭人員情況等)有所變動,應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以健全公司內部人事資料,確保管理需要與員工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八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內容,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
第九條、員工人事檔案,由公司統一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第8篇 員工人事檔案管理規定一
人事檔案工作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是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人事檔案是員工個人經歷和社會實踐的記錄,來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員工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員工檔案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及《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檔案由總裁辦公室負責管理,派專人負責;其余員工的檔案均由辦公室檔案管理員負責管理。
檔案管理人員不能保管本人的檔案。
總裁辦公室和辦公室的檔案管理人員的檔案實行交叉管理。
第三條 員工失蹤或死亡后滿三年,其檔案應移交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保存。
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檔案由公司檔案室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四條 人事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一)、保管員工檔案;
(二)、及時索要、收集、鑒別和整理員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員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員工工作、工資、獎懲情況;
(五)、為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員工的情況;
(六)、做好員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檔案室等部門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五條 人事檔案的內容及分類歸檔
(一)、本人歷年填寫的個人簡歷、履歷、登記表;
(二)、本人經歷、家庭情況、社會關系、成長歷史等自傳材料;
(三)、本人自我鑒定,組織鑒定材料;對員工的考察、考核、評價材料;
(四)、政治歷史審查及甄別復查材料;
(五)、員工參入黨、團材料;
(六)、獎勵(包括科技和業務)及各種先進事跡材料;
(七)、入伍、退伍、辭退職、出國等材料;
(八)、處分、取消處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資、職稱等材料;
(十)、學歷和評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定期考核成績
(十一)、其它有較大價值的可供參考的材料。
第六條 人事檔案材料的分類嚴格按《干部檔案工作條例》、《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人事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毀 一、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一個月內立檔。
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造冊登記。
二、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形成的材 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三、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
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四、人事檔案材料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復寫紙書寫。
五、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批準,并編制銷毀清冊。
六、人事檔案存放應配備檔案庫房、檔案櫥窗等設施。
檔案要做到防盜、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塵、防污染。
七、人事檔案材料應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后方能入卷存檔,不得直接入卷。
每年要對檔案進行一次整理、校對工作。
八、檔案應分類編號后存放,編號應與員工編號統一,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材料入檔交叉,制檢索目錄,以便查找。
第八條 人事檔案的利用和傳遞 一、外單位來公司查閱檔案時,必須持蓋有公章的單位介紹信,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二、本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閱員工檔案時,應由部門出具證明,由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查閱。
三、公司級領導、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可不經審批查閱員工檔案。
四、建立檔案查閱登記制度,對查閱職工檔案的情況做好記錄。
五、檔案一般不借出查閱。
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提交報告,分管領導批準,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六、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七、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
八、員工被任免中層以上職務,應在任免職務后一個月內移交其檔案。
九、員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已辦理離公司手續者,應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移交新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
十、轉遞檔案應通過機要通訊或派專人送取,并履行登記手續,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十一、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員工檔案轉遞通知單”的項目登記,并密封包裝,加蓋公章和經辦人印章。
第九條 新接收檔案,檔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
接 收檔案后,應將基本檔案資料錄入計算機內。
員工調出,檔案材料轉出時,應從計算機內注銷員工基本檔案情況。
第十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辦理。
第十一條 本管理細則由公司總裁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9篇 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范本
人事在公司的作用是很大的,管理著公司大大小小人員的檔案,下面是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提供的人事檔案管理規定,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公司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公關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辦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公司及各部門、員工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第四條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保管、分級查閱的原則,進行網絡化管理。
第二章檔案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即資料員)。
第六條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一領導,辦公室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由附件_______指定的由辦公室保管的檔案和提供其利用工作,并監督各部門、各下屬子公司、各參股公司、各合資合作公司的檔案工作。
第七條辦公室應逐步完善檔案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第三章檔案的管理
第八條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_______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
企業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分類根據下述分類方法分類
d.立卷區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
第九條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檔案:公司及各下屬子公司的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_______月的_______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部門保管的檔案:在每季_______月_______日前匯編成冊上報辦公室,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辦公室。
第十條監督: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督各部門及各部門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銷毀: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第十二條公司檔案的分類及編號:指定資料員經辦公室培訓后,按有關檔案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
第十三條在業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經濟合同按《_______________》處理。
第十四條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隨意外帶有關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辦公室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第十五條分級查閱:具體的查閱分檔,公司擁有絕對的制定權。
第四章檔案備份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所有有價值的文件、報表、業務記錄等必須備份。
