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院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范本
根據國家《勞動法》及攀枝花市勞動局有關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實定員、定崗、定職責,做到按規章辦事,靠制度管人。希望雇傭和被雇傭雙方均應遵守本條例。
1、醫院根據病區的編制床位數,及門診各醫技科室的實際需要,核準可雇用的臨時工人數及工資獎金額。實行定額管理。即定人員數額,定工作職責、范圍、定工資獎金數額。病區臨時工工資和獎金納入病區成本核算項目。超過部分由用工部門自負。
2、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由行政事務部統一對外招聘,統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傭。
3、來我院工作的臨時工必須攜帶三證(身份證、婚否證明和計生證)及外來人員就業證,免冠照片三張到醫院行政事務部建卡登記,辦理用工手續。
4、被雇傭的臨時工必須服從其工作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法紀,工作勤懇,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圓滿完成自己所負責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違法亂紀行為,醫院要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上的處罰,以至解雇,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5、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的工資及獎金發放,由各科護士長或科室負責人報考勤到行政事務部,行政事務部根據考勤發放工資,根據考核發放獎金,對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質量不符合要求者扣發獎金,甚至不發獎金。
6、用人部門和行政事務部根據受雇臨時工的表現有權解雇臨時工,但應提前10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當月的實際工作天數發給工資和獎金,臨時工也有權辭退自己的工作。但應提前10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務部,否則當月的工資和獎金不發。
7、為了鼓勵臨時工干好工作,醫院對受雇于我院的臨時工,按其工作的技術性質,連續服務的年限,拉開工資和獎金檔次。司機、水電工、鍋爐、儀修、木工為技術工種,工資要高于普通臨時工。因工作表現好連續受雇于我院3年以上的其工資獎金要高于受雇3年以下的臨時工。每年的各類臨時工工資和獎金的檔次,醫院在年初要參照市、區內其他規模醫院的情況,核定標準,經院務會討論決定后,由財務部門按規定發放。對表現特別突出的臨時工,院部將按本院正式職工標準發給一次性年終獎。獎勵面為臨時工總數的2%。
第2篇 醫院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
根據國家《勞動法》及攀枝花市勞動局有關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實定員、定崗、定職責,做到按規章辦事,靠制度管人。希望雇傭和被雇傭雙方均應遵守本條例。
1、醫院根據病區的編制床位數,及門診各醫技科室的實際需要,核準可雇用的臨時工人數及工資獎金額。實行定額管理。即定人員數額,定工作職責、范圍、定工資獎金數額。病區臨時工工資和獎金納入病區成本核算項目。超過部分由用工部門自負。
2、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由行政事務部統一對外招聘,統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傭。
3、來我院工作的臨時工必須攜帶三證(身份證、婚否證明和計生證)及外來人員就業證,免冠照片三張到醫院行政事務部建卡登記,辦理用工手續。
4、被雇傭的臨時工必須服從其工作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法紀,工作勤懇,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圓滿完成自己所負責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違法亂紀行為,醫院要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上的處罰,以至解雇,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5、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的工資及獎金發放,由各科護士長或科室負責人報考勤到行政事務部,行政事務部根據考勤發放工資,根據考核發放獎金,對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質量不符合要求者扣發獎金,甚至不發獎金。
6、用人部門和行政事務部根據受雇臨時工的表現有權解雇臨時工,但應提前10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當月的實際工作天數發給工資和獎金,臨時工也有權辭退自己的工作。但應提前10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務部,否則當月的工資和獎金不發。
7、為了鼓勵臨時工干好工作,醫院對受雇于我院的臨時工,按其工作的技術性質,連續服務的年限,拉開工資和獎金檔次。司機、水電工、鍋爐、儀修、木工為技術工種,工資要高于普通臨時工。因工作表現好連續受雇于我院3年以上的其工資獎金要高于受雇3年以下的臨時工。每年的各類臨時工工資和獎金的檔次,醫院在年初要參照市、區內其他規模醫院的情況,核定標準,經院務會討論決定后,由財務部門按規定發放。對表現特別突出的臨時工,院部將按本院正式職工標準發給一次性年終獎。獎勵面為臨時工總數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