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實踐“****”重要思想,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確保大姚桂花銅選冶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確保從業人員的身心健康與人身安全,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強化作業現場的施工監管,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縱橫連鎖”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公司所屬各單位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并實行“行政正職主管,副職分管,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各部門業務保安,安全系統專業管理,管技術的對安全技術負責”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公司2023年的安全環保工作目標是:在加強嚴、細、實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上,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夯實基礎,建立長周期“反三違”和現場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并將淺采頂板管理、爆破物品管理、天井作業管理、通風防塵管理、交通運輸管理、危化品管理、尾礦庫中長期防洪渡汛、用電管理、外包隊伍管理、安全標準化作業作為安全環境工作的重點,力爭實現公司重大傷亡事故為零;重大重傷事故為零;重大交通事故為零;重大機電設備事故為零;重大火災事故為零;重大跑、漏料液、污染事故為零,提高安全標準化達標率,降低“千人負傷率”,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爭創長周期安全文明生產和安全環保工作的良性協調發展。
第四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要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和自我激勵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充分應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教育文化等綜合手段實施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 全面推進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專業化、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信息化管理進程,建立“反三違”及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通過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隊組及作業人員簽訂“三不傷害保證書”、外包工程工作人員遵章守紀承諾書、實施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辦法,嚴格考核和獎懲,全面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達到公司安全生產的最高目標。
第六條 嚴禁非法用工和不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就用工。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第七條 各單位、各施工隊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按員工總數的3~5%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做到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
第八條 各單位、各施工隊組必須制定和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確保應急救援組織、人員、設備、器材的保證,提高應急救援效果,減少事故損失。
第二章 安全環境組織機構
第九條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委員會,主要職責:
1、 定期組織召開大姚桂花銅選冶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布置公司的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 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單位及施工隊的年度安全生產績效進行考評,按《大姚桂花銅選冶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狀(書)》進行獎懲兌現。
3、 負責組織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
4、 負責研究、審定、協調和監督解決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安全生產中的重大情況。
5、 認真完成上級公司及政府、相關部門交辦的安全生產事項,積極參與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
第十條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 任:**
副主任:**
委 員:**/**/**
第十一條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委員會辦公室
大姚桂花銅選冶有限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保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環境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環境科周家普兼任,辦公室組成人員: 周家普 段春紅 楊永平 普自德 李志金 樊天周 王華榮 李永成 丁 偉 張紅普 李麗君。
第十二條 大姚桂花銅選冶有限公司安全環境管理機構設有一個安全環境科,主要生產單位:一分廠、二分廠各設1名專職安全員;綜合一工區設4名專職安全員、15名兼職安全員;每個采礦隊設3名兼職安全員;外包施工隊每個作業點設1名專職安全員、3名兼職安全員。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三條 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主要安全生產職責是:
1、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
2、 組織制訂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措施經費,并認真組織落實。
3、 組織編制、審定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4、 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 組織制訂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 對本單位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分析研究,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處理不生產,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生產。
7、 領導公司安全技術管理部門的工作,檢查督促各副總經理和各職能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8、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排布置、檢查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和措施,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9、 組織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整改事故隱患。
10、 每年與公司所屬主要生產單位行政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并對上年度目標責任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獎懲。
11、 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助總經理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和管理的責任,指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有關部門或單位定期不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總經理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3、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并同時布置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5、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6、定期召開安全環保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狀態,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7、發生重傷及重大安全事故,應迅速了解情況,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監督、保證的領導責任;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2、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3、領導和組織工會、共青團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營造安全生產氛圍,增強員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意識,提高員工的整體安全文化素質。
4、充分發揮黨組織思想政治工作在安全生產中的保證作用,組織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青年安全監督崗和創建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活動。
5、深入生產一線,了解掌握員工的思想狀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發生事故后,要做好穩定員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的各種思想工作。
6、積極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監督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四)、工會主席的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黨和國家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員工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合法權益。
2、工會是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和維護者,工會主席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監督責任。
3、有權要求各單位糾正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損害有關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的行為。
4、負責組織開展員工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各單位執行國家勞保政策,改善勞動條件,整改事故隱患,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
5、積極組織參與全總、省總工會組織開展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領導和組織開展好“一法三卡”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勞動保護監督。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員工療養和輔助醫療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健全員工健康檔案。
7、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并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有毒有害作業環境的治理情況。
8、積極參與因工死亡、工傷和職業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監督檢查基層單位落實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善后工作。
9、監督各單位貫徹落實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工工作條例、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工作條例。
