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規定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責任
第三章 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章 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各級人員、各部門在生產中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職業衛生管理及職業病防治、環保管理(以下簡稱為hse)中的工作責任,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級人員、各部門在生產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 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2022.12.1實施,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2022.12.31實施,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通過)。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2022.1.1實施,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2009.5.1實施,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五)《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2022.6.1實施,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47號令)。
(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22.6.1實施,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51號令)。
(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的通知》(2022.3.16 國安監總辦〔2022〕27號)。
(八)《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2022.9.18國安監64號令)。
(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考核管理規定》。
(十)公司《事故管理規定》。
(十一)公司《關于劉期敏等同志職務聘任的通知》。
(十二)公司《關于下發公司領導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
(十三)公司《部門職責》。
(十四)公司《現場責任區域劃分管理規定》。
(十五)公司《hse考核管理規定》。
(十六)公司《hse設施管理區域范圍實施辦法》。
(十七)公司安全生產各項管理規定及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及變更的各類文件。
(十八)依據的公司規章制度、文件以最新版本為準。
第四條 本規定中所稱hse責任,是指根據公司相關管理范圍的制度、文件,以制度的方式明確規定的各級負責人、部門和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負的hse責任,也是做好公司hse工作的關鍵。
第五條 hse責任實施“一崗雙責”,落實“黨政同責”,確保公司hse責任到位、hse投入到位、hse培訓到位、hse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第二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責任
第六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責任:
(一)負責審批公司各級人員、各單位的hse責任。
(二)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組織審核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
(三)研究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工作事項,決定公司年度hse工作部署,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進行獎勵,對重大責任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四)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聽取各職能部門、分廠(車間)的hse情況的工作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況。
(五)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安全環保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落實安委會的各項決議,部署安委會的各項工作,處理安委會的日常事務。
第七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責任
安委會辦公室主任職責:指導、組織、協調、督促安委會辦公室工作,確保安委會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指示和要求,并結合實際提出貫徹意見和實施辦法。
(二)全面掌握安全工作動態,定期分析風險形勢和安全工作形勢,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安全工作情況,提出建議。
(三)針對涉及整體性安全工作和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和解決辦法,協調實施。
(四)監督、檢查公司各級組織、人員的hse責任制落實情況。
(五)負責各級政府監管部門、上級及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帶隊調研、檢查、督查等服務工作。
(六)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籌備、文件起草、印發和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七) 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況。
(八)承辦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八條 董事長(或黨委書記)責任
(一)在公司范圍內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
(二)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hse工作全面負責。
(三)統籌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組織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五)領導公司安委會工作,統籌公司各類hse工作事務的決策。
第九條 總經理責任
(一)在公司范圍內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
(二)協助董事長全面負責公司的hse工作。
(三)負責組建hse工作體系和組織機構。
(四)負責落實公司hse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審定公司hse工作的規章制度。
(七)督促、檢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時消除hse工作的各類事故隱患、落實公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八)組織調查各類重大責任事故,并及時、如實報告。
第十條 常務副總經理責任
(一)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及會議要求。
(二)協助總經理全面開展公司的hse管理工作。
(三)協助總經理組建hse工作體系和組織機構。
(四)協助總經理落實公司hse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五)協助總經理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審定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七)督促、檢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時消除hse工作的各類事故隱患、落實公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八)協助總經理調查各類重大責任事故。
第十一條 安環副總經理責任
(一)是公司hse的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安全環保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
(二)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及會議要求,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hse管理網絡,根據安委會要求落實安全責任。
(三)審核hse規章制度。
(四)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五)負責hse工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六)負責公司的hse日常工作。
(七)協助董事長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
(八)負責組織制定hse工作計劃并貫徹落實。
(九)負責公司級hse隱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十)負責組織公司級火災、職業性急性中毒、環境污染事故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十一)負責組織火災、爆炸、環境污染和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第十二條 生產副總經理責任
(一)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生產管理部、各生產分廠、分析中心及相關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及會議要求,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負責分管范圍內hse管理制度和責任制的落實,對分管范圍內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組織編制并審核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手冊及操作規程。
(四)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五)負責組織重大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
(六)負責組織工藝過程的風險分析、評價和安全控制。
(七)負責生產調度的安全管理。
(八)負責組織生產裝置開停車方案的審查及開停車條件的檢查、確認。
(九)負責組織生產裝置緊急停車的反事故演練。
(十)負責組織生產裝置檢維修方案的工藝審查。
第十三條 設備副總經理責任
(一)設備副總是公司機電儀專業設備、設施管理的分管領導,負責機電設備部、機電儀車間及相關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機電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
(四)負責重大機電儀設備事故、檢維修事故、保運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
(五)負責組織公司級檢維修方案的編制和審核。
(六)負責組織公司級機、電、儀專業系統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
第十四條 總工程師責任