第十七條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業務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對存入電腦的資料、檔案,按《_______________》管理。
第十八條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公司的備份盤應在公司外保存。
第五章處理條例
第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輕重,給予_____~_____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企業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業檔案
3.涂改、偽造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第六章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偉凡公司各員工各部門。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監督責任部門為公司辦公室,第一責任人為各部門指定的資料員;第二責任人為資料員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
制度 小學人事管理制度
第10篇 某物業管理處人事獎懲規定
物業管理處人事獎懲規定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遵守公司及管理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增強企業活力,特制訂本條例。本獎懲條例以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和行政獎懲為輔的原則。
1.獎勵
1.1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可視給予表揚及獎勵,表現突出者可給予晉升提級;
1.1.1遵紀守法,模范執行管理處各項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工作積極,團結互助,實事求是,忠于職守,全年未出現事故者。
1.1.2因積極向管理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管理處采納者。
1.1.3維護管理處利益和榮譽,保護管理處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1.1.4為管理處作出貢獻,總物業經理認為應給予獎勵者。
1.2員工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推薦,經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審查,總物業經理批準后執行,員工本人也可直接向主管部門請功,審核無誤后按上述程序批準獎勵。
1.3受通報嘉獎的員工公司將給予$50~500元的物資獎勱,重大立功者的獎勵決定,由物業經理向全體員工大會宣布,所有的獎懲決定將記入該受獎員工的檔案。
2.處罰
2.1凡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其部分或全部獎金、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處分。
2.1.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或管理處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者;
2.1.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調動,不遵守管理處考勤制度,影響、工作秩序者;
2.1.3累計曠工達15天者;
2.1.4工作有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等行為者;
2.1.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程度者;
2.1.6挑撥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日常工作秩序及管理處信譽者;
2.1.7未經批準,向外界傳播或泄露管理處或物業未對外公布之資料者;
2.1.8向管理處租戶索取報酬或其它好處者;
2.1.9對知道管理處人員違反管理處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而不舉報者;
2.1.10對總物業經理或部門主管的決定拒不執行或頂撞上司者;
2.1.11犯有其它不良行為,總物業經理認為應予以處罰者。
2.2對上述行為未造成經濟損失的,情節相對較輕者,將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無償辭退、除名的處分。而對以上責任者,視情節將處于$50~500元的處罰,直至扣除其部分或全部獎金。
2.3對上述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承擔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責任之外,按以下規定賠償管理處損失:
2.3.1造成管理處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下的(包括五萬元),責任人應賠償金額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2.3.2造成管理處損失五萬元以上責任者,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包括責任人的賠償金額),報物業經理后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管理處上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執行
3.1管理處各部門負責人發現其屬下人員違反管理處規章制度,犯有本條例2.1款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報告。
3.2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報告后,將及時指定專人負責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根據調查結果填寫《員工獎懲通知書》,同時簽署處理意見上報物業經理,處理意見經經理會議通過后,由總將處理意見通知責任人,并執行處理決定。
3.3責任人接到處理通知后,認為根據不足,與事實不符的,可在三天內提請復議,責任人對復議決定如有異議,可向上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但事實相符而無理取鬧者將受到加重處罰,其相應造成的損失,將由責任者承擔。
3.4各部門將違反2.1條的員工犯過時間、原因、經過做好記錄,經過本人確認后送歸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存檔。如有必要將作為辭退的依據。
4.附則
4.1凡按本條例2.1、2.2及2.3款處理的責任人,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原則上不得調離本管理處(管理處宣布辭退、除名除外)。
4.2凡按本條例2.1、2.2及2.3款處理的責任人接受處理后,能積極工作,開拓業務,經過六個月的觀察,有突出表現的,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將情況上報管理處批準,經物業經理召開經理會議通過,可予以減免處罰或撤消處分的最后決策權。
4.4管理處獎懲對本細則之扣分標準也可隨時作必要之更改。本獎懲細則由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監督執行。
第11篇 國企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辦法
國企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三章 檔案管理
第四章 檔案信息開發利用
第五章 檔案管理體制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管理和改善檔案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企業檔案工作,更好地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企業檔案是企業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
其構成是以科學技術檔案為主體,包括計劃統計、經營銷售、物資供應、財務管理、勞動工資、教育衛生和黨、政、工、團工作等方面檔案。
第三條 企業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基礎工作的組成部分,是維護企業經濟利益、合法權益和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工作。
第四條 企業檔案工作要堅持集中統一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五條 企業要根據國家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的制度。
文件材料的運轉要遵循計劃、生產(施工)、技術、經營、等項工作(以下簡稱生產活動)和文書處理的程序。
第六條 企業生產(施工)活動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縮微膠片,照片,錄音、錄像和計算機磁帶等,以下同)由產品試制、科研課題和工程項目負責人指定有關人員負責積累、整理后歸檔。
各項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職能部門按其業務范圍,指定有關人員負責積累、整理后歸檔。
第七條 企業文件材料歸檔的基本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
2、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準確地反映企業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管理等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3、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第八條 企業必須編制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
企業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產品生產方面。
有產品設計、工藝、工裝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原材料檢驗、產品生產過程和生產調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等。
2、經營銷售方面。
有企業經營決策和經銷管理的各種記錄、文件、合同、協議等文件材料,市場經濟信息,廣告宣傳和用戶服務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設備儀器方面。
有設備儀器的圖樣和技術文件,設備儀器安裝、調試和驗收過程中的技術性、憑證性文件材料,設備儀器的運行、維修記錄,設備改進、改裝和報廢的文件材料等。
4、技術管理方面。
有質量管理、技術引進、技術改造和標準、計量、能源、環保、科技情報、科技檔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
5、計劃統計方面。
有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和計劃管理、統計分析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
6、物資供應方面。
