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k大廈綠化管理規定
大廈綠化管理規定
為加強大廈綠化管理,保持大廈美觀形象,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客務部負責大廈綠化承包商的評審以及綠化養護監督管理工作。
2.保證大廈綠化養護狀況,發現與綠化標準不相符的內容,通知綠化公司整改或更換。
3.監督花農進行澆水、抹葉、除塵、修剪、清除雜物等日常性綠化養護。
4.保證植物長勢良好,檢查大廈花槽及盆栽植物有無黃葉、折斷、殘留枝葉等。
5.承包商更換盆栽植物的驗收工作,所有送至大廈的盆栽植物必須整齊,鮮艷、無黃葉、無積塵、無蟲,株型健康。
第2篇 小區大廈綠化管理規定
小區(大廈)綠化管理規定
1.花卉公司綠化工負責大廈區域內的的綠化養護工作。
2.管理處主任以綠化檢查標準為準則,每周檢查一次大廈綠化養護狀況,記錄在周檢表中,發現與綠化標準不符合的,通知綠化工整改或更換。
3.管理處主任根據每月對綠化周檢表進行評估。上報花卉公司,做為綠化工獎懲依據。
4.隨時接受管理部的檢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