(一)是公司技術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負責技術質量部及相關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技術質量及工程管理等規章制度。
(四)負責工程項目hse設施的“三同時”工作。
(五)負責組織工程項目建設方案的編制和審核。
(六)負責公司建構筑物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
(七)負責工程項目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十五條 供銷副總經理責任
(一)是公司采購、銷售工作的分管領導,負責公司采購部、銷售部及相關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
(三)負責采購、銷售及相關方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
(四)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采購、銷售管理等規章制度。
(五)負責采購、銷售相關的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十六條 總會計師責任
(一)是公司計劃財務工作的分管領導,負責公司計劃財務及相關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
(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負責hse投入落實,并監督資金使用。
第十七條 黨委副書記責任
(一)是公司黨務、團委的分管領導,全面管理并負責上述分管工作。
(二)協助黨委書記實施黨政同責的落實,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
(三)協助黨委書記統籌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協助黨委書記組織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五)協助黨委書記領導公司安委會工作,統籌公司各類hse工作事務的決策。
(六)負責公司團委分管的青年團員hse培訓、生產競賽工作。
第十八條 工會主席責任
(一)是公司工會的分管領導,全面管理并負責上述分管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
(二)負責公司工會分管的hse監督、舉報等信息管理、宣傳等工作。
(三)負責組織配合公司安全、生產、機電等職能管理部門的隱患排查工作。
(四)負責組織職工的健康體檢、療養及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五)負責公司職代會等工會活動的hse管理工作。
(六)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傷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九條 安全環保部部長責任
(一)是安全環保部的負責人,協助安全副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各項hse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參加公司hse的“三同時”檢查和監督,負責向安監、消防、環保部門的備案和取證。
(三)負責落實各級安監、消防和環保政府監管部門要求的各項工作。
(四)負責制定公司hse工作計劃并監督執行。
(五)負責公司級hse檢查方案的編制及現場檢查和通報,督促相關單位隱患整改,跟蹤完成情況并實施考核。
(六)負責公司級hse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取證工作。
(七)負責公司級領導參加基層hse活動的工作組織。
(八)負責公司級火災、職業性急性中毒、環境污染事故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九)負責火災、爆炸、環境污染和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工作,負責公司所有安全環保事故的建檔。
(十)負責公司勞保用品、消防器材和應急物資的管理。
(十一)負責公司hse工作的考核及評比。
(十二)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制訂或修訂hse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規程。
(十四)負責動火、受限空間作業審批,參加其他危險作業的會審。
(十五)負責公司職業病體檢和職業病防治。
(十六)負責公司氣防站、醫療室等機構的管理。
(十七)負責環境及職業衛生委外監測。
第二十條 生產管理部部長責任
(一)是生產管理部的負責人,協助生產副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藝生產系統的hse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各生產分廠、分析中心的hse工作。
(三)負責公司的節能降耗工作。
(四)負責組織編制并審核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手冊及操作規程,同時將hse管理同步納入。
(五)負責與生產相關的消防水系統、儀表聯鎖系統等hse設施的統籌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審批。
(六)負責工藝技術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工藝紀律檢查、重點裝置和重點部位工藝檢查,并跟蹤隱患整改。
(七)負責生產事故(非計劃停工和跑、冒、竄)及工藝事故(違反操作規程、違反調度指令)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八)負責實施工藝過程的風險分析、評價和安全控制。
(九)負責生產調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組織生產調度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的做法,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十)負責生產裝置開停車方案的審查及組織開停車條件的檢查、確認。
(十一)負責組織編制生產裝置緊急停車的反事故演練方案并定期演練。
(十二)負責組織編制生產裝置檢維修方案的工藝事項。
(十三)負責盲板抽堵、斷路作業的審批,參加其他危險作業的會審。
(十四)負責組織召開公司早調會、安全生產調度會,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hse工作。
(十五)負責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負責公司領導帶班發現問題的跟蹤落實。
(十七)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裝置的工藝管理。
第二十一條 機電設備部部長責任
(一)是機電設備部的負責人,協助設備副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機、電、儀系統的hse工作負責,負責本部門和機電儀車間及相關方的hse工作。
(三)負責編制機電儀hse規章制度、設備hse技術規程并實施。
(四)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和機電儀車間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計劃,負責組織本部門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五)負責組織各種機械、設備、電氣、動力、儀表、管道、通風裝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術規范、標準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級不合格的電氣設備進入生產裝置。
(六)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機械、施工機具、氣瓶、防塵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壓力表、安全閥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和電梯等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
(七)負責對特種設備作業工種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管理,組織外來檢修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執行施工作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
(八)負責公司各類檢維修的方案編制、安全作業票的審批和現場hse管理。
(九)負責調查機電儀設備事故、檢維修事故、保運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十)負責定期實施公司機、電、儀專業系統的hse檢查及隱患整改。
(十一)負責組織公司hse和應急設施、設備的檢修。
(十二)負責吊裝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的審核,參加其他危險作業的會審。
(十三)負責組織向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組織向相關方告知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簽訂施工合同應有安全責任條款;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十四)負責公司視頻監控、聯鎖保護、工藝報警、壓力表、可燃有毒報警、火災報警、消防電話等生產和hse設施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技術質量部部長責任
(一)是技術質量部的負責人,協助總工程師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技術質量、工程管理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公司新改擴及技改項目hse的“三同時”檢查和監督及hse報審、取證的技術支持工作。
(四)負責公司廠區總圖規劃的hse管理。
(五)負責調查產品質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六)負責公司建構筑物的hse管理。
(七)負責定期實施公司質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關方的hse檢查及隱患整改。
(八)負責公司動土作業的審批,參加其他相關危險作業的會審。
(九)負責組織向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第二十三條 綜合辦公室主任責任
(一)是綜合辦公室的負責人,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綜合辦公室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將hse業績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四)負責及時轉發上級主管政府部門的hse文件和資料。
(五)負責協調上級主管政府部門的hse事項。
(六)負責接待上級主管政府部門的hse檢查。
(七)負責公司領導值班帶班制度的落實。
(八)負責公司hse管理制度、文件的發布。
(九)協助開展公司hse文化宣傳、活動組織等工作。
(十)負責對綜合辦公室及相關方人員的現場安全管理及入廠前的安全教育。
(十一)負責組織本部及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第二十四條 行政人事部部長責任
(一)是行政人事部的負責人,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行政人事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編制和落實本部門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負責本部門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四)負責公司辦公樓、食堂、浴室、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對上述場所的用電、民用氣瓶(罐)、熱交換器等機具、設施實施安全檢查。