有物資、原材料采購、庫存保管、供應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
7、勞動工資方面。
有定額、定員和勞動調配以及勞動工資、勞動保護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
8、財務管理方面。
有財務管理中的各種帳冊、報表、憑證和文件等。
9、教育培訓方面。
有干部、職工教育和技術培訓的文件、教材等。
10、黨、政、工、團工作方面。
有企業黨務工作以及組織、宣傳、人事、保衛工作中的各種文件材料,企業行政工作、共青團工作和工會工作中的各種文件材料等。
11、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和工程建設方面,按有關規定執行。
12、其他方面。
第九條 歸檔時間1、產品試制、課題研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術項目,在任務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時,要將應歸檔的文件材料組成保管單位,由項目負責人審定后,向檔案部門歸檔。
2、各項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第二年上半年內,要將應歸檔的文件材料組成保管單位,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后,向檔案部門歸檔。
第十條 企業各類文件材料一般歸檔一式一份,比較重要的和利用頻繁的文件材料要適當增加歸檔份數。
第十一條 企業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要列入生產、技術、經營等各項管理程序;列入生產、科研、基建和經營等各項活動的工作計劃;列入企業有關部門的職責范圍和有關人員崗位責任制。
第十二條 企業產品試制定型、科研成果鑒定、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有檔案部門參加。
文件材料不完整、不準確,不系統,不能進行鑒定、驗收。
第十三條 企業產品和工程創優、科研成果評獎,歸檔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準確、系統要作為一項考核內容,檔案部門不簽署意見不得申報成果。
第十四條 企業新購置重要設備儀器和引進項目的文件材料到貨時,有關專業部門應會同檔案部門檢查驗收文件材料;并及時歸檔。
第十五條 企業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收集獲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歸檔范圍的規定,及時向檔案部門歸檔。
第十六條 企業檔案部門要對企業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章 檔案管理
第十七條 企業要建立健全各項檔案管理制度,列入企業的經濟責任制體系,并制定嚴格的考核和獎懲辦法。
第十八條 檔案分類1、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檔案分類編號的規定,編制企業檔案分類編號辦法。
2、分類編號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并且要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3、企業生產、技術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內容分別歸入生產、科研、基建、設備等類中統一編號。
4、常用的分類方法有:
(1)按產品型號分類;
(2)按設備型號分類;
(3)按科研課題分類;
(4)按工程項目分類;
(5)按專業性質分類;
(6)按組織機構分類;
(7)按時間分類;
第十九條 檔案編目與編制檢索工具1、要編制檔案總目錄、檔案分類目錄、底圖目錄和保管單位目錄。
2、要根據需要編制檔案檢索工具,并且進行檔案著錄工作,著錄方法按照國家標準gb3792.5─85《檔案著錄規則》執行。
第二十條 檔案保管1、接收檔案必須認真驗收,并辦理接交手續。
2、存放檔案必須有專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學和便于查找。
3、底圖除修改、送曬外,不得外借。
修改后的底圖入庫,要認真檢查其修改、補充等情況。
底圖存放以平放為宜。
4、縮微膠片、照片、磁帶等的保管:
(1)存放膠片、照片、磁帶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膠片頁夾和影集等,按編號順序排列在膠片柜或防火柜內。
縮微母片和拷貝片應分別存放;
(2)膠片庫房應設置在沒有臭氧、氧化氮、硫化氫、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和物理性污染地段。
庫房內應設有防火和空氣調節設施,溫度、濕度應符合規定的要求。
5、要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復制。
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注銷帳卡時,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據。
6、檔案庫房的一般要求:
(1)保存檔案必須有專門的庫房,并且具備良好的衛生環境和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2)檔案庫房建設要列入企業基本建設計劃,庫房建筑設計按照《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圖紙的修改、補充1、修改已歸檔的圖紙要有經過領導批準的圖紙修改、補充通知單。
2、修改內容較小時,可直接在圖畫“杠改”、“刮改”或者發送“變更通知單”,采用“杠改”、“刮改”時應在修改處標注“修改標記”。
3、修改內容較多時,應另出新圖代替,原來圖紙作廢。
新圖列入原圖紙目錄,并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圖圖號。
作廢的圖紙應注明新圖的編號,根據需要另行保管。
4、整個保管單位內圖紙作廢,由新圖代替時,應重新編制保管單位,并且注明原保管單位編號。
原保管單位標注新保管單位的編號后,根據需要另行保管。
第二十二條 檔案鑒定1、企業要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編制檔案保管期限表,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
確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是:
(1)對企業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應永久保存;
(2)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有利用價值的檔案分別為長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其保管期限一律從長。
2、鑒定工作要組織由企業領導、專業技術人員和檔案人員參加的鑒定小組,直接對檔案進行鑒定。
每次鑒定要寫出鑒定報告,在保管單位備考表中注明鑒定意見,由小組負責人簽名,并且注明鑒定日期。
3、鑒定工作應該定期進行,具體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4、檔案通過鑒定,要求達到劃定保管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達到標準規定,鑒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企業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負責修改、補充。
5、銷毀檔案必須嚴格掌握,慎重從事,銷毀前要造具清冊,提出銷毀報告,經企業領導審批,并報送有關檔案管理機關備案。
銷毀檔案時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第二十三條 檔案統計1、企業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統計數據以原始記錄為依據,做到準確、可靠。
2、檔案統計主要有檔案管理基本情況統計,檔案數量統計,檔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的統計等。
第二十四條 檔案管理現代化1、企業檔案管理現代化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組成部分,要列入企業現代化管理的整體計劃中統籌考慮。
2、企業檔案部門要應用現代管理方法。
有條件的大中型企業要逐步應用以電子計算機為主,包括縮微技術和先進的監控裝置、通訊設施和辦公自動化等現代管理手段。
第二十五條 檔案管理經費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1980)財企字第629號文《關于企業檔案庫房建設和購置設備所需費用如何列支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有關檔案或復制件。
第二十七條 企業破產以后,除設備檔案、基建檔案等隨同實物移交外,其余檔案應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四章 檔案信息開發利用
第二十八條 企業檔案信息開發利用是企業檔案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開發工作主要是指對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的檔案信息開發。
檔案信息開發利用要重點服務于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和增加經濟效益等方面。
第二十九條 企業檔案信息開發利用的幾種形式1、在企業內部實行檔案開架閱覽。
2、編制并交流檔案目錄。
3、對檔案進行加工整理,匯編專題資料或編制產品、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簡介、文摘和數據手冊、圖表手冊、市場信息、用戶反映、國內外同行業生產情況介紹等。
第三十條 企業檔案開發與提供利用,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對于積極主動開發與提供利用檔案,為發展企業生產、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和增加經濟效益等做出貢獻的人員,企業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獎勵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檔案管理體制
第三十二條 企業檔案管理涉及生產活動和黨、政群等各個部門,應由一位副廠長(副經理)分工領導,并且列入企業領導議事日程,作為考核企業領導人政績的一部分。
第三十三條 要加強和充實企業檔案管理機構,集中統一管理企業檔案工作。
有條件的大型企業要建立企業檔案館或企業檔案資料信息中心。
第三十四條 企業檔案部門是企業檔案、資料的貯存基地和利用中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管理企業的檔案、資料工作。
第三十五條 檔案管理人員1、企業要配備適應檔案、資料工作需要的專職檔案人員,并且應有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2、大中型企業檔案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3、企業檔案管理人員享有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待遇,按工程技術專業或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企業黨、政、工、團檔案管理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企業會計檔案管理按照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企業人事檔案管理按照*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集體企業、鄉鎮企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規定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國家檔案局、 國家經委、 國家計
