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區車輛道路管理規定-5
花園小區車輛道路管理規定(五)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安全和車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暢通、整潔、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本小區為業主(使用人)提供停車庫(場),由物業管理公司設置專人服務(臨時停車處例外),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必須服從專職管理人員指揮和安排。
二、購有或租有車庫、車位并擁有自用車輛的業主需要在物業公司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領取機動車輛“出入證”。
三、出入小區內車輛必須按照指定地點停放,由管理人員收取相應車位使用及場地維護費。行車車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四、外來車輛經許可后,向安保人員領取車輛“出入證”,出小區是交還此證方可通行。
五、物業管理公司所發的車輛“出入證”是出入小區的有效通行證件之一,領取后請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遺失無車輛“出入證”或未繳清停車費的車輛,安保人員有權拒絕放行。
六、出租車不得在本小區內攬客,送人完畢后必須馬上離開本小區,如用戶需要車,應在小區外叫車搭乘。
七、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本小區。2.5噸以上的貨車必須經安保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
八、駛入本小區的車輛應留意小區內的交通標識,應減速慢行,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得鳴笛,需注意小區內的道路標識。如車輛損壞路面、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
九、不得在小區內任何地方學習駕駛機動車;不準在小區內試車。
十、摩托車、自行車需要在停車庫(場)停放時,必須遵守規定,服從車管員的管理,并按照規定交付停車費。
十一、業主及使用人有義烏教導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區管理規定,勿在道路上嬉戲、騎車,以免發生危險。
十二、車輛在小區外公共區域的停放,執行相關職能部門的規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區內的非專用停車場和小區外的行人道上。
第2篇 小區車輛道路停車場停車位管理規定
小區車輛、道路、停車場(位)管理規定
為維護轄區道路暢通,車輛停放、行駛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7座以上客車、1噸以上(含1噸)貨車不得在轄區內停放。
二、禁止裝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車輛入內,2.5噸以上貨車、大型客車、農用車、拖拉機不準進入小區。
三、業主、客戶擁有的車輛(人心所向轎車、7座以下客車、1噸以下貨車)須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
四、業主、客戶自有車輛均應入庫停放,未入庫或沒有車庫的應在劃定車位停放并按規定繳納機動車車位使用費;摩托車、助動車、電動車、自行車一律放入儲藏室內;不得在消防通道、非停車場地及他人的車庫(位)前、儲藏室門口停放。
五、外來臨時車輛(非業主、住用人)進入轄區必須在門衛辦理登記手續,并在劃定車位停放,離開轄區應自覺接受檢查,按規定繳納機動車車位使用費。
六、房屋裝修戶運送材料的超載車輛進入轄區,須經管理處同意。
七、車輛應嚴格遵守轄區交通標志提示文明行駛,不鳴號、限速在10km/小時以下。
八、不得在轄區范圍內洗車、學習駕車、修車、試車和清掃車上的雜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車輛不準進入轄區。
九、不得擅自挖掘轄區內道路或在道路上任意堆放物品。
十、不得在轄區主干道上玩耍、搭席乘涼、踢打球等。
十一、小區主、次大門口禁止停放車輛及堆放物件,確保小區出入口道路暢通。
第3篇 小區車輛道路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安全和車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暢通、整潔、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本小區為業主(使用人)提供停車庫(場),由物業管理公司設置專人服務(臨時停車處例外),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必須服從專職管理人員指揮和安排。
二、 購有或租有車庫、車位并擁有自用車輛的業主需要在物業公司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領取機動車輛“出入證”。
三、 出入小區內車輛必須按照指定地點停放,由管理人員收取相應車位使用及場地維護費。行車車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四、 外來車輛經許可后,向安保人員領取車輛“出入證”,出小區是交還此證方可通行。
五、 物業管理公司所發的車輛“出入證”是出入小區的有效通行證件之一,領取后請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遺失無車輛“出入證”或未繳清停車費的車輛,安保人員有權拒絕放行。
六、 出租車不得在本小區內攬客,送人完畢后必須馬上離開本小區,如用戶需要車,應在小區外叫車搭乘。
七、 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本小區。2.5 噸以上的貨車必須經安保人員許可后方可進入。
八、 駛入本小區的車輛應留意小區內的交通標識,應減速慢行,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得鳴笛,需注意小區內的道路標識。如車輛損壞路面、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
九、 不得在小區內任何地方學習駕駛機動車;不準在小區內試車。
十、 摩托車、自行車需要在停車庫(場)停放時,必須遵守規定,服從車管員的管理,并按照規定交付停車費。
十一、業主及使用人有義烏教導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區管理規定,勿在道路上嬉戲、騎車,以免發生危險。
十二、 車輛在小區外公共區域的停放,執行相關職能部門的規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區內的非專用停車場和小區外的行人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