(五)、團委書記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組織團員青年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增強團員青年安全生產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
2、積極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安全知識競賽、崗位練兵、青年安全監督崗等活動,提高團員青年的安全文化素質、安全操作規程和防范技能,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安全生產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3、建立青年安全監督崗網絡,強化廣大青工的現場安全防護和現場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好青年安全監督員安全形勢研討活動,認真分析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并提出整改意見、措施。
4、積極推廣有利于安全生產的“五小”成果和先進操作技術,提高青年隊伍的整體安全技術素質。
5、加強青年安全工作的體制和機制建設,建立和完善“組織控制、專業管理、信息共享、納入規范”的運行機制及“共青團和青年組織縱線控制重組織管理,安全管理部門橫向牽動重專業管理”的管理模式。
(六)、技術副總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井下回采方案、采礦方法、通風系統設計等進行審查,并對事故質量、施工安全工作負責。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級指示、決定。對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計劃、生產技術準備綜合計劃、技術引進等要有預見性、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
3、在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時,負責組織和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程。
4、負責組織審定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程,組織研究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審定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措施方案和重大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5、參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負責組織技術鑒定與提出技術性的改進措施。
6、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工作(基建)項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7、貫徹執行“五同時”規定,并落實整改措施。因設計、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8、負責審查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單位、施工單位資質。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必須有責任條款,并負責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組織工程(基建)系統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
10、對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總經理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七)、廠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廠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單位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廠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處理員工提出的有關問題。
4、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全廠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重點掌握重大生產安全隱患的信息,責成副職及時組織整改。
6、發生重大人身設備事故立即組織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注意保護現場。
7、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機制,配備合格的安技人員,充分發揮廠級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八)、副廠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在廠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和管理的責任,對行政主要領導負責并協助履行好行政主要領導七個方面的安全生產職責。積極支持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大安全生產活動。
(九)、工區(段)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其所管轄范圍的員工在安全生產中安全、健康、負第一責任。
2.堅持深入生產工作第一線,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作業環境及作業人員行為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做到心中有數、合理安排、處理得當。
3.現場管理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敢抓敢管、堅持一切以安全為重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和求真務實的思想,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違章、違紀行為敢于處理和糾正。
4.及時提出本工區(段)安全生產所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有針對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經安全環保科、生產技術科等審查,由主管領導批準后負責貫徹執行。
5.對本工區(段)員工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技術、技能的培訓、指導,提高工區(段)的戰斗力和向心力。
6.加強通風防塵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通風防塵工作,抓好員工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領導。
8.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對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糾正。
(十)副工區(段)長安全生產職責:
副工區(段)長在工區(段)長的直接領導下組織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對工區(段)長負責并協助履行好工區(段)長六個方面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工區安全員、值班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工區安全員、值班長在工區(段)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做好本工區(段)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工區(段)長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檢查、落實,班后安全總結。受安全環保科的業務指導。
2.組織開展本工區(段)各種安全生產活動。認真做好安全周安排,日檢查、整改和記錄,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對新工進行崗位安全實施操作規程、技能等教育、培訓、考核。
4.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三違”人員有權制止、教育、處罰,并及時報告。
5.勤跑現場,特別是危險源點的跟蹤管理、檢查、落實要認真、細致、到位,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
6.檢查督促作業人員按章操作,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防護措施。
7.發生事故要積極組織搶救,了解情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十二)、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各種安全管理辦法、制度,對所轄生產范圍內的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和檢查本班組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生產工具、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并教育作業人員注意環境及生產安全,及時消除生產中的事故隱患。
3.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導,并經常檢查本班組人員對安全操作規程的遵守情況。
4.作業前認真做好現場安全檢查工作,分析隱患,及時處理和報告。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6.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當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十三)、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熟悉掌握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所管轄范圍內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2.抓好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負責新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從業人員遵守勞動紀律、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在本單位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協助主管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熟悉掌握本單位生產工藝和安全生產狀況,堅持抓好生產現場安全管理,深入現場安全檢查,反違章、查隱患、保安全。對檢查出的隱患和安全問題進行及時處理,現場處理不了的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并采取臨時監控和保安措施。
5.有高尚的職業道德。現場管理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敢抓敢管,堅持原則,無私無畏,求真務實,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違紀行為敢于處理和糾正。
6.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或參加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工作,減少職業病危害和事故損失。
7.參與本單位建設工程“三同時”安全設施的審查和驗收。
8.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種有關原始記錄和臺帳。
9.參與本單位制定安全規劃,修改完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10.深入作業現場,監督檢查安全設備、設施、裝置和儀器的使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設備運行情況及與安全有關的管理工作。
11.參與組織安全大檢查,監督事故隱患排查,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指導、監督廠、工區(段)對隱患的整改。
12.經常組織開展自檢自查活動,配合廠、工區(段)開展好“一法三卡”活動,抓事故預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提高安全服務、指導工作的責任意識和質量。
13.督促廠、工區(段)按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的程序,及時組織事故調查,分析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責任追究意見,并對防范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調查。