第12篇 設備制造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設備制造公司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為健全公司員工檔案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新入職員工檔案辦理
1、新入職員工填寫求職人才登記表,經用人單位總經理同意錄用的,攜帶相片、身份證原件到辦公室辦理入職檔案,將基礎信息錄入人事數據庫;同時采集電子版照片、身份證。
2、高級人員入職檔案時,除填寫以上材料外,需同時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審核后復印歸還,試用期結束后填寫試用期鑒定表,合格人員留用并將鑒定表歸檔。
二、人員檔案核對
各公司、各部門應及時將員工招用、調動或辭職(退)手續上報辦公室,并于每月兩次(10號、26號)向辦公室提供本單位、部門現有人員情況,辦公室對人員情況進行核對,對未及時辦理備案、調動和辭職(退)手續的員工,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部門立即補辦。
三、人員檔案信息維護
1、員工檔案整理后,于每月末新員工檔案材料移交檔案室,檔案室負責填寫檔案保存信息并將材料放入檔案盒,建立員工完整檔案;
2、員工電子信息檔案維護由辦公室負責,根據公司下發的文件及時調整員工信息,紙質信息由檔案室根據公司文件和每月辦公室提供的材料填寫調動、升遷、獎懲、培訓等記錄。
第13篇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管理總則規定-3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管理總則規定(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人力資源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控股有限公司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從業人員。
第三條公司綜合服務部歸口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各項人力資源工作實施計劃的擬訂;
負責員工工作分析、招聘錄用、教育培訓、職務評價、績效考核、薪酬管理、勞保福利、獎懲、勞動關系等各項工作的實施;
負責員工聘用、調配、晉升、解聘、辭退、開除、退休等各項手續的辦理。
第四條員工依照本制度享受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二章招聘與錄用
第五條錄用原則
1、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和精簡高效原則。
2、崗位匹配性原則。
3、擇優錄用原則。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在高效、精干的前提下因職能增加、在編人員無法調配或消化、人員辭職、調離等原因造成缺員,可提出增加人員的申請,具體核定程序為:用人部門提出增崗增人報告,附崗位職務說明書明確崗位職責、技能、需新增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工作責任等報公司綜合服務部分析、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由綜合服務部組織內部調配或招聘工作。
第七條錄用條件
1、基本條件:品行兼優,無不良信用記錄,近5年內無重大違紀違法記錄,求職材料無任何弄虛作假,且與原單位無任何經濟及人事糾紛;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任何遺傳或慢性疾病,并經體檢合格;認同企業文化,并簽名確認《企業應聘須知》。
2、:中專以上學歷,專業相符,各門功課成績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和就業障礙,自身定位明確、合理。有符合需要的特殊專長者可適當放寬。
3、有工作經驗人員:專業技能與公司崗位需求相符,專業工作經驗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高級專業技術與管理人才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誠實守信,與原單位解除合同或有規范的辭職手續,并能配合本公司人事調查。
第八條因工作需要,可以招收聘用工,錄用的條件可根據崗位不同由綜合服務部門把關,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合同期限每次一般不超過2年。
第九條人員招聘程序:
1、根據公司發展及業務拓展需要,綜合服務部組織各部門于每年10月30日前報批下一年度人員招聘計劃,6月30日前修訂報批下半年招聘計劃。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及要求,及時開展人員招聘工作。
2、求職資料(包括來信/函)的處理
⑴審查收集的求職資料,對合格應聘者及時通知其前來接受甄選。
⑵對不合格應聘者的資料,如有要求退件者,給予退件。
3、面試流程
由公司根據實際制定,原則上,本著'誰招收,誰負責;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進行面試甄選,確保公司招收到符合崗位任職要求的人員。
第十條任何環節評定未被錄取的人員,綜合服務部門應在3日內予以辭謝,并將第二輪面試合格者的相關資料歸入人力資源儲備庫,以備日后查詢。
第十一條經核定錄用人員,須通知報到時攜帶下列資料:一寸光面大頭照片叁張,戶籍證,身份證,畢業證,上崗證,資格或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二條新進人員于報到日,由綜合服務部門驗收其應繳資料,若資料不全,應限期補辦(逾期的,可不予錄用),同時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第三章勞動合同簽訂與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合同化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由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書面簽訂,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約定條款。勞動合同一式三份,送勞動主管部門鑒證后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按合同期限可以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由公司與員工協商確定,一般員工合同期原則上一年一簽。骨干員工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原則上不少于5年。
第十六條首次簽訂勞動合同,需在勞動合同內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新聘的中高級管理人員、業務骨干或特殊人才,按程序批準后可不執行試用期。
第十七條對于經營管理者(董事會聘任人員),依據《公司法》規定,其勞動合同應與董事會簽訂,但屬于相應單位委派的經營管理者,應與委派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包括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期限、范圍等有關事項),并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員工一定經濟補償或者在平時收入發放時,直接以保密費形式予以體現。
負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在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內(最多3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要求員工履行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義務的,雙方可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就員工要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公司可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涉密崗位包括公司負責人、部門經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員、技術研發人員、業務人員、文秘檔案人員以及其他可掌握、接觸公司商業秘密崗位的人員等。
第四章教育與培訓
第十九條培訓的目的是為使員工個人專業技能、工作態度及績效等與公司工作崗位需求相匹配,進而提高員工個人及企業的整體素質。
第二十條教育培訓開發工作應根據公司戰略和新業務開拓以及崗位工作任務對人力資源素質要求,前瞻性地組織開展,應根據員工所擔任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識、技能、態度的不同分專業有針對性地開展。
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教育培訓管理職能部門為公司綜合服務部,各部門具有各自職能內組織相應培訓的權責。
第二十二條為全面開發員工綜合素質,公司應形成分層次的教育培訓開發體系,并倡導員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實現為目的的自我開發,從而構成公司整體的教育培訓開發體系。
教育培訓開發體系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在職員工培訓、提職調職培訓、員工自我開發教育等。
第二十三條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劃以及員工素質狀況,綜合服務部應于每年10月30日前組織各部門提出下一年度培訓計劃和費用預算,呈報公司批準后實施。對于臨時性培訓,由綜合服務部協調相關部門提出計劃呈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四條除公司統一組織安排以外,各部門因業務需要,要求參加培訓的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綜合服務部分析,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五條涉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外出培訓計劃及公司員工的出國培訓、考察計劃須呈報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批準實施。
第二十六條公司一般不承擔員工的學歷教育費用,凡為達到某種學歷、學位或資格而報考自學各類業余院校及電大、函大的員工,未經公司批準,學費一律自理。
第二十七條公司為員工出資進行培訓,根據'利益獲得原則',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作為公司與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凡由公司出資為員工培訓的,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調動或公司同意辭職、終止合同外,員工需在培訓結束后在本公司繼續服務至期滿后方允許辭職,否則由本人或接收單位償付培訓費用。
第二十九條凡由公司派遣到國外考察、培訓的,均須呈報董事長(或總裁)批準,出國員工必須在回國一周內提交書面匯報。國內考察、培訓的,須在返回后三天內提交書面匯報。