(五)負責辦公樓、食堂、浴室、車庫、保潔值班室、保安值班室、宿舍的防火工作。
(六)負責食堂飲食安全,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
(七)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及治安的綜合治理;負責對進出車輛、人員、貨品的安全檢查和登記。
(八)負責對公司車隊車輛及汽車租賃公司車輛的廠內交通安全管理。
(九)負責組織向本部門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十)負責組織新員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必須將崗前、崗中的安全生產教育列入上崗和職業晉升考核。
(十一)負責執行對特殊工種和女工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
(十二)執行職業禁忌癥的法律要求,負責組織做好職業禁忌崗位人員的分配、調配。
(十三)負責公司勞動紀律檢查和考核。
(十四)負責組織公司的工傷保險繳納,參加公司組織的人身傷亡事故調查,負責組織做好工傷鑒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本部及餐飲公司、保安公司、物業公司、綠化公司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十六)負責公司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 計劃財務部部長責任
(一)是計劃財務部的負責人,協助總會計師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財務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計劃財務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并參與hse檢查及重大隱患的整改。
(四)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負責hse資金投入,hse資金投入要單獨立項,專款專用。
(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發放及入賬工作。
第二十六條 采購部部長責任
(一)是采購部的負責人,協助供銷副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采購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依據hse設施、消防器材、勞保用品、應急物資等需求計劃,實施招標采購、組織驗收和售后服務工作。
(四)負責采購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并參與hse檢查及重大隱患的整改。
(五)負責組織向采購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六)負責本部及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第二十七條 銷售部部長責任
(一)是銷售部的負責人,協助供銷副總經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銷售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辦理中間產品、副產品、廢棄物等危險化學品相關手續的備案和審批工作。
(四)負責銷售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并參與hse檢查及重大隱患的整改。
(五)負責組織向銷售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六)負責本部及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第二十八條 各分廠廠長、車間主任責任
(一)是本單位的負責人,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hse管理制度及責任制的落實,組織制定與本單位相關的各類hse方案。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現場責任區域劃分管理規定》,對本單位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組織編制和落實本單位的hse工作計劃,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及hse檢查、隱患整改、上報和安全考核。
(四)負責組織本單位生產、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事故應急設施的日常維護及管理,組織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五)負責組織本單位區域內的危險作業(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吊裝、盲板抽堵、臨時用電、動土、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的方案編制、條件確認、危害辨識、安全措施實施和作業過程的管理。
(六)負責組織或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七)負責節能減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絕因誤操作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檢查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及臺賬管理。
(九)落實本單位廠級安全生產教育、班組安全生產教育。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向上級領導、安全環保部報告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十一)負責制定本單位轄區內危化品及其他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細則及裝卸車作業規程,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十二)負責制定本單位轄區內倉庫安全防火管理細則。
第二十九條 分析中心主任責任
(一)是本單位的負責人,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有關hse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文件、會議要求及公司各項hse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hse管理制度及責任制的落實,組織制定與本單位相關的各類hse方案。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現場責任區域劃分管理規定》,對本單位的hse工作負責。
(三)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hse技術規程、工藝技術及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四)負責組織編制和落實本單位的hse工作計劃,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及hse檢查、隱患整改、上報和安全考核。
(五)負責組織本單位生產、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事故應急設施的日常維護及管理,組織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六)負責組織本單位區域內的危險作業(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吊裝、盲板抽堵、臨時用電、動土、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的方案編制、條件確認、危害辨識、安全措施實施和作業過程的管理。
(七)負責組織或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八)負責節能減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絕因誤操作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九)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檢查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及臺賬管理。
(十)落實本單位廠級安全生產教育、班組安全生產教育。
(十一)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向上級領導、安全環保部報告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十二)負責制定本單位轄區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細則,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十三)負責制定本單位轄區內倉庫安全防火管理細則。
(十四)負責組織動火分析和受限空間的安全分析。
(十五)組織參加各類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六)配合安全環保部組織實施環境和職業衛生監測,負責組織各類事故的環境、職業衛生分析監測。
(十七)負責組織公司廢水、廢氣和廢渣的分析檢測工作。
(十八) 負責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及臺賬管理。
第三十條 各職能單位、分廠(車間)副職責任
(一)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單位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hse工作。
(二)根據副職崗位分工,全面協助本單位負責人開展各項hse工作。
(三)根據公司授權或本單位負責人委托,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具體hse工作事宜;本單位正職負責人未設置的,由副職履行負責人職責。
第三十一條 各職能單位主管責任
(一)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單位上級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hse工作。
(二)根據主管崗位分工,全面協助本單位上級負責人開展各項hse工作。
(三)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具體hse工作事宜。
第三十二條 專(兼)職安全工程師(安全員)責任
(一)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負責編制本單位的hse管理規章制度和技術規程,在業務上對安全環保部部長直接負責,并在各單位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hse工作。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建立健全hse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
(二)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參加編制hse技術規程、hse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三)協助本單位負責人編制和落實本單位的hse工作計劃,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實施hse檢查、隱患整改、上報和安全考核;負責編制本單位的安全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并檢查落實。
(四)負責具體實施本單位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環保設施、職業衛生設施、事故應急設施、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監督管理,組織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監控工作體系,對有關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上報和考核。