14.負責本單位員工安全思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技能等的教育、培訓工作,積極參加安全系統活動,提高安全業務技能。
(十四)、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控制和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應立即搶救傷員,并向本單位有關領導報告。嚴格保護好事故現場。
4.進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的檢查確認工作,不安全不生產,及時處理、消除和報告事故隱患。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積極參加各種安全學習、培訓活動。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第十四條 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安全環保科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總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本公司生產預防、監督、服務、檢查、指導等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考核和監督執行情況。
3.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執行情況,參與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行工作。
4.負責重大危險源點、爆破物品、危險化學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并檢查督促公司所屬各單位執行落實情況。深入實際搞好調查研究,及時向領導提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與措施。
5.組織開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作業現場查隱患、反違章,督促整改,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新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辦證、復審換證工作。
7. 搞好安全臺帳管理,及時做好“重大事故隱患”臺帳、“三違”臺帳、“死亡或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等有關臺帳,按時、按規定上報各種安全報表及匯報材料。
8.負責危險作業及野外用火的安全審批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員工安全衛生、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0.與時俱進,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經驗,依靠科技進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隨時掌握好安全生產動態,及時指導基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環境會議,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11.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及生產經營單位領導的安全指標進行檢查考核。
12.堅持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切實狠抓事故的預防、安全操作規程等的督查,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時,應及時制止,并對“三違”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處理。
13.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和事故時,要通知有關部門共同采取措施指導、監督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14.履行好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委員會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二)、生產技術科的安全生產職責
1.做好生產技術的業務保安工作,對生產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管理、驗收等各個環節要嚴格把好安全關和質量關,從源頭上杜絕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編制年度采掘技術和生產經營計劃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措施計劃,并把情況匯報有關領導,以備決策。
3.完善生產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程技術標準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對技術操作規程、工程技術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4.在制定長遠發展規劃、編制公司技術措施計劃和進行技術改造時,應確保生產安全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項目“三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減生產安全技術設備項目。
5.負責組織工程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組織對重大生產安全技術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和缺陷。
6.堅持“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原則,在下達和組織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生產任務的完成。
7.負責做好公司通風防塵系統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管理工作,保證通風系統完善和暢通。
8.負責對機電設備、風、水、電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的操作規程、檢修規程、維修保養規程,特種設備的專項安全管理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大安全生產活動,定期組織對機電設備、生產技術專項安全檢查。組織對重大設備事故、生產技術事故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辦公室的安全生產職責
1、熟悉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決定和規定。
2、熟悉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對安全部門的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
3、及時做好有關安全、衛生、環保文件的報送和傳達。在領導的講話文稿中要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認真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任務。
(四)、經營科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保證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中的安全措施項目計劃及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加強生產安全措施計劃資金的管理,落實計劃項目和費用,監督管理費用的正確使用。
3、在編制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及承包、租憑經營方案時,要有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負責安全獎勵資金、安全措施費用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費用的及時提取和使用。按時安排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等所需要的資金。
(五)、設備供應科的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2、負責把好爆破物品、危險化學物品、備品備件等采購、運輸、儲存、保管的安全、質量關,并按規定定期檢測,防止采購假冒偽劣和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材料。
3、保證各生產單位安全隱患整改的設備材料的及時供應和正常儲備。
4、認真規劃和管理好公司各類生產物資、設備,并建立完善的統計臺帳。
(六)運輸科的安全生產職責
1、保證公司兩條運礦公路的暢通和邊坡安全。
2、配合公司安全環境科積極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確保礦區運輸安全。
(七)辦公員崗位職責
1、對本部門的所有工作負責,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進展。
2、檢查本部門運行情況,確保符合整體運行體系的要求,防止潛在的不符合規章制度行為的發生。
3、起草制訂本部門工作制度和規范,管理并完成本部門的各類文件、記錄和報表。
4、組織本部門員工按規定和計劃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對完成任務的質量進行檢查,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
5、負責本部門同公司上級和其他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
6、匯總全公司各部門年終工作總結和下一年計劃并起草公司的年度總結和計劃材料,報送分管經理審批經職代會討論后,分解下發,并組織好考核工作。
7、管理、安排好駕駛班人員和車輛的調配、維修、保養、安全出車工作,確保公司領導和員工正常工作用車和上下班途中接送。
8、安排每月值班任務表,在月底前將下月值班表發至各值班員,并對值班中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部門解決。
9、按照要求保管好公司印章,嚴格執行用印制度。
10、負責檢查各部門年度方針目標的實施情況,并與經濟效益掛鉤。每月對車間、部門進行經濟責任制的考核。落實中層干部例會布置的相關工作。
11、指導公司內部班組建設,組織開展班組長培訓和班組升級達標活動。
12、負責信息、情況反映、董事會決議、各類會議紀要的審核及簽發。
13、負責全公司計算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話等的管理和保養,做到合理配置與分配,并保證正常運行。
14、負責公司賓客的接待工作及參觀事宜。
15、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的工作。
16、每月底,編寫下月的工作計劃報分管領導批準。
17、組織、協調下列工作:
17.1、公司與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工作。
17.2、公司微機室的各項工作: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編制相應的計算機應用軟件,并制訂具體的實施步驟;公司網站的發布和維護工作,做好互聯網上的對外宣傳及電子郵件的收發事項。
17.3、按照《文書處理辦法》,領導企業相關文書處理和管理工作。
17.4、負責來信來函的接待、處理、催辦工作。
17.5、協助人事部安排定期對微機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
17.6、對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及醫藥信息的查詢、收集、處理和分發工作。
17.7、有關部門進行公司信息編碼標準的制訂和實施,保證公司信息編碼的統一。
17.8、負責公司工商登記、年審及其工商協調工作。
(八) 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各種規章制度及各項標準。
2、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3、經常督促、檢查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者給予嚴厲考核并監督改正。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向上級溝通現場情況。
5、負責編報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各項統計報表。
6、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業務指導,并對特殊工種和重要工種進行統一管理,重點掌控。
7、按時填寫安全臺帳,做好事故分析記錄及安全資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技術員崗位職責
1、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方面的全面責任。
2、在組織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生產條例、規章及生產標準。
3、組織制定安全技術規章制度、規程、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4、參與事故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6、認真解決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問題,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7、參加圖紙會審、定位、放線,做好有關技術交底。