第三十條教育培訓聘請公司或萬向以外人員授課的,授課金原則上以小時計,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下職稱人員授課金一般為每小時300元至1000元,具有高級職稱或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授課金一般為每小時600元至1500元,超過上述限額的,須經公司分管副總裁批準。
教育培訓活動聘請公司或萬向員工授課的,公司適當發放授課酬勞,一般按每小時50-200元計,超過限額的,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第五章薪資與福利
第三十一條公司應根據'效益優先、預算控制、人均創利、一年分配早知道以及一級分配一級'原則制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十
二條員工收入構成
員工收入原則上由工資、年終獎勵、津貼、'四金'構成。具體參見《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及《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公司于次月16日發放當月員工薪資,遇節假日適當提前,員工個人所得稅由公司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
第三十四條員工福利原則上安排社會保險、有薪年假、員工教育培訓以及企業文化活動等。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按照國家規定和公司實際按時、足額辦理社會保險。
第六章休息休假與考勤
第三十六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和公司實際安排員工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具體由各公司綜合服務部門根據實際和季節變化通知安排。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須合理調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十九條按照國家法規,公司員工享受如下法定休假以及公司臨時決定或增加的休假日: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四十條綜合服務部門應于每月10日前對公司員工上月出勤情況進行統一匯總,以作為對該月員工收入造冊的依據。
第四十一條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其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發放(年薪制人員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其報酬在其崗位考核年薪中體現)。
第四十二條員工因缺勤或曠工扣減月度收入后的最低收入不低于公司營業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月度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因曠工或違紀而被公司除名、辭退或開除的,不再享受當月的崗位補貼及今后所有可能的待遇。
第七章員工述職、考核與晉降
第四十三條員工述職、考核與晉降工作,按照'一級對一級負責'原則開展,綜合服務部為統籌組織部門。
第四十四條員工應于每周末或每月底對照上月工作計劃向直接上級提交書面工作總結,部門經理以上人員需向公司總經理提交書面述職報告,報告須于每季次月10日前提交到綜合服務部門;總經理須在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20日前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上半年、一年度述職報告。公司或部門內部可視情組織現場述職會。
第四十五條述職報告須載明下列事項:
1、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績效的自我評定;
2、所負責部門工作進展及指令執行情況;
3、新舉措;
4、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困難;
5、改進所在部門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6、改進公司經營管理的建議和意見;
7、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第四十六條按照不同崗位的特點和工作要求,公司應建立和完善員工崗位任職資格與工作實績量化的考核體系。
第四十七條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按照管理權限,主要應對員工工作態度、工作績效進行重點考核并評價。
第四十八條員工考核分工作周報制度、月度(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周報制度是以周為單位進行員工上下級間溝通工作任務的一種制度,考核結果將作為月度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月度績效考核是以月為單位對員工工作成績和效果的一種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季度年度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季度績效考核是以季為單位對員工工作成績和效果的一種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年度績效考核是以年為單位對員工工作成績和效果等綜合表現的一種評估。目的是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促使組織目標的完成,并作為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四十九條通過考評、溝通、反饋的考核機制,促進員工與公司績效的整體提升。
第五十條員工的晉升與降級
1、是指員工職位的晉升或降級,并享受相應的待遇。
2、晉升較高職位要以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經營管理水平,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工作熱情為目的,主要依據下列因素的鑒定與考核:
(1)誠實守信,思想穩定,工作積極進取,群眾關系好,忠誠于萬向事業;
(2)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和勝任崗位執業條件;
(3)有相關工作經驗、資歷,以及產生的工作成果;
(4)從業表現突出、品行良好;
(5)完成較高職位工作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6)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工作創新潛力;
(7)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
(8)綜合服務部門考察后情況符實的。
3、當各部門出現職位空缺或崗位輪換機會時,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按上述標準設計評價體系進行公司內部挖潛,公開招聘,競爭上崗。
4、員工晉升
依據員工績效評估、貢獻大小,符合上述第2款之規定者,根據公司的營運狀況,隨時實施晉升工作。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由使用部門推薦,綜合服務部門審查,總經理批準,予以破格晉升;部門經理及其以上崗位人員的晉升,按崗位聘任程序實施。
5、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可考慮員工降級:
⑴工作能力已無法勝任所擔任的崗位要求,或經培訓仍未能達到任職要求;
⑵因機構變動,原來所擔任的崗位已取消或被合并而不能安排到其它同一職位級別的崗位工作;
⑶產生較大工作失誤,或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⑷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受到公司警告處分以上處罰;
⑸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受到處罰;
⑹生活、工作作風惡劣,在社會或公司中造成極壞影響;
⑺違反制度規定而晉升的;
⑻身體狀況無法勝任崗位要求。
第八章崗位聘任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經理助理以上管理崗位,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或相當于大專以上學歷及相應職稱,具備相應崗位的從業經驗,特殊情況須經公司總裁批準。
第五十二條崗位聘任堅持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提倡推行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
第五十三條人事聘任必須堅持上一級提名下一級、正職提名副職的原則。
公司的副職、財務負責人應按《公司法》等國家法規、公司章程等規定,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批準后聘任,部門經理由總經理批準聘任。
有權提名者在提名聘任下級負責人前,需向自己的上一級領導報告,報告須載明聘任期限及聘任理由。
第五十四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聘任,應考慮其道德品質修養、組織領導能力、業務拓展能力、工作業績、群眾基礎以及其職業生涯發展等因素作為聘任考核的主要依據。
第五十五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聘任期不得超過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聘任期滿后,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經考核后決定續聘或解聘。
第五十六條聘任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提前解聘:
1、勞動合同解除時,崗位聘任自然解除;
2、本人違反公司紀律規章,雖不屬于解除合同,但不宜聘任的;
3、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
4、因工作需要,崗位輪換,需予以解聘的;
5、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或長期病假者(如連續病假6個月以上或一年內累計病假超過8個月的);
6、本人營私舞弊,發生經濟案件的;
7、受記過處分及其以上的;
8、不能與其他人協同工作,以致負面影響較大者;
9、聘任期滿后,不再續聘,自行解聘的;
10、其他原因應予以解聘的。
第五十七條員工在聘用期間,享受相應的職級待遇。解聘后,不得再享受原聘任待遇。
第五十八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在公司以外企事業單位兼職,不得從事除在公司本職工作以外的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九條綜合服務部門應及時向股東單位、董事、監事抄送涉及高級管理人員的人事聘免(包括董、監事聘免)的文件。
第九章員工調配與管理
第六十條員工調配主要是指公司內部不同崗位之間的人員調動、輪崗等,員工調配應堅持'因崗擇人,量才錄用'的原則,有利于公司
和員工事業發展的需要。綜合服務部門應建立和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各部門積極實施、優化人員配置,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六十一條凡屬部門之間的人事調動,由綜合服務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服務部門負責辦理調動手續。被指令調動的員工及所在部門不得借故拖延或抵觸。
部門內部崗位之間的人員調配,由部門負責人向綜合服務部門報備。
第六十二條凡從公司以外的萬向企業調入本公司的,應重新簽訂用工合同,工齡可以延續計算。
