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拖車使用管理規定樣本
為加強對廠內拖車的使用管理,保障車輛和人員安全,確保車輛的完好狀態,特制定本規定:
1、規范拖車管理,該拖車由作業區按照上中下旬負責管理,其中*作業區每月1-10日負責,*作業區每月11-20日負責,*作業區每月21-31日負責;
2、各作業區每月1日、11日、21日做好交接,使用拖車前,操作人員應對拖車進行全面檢查,保證性能可靠,嚴禁車輛帶病使用,如發現拖車損傷或故障問題由該時段負責的作業區到汽車隊進行修理;
3、拖車僅用于廠內使用,嚴禁駛出廠區(因故障問題出廠修理除外);
4、規范拖車加油管理,拖車需加油時,到就近水泵站崗位進行加油,所在崗位做好記錄。
5、行駛時,應遵守《拖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關于規范和加強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的規定》。
6、在起行和出入現場時,應鳴笛、減速、靠右行;通過十字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嚴禁隨意超速、超車和爭道。
7、用車完畢,由使用者及審批領導檢查確認無破損后,雙方在《動力廠拖車使用登記表》上簽字方可收車。
8、認真做好拖車的日常維護保養,保障拖車的完好狀態,若發現車輛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拖車的使用,并檢查故障原因,經排除后方可繼續使用。
9、凡違反規定和被公司查處違章通報考核的,根據情節輕重,由廠領導班子研究進行考核處理。
10、此規定未涉及到的條款,由廠領導班子研究決定條款的增補和處理。
11、此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2篇 拖車使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廠內拖車的使用管理,保障車輛和人員安全,確保車輛的完好狀態,特制定本規定:
1、規范拖車管理,該拖車由作業區按照上中下旬負責管理,其中x作業區每月1-10日負責,x作業區每月11-20日負責,x作業區每月21-31日負責;
2、各作業區每月1日、11日、21日做好交接,使用拖車前,操作人員應對拖車進行全面檢查,保證性能可靠,嚴禁車輛帶病使用,如發現拖車損傷或故障問題由該時段負責的作業區到汽車隊進行修理;
3、拖車僅用于廠內使用,嚴禁駛出廠區(因故障問題出廠修理除外);
4、規范拖車加油管理,拖車需加油時,到就近水泵站崗位進行加油,所在崗位做好記錄。
5、行駛時,應遵守《拖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關于規范和加強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的規定》。
6、在起行和出入現場時,應鳴笛、減速、靠右行;通過十字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嚴禁隨意超速、超車和爭道。
7、用車完畢,由使用者及審批領導檢查確認無破損后,雙方在《動力廠拖車使用登記表》上簽字方可收車。
8、認真做好拖車的日常維護保養,保障拖車的完好狀態,若發現車輛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拖車的使用,并檢查故障原因,經排除后方可繼續使用。
9、凡違反規定和被公司查處違章通報考核的,根據情節輕重,由廠領導班子研究進行考核處理。
10、此規定未涉及到的條款,由廠領導班子研究決定條款的增補和處理。
11、此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