8、參加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做到既管工程技術又協同管安全生產工作。
(十)庫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各工地的各種材料供應,認真掌握所需材料的標準、質量、規格,并根據進度計劃組織材料進場。
2、根據工程計劃,及時組織貨源,運力,保質保量的送到施工現場。
3、采購材料要掌握市場行情,嚴格注意質量、規格、型號,做到優質價廉,降低施工成本。
4、采購安全防護用品要及時,選擇正式廠家合格產品。
5、購回材料交保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
6、采購回的物資,做到實物與發票相符。
7、購回的材料、物資,個人不得私自倒賣、轉讓和送禮。
(十一)警衛人員崗位責任制
1、必須認真堅持正點上、下班,在當班期間必須在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負責看管好施工現場的一切材料、設備,不得丟失損壞。
3、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并做好信件與報刊的收發工作。
4、當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睡覺、不得搞其他娛樂活動,不得隨意留宿外來客人。
5、夜間值班人員搞好巡邏,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6、警衛人員要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各自當班時間必須責任明確。
7、場內的一切材料、設備出場時要負責查看出庫手續或有隊長簽字的手續方可放行。
8、如因責任心不強,出現問題根據損失大小,追查當班人責任,并負責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后果嚴重的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1、努力學習勞動安全衛生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業務水平,自覺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愛護并正確使用好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險情況,主動采取措施,未能處理的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笫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 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 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三) 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四) 安全環保技術項目管理制度。
(五) 危險物品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六) 危險作業安全審批制度。
(七)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八) 通風防塵、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九) 生產設備、設施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十) 尾礦庫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 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十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需建立以下臺帳:
(一)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網絡圖,人員配備統計表。
(二) 對有關領導、安全管理干部、特殊工種人員培訓、考核取證情況統計表。
(三) 安全會議及領導安全講話記錄臺帳。
(四) 安全生產委員會重大活動記錄臺帳。
(五) 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臺帳。
(六) 安全生產月活動記錄臺帳和雨季“四防”工作臺帳。
(七)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及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
(八) 生產工程項目的安全、衛生、環保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及費用統計臺帳。
(九) 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職業病健康檢查統計原始記錄臺帳。
(十)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懲臺帳。
第五章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 要重視抓好企業的安全文化建設,堅持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企業安全生產氛圍,提高企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安全意識和法律觀念,保障企業安全生產。
第十八條 必須建立企業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和個人健康檔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經安監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資格證后,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九條 單位有關領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監部門的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任職。
入廠“新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三級安全教育包括:
(一) 公司級安全教育不少于一天,教育內容為:
1、 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 本公司生產特點及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定。
3、 本單位一般的安全知識及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二) 坑(廠)級安全教育不少于兩天。教育內容為:
1、 坑(廠)生產特點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
2、 坑(廠)歷年發生傷亡事故的案例及教訓,應特別注意的安全事項。
3、 本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三) 工區(段)的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教育內容為:
1、 勞動安全紀律、崗位操作規程及安全責任。
2、 崗位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
3、 安全、消防裝置及工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4、 分配到崗位后,在師傅的帶領下,經3個月以上的工作實踐,師傅認可后,方可獨立上崗。
第二十條 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使用前,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二十一條 班組要堅持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并有活動記錄。坑(廠)領導每月一次安全講話,工區(段)領導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活動,并做好記錄。
第六章 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務院發布的《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云南省政府第11號令《云南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實施辦法》、《云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規定》,做好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管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并做好統計上報工作。
第二十三條 單位發生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護好現場,不得隨意破壞現場。同時立即報告本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規定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重傷事故、死亡事故在2小時內;重大傷亡事故在1小時內;特大傷亡事故在1小時內。
第二十四條 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查處理,按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一) 輕傷事故----指工傷后休息1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由事故單位組織分析處理。
(二) 重傷事故----指原國家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規定的各類重傷事故。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分析處理。
(三)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安全環保科共同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四) 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含失蹤人員),一次重傷10~19人的事故。由楚雄州、大姚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五) 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含失蹤人員),一次重傷20人以上的事故,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 確定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一) 因設計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由設計者負責。
(二) 因施工、制造、安裝、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分別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者負責。
(三) 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由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者負責。
(四) 因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
(五) 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復性事故,由有關領導負責。
(六) 違章作業或違反操作規程的事故,由違章操作者負責。
(七) 缺少安全防護設施或無安全防護裝置而發生的事故,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
(八) 因隨意拆除安全設施或防護裝置而發生的事故,由決定拆除者負責。
(九) 作業環境不安全,未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發生的事故,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
(十) 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而發生的事故,由本人負責。
第二十六條 具有以下情況的,首先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一) 安全管理工作無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員工無章可循而發生的事故。
(二) 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而造成的事故。
(三) 未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崗位操作培訓,或者員工未經考核合格上崗操作而發生的事故。
(四) 安全防護設施不全,設備失修或超負荷運行而造成的事故。
(五) 對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事故隱患,沒有采取整改措施或雖采取措施,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的事故。
(六) 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未與主體工程“三同時”而導致發生的事故。
