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其他管理人員工作標準
1、積極宣傳、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和礦黨政下發的文件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積極參加礦召開的有關會議和有關活動。、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礦有關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礦規定的考勤制度,嚴格四簽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串崗。
3、積極參加本單位和礦組織的業務、理論學習,不斷學習新技術、新管理知識和方法;能虛心向別的同志求教,并能幫助新同志提高業務管理水平,提高技術;能學以致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在實踐中提高素質和能力,并有創新成果。
4、注重自身修養,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待人熱情,群眾反映好;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辦公使用文明用語;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
5、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嚴格遵守執行各項安全措施,遵章作業;講求實效,注意方式、方法,深入現場,扎實開展工作。
6、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積極搞好部門之間和本部門內的協調配合;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認真工作,任勞任怨,服從組織和領導分配;積極努力,能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第2篇 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標準——其他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1、按本部門安全職責的規定,切實搞好本專業的安全、技術或經營的組織與治理,并負有直接責任。
2、根據本專業生產、施工的需要。及時編制或修訂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制度和措施,保證各項生產、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產、施工秩序。
3、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把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技術業務培訓,指導安全技術治理,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難題。
4、參與本專業的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