(五)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分析及各類事故的統計匯總工作,負責本單位火災、爆炸、環境污染和人身傷亡的事故統計分析,提出技術防范措施,按時上報。
(六)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組織確定本單位生產裝置的危險點,并繪制出危險點分布圖。
(七)負責協調各類事故狀態下環境、職業衛生的分析監測。
(八)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做好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廠級hse教育,指導并督促班組級hse教育。
(九)負責組織對檢修、施工等作業前的風險評估和危險因素識別,督促安全技術措施和環保措施。
(十) 每日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嚴格執行hse禁令,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
(十一)負責檢查落實本單位的hse標準化建設及臺賬管理。
(十二)按照公司hse制度規定,向本單位負責人、安全環保部報告本單位的hse工作,不斷改進和提高hse工作水平。
第三十三條 工藝工程師(員)、鍋爐工程師(技術員)、汽機工程師(技術員)、污水工程師(技術員)、聚合工程師(技術員)等工藝管理人員責任
(一)執行落實公司和本單位對hse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生產工藝的hse技術工作。
(二)負責編制本單位的工藝技術和操作規程及相關管理制度。在編制開停工、技術改造方案時,應有可靠的hse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具體負責本單位職工進行生產hse技術培訓,組織練兵和考核。
(四)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工藝生產及現場操作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五)在編制工藝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時,必須符合hse技術要求。
(六)負責各單位安全保護裝置(聯鎖)的管理,并負責其投用、停用的初審或審核。
(七)負責工藝技術范圍內的hse工作,定期組織工藝紀律檢查、重點裝置和重點部位工藝檢查并跟蹤隱患整改。
(八)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分析,負責生產事故(非計劃停工和跑、冒、竄)及工藝事故(違反操作規程、違反調度指令)的統計分析,提出技術防范措施,按時上報。
(九)負責工藝過程的風險分析、評價和安全控制。
(十)負責工藝生產緊急停車的反事故演練。
(十一)負責本單位檢維修方案的工藝審查。
(十二)負責本單位動火、受限空間、盲板抽堵等危險作業的工藝條件確認、安全分析點確認、工藝風險評估和危險因素識別,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 設備工程師(員)、電氣工程師(技術員)、儀表工程師(技術員)等生產管理人員責任
(一)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本公司或本單位的專業設備的hse管理和安全運行。
(二)負責編制機電儀技術及操作規程,在編制專業設備維護、檢修、保養制度和方案時,應有可靠的hse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
(三)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專業設備安全運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四)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各種機械、設備、電氣、動力、儀表、管道、通風裝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術規范、標準和制度的要求。
(五)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組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機械、施工機具、氣瓶、防塵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壓力表、安全閥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和電梯等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
(六)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特種設備作業工種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管理,組織外來檢修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hse管理工作,執行施工作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
(七)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檢維修方案編制、安全作業票的審批和現場安全管理。
(八)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參加機電儀設備事故、檢維修事故、保運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負責機電儀事故的統計分析,提出技術防范措施,按時上報。
(九)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參加公司或本單位機、電、儀專業系統的hse檢查及隱患整改。
(十)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安全、消防、職業衛生、環保和應急設施的檢修。
(十一)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參加或負責吊裝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的審批;參加本單位動火、受限空間、盲板抽堵等危險作業的設備條件確認、設備風險評估和危險因素識別,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十二)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負責公司或本單位的生產裝置停工hse技術方案,并監督方案執行情況。
第三十五條 其他專業工程師(技術員)責任
(一)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單位上級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hse工作。
(二)根據崗位或專業分工,全面協助本單位上級負責人開展各項hse工作。
(三)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具體hse工作事宜。
第三十六條 班組長安全責任
(一)執行落實公司和本單位對hse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hse工作。
(二)組織職工學習并執行落實企業、本單位各項hse規章制度和hse、技術和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確保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三)組織并參加班組hse活動日及其他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四)負責組織對新職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勞務工、維保人員等)進行崗位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教育。
(五)負責班組hse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六)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和氣防器材。
(七)組織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八)負責班組基層建設、基礎管理,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實現清潔文明生產。
(九)負責班組安全員的管理,并檢查班組各類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臺賬的完成情況。
(十)對當班的安全工作負責。
第三十七條 班組安全員的安全責任
(一)班組安全員接受本單位專(兼)職安全工程師(安全員)的業務指導,負責本班的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工作。
(二)組織開展本班的各種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提出改進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工作意見和建議。堅持班前安全講話,班后安全總結。
(三)對新職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勞務工、維保人員等)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四)嚴格執行hse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并及時報告。
(五)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防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六)發生事故時,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并向領導報告。
(七)落實好直接作業的監護工作。
(八)負責本班組hse設施的管理工作。
(九)健全完善三級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第三十八條 生產操作人員責任
(一)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hse工作負直接責任。
(二)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精心正確地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應交接安全情況,交班應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三)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按照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四)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五)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熟練正確地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六)上崗按照規定著裝,熟練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七)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八)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九)認真學習并執行動火作業、安全檢修、進受限空間等直接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章作業;做好直接作業的監護工作,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第三十九條 其他人員責任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其他人員根據崗位和專業分工,應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及hse工作負直接責任。