(七) 違反安全生產法規規定安排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而導致發生的事故。
(八) 各種經濟承包租賃合同中沒有勞動安全、衛生的內容和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內容而發生的事故。
(九) 未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而造成的事故。
(十) 事故發生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傷害程度加劇或重復發生事故。
第七章 職業衛生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加強對職業病的前期預防、保證職工的健康,促進公司的發展。
第二十八條 生產職業病危害的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由安全環保科、生產技術科負責,質檢車間負責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進行定期監測,并把監測結果提供給安全環保科和產塵單位。
第二十九條 生產職業危害的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使職工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從業人員,人力資源科要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代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之。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不得安排接觸職業危害和從事所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條 生產職業危害的單位,勞動人事機構要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管(檔案包括職工的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治等有關情況)。
第三十二條 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防護設施的設計要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的方可施工;職業病防護設施在竣工驗收前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再經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第三十三條 生產職業危害的單位要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的環境和條件,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要求:
(一) 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二) 有職業病危害防護相應的設施。
(三) 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四) 有配套的職業衛生保健設施。
(五) 作業崗位有醒目的警示標志,說明生產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第三十四條 生產職業危害的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三十五條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危害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遭受危害的人員要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第八章 獎 懲
第三十六條 公司對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以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規定和要求,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一) 公司按照與云南思遠投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狀》規定,與所屬各自生產單位分別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堅持每年一次對各生產單位領導、安全生產機構負責人、各采礦隊、施工隊等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風險押金管理辦法獎懲兌現。
(二) 在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中,作出突出貢獻和避免了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管理干部和從業人員等,在單位認可申報相關事跡材料的基礎上,報公司安委會核實后 給予個人獎勵1000-10000元。
第三十七條 對造成傷亡事故的有關責任人,按照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嚴重程度,分別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造成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黨紀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查看、開除黨籍。行政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級、開除留用、開除)。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中若與國家相關規定相抵觸的條款,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委員會。
第2篇 兼職專職安全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專職安全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1貫徹落實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本單位安委會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任務和工作內容,全面開展所轄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2組織員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本單位及屬地職能管理部門等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程。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1.3負責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不到位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并向上級報告,做好檢查記錄;
1.4負責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費用預算,保證員工勞保用品、個體防護、職業健康檢查和防暑降溫等物品的投資費用。
2兼職安全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2.1負責新員工崗前、崗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普及推廣職業健康安全知識;
2.2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急救器具和檢測儀器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狀態,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
2.2負責本部門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檢查,每2個月開展一次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按時整改。
2.3負責本部門新上崗接觸職業危害崗位員工個人監護檔案的建立,完善個人基礎信息。
2.4負責本部門職業健康防護用品的申購與發放,要有詳細的發放記錄,本人簽字確認。
第3篇 綜合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經常對本系統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教育;
1.1.2 做好食堂、車隊、保安、保潔等所屬管理范疇的相關制度的制定,并做好安全狀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1.3 協助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籌備公司的重大安全活動;
1.1.4 負責公司公務用車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的安全性能;
1.1.5 對員工宿舍的防火和安全管理負責;
1.1.6 對員工食堂不能正確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造成的就餐人員食物中毒負責;
1.1.7 積極參加工傷事故的搶救工作;
第4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內容
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主要內容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通常包括如下內容:
①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②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要求;
③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實施描述;
④用人單位結構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⑤依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特點,對標準中全部管理要素的實施要點進行描述;
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審批、管理和修改的規定。
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結構格式和要求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實際上是用人單位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概要性描述,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索引”。它的書寫格式沒有統一的要求,但應全面、準確、簡明地闡述用人單位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宗旨、近期實現的目標以及在規范用人單位安全生產行為、改善用人單位安全生產績效中的實施要點,需要時可向社會展示,并可以為相關方所索取。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結構格式和要求如下。
1.手冊封面
①用人單位名稱;
②用人單位標準編號;
③手冊標題;
④手冊發布時間、實施日期;
⑤手冊的版本號、受控標志;
⑥手冊的批準、審核、主編以及編寫人員名單等。
2.手冊開頭
手冊正文之前或后面可加一些重要內容,或單獨列出,方式不限,但內容要有,建議如下。
①發布令:首頁應是由用人單位最高管理者簽署的全面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發布令。從發布日起用人單位即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來規范用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行為,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②任命書: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的任命書。
③管理手冊目錄:按手冊的章、節列出標題及頁碼以便于查閱。
3.手冊正文
(1)前言主要是簡要的介紹用人單位的概況,生產工藝的特點、曾發生過的事故及職業病、主要危險源等,其目的是向相關方及第三方審核認證機構提供一個概貌。
前言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企業簡介:應包括企業的地址、投資方、建立日期、投資規模、企業活動、產品或服務內容、產值、員工人數及組成。
②企業生產工藝:生產工藝流程簡圖,說明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及工藝流程。
③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狀況:曾發生過的事故、職業病及主要危害。
④其他有關資料。
對上述內容,可以依據企業的情況有所增減,其中主要是職業健康安全的背景材料,使有需要的用人單位和相關方對企業有所了解。