第六十三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后,應按要求辦理移交手續,主動整理分管的工作,將相應的文件資料、配備使用的辦公用品、通訊工具、有關證件等列成清單;對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的重要工作及資料也須登記成冊;應歸檔的原始資料、批件及有關證件必須整理成卷,并列出清單一并移交或歸檔。
被指定的接收人必須及時進行接收,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推諉,對接收的物品資料須按移交人提供的清單進行清點。
公司主要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的移交工作由公司董事會授權部門或授權人牽頭,綜合服務部門參與辦理。
移交內容主要包括:
⑴工作移交:
①負責人已完成的戰略實施情況及年度重點經營管理工作情況;
②未開展的年度重點工作;
③正在開展的但未完成的工作;
④董事會布置的工作(已開展的和未開展的)。
對已完成的工作須歸檔,未完成的工作須整理好,移交給下任或指定人。
⑵資料移交:
主要包括公司重要的經營計劃、合同文本、主要用戶及合作伙伴情況、對外聯絡情況以及相關業務文件、資料、批示等。
⑶物品移交:公司提供的辦公工具及其他物品。
⑷印章、印鑒交接:a公司印章;b公司財務印章及印鑒;c公司合同專用章。
⑸其他遺留問題移交:主要指除以上移交外的,須當面交代的相關工作。
部門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的移交,由總經理作為監交人;對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的移交,部門經理作為監交人。
工作移接交完畢后,必須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因崗位或職務調動而辦理移交時,須提交任職期間的工作總結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以備查;移交清單原件須交綜合服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四條對高級管理人員實行離任審計制度。
離任審計:主要包括對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經濟效益審計和工作業績的總體評價。離任審計由公司董事會委托相關專業機構負責進行,全面、客觀、真實地評價離任高級管理人員。
第六十五條離任審計報告具體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主管業務經營狀況,包括業務拓展狀況、資產質量狀況、贏利水平等;
2、主管業務合規合法情況;
3、主管業務內控建設和風險管理情況;
4、職責范圍內發生的重大經濟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應承擔的責任;
5、審計結論。
第六十六條根據工作和內控需要,公司對關鍵崗位人員實行輪崗和強制休假制度。高級管理人員休假或輪崗由董事長決定,其他人員休假或輪崗由總經理決定,休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第十章工作紀律
第六十七條員工進入公司上班,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員工文明辦公(行為規范)管理細則和公司形象管理、考勤、值班及其他各類財務、行政、人事等制度規范。
第六十八條積極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業務機密或工作信息;主動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得侵犯同事的隱私權及其他各項合法權益。
第六十九條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合理安排和分配,不得弄虛作假、言而無信,不得故意違抗上級指令,欺騙上級。
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經調查發現,嚴格按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理。對勸教不改、態度惡劣者,則視情節予以加重處罰或進行行政處分,直至除名或開除。
第十一章獎懲
第七十條對員工的行為表現及其帶給公司的影響和結果,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進行獎勵和懲罰。
第七十一條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晉升、特殊貢獻獎、授予榮譽稱號。對受獎員工,公司將視情給予培訓、進修、休假、獎金等獎勵。
第七十二條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以及其他突出事跡的員工,公司給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獎勵:
1、在利潤創造、創新發展、風險控制、改進管理和提高效率等方面業績突出的;
2、積極開拓新項目、拓展業務新領域或業務新品種,成果顯著的;
3、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在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方面成效顯著的或長期保持工作無差錯的;
4、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忠于職守,敢于同嚴重違法違紀和失職行為作斗爭,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節能降耗,增收節支,事跡突出;
6、刻苦鉆研業務技能,在公司各類業務技能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7、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成效顯著的;
8、其他工作業績突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十三條給予員工嘉獎、記功的,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給予員工記大功、特殊貢獻獎及授予榮譽稱號的,須報公司董事長批準后實施。給予員工職位晉升的,根據本制度第五十四條規定程序辦理。
第七十四條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據情節和后果,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對員工違規違紀行為的經濟處罰包括:扣減月度考核收入和罰款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可以并處。凡違規違紀行為直接造成公司損失的,責令責任人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七十六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處理: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脫崗,月度累計5次以上;
2、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3、因個人過失,給公司造成二千元以下損失者;
4、妨礙工作或團隊秩序者;
5、不能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6、其它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輕微者。
部門負責人有權對所轄員工的上述行為提出警告,并書面通知綜合服務部門,由綜合服務部門公布后處理。
第七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理:
1、對公司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利益者;
2、在工作現場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3、對其他員工惡意攻訐或誣陷、偽證、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向他人泄露公司經營機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對有上述行為的,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應通知綜合服務部門,經查證核實后,由綜合服務部門公布后處理。
第七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大過處理:
1、玩忽職守或其它可以預見或避免的原因,而未采取防范、補救措施,使公司蒙受二千元或相當于二千元以上損失者;
2、故意隱匿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故意怠慢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指導,經三次勸教仍不聽從者;
5、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較重者。
對有上述行為的,員工所在部門或綜合服務部門應在查證后,提請總經理批準給予處分。
第七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留用察看及至開除處理:
1、偽造本人身份、學歷、經歷、健康等的證明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2、不服從分配和調動,在規定期限內拒絕移交或到新崗位報到;
3、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威脅領導和同事,給正常工作帶來嚴重危害者;
4、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雙方感情者;
6、玩忽職守,并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達萬元以上者;
7、損公肥私、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萬元以上者;
8、貪污、侵占、挪用公款、盜竊、行
賄受賄、敲詐勒索、吸毒、嫖娼賣淫等流氓行為、以及其他違法行為者;
9、故意泄露技術、經營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10、從事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或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害或其它惡劣影響的,經批評教育,在一個月內仍不改正者;
11、員工在同一年度內累計受五次警告處分以上或三次記過處分以上或兩次警告處分、兩次記過處分以上或受記大過處分以外同時受到警告、記過處分的;
12、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對有上述行為之一者,綜合服務部門在查證后,提請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發布,并抄報董事長。對上述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人,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十條對公司管理人員觸犯本制度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條的行為,公司在處以上述相應處理的同時,將酌情予以降級或撤職處理。
第八十一條凡被開除的員工,在離開公司前,須交還屬于公司的一切財物、住房、文件、業務信息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綜合服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有關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予以追償。