(二)針對化工企業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鏈長面廣的行業特點,每名員工都應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嚴細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三)認真學習和遵守公司各項hse規章制度。
(四)正確操作、熟練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搞好清潔衛生。
(五)積極參加各項hse活動及公司應急事故演練。
第四章 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條 安全環保部責任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網絡,根據安委會要求落實安全責任。
(二)參加公司hse的“三同時”檢查和監督,負責向安監、消防、環保部門的備案和取證。
(三)負責組織落實各級安監、消防和環保政府監管部門要求的各項工作。
(四)負責公司總體hse工作計劃的編制和落實。
(五)負責組織公司級hse大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六)負責組織公司級hse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取證培訓,負責新入廠職工及外來人員的公司級安全教育,組織各種安全活動,對公司級領導參加基層安全活動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七)負責組織公司級火災、職業性急性中毒、環境污染事故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八)負責組織火災、爆炸、環境污染和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工作,負責公司所有安全環保事故的建檔。
(九)負責組織公司勞保用品、消防器材和應急物資的管理。
(十)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消防、職業衛生和環保工作的考核及評比。
(十一)負責組織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組織制訂或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規程。
(十三)負責組織動火、受限空間作業審批,參加其他危險作業的會審。
(十四)負責組織公司職業病體檢和職業病防治。
(十五)負責公司氣防站、醫療室等機構的管理。
(十六)負責環境及職業衛生委外監測。
第四十一條 機電設備部責任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責任制。
(二)組織編制機電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經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
(三)組織編制和落實本部門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計劃,組織本部門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考核。組織公司機、電、儀設備和設施大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四)組織各種機械、設備、電氣、動力、儀表、管道、通風裝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級不合格的電氣設備進入生產裝置。
(五)組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機械、施工機具、氣瓶、防塵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壓力表、安全閥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和電梯等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
(六)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工種的技術培訓和安全管理,組織外來檢修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執行施工作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
(七)組織公司各類檢維修方案編制、安全作業票的審批和現場安全管理。
(八)組織調查機電儀設備事故、檢維修事故、保運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九)組織定期的公司機、電、儀專業系統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
(十)組織公司hse和應急設施的檢修。
(十一)負責公司吊裝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的審批,參加其他危險作業的會審。
(十二)負責向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關管理制度;簽訂施工合同應有安全責任條款;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十三)負責公司視頻監控、聯鎖保護、工藝報警、壓力表、可燃有毒報警、火災報警、消防電話等生產和hse設施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責任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責任制。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藝生產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各生產分廠、分析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公司的節能降耗工作。
(四)負責組織編制并審核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手冊及操作規程,同時將hse管理同步納入。
(五)負責與生產相關的消防水系統、儀表聯鎖系統等hse設施的統籌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審批。
(六)負責工藝技術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工藝紀律檢查、重點裝置和重點部位工藝檢查,并跟蹤隱患整改。
(七)負責生產事故(非計劃停工和跑、冒、竄)及工藝事故(違反操作規程、違反調度指令)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八)負責實施工藝過程的風險分析、評價和安全控制。
(九)負責生產調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組織生產調度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的做法,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十)負責生產裝置開停車方案的審查及組織開停車條件的檢查、確認。
(十一)負責組織編制生產裝置緊急停車的反事故演練方案并定期演練。
(十二)負責組織編制生產裝置檢維修方案的工藝事項。
(十三)負責盲板抽堵、斷路作業的審批,參加其他危險作業的會審。
(十四)負責組織召開公司早調會、安全生產調度會,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hse工作。
(十五)負責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負責公司領導帶班發現問題的跟蹤落實。
(十七)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裝置的工藝管理。
第四十三條 技術質量部責任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責任制。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技術、質量及相關方的安全工作負責。
(三)負責公司新改擴及技改項目hse的“三同時”檢查和監督及hse報審、取證的技術支持工作。
(四)負責公司廠區總圖規劃的hse管理。
(五)負責調查產品質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六)負責公司建構筑物的hse管理。
(七)負責定期實施公司質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關方的hse檢查及隱患整改。
(八)負責公司動土作業的審批,參加其他相關危險作業的會審。
(九)負責組織向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第四十四條 采購部責任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公司采購及相關方(如供應商、物流公司)的hse工作負責。
(二)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責任制,組織制定與采購相關的各類安全生產方案。
(三)組織安全生產設施、消防器材、勞保用品、應急物資等需求計劃的招標采購、組織驗收和售后服務工作。
(四)負責采購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并參與hse檢查及隱患的整改。
(五)負責組織向采購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六)負責本部及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第四十五條 銷售部責任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公司銷售及相關方(如客戶、物流公司)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組織制定與銷售相關的各類安全生產方案。
(三)負責辦理中間產品、副產品、廢棄物等危險化學品相關手續的備案和審批工作。
(四)負責銷售部及相關方的hse工作,并參與hse檢查及重大隱患的整改。
(五)負責組織向銷售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六)負責調查本部及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第四十六條 綜合辦公室責任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綜合辦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三)負責將hse業績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四)負責及時轉發上級主管政府部門的hse文件和資料。
(五)負責協調上級主管政府部門的hse事項。
(六)負責接待上級主管政府部門的hse檢查。
(七)負責公司領導值班帶班制度的落實。
(八)負責公司hse管理制度、文件的發布。
(九)協助開展公司hse文化宣傳、活動組織等工作。
(十)負責對綜合辦公室及相關方人員的現場安全管理及入廠前的安全教育。
(十一)負責組織本部及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第四十七條 行政人事部責任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公司人事管理、行政后勤及相關方(如餐飲公司、保安公司、物業公司等)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落實編制本部門業務范圍內各種設施及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三)負責編制和落實本部門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負責本部門及相關方的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四)負責公司辦公樓、食堂、浴室、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對上述場所的用電、民用氣瓶(罐)、熱交換器等機具、設施實施安全檢查。
(五)負責辦公樓、食堂、浴室、車庫、保潔值班室、保安值班室、宿舍的防火工作。
(六)負責食堂飲食安全,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