(2)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用人單位應以文件的形式向社會展示用人單位在確保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意圖和宗旨;對遵守本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對遵守危險控制和持續改進的承諾;并結合用人單位在識別和評價出的對安全生產有危險的危害中確定實現用人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框架要求;用人單位全體員工獻計、獻策,積極參與。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內容該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①目的和適用范圍。用人單位編制手冊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管理手冊的適用范圍。
②引用標準、定義、術語及縮寫代號。主要是列出手冊編寫所依據的標準,以及行業中常用的或企業內部通用的術語定義,其目的是便于其他相關人員的理解,同時給出手冊中采用的縮寫代號所對應的術語。
③手冊的管理。由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是用人單位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法規性的文件,應當受控,以確保在有需要的崗位都有現行有效版本,防止作廢版本的使用。因此,應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評審、發放、使用、修改、回收、作廢等工作制定一個手冊的管理規定。
④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的描述。由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是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體系文件的概要性描述,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向社會及相關方展示其全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因此,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應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中的全部管理要素進行描述。管理要素描述的內容如下。
a.總則。簡單的描述該管理要素在用人單位活動、產品或服務過程中的實施目的和適用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的范圍。
b.職責。應列出實施該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明確職責及權限。
c.控制要求。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管理要素共有兩類:
只有文件要求,沒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如:
a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b目標;
c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d用人單位結構和職責;
e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
f管理評審。
對上述幾個管理要素,除依據管理要素中規定的基本要求,簡要描述實施該管理要素中工作內容和要求外,并結合用人單位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特點以文件的形式來表達這些管理要素的成果。如:
a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如首頁公布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b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計劃表;
c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計劃表;
d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用人單位結構圖;
e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職責分配;
f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部門職能分配表。
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如:
a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及危險控制策劃;
b法律及其他要求;
c培訓、意識和能力;
d交流與協商;
e文件控制;
f運行控制;
g應急準備與響應;
h績效監測與測量;
i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j記錄;
k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
對上述管理要素均有程序文件的要求,同樣依據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簡要描述實施該管理要素中工作內容和要求,對如何實施的方法和程序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中不作描述,以避免與程序文件的重復。
d.相關文件。通過相關文件可以建立不同層次文件的查詢途徑。
④對于只有文件要求,而沒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則應列出該管理要素完成的文件化成果,如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計劃表、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計劃表等。
⑥對于規定編制程序文件,則應列出該管理要素所包含的程序文件及相關程序文件清單。
4.附錄
附錄實際上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附件,是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的補充說明,其主要內容可以包括:
①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清單;
②用人單位機構圖;
③重要危險因素清單;
④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⑤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程序文件清單;
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職責分配一覽表;
⑦職業健康安全記錄清單;
⑧其他有關資料。
第5篇 某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 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是某工廠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責任組織機構,對某工廠范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09]23號)《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以及上級工作指示,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某工廠安全管理重要議事日程;
3負責制定和建立某工廠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并負責監督、檢查與落實執行情況;
4負責指導和落實各部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和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召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會議,聽取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負責組織制定、頒發某工廠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定、職業病防治方案及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
6在新、改、擴建項目中,嚴格遵守和執行職業健康安全“三同時”規定,負責審定職業健康安全專項技術措施,職業健康安全資金的投入納入建設項目資金概算;
7確保職業健康、職業病防治和作業場所環境改善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塵毒檢測儀器設備購置費、檢測費、職業健康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治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等)應列入年度安全或職業健康資金計劃,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第6篇 法律事務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 負責組織對本部門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
(4) 審查公司各部門與外單位簽訂的采購合同、工程項目合同、勞務合同、維修合同、運輸合同中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協議的合法性、有效性。
(5) 負責公司因發生事故引起的起訴或應訴等相關事宜。
(6) 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7篇 如何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險源辨識工作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20世紀80年代后期在國際上興起的現代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它與iso9000和iso14000等標準規定的管理體系一并被稱為后工業化時代的管理方法。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認識到貫徹這“三個標準”的重要性。目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尚未成為國際標準,我國在參照《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規范》(ohsas18001-1999)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為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提供了軟件基礎。
企業建立與運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目的是實現事故預防,而危險源是導致事故的根源。所以危險源是職業健康安全的核心問題,而危險源辨識則是危險源控制的起點。危險源的辨識是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初始評審階段的一項主要工作,同時也是體系的核心要素。因此危險源的辨識格外重要。下面,筆者結合建筑施工企業簡要談一下如何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險源辨識工作,以求拋磚引玉。
一、 幾個術語
1、 危險源。gb/t28001-2001-3.4條規定“危險源是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的根源或狀態”。危險源包括職業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因素兩個方面。職業危險因素是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職業危害因素生產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可能使作業人員某些器官和系統發生異常改變、形成急性或慢性病變的因素。廣義的職業危害因素包括可引起工傷事故的職業性危險因素和可引起職業病變的職業性有害因素。狹義的職業危害因素主要指職業性有害因素。
2、 危險源辨識。gb/t28001-2001-3.5條規定“危險源辨識是識別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危險源辨識可以理解為從企業的施工生產活動中識別出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的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和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的過程。
3、 風險和風險評價。gb/t28001-2001-3.14條規定“風險是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結合”。3.15規定“風險評價是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4、 可容許風險與安全。gb/t28001-2001-3.17條規定“可容許風險是根據組織的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方針,已降至組織可接受程度的風險”。3.4條規定“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
二、 危險源的分類
(一) 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安全科學理論把危險源劃分為兩大類。
1、 第一類危險源。根據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因此把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必須采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危險源。例如:某工程項目隧道施工涉及爆破工藝,該項目設置炸藥庫,炸藥庫中儲存的炸藥和雷管則是第一類危險源。
