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火應急準備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目的
為預防火災和火災危害,防止事態的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程序。
2.0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所有的人員、活動、設施和區域。
3.0主要職責和權限
3.1 總經理確保在本公司范圍內配置適當的應急設施。
3.2總經理助理負責監督本程序的實施。
3.3 各部門負責人在火險發生時組織人員并及時報告,組織好現場搶救工作,必要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現場。
3.4 報警員、滅火員、疏散員、急救員負責在火險發生時的報警、滅火、疏散和急救工作。
3.5 員工在發現險情時及時報告并安全撤離現場。
4.0工作程序
4.1關鍵信息數據
本公司在招收新員工時以及在廠區的信息欄里將會向員工介紹公司應急準備的關鍵信息數據,如警報信號、緊急關閉設備程序、主要/備用疏散通道、以及集合區等,確保所有員工在緊急事件發生時都知道如何安全撤離。本程序可作培訓數據對員工進行培訓。
4.2 指揮系統及人員職責
本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充分發揮員工積極性,建立企業內部ehs管理委員會,負責應急指揮系統以減少緊急情況誤解發生時的混亂現象。具體參見《ehs委員會組織結構圖》及《ehs委員會崗位職責》,確保管理層及員工明確各自職責包括緊急情況發生時的職責。此中指定了協調應急行動的負責人。
4.3警報系統
用以向員工通報緊急事件與緊急撤離的報警系統應能在緊急情況下清晰識別。本公司的警報信號有消防報警器。報警器的鈴聲為急促的鈴聲。本公司的報警信號為單獨的報警系統,即發生緊急情況如出現電力中斷情況,報警信號仍能發揮作用。聽到疏散警報或廣播指引,所有人員均按以下4.7應急計劃之規定,采取行動。
4.4緊急電話號碼
本公司制定《緊急求助電話一覽表》,此表也是應急計劃的一部分,并給予張貼。此緊
急求助電話號碼包括本廠內部的任何分機號碼、本地政府消防隊的電話號碼、本地醫療機構的電話號碼 、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等以及ehs管理委員會管理人員的電話號碼。
4.5緊急疏圖解及說明
本公司制定應急詳細資料圖解及說明《逃生路線圖》并在每個樓層(或車間)的醒目位置張貼。此程序根據樓層(或車間)的不同,分別制定若干份,包括各個樓層(或車間)的疏散路線、緊急出口、滅火器的位置、報警器、消防栓、應急燈的位置、當前所在地位置等其它涉及緊急安全的因素。
4.6 集合區
本公司設立緊急事件發生時的全體員工集合區,該集合區確保安全、遠離火災危害、且不妨礙車輛往來及救助工作。緊急事件發生時清點員工人數在集合區內進行。
4.7 應急計劃
4.7.1發生火險時,各樓層(或車間)報警員迅速打破消防報警器開關外罩并報警,火速聯系部門負責人或根據《緊急求助電話一覽表》聯絡公司常務副總或消防指揮中心,由他們聯絡消防部門,報出詳細位置、火勢大小、起火物資、本公司電話號碼等詳細情況并由報警員去路口接警。此時消防中心要用廣播通知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滅火疏散和急救。
4.7.2發生火險時各部門(或車間)滅火員迅速使用滅火器材撲滅火災,這種情況下的滅火必須是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如火勢較猛,本公司無法控制。則根據疏散員或部門負責人的安排疏散到集合區,在政府消防隊員的允許下可協助他們滅火。本公司滅火員必須經過政府消防部門的培訓。
4.7.3聽到疏散警報或廣播疏散通知后,各樓層(或車間)疏散員立即組織工人按正確的出口疏散并檢查所有的地方(包括洗手間和小房間)確保所有工人全部離開廠房,此時所有的工人均應按照〈逃生路線圖〉的文字指引關掉機器及聽從疏散員的安排到達集合區。同時疏散員關閉樓層(或車間)防火門及電總閘。
4.7.4 因本公司集合區設在門口綠化區,疏散過程中由保安人員懸掛必要的標識, 并提醒員工提防危險;疏散過程中由保安人員維持秩序,保護員工安全到達集合區后所有
的工人在指定的地點排好隊,各車間負責人清點人數并報告公司常務副總。如本部門人員已全部疏散到集合區,在公司常務副總同意下,帶隊離開廠區至廠區外的更為安全的地方。如任何一個部門的人員未及時到達集合區,則在公司常務副總的同意下組織搜尋及營救。
4.7.5 在政府消防隊員未到達且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只有經過培訓且取得許可的人員方可參加搜尋工作并及向公司常務副總報告。在政府消防隊員已經到達的情況下,可在政府消防隊員的許可下協助搜尋。
4.7.6 在政府消防隊員來到之后,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應聽從政府消防隊員的一切指揮。
4.7.7 當有人受傷或昏迷,在政府醫療機構尚未到來之前,公司急救員對意外事故受傷或突發性垂危病人進行緊急救助,防止病情惡化,及時挽救生命。在急救醫療人員到來之后,在急救醫療人員的同意下可協助進行急救醫療救護。公司急救員必須接受過緊急救助以及心肺腹蘇法的培訓,且其有關資質在有效期內方可參加急救工作。
4.7.8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本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4.8 消防檢測及消防警報系統。
4.8.1在本文件發布的一個月內或在每年6-10月的人員高峰期及未參加過演習的新員工超過30%時,本公司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緊急疏散演習。在每次緊急事件發生或緊急疏散演習結束后,公司常務副總應對演習目標達成情況進行評估。在未達到管理目標或公司常務副總認為有必要時則應增加演習次數。使其更能發揮作用。
4.8.2修復策略及應急安全措施。
本公司制定提供設備及維修服務公司名單,以及能夠為本公司生產服務的臨時承包商名單。以確保本公司萬一發生火災,能夠及時修復并恢復正常作業,保證本公司生產正常有序的進行,并確保客戶滿意。包括消防檢測及消防警報系統)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執行。
4.8.3本公司規定對報警器、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燈、出口標識等每月由保安進行檢查及測試,如有不適用的情況,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以保持應急設施良好并保持記錄。其中便攜式滅火器應每年由合格的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護,并保存有關記錄數據。
4.8.4《逃生路線圖》及《緊急求助電話一覽表》應張貼在各部門醒目位置,如有損壞,
各部門負責人要立即報請公司常務副總更換。
4.8.5詳細的消防系統(包括消防檢測及消防警報系統)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執行。
5.0相關文件
5.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5.2 《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5.3 《逃生路線圖》
5.4 《緊急求助電話一覽表》
5.5 《ehs委員會組織結構圖》
5.6 《ehs委員會崗位職責》
6.0相關記錄
6.1 應急設施檢查表
6.2 消防演習/緊急疏散演習(包括評審結果)
6.3 員工培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