第八十二條處分員工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手續完備,并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十三條經公司和員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本制度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第八十四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綜合服務部門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報告,并辦理相應手續。
第八十五條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雙方均不得隨便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合同期內因解除勞動合同造成所在部門工作受阻,或經濟損失,公司依法有權要求其在經濟上作出賠償。
第八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依法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財經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和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屬下列1、2、9條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完不成本職工作任務的;
4、故意違抗或消極對抗公司的工作安排的;
5、全年累計事假超過九十日的;
6、員工因屢次違反企業規定,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的;
7、員工的錯誤行為已嚴重地損害了公司的利益或聲譽;
8、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八十八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及審批程序:
1、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員工離職的報告(報告需載明理由和事實根據);
2、綜合服務部門根據報告,核實情況。在聽取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與所在部門負責人溝通,提出是否應解除合同的處理意見;
3、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4、公司與員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后,按程序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第八十九條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要求離職),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申請,由用人部門、綜合服務部門談話、簽署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后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員工提出申請后,在等待審批期間及解除勞動合同前應遵守勞動紀律,做好本職工作。對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離職應抄報董事長。
第九十條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及審批程序:
1、員工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
2、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向綜合服務部門提交報告;
3、綜合服務部門與離職人員約談;
4、在挽留無效后,由離職人員填寫《離職申請表》;
5、經綜合服務部門簽署意見后,呈報總經理審核,分管副總裁審批;
6、經批準后,離職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移交手續;
7、員工與公司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8、相關部門依據審批意見及移交清單為離職人員辦理離職手續;
9、最后由綜合服務部門出具離職證明。
第九十一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綜合服務部門可不予辦理任何手續,并按本制度作出相應處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負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有單獨約定的,離職時按約定條款處理;未約定的,統一按'勞動合同期限未履行年限乘以上一年員工月均收入'支付違約金。公司出資培訓,須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員工在約定的服務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協議規定承擔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九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員工不得提前離職:
1、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本人繼續處理完畢的。
2、正在接受審計檢查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勞動合同約定事項。
第九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得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性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屬本制度第八十六條第1項、第八十七條第4-8項情況的,不受本條限制。
第九十五條除名是公司對無正當理由曠工達到一定期限的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有權對員工予以除名。
第九十六條員工除名審批程序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相同。
第九十七條除開除、除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勞改、勞教、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等情況外,員工離開公司每滿1年,發給員工1個月基本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按實際工作年限發給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于6個月基本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員工本人因第九十四條第1項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第九十八條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中一方不延續簽訂合同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九十九條員工離職,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住房、文件、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綜合服務部門不予辦理有關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應屆大學畢業生服務未滿一年,如發放安置費等,則必須按規定退還公司。
第一○○條凡已與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除名、開除等員工,不再享受公司今后可能給予員工的任何獎金或福利。
第十三章員工退休
第一○一條凡符合國家與公司退休年齡年限的員工,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政策法規辦理退休手續。
第一○二條員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員工年齡滿60周歲,女員工年齡滿50周歲。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勞動合同未到期前,勞動合同即自動終止。有約定或聘用合同的按約定或合同執行。
第一○三條凡符合退休條件的員工,均需在退休年齡到期前一個月填寫《退休申請表》,由綜合服務部門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同意,按有關規定審批后,發出退休通知書。
第一○四條申請退休的員工在接到《退休通知單》后一周內前往綜合服務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第一○五條員工退休后的養老金享受,根據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六條對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以后,生活上仍有困難的員工,公司可給予適當的補助,補助金原則上在春節前發放。
第一○七條因公司發展需要,身體健康的高級職稱員工的退休年限可適當延長,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第一○八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公司發展需要,身體健康,愿意繼續工作的員工,經協商一致,可在辦理退休手續后
續聘。
第十四章監督與管理
第一○九條員工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綜合服務部門申請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負責人申訴,報經總經理裁定,員工申訴裁定應在一個月內予以答復。
在申訴和復議期間,不停止對員工處理決定的執行。
第一一○條員工對公司或主管領導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可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
第一一一條員工提出申訴或控告,必須實事求是。對歪曲、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一一二條對員工處理錯誤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第一一三條對違反本制度的管理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可按管理權限宣布無效或責令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主要或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一一四條對員工處理存在打擊報復、公報私怨,歪曲、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章附 則
第一一五條在以上各項管理原則的基礎上,公司綜合服務部門應根據發展需要和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細則。