2、 第二類危險源。正常情況下,施工過程中能量或危險物質受到約束或限制,不會發生意外釋放,即不會發一事故。但是,一旦這些約束或限制能量危險物質的措施受到破壞或失效,則將發生事故。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因素三個方面。上例中如果該項目制定危爆物品管理辦法或其他管理制度,規范人的行為、物的狀態和環境因素,控制爆炸事故的發生,這些辦法或制度則是限制措施。但如果作業人員在炸藥庫內動火,可能發生爆炸事故,作業人員違規作業就是第二類危險源。
3、 事故起因分析。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兩類危險源相互關聯、相互依存。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因此,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二) 按導致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進行分類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gb/t13681-1992)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將危險源分為六類:物理性危險、危險因素;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其他危險、危害因素。上例中炸藥庫(存放的炸藥)屬于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作業人員違規作業則是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衛法監發〔2002〕63號)中將職業危害因素分為十類:粉塵類;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化學物質類;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變危害因素;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
三、事故類別和職業病類別
危險源是導致事故的根源,危險源辨識既要識別危險/危害因素,又要判定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事故在gb/t28001-2001-3.1中被定義為“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ms)關注的是活動和過程的非預期結果,這些非預期的結果可能是負面的、不良的,甚至是惡性的。對于人員來說,這種不良結果可能是死亡、疾病和傷害。我國的勞動、安全、衛生等部門通常將上述情況稱為“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對于物質財產來說,事故造成損毀、破壞或其他形式的價值損失。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11-1986)將事故分為20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傷;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職業病目錄》(衛生監發〔2002〕108號將職業病分為10大類;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每一大類下又分若干小類,共計10大類115種。
四、 危險源辨識
(一) 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很多,基本方法有:詢問交談、現場觀察、查閱有關記錄、獲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務分析、安全檢查表、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樹分析、故障樹分析。這幾種方法都有各自的適用范圍或局限性,辨識危險源過程中使用一種方法往往還不能全面地識別其所存在的危險源,可以綜合地運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方法。
(二) 危險源辨識應考慮“三、三、七”的要求
所謂“三、三、七”,是指三種狀態,三種時態,七個方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七種類型(安全):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性、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三) 危險源辨識應注意的幾個方面
1、 施工工藝存在的職業危害:通過分析施工工藝構成,了解產生有害因素的作業源點及其散發有害因素的性質、特征等情況。施工工藝的特點不同,所產生的職業危害也有很大差別。例如:鐵路工程中的硫磺錨固工藝,公路路面工程中的瀝青攤鋪工藝,土石方或隧道施工中的爆破工藝,等等。
2、 作業方存在的危害:在接觸同類有害環境(物質)因素條件下,作業方式對職業危害的風險度有很大影響,我們應盡量考慮機械化或半機械化施工,并給作業人員配備專用勞動保護用品,以減少對人員的危害。
3、 作業環境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在同一種作業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質、環境條件的不同,對人體的危害差別頗大。一方面要識別危害因素的類型,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識別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態、分布特性、擴散特點、成份、濃度或強度等。此外,還應分析危害因素產生及變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護對策。
4、 作業人員接觸有害因素的頻率或時間:在生產方式類似,環境因素(物質)相同的條件下,職業危害因素的程度主要取決于工人接觸的時間。
5、 勞動組織:有些危害是由于勞動組織不合理引起的,如作業時間過長。通過勞動組織還可了解職業危害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情況,如接觸塵毒的人群數量、性別特征、年齡結構、行為特征等。
6、 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識別防護設施配置情況,是否配置有勞動衛生防護設備、實施通風、除塵、凈化、噪聲治理等,多工位作業場有效防護設備的覆蓋面;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如設備是否能正常運行,運行參數如何;防護效果,如集塵、毒風罩是否完好有效,閘板是否靈活可靠無泄漏,凈化效果、噪聲消除、隔離是否有效等。
五、 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策劃
(一) 風險評價
1、 風險評價的基本知識
風險評價是體系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最先進行的環節,目的是對現階段的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進行評價分級,根據評價分級結果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控制,從而取得良好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有: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矩陣法、預先危害分析(pha)、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fmea)、風險概率評價法(pra)、危險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eta)、頭腦風暴法等等。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最適合的風險評價。筆者推薦使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法(lec)法來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
2、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
d=lec
式中:d代表風險值;l代表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代表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c代表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施工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l、e、c在不同情況/環境的對應值,一般情況下,l在0.1~1之間,e在0.5~10之間,c在1~100之間。按照d=lec,求出風險值(d),當c≥40或d≥160時(企業自定),可將此風險因素列為重大風險因素。過個界限值并不是長期固定的,企業應在不同時期根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確定風險級別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續改進的思想。
(二) 風險控制策劃
1、 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的因素
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下列因素: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險源或風險,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險品;如果不可能消除,應努力降低風險,如使用低壓電;可能情況下,使工作適合于員工,如考慮員工的精神和體能等因素;利用技術進步,改善控制措施;保護每個工作人員的措施;將技術管理與程序控制結合起來;引入計劃的諸如機構安全防護裝置的維護需求;在其控制方案均已考慮過后,作為最終手段,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應急方案的需求;預防性測定指標對于監視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計劃要求十分必要。
2、 制定風險控制計劃的注意事項
風險控制計劃應在實施前予以評審,應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計劃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風險降低到可行水平;是否產生新的危險源;是否已選定了投資效果最佳的解決方案;受影響的人員如何評價計劃的預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計劃的控制措施是否會被用于實際工作中。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計劃是體系運行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它既影響到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的制定,又影響到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管理方案、運行控制及監視和測量等要素的實施和運行,所以該要素是將企業健康安全與管理連接起來的重要環節,是職業健康安全與管理體系建立的基礎。如何全面、系統的辨識危險源,逐漸提高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水平,是企業貫標骨干和安全工作者關注的焦點,筆者在此談論的有關內容僅供貫標企業參考。
第8篇 財務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積極參與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到位。
(3)負責組織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
(5)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9篇 生產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1.2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流程和操作規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1.1.3 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1.1.4 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器具和滅火器材;
1.1.5 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1.1.6 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1.1.7 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1.1.8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1.1.9 發生事故立即搶救和報告,對重大事故的現場要保護;
第10篇 班組長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負全面責任,帶頭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在本班組貫徹執行;