(七)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及治安的綜合治理;負責對進出車輛、人員、貨品的安全檢查和登記。
(八)負責對公司車隊及汽車租賃公司的廠內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
(九)負責組織向本部門相關方的單位和人員索要相關資質、證書等憑證,并核驗和備案;負責向相關方告知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協助安全環保部完成相關方的安全協議簽訂及安全抵押金收繳工作。
(十)負責組織新員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必須將崗前、崗中的安全生產教育列入上崗和職業晉升考核。
(十一)負責執行對特殊工種和女工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
(十二)執行職業禁忌癥的法律要求,負責組織做好職業禁忌崗位人員的分配、調配。
(十三)負責公司勞動紀律檢查和考核。
(十四)負責組織公司的工傷保險繳納,參加公司組織的人身傷亡事故調查,負責組織做好工傷鑒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本部及餐飲公司、保安公司、物業公司、綠化公司等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十六)負責公司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 計劃財務部責任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公司計劃財務及相關方的hse工作負責。
(二)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責任制。
(三)在編制基本建設和工程費用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在編制公司生產費用計劃的同時,將安全,消防、職業衛生和環保經費單獨立項,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投入資金到位、使用。
(四)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費用、安全教育費用等安全費用及時到位。
(五)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開支,并將其納入企業經濟活動分析。
(六)保證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及職業病防治費用的開支費用。
(七)負責本部及相關方人員的現場安全管理。
(八)組織本部及相關方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上報、統計和建檔。
第四十九條 團委責任
(一)配合黨委、工會抓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動員和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
(二)組織團員、青年學習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使廣大青年在生產第一線發揮安全生產突擊隊作用。
(三)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設立“青年安全監督崗”,對安全生產實施監督。
(四)總結推廣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典型經驗,表彰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先進人物。
第五十條 工會責任
(一)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hse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二)履行對hse工作的監督,對于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三)配合公司安全環保部、生產管理部、機電設備部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維護職工健康和權益;組織和健全群眾勞動保護管理監督網絡,組織職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支持公司對安全工作的獎懲,并將安全生產列入職代會重要議程。
(四)參加綜合hse檢查和季節性hse檢查,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五)參加安全檢查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三同時”的監督,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六)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負責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七)落實公司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評比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第五十一條 各分廠、車間責任
(一)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責任制。
(二)編制本單位hse技術規程、工藝技術及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三)編制和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落實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安全生產考核,并根據公司要求上報。
(四)確保本單位生產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環保設施、職業衛生設施、事故應急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處于完好狀態,定期檢查,并開展定期、經常性的培訓,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組織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五)組織本單位區域內的危險作業(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吊裝、盲板抽堵、臨時用電、動土、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的方案編制、條件確認、危害辨識、安全措施實施、作業審核或審批和作業過程的管理。
(六)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組織或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按公司要求及時上報事故報告。
(七)組織節能減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絕因誤操作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完善中心、班組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發揮分廠(車間)、班組安管員的作用;落實本單位的值班制度;檢查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及臺賬管理。
(九)落實本單位廠級和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向上級領導、安全環保部報告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十一)制定本單位轄區內危化品及其它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細則及裝卸車作業規程,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十二)制定本單位轄區內倉庫安全防火管理細則。
第五十二條 分析中心責任
(一)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hse管理制度,落實建立健全本單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責任制。
(二)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hse技術規程、工藝技術及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三)負責組織編制和落實本單位的hse工作計劃,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及hse檢查、隱患整改、上報和安全考核。
(四)負責組織本單位生產、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事故應急設施的日常維護及管理,組織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五)負責組織本單位區域內的危險作業(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吊裝、盲板抽堵、臨時用電、動土、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的方案編制、條件確認、危害辨識、安全措施實施和作業過程的管理。
(六)負責組織或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七)負責節能減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絕因誤操作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檢查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及臺賬管理。
(九)落實本單位廠級安全生產教育、班組安全生產教育。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向上級領導、安全環保部報告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十一)負責制定本單位轄區內危化品及其他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細則及裝卸車作業規程,經公司批準后實施。
(十二)負責制定本單位轄區內倉庫安全防火管理細則。
(十三)負責組織動火分析和受限空間的安全分析。
(十四)組織參加各類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五)配合安全環保部組織實施環境和職業衛生監測,負責組織各類事故的環境、職業衛生分析監測。
(十六)負責組織公司廢水、廢氣和廢渣的分析檢測工作。
(十七) 負責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及臺賬管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規定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規定》(se-1100-2022)第四版自2023年1月22日廢止。
第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合理使用和分配用電設備電源功率,保證電氣設備均衡、穩定安全運行,特制定臨時用電規定。
1、各車間根據自己臨時用電情況向電儀車間提出用電要求,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填寫《臨時用電申請卡》。
2、要寫明用電器具及用電容量、數量、用電時間、用電地點、起始終結日期、負責人。
3、臨時用電車間要有專人帶領電氣車間電氣維護人員到所要用電的地點,由電氣維護人員負責接臨時電源。
4、臨時用電結束后,用電車間人員應聯系電氣車間負責人派員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并交回電儀車間《臨時用電申請卡》。
5、冶煉廠電氣車間電氣維護人員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對臨時用電地點、用電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以保證臨時用電設備正常使用。