第一一六條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14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薪酬與福利規定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之薪酬與福利
4.薪酬與福利
4.1.薪酬
4.1.1 本公司依據公司與個人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工資待遇。
4.1.2 員工工資待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視員工的職務、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
2)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效率、質量、任務完成情況等綜合考核評定。
3)獎金。主要分為全勤獎、節日獎金、年終獎、效益獎和特殊貢獻獎等。
4)加班工資。
5)通信補貼。
6)其它補助(住房、交通、伙食)。
4.1.3 本公司員工工資以月薪發放制形式,每月10日準時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提前發放。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4.1.4 臨時、特定性或計件、計時性等工作人員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4.1.5 為了表示對忠誠、敬業的員工的鼓勵,公司每年調薪一次,時間為每年七月份,調薪員工必須在公司服務半年以上。部分特別優異員工或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特別加薪。調薪幅度依員工績效考核成績及實際情況確定。
4.1.6 本公司的工資制度實行保密制,公司員工不得主動告訴他人或打聽他人的工資,如有違反將按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4.2.福利
公司為員工制訂多種福利計劃,旨在營造以人為本的、穩定的企業氛圍,吸引優秀員工在公司長期服務,安定員工生活,增強員工的歸宿感,以便更好的為企業服務。
4.2.1 按國家規定享受一定的假期(參見請假、休假有關規定)。
4.2.2 保險
公司正式員工一律參加社會勞動保險,轉正后由人事行政部辦理。員工參加社會勞動保險后,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外,不得再向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4.2.3 撫恤
員工因公而致殘或死亡時,依勞動保險條例向社保部門申請給付,尚未參加勞動保險的,其津貼及輔助事宜悉依勞動保險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4.2.4 員工生日會。每月第三個星期六,公司為當月生日的員工舉行形式豐富多彩、內容健康活潑的生日會。
4.2.5 公司每年為滿一年的員工組織一次健康檢查,關愛每位員工的身體健康。
4.2.6 工作服
為提高公司形象,展示員工的精神面貌,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服。
5.績效考核與激勵機制
績效考核旨在通過對員工的能力、成績和態度的正確評價,積極利用調配、晉升、嘉獎及教育培訓等手段,提高每位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績效及員工士氣,糾正人事配置關系上的偏差。從而提高員工的能動性、主動性,增強公司凝聚力及戰斗力。
第15篇 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辦法
人事檔案是“人的管理”的基本信息的主要依據,它既存儲了組織人力資源信息,又是管理的核心“人”的歷史和現狀的一個真實反映,它真實地記述了檔案人的個人經歷、德才表現及發展過程,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規定就是為大家提供的:
最新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管委會系統的人事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好人事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干部、職工檔案管理規定,結合管委會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檔案、保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確保人事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人事檔案管理范圍
第三條 勞動人事處負責統一管理管委會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在編干部職工的人事檔案以及所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人事經理、財務經理)的檔案;所屬企業其他干部職工的人事檔案由各企業人事部門管理。
嚴禁私自保存檔案。
第四條 干部職工辭職、退職、被辭退、被除名等,其檔案原則上轉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第五條 人事檔案管理人員的檔案,由勞動人事處處長指定專人保管。
第六條 干部職工出國不歸、失蹤、死亡后,其檔案由勞動人事處封存。
第三章 人事檔案收集、鑒別和歸檔
第七條 人事檔案要注意收集有關干部職工在工作學習中形成的反映其德、能、勤、績的材料,并及時歸檔,不斷充實檔案內容。
收集歸檔的范圍主要包括:
(一)干部職工調配(復轉軍人安置)、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類人員登記表(如干部履歷表、履歷書、職工登記表等)、任免呈報表(包括上報的考察材料等)、鑒定、干部考核登記表、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退(離)休審批表和軍隊復轉軍人審批表;
(二)錄用和聘用干部職工工作中形成的錄用和聘用審批表、聘用干部職工合同書、政審(考核)材料、續聘審批表、解聘辭退材料等;
(三)辦理出國、出境人員審批工作中形成的審批表、登記表及在國外、境外表現情況的鑒定材料;
(四)參加中國共產黨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人代會、政協會議和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等會議形成的代表登記表及當選為委員的簡歷、政績材料;
(五)辦理干部職工工資、待遇工作中形成的登記表、審批表和解決待遇問題的批復材料;
(六)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職工培訓工作中形成的學生(學員)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登記表、授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培訓結業成績登記表、學習鑒定材料;
(七)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工作中形成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專業技術職務考績材料、聘任專業職務的審批表、套改和晉升專業職務(職稱)審批表;
(八)更改姓名、民族、年齡、國籍、加入黨派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等過程中形成的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報告、上級批復以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
(九)黨團組織建設中形成的材料;
(十)干部、職工審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十一)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材料;
(十二)組織上布置填寫的履歷、自傳、組織鑒定、自我鑒定等材料;
(十三)紀律檢查、監察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意見)、記過材料、查證核實報告、上級批復、本人對處分決定的意見和檢查、交待材料、通報批評材料;
(十四)干部職工的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著作、譯著、重大有影響的論文(如獲獎或在全國性的報刊上發表的)等目錄;
(十五)體格檢查中確診有殘疾的體檢表及工傷致殘,確定殘廢等級的材料;
(十六)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第八條 對于搜集的材料,必須進行認真的鑒別。
屬于歸檔材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文件材料,且系原件(復印件不得為憑);
(二)必須完整齊全、真實、文字清楚、對象明確,寫明承辦單位及時間;
(三)必須手續完備,凡規定應由組織審查蓋章的,須有組織蓋章;組織鑒定、審查結論(復查結論)、處分決定、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等,須經本人見面簽字(本人見面后未簽字的由組織注明);任免呈報表(包括上報的考察材料)和錄用聘用審批表,必須注明批準的機關名稱、時間和文號;出國、出境審批表,要注明出國(境)和返回的時間及出國(境)的目的;
(四)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且須用鋼筆(或毛筆)和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第九條 歸檔材料的收集方法和程序:
(一)形成人事檔案材料的部門,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個月內,負責按要求把應歸檔的材料送勞動人事處歸檔,所屬企業送本企業人事部門歸檔。
(二) 勞動人事處要經常了解和掌握形成人事檔案材料來源的信息,溝通渠道,建立聯系制度,及時向形成材料的部門收集應歸檔的材料最新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辦法最新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三) 勞動人事處發現送交的歸檔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時,要及時通知形成檔案材料的部門,補送有關材料或補辦有關手續,形成材料的部門應按規定認真辦理。
(四) 勞動人事處應根據干部職工的人事任免、工資變動通知,及時將其職務變動和工資變動的情況記載入檔案
第四章 人事檔案保管與保護
第十條 對人事檔案,應遵循“安全保密、易于查找”的原則進行嚴密科學的保管。
第十一條 人事檔案的保管與保護由人事檔案管理員負責
要求必須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思想素質,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必須是*黨員;同時要求其在工作中能堅持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辦事,不擅自向他人提供檔案或泄露檔案內容。
第十二條 人事檔案應放入專用鐵皮卷柜內保管,并注意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和防高溫等安全措施最新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百科。
同時應保持房間內的清潔和適宜溫、濕度。
第十三條 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
認真做好人事檔案的轉出、轉入、借閱、轉遞、索引登記,每年應全面核對一次人事檔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五章 人事檔案的查閱、借用與轉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