1.1.2 對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合格以及勞保品佩戴不全的人員不安排上崗,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
1.1.3 每天上班前必須開好安全會,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做好班組安全環保教育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記錄應準確、完整;
1.1.4 布置生產任務或臨時任務時,班組長必須首先深入生產現場,預先制定安全措施,沒有安全措施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得安排生產工作;對所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必須親自參加,并檢查監督安全預防措施的落實;
1.1.5 負責隨時檢查和督促本班組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現象,監督檢查本班組員工勞保品的正確佩戴與合理使用;
1.1.6 負責經常檢查本班組設備以及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和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員工作業條件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1.1.7 生產過程中,若發現組員思想或身體狀況反常要采取相應的對策或調離工作崗位;
1.1.8 發生人身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傷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同時保護現場,立即上報領導,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第11篇 管理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在編制公司中、近期發展規劃、投資規劃和改、擴建計劃時,必須包含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內容。
(3)負責組織對本單位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
(5)在組織對外談判、簽訂協議或合同時,必須包括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要求的條款,明確雙方在提供產品或服務期間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并負責監督落實。
(6)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12篇 環境設施安全小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標準,制定、修訂并完善本企業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和措施,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1.2 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他有關安全規程、標準,制定并組織審查建筑安裝施工安全措施,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1.1.3 負責對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技術知識進行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搞好環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1.1.4 制定“三廢”治理和噪聲防治等措施規范,并檢查執行情況;
1.1.5 組織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做到新建項目不留隱患。按照“三同時”原則,保證安全、職業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使用;
1.1.6 負責基建與生產的聯系、配合、交接工作;
1.1.7 負責組織外來基建施工隊伍和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簽訂施工合同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發生事故按合同處理;
1.1.8 負責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1.1.9 負責對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并督促有關單位使環保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1.1.10 編制公司基礎、排污和環保等相關制度和標準文件,并對公司的基礎設施、排污設施和環保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1.1.11 設施發生故障時,及時報修,并做好記錄,由專人負責維修;
第13篇 人力資源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 合理配置從事與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人力資源,確保從事與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有關人員意識和能力的需要。
(3) 負責全面掌握職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情況,根據不同的對象、時期、場合、工種,開展有針對性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4) 負責公司員工培訓的統籌安排,負責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并組織培訓工作的實施,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與評價。
(5) 負責組織對本單位/部門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辨識、評價、更新和學習,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6)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
(7) 認真配合公司內審和管理評審工作,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提出合理化意見。
(8) 貫徹《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部門的加班加點進行監控。
(9) 負責對公司提供勞務的相關方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響,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合同時必須有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協議,明確勞務派遣單位在提供勞務期間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并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10) 在招用各類人員(包括勞務派遣工、臨工)時,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
(11) 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本部門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14篇 管理者代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1) 管理者代表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 按照gb/t24001-1996和gb/t28001-2001的要求建立、實施并保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3) 負責定期做好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內部審核的組織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管理評審工作。
(4) 向總經理匯報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運行情況。
(5) 負責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確保公司全體員工更好地提高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意識。
(6) 負責就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關事宜與外部聯絡。
第15篇 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條. xxx分公司安全員每月對有在建xxx的辦事處都要抽查到,并有規范記錄,每月底向xxx分公司總經理匯報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和下月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每兩個月向各辦事處通報一次安全生產抽查情況。
第二條. 辦事處安全員每月對在建工地抽查率要達到50%,必須有規范記錄和現場負責人簽字,每月25日前將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寫為月報形式并經辦事處主任簽字上報xxx分公司安全員。
第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除防觸電告警安全帽和電工絕緣鞋有xxx公司統一采購,然后從直接成本中扣回,其余防護用品有各辦事處自己采購,并報xxx分公司備案。嚴禁使用“三無”產品。辦事處對所需的勞動防護品及用具要及時以文字形式(經辦事處主任簽字)上報xxx分公司安全員。
第四條. 各維護班組在施工生產中,嚴禁“三違”現象發生,嚴禁酒后上班或晚上過多酗酒。
第五條. 維護或施工現場必須有專人指揮和明顯的安全標志,防止因維護或施工而傷害過往行人維護或施工人員被外來因素傷害。
第六條. 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要提前對維護或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提前排除安全隱患或采取穩妥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在維護或施工前告知所有維護或施工人員。對復雜施工環境不能采取十分把握的勞動防護措施,辦事處必須盡快向xxx分公司安全員匯報。
第七條. 辦事處新聘用的工地負責人,必須經xxx分公司對其安全管理方面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錄用。
第八條. 維護班組每隔6-10天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每隔3-5天進行一次較全面的安全檢查,并都要做規范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必須有領物人簽字。在檢查中只要檢查人員未見到這三本記錄,不論何種理由都按沒有論處。
第九條. 維護班組必須保證維護或施工人員有正常的休息時間,嚴禁使用18周歲以下或55周歲以上人員,45周歲以上禁止登高作業。工地負責人要留有維護或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或準確的身份證號碼記錄,并及時報xxx分公司安全員備案。
第十條. 在上級或xxx分公司檢查中,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未在規定期限按要求整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立即停工整頓,直至隱患消除為止。
第十一條. 對儀器、儀表等設備操作不十分清楚的人員,嚴禁亂動設備。辦事處對儀器、儀表等設備的管理必須要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并有出入使用記錄。
第十二條. 辦事處安全員對每天的維護或施工地點必須能隨時找到,并積極配合xxx公司或xxx分公司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對不能提供準確地點或可靠的聯系方式,而造成無法檢查的,一經查出按相關規定處罰。若因此發生責任事故,其辦事處承擔所有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xxx分公司配給辦事處的安全防護設施年損壞率為總價的10%,超過10%的按原價從辦事處管理績效中扣回。安全防護設施損壞后辦事處安全員要盡快向xxx分公司匯報,經xxx分公司安全員確認后,方可處理。
第十四條. 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工地駕駛員嚴格遵守行車措施“十不準”和公司的車輛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 各辦事處主任必須與xxx分公司總經理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繳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全年無責任事故發生,將一定的比例返還。
第十六條. 若維護班組發生事故,首先要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要及時逐級如實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