6、各車間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掛接任何電氣設備,以杜絕電氣設備事故和觸電事故的發生。
7、凡查出車間及個人私拉亂接用電設備,電儀車間有權立即給予拆除,并上報廠部按設備管理制度嚴格考核。
第3篇 運行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規定
1 目的
規范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程序和基本要求。通過對部門、人員必須履行的安全職責的規定,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水平。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牛頭山公司安生部運行分部部門和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
3規定和程序
3.1運行分部的安全責職責
3.1.1 認真貫徹執行電力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和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建立健全本部門、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1.2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嚴格安全考核和加強現場管理,搞好安全文明生產。
3.1.3 對本部門、所負責的各類作業任務與場所,均必須做到安全掛帥,規章制度先行、有章可循、違章必究。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巡回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設備定期試驗、倒換制度),認真遵守“四規”(安規、運規、檢修試驗規程、各種調度規程)。做好“五個標準”(設備缺陷管理標準、設備場地文明衛生管理標準、防汛渡訊管理標準、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標準、各崗位職責標準)管理工作。
3.1.4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1.5 認真執行公司的兩措計劃,開展安全技術培訓活動,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水平。負責對新工人、實習培訓人員的部門的安全教育。
3.1.6 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開展定期和專題安全大檢查。負責發供電設備運行工作,認真監盤,精心操作,確保安全發供電并負責對運行中可能發生的事故或障礙等不安全現象做好調查分析,杜絕設備隱患,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3.1.7 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肅對待各類事故,認真組織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協助廠領導和安監部門對人身設備的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做好本部門、公司事故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按規定上報。
3.1.8 負責開展和認真搞好本部門的文明建設,環境衛生等工作,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生產和管理水平。
3.2 運行班值安全職責:
3.2.1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保障班值人員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勞動。
3.2.2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班組生產工作時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把生產指標和安全指標捆在一起考核,建立安全自檢,互檢和專檢制度。
3.2.3 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制度,有明確和健全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班組設有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2.4 定期和經常地開展安全技術、法規、制度的學習活動,認真學習本行業,本崗位的生產工藝技術和安全衛生技術知識,不斷提高班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
3.2.5 堅決糾正和相互制止習慣性違章作業,違章操作行為,杜絕由習慣性違章而造成的危險和損失。
3.2.6 全班人員做到“三嚴”(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各項安全制度,嚴格勞動紀律)三會(會背安全規程 會用安全規程、會執行安全規程)
3.2.7 堅持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日活動,做到有內容、有記錄、人員齊、收效好。對新調入、變更工種的人員或新工人、實習培訓人員嚴格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3.2.8 發生事故應立即參與或組織檢修,并立即報告上級及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上級做好事故調查分析工作,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3.3分部主任安全職責
3.3.1 主任是分部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3.2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并根據企業的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組織制訂項目部實現企業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的具體措施,按部門控制輕傷和障礙,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部門級安全目標的實現。
3.3.3 組織實施公司下達的“兩措”計劃,并按時組織編制本部門的“兩措”計劃經審訂后組織實施。
3.3.4 對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參加或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3.3.5 支持項目部安全員的工作;每月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分析會;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的安全日活動,抽查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并作出指示。
3.3.6 領導分部的定期安全大檢查活動,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3.3.7 負責組織分部工作規程的學習,定期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教育,協調所屬各班組、各專業之間的安全協作配合關系,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3.3.8 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或《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對本部門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3.9 負責本部門班組易燃易爆品的安全使用和保管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做好本部門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3.4 部門安全專責安全職責
3.4.1 安全專責行政上屬主任領導,在運行分部范圍內實行安全監察,業務上受公司安全監察指導,并執行原電力部“電力安全監察規定”。
3.4.2 積極貫徹 宣傳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指示,對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協助領導組織檢查安全活動,并進行考核。
3.4.3 每日深入現場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現場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操作,并監督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
3.4.4 參加本部門有關事故調查分析,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及時準確完成有關安全報表,匯集各班組安全原始資料做好安全管理臺帳。
3.4.5 協助部門領導開展“部門百份工作票無差錯”、“千次操作無差錯”、“安全生產立功競賽獎”等安全競賽活動,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填報臺帳。
3.4.6 督促本部門“兩措”計劃的實施。
3.4.7 協助領導開展定期和專題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活動等。
3.4.8 每日執行日匯報制度,每月5日前完成月安全分析報表,協助和督促本部門(公司)按時完成年、季度“兩措”計劃的編制和季度“兩措”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3.5 部門技術專責安全職責
3.5.1 負責本部門安全技術方面的工作。
3.5.2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及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班組做好各項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3.5.3 根據各偽時期不同的工作任務及新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及時提出現場規程、圖紙資料或設備系統、檢修、(施工)工藝、運行規程的補充或修改意見,經審批后監督實施。
3.5.4 負責編制設備大修(施工)、非標準檢修、更改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或重要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批準后對工作班成員進行技術交流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導、檢查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檢修(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認真履行設備檢修驗收職責,組織或參加定期的運行分析、事故預想及反事故演習。
3.5.5 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審閱班組的安全技術臺賬,并做好本專業的安全技術資料、臺帳、圖紙的管理工作。
3.5.6 負責本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規程制度的學習與考試工作。
3.5.7 負責填寫上報本專業范圍內的事故報告,對所發生的事故提出技術原因分析和改進措施。
3.6 班組長安全職責
3.6.1 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3.6.2 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按設備系統(施工程序)進行安全技術分析預測,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異常,并進行安全控制。
3.6.3 帶領本班組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程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3.6.4 主持召開好班前、班后會和每周一次或每個輪值的班組安全日活動,并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3.6.5 負責和督促工作負責人做好每項工作任務,事先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記錄。
3.6.6 做好崗位安全技術培訓,新入廠工人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員(包括臨時工)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積極組織班織人員參加急救培訓,做到人人能進行現場急救。
3.6.7 開展好本班的定期檢查活動,“安全生產周”活動,落實上級和本企業、本部門下達的反事故措施。
3.6.8 經常檢查本班組工作場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環境、安全設施、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做到及時登記上報,本班組能處理的應及時處理。對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監督檢查。
3.6.9 支持班組安全員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本班組發生的異常、障礙,未遂及事故,及時登記上報,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組織分析原因、總結教訓、落實、改進措施。
3.7 運行值長安全職責
3.7.1 值長在行政上隸屬于項目部運行專責分管,受分部主任指揮,系統調度上受中調地調調度指令。生產現場所有值班人員和檢修人員在改變運行方式、事故處理、設備檢修等應受當值值長領導。
3.7.2 值長應帶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方面規程制度及上級指示。對本值人員執行“兩票三制現場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有指揮檢查、督促的責任,隨時掌握設備運行方式和健康狀況。
3.7.3 在當值時間發生事故或發現設備缺陷,應匯報有關領導及中調或地調,值長有權通知各部門組織檢修。對不執行或延誤時間而擴大事故或加大損失者要負事故責任,值長可向有關領導提出考核意見。
3.7.4 對于重大和復雜的操作,值長應親自監護,因故無法進行時應向有關班長交待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
3.7.5 值長應根據氣候、設備健康狀況、電網及本廠設備運行方式作出事故預想和防范措施。
3.7.6 參加有關事故調查分析,主持本值事故分析會,對匯報事故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3.8 班組安全員安全職責
3.8.1 班組安全員受班長領導,業務上受上一級安全員指導。
3.8.2 熟悉并組織全班人員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指示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
3.8.3 每周定期開展安全日活動,根據上級安排和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具體情況開展活動并做好記錄,參加上一級領導召集的安全大檢查活動。
3.8.4 協助班長正確組織安全生產,及時檢查設備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監督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本班組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操作應立即停止其工作,有權拒絕執行上級發布的直接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錯誤命令并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3.8.5 發生事故時應協助班長維護好事故現場的真實性并參加本班組的事故分析,并做好全面記錄。
3.9 班組技術員安全職責
3.9.1 班組技術員在班值長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3.9.2 負責在設備施工生產、運行以及檢修試驗中,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采用和革新項目的試驗,負責在本班組推行安全 科學管理和安全生產新技術。
3.9.3 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或參加有關技術改造、技術攻關項目以不斷提高所轄范圍安全生產水平。
3.9.4 參加班組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編制并負責執行與解決上述措施中存在的技術問題。
3.9.5 應對本班組范圍內發生事故提供資料數據供上級部門正確分析。
3.9.6 組織參加本班組專業技術培訓,努力提高本班組成員的業務水平建立健全有關技術檔案,技術管理制度。
3.10 運行值班人員、操作人員安全職責
3.10.1 運行人員應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嚴格執行《部門崗位說明書》。
3.10.2 值班期間要嚴格執行“兩票三制”(操作票、工作票和運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設備定期試驗與輪換制度)和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等規章制度。
3.10.3 堅守工作崗位執行崗位責任制,在未辦完交班手續,不得擅離職守,在事故處理或進行重要的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
3.10.4 認真巡視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缺陷運行人員不能處理時,要采用安全措施,向上級匯報,將情況記入缺陷管理記錄并通知維護人員消除。
3.10.5 做好事故預想防患于未然,發生異常或事故時,應進行認真分析,果斷正確地處理。
3.10.6 參加安全活動和每年的《安規》、《運規》考核,努力學好業務技術,認真執行《職工教育管理標準》,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10.7 設備停役檢修時,要認真執行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工作許可人必須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方能辦理許可工作手續。工作結束應會同工作負責人驗收合格后,設備恢復備用狀態方可結束工作票。
3.10.8 遵守《文明生產管理規定》保持現場整潔,認真做好運行記錄。
3.11 安全生產兩大體系的安全職責
3.11.1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職責
3.11.1.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完全職責;
3.11.1.2圍繞設備安全、文明、可靠運行以及人員素質的提高、技術進步,以保證生產任務的正常完成而進行安全目標管理;
以人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專業技能教育為重點,提高職工的愛崗敬業精神和專業技術業務水平,達到讓職工在工作上能干、肯干、會干的目的,對職工開展教育培訓;
3.11.1.3 日常以完成生產任務為職責開展工作,為了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提高效率和經濟效益,在完成生產任務的過程中,必須千方百計地保證工作過程中的安全;
3.11.1.4在做人的思想工作上,以正面教育為主,以先進典型為樣板,提高職工思想覺悟,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和主動精神,愛崗敬業精神和頑強拼搏努力向上的意志,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3.11.1.5在班組安全建設上主要抓思想教育,后勤保障、規定制度執行,提高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資料管理、安全意識、安全工作紀律、生產環境及對事故教訓的吸取等,開展安全活動,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3.11.1.6 在生產作業現場實施操作和管理;
3.11.1.7 在安全檢查工作中,是組織和執行者,下發規定,提出要求,組織開展檢查工作,日常的安全檢查中對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監視、監測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并組織處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11.1.8在事故調查過程中,以分析技術上的原因和設備存在哪些缺陷以及發生缺陷的原因,應吸取哪些教訓,如何采取措施加以解決為主。
3.12.2 安全生產監督體系的安全職責
3.12.2.1 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檢查職責;
3.12.2.2 在安全目標管理工作上是抓安全生產的綜合目標,即:障礙率、異常率等、不發生設備事故、人身事故;
3.12.2.3 在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主要是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及緊急救護的能力;
3.12.2.4在日常工作上主要是監督在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危險,分析一些危險點和危險源是否在生產的過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
3.12.2.5在做人的思想工作上,常以事故教訓的反面教材為主,通過各種事故所形成的慘痛教訓,教育職工,吸取教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防范意識,達到安全的目的;
3.12.2.6 在班組安全建設中,主要監督班組建設開展情況;
3.12.2.7檢查現場作業的執規、安全措施落實、人員工作過程的行為規范、作業環境有無危險點存在等安全情況;
3.12.2.8安全檢查側重安全生產環境、人員的安全行為、安全紀律情況以及安全保證體系是否按規定要求開展工作;
3.12.2.9事故調查處理主要監督事故依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分析人的原因及其思想根源和在執行規程制度以及生產作業環境上存在哪些問題,應吸取哪些教訓,督促事故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第4篇 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規定
為了強化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建設部jgj59-99安全檢查標準有關規定。制訂安全與文明施工達標,對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作如下考核規定:
一、各部門、各工作崗位管理人員把安全生產責任作為日常工作中重要之重,必須認真執行。
二、公司對各工作部門各施工項目在季度檢查時,同時逐條檢查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情況
三、各工作部門對安全責任未認真執行的,受到通報批評
四、檢查各個工作人員差一條未執行的,受到批評教育,差兩條以上未執行的,扣發當月獎金50%,無獎金的單位,扣當吉人當月工資的20%。
五、因某一崗位未執行安全職責影響安全生產正常運行造成重大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按事故分析規則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分,直致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