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發電安全管理工作評價規定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公司開發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安全工作過程管控,健全安全管理評價考核體系,對公司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客觀、全面、公平、合理的評價,促進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鞏固和提高“兩抓一建”工作成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公司開發公司安全生產規程規定以及《意見》明確的安全工作思路、目標和任務,將2023年安全管理工作評價內容分為5類26項,每項列出具體評分標準(見附表),作為各發電單位貫徹公司安全工作部署,落實《意見》各項要求的綜合評價標準。
第三條安全管理工作評價分為目標評價和過程評價兩部分,其中“安全目標”針對安全事故(事件)發生情況,過程評價包括對“安全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和獎勵”完成情況。
第四條安全管理工作評價在嚴格執行安全事故考核有關規定的同時,將《意見》落實情況及日常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納入評價,作為檢驗各發電單位安全工作成效的綜合指標,引導各單位全面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實現2023年安全工作目標。
第五條企業負責人年度業績安全指標考核得分最高為19分,年底減去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評價扣分與安全管理過程評價扣分,所得分數為企業負責人年度業績安全指標考核得分(最低為0分)。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評價(1-7項)實行扣分辦法,年底扣分之和得出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評價扣分;安全管理過程評價(8-26項)實行加分和扣分相結合的辦法,年底最終考核累計扣分與獎勵得分之和乘以0.19系數,得出年度安全管理過程評價扣分。
第六條公司安全監察部根據各單位月度安全生產和安全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價考核,每月10日前將考核結果以正式文件下發各單位,同時在安全監督信息系統上公布。
第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系統各發電企業。
第八條本辦法由****公司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附表
****公司開發有限公司2023年發電安全管理工作評分表
序號
項目
評分標準
一、安全目標
1
安全百日個數
比公司規定每少1個扣5分。
2
不發生人身重傷、死亡事故
死亡1人,扣19分;每重傷1人扣5分。
3
不發生五級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
①每發生1起一般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扣19分;
②每發生1起五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10分;
③每發生1起六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5分;
④每發生1起七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2分;
⑤每發生1起八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1分。
4
不發生火災事故
①每發生1起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扣19分。
②發生火災事件的,根據后果扣3~10分。
5
不發生六級及以上信息系統事件
每發生1起,按照事故性質和后果扣2~8分。
6
不發生本企業負主要及同等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每發生1起,按照事故性質和后果扣3~19分。
7
不發生對公司造成較大影響的安全事件
每發生1起,按照事件性質和責任大小扣5~19分。
二、安全重點工作
8
“安全年”活動
①未成立安全年活動組織機構,扣10分;
②未細化“安全年”活動方案,扣5分;
③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對活動親自部署、未親自督辦,扣5分;
④沒有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扣5分;
⑤未制定分級管控目標,扣5分;
⑥未落實具體措施和要求,每項扣0.5-1分;
⑦活動開展不務實、走形式,每項扣0.5-1分;
⑧無活動記錄,每次扣0.1-0.5分;
9
安全性評價
①安評查出問題未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每項扣1分;
②安評查出問題未按期完成,每項扣1分;
③自查評開展不深入、不徹底的,每項扣0.2-1分。
10
隱患排查治理
①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細則,扣10分;
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不健全,扣0.1-0.5分;
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扣0.1-0.5分;
④隱患治理未做到閉環管理,每項扣0.2-0.5分;
⑤未按期完成隱患治理,每項扣0.5-1分;
11
安全設施標準化
①未成立組織機構,扣10分;
②未制定安全設施標準化實施方案,扣5分;
③未按計劃完成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每項扣0.2-1分;
④安全設施配置不完善或不符合標準要求,每項扣0.1-0.5分;
⑤安全設施標準化試點,未按期通過國網驗收,扣20分。
12
安全生產反違章
①未成立反違章組織機構,扣10分;
②反違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③反違章監督檢查不到位,每發現1次扣0.1-0.5分;
④未對反違章檢查進行月度總結,每次扣0.2分;
⑤未建立反違章處罰管理檔案,每項扣0.3分;
⑥未對發生的違章現象進行深入分析、處罰,每發現1次扣0.1-0.5分;
⑦未及時對違章現象進行曝光,每發現1次扣0.1分。
三、日常管理工作
13
安全監督體系建設
①未設置獨立的安全監督機構,扣2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配置安全監督人員,扣1-2分。
14
安全例行工作
①企業負責人“四個一”要求落實不滿足要求,每項扣1分;
②未召開季度安委會,每次扣5分;
③未召開月度安全分析會,每次扣5分;
④未召開安監網例會,每次扣5分;
⑤安全分析會會議紀要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⑥未召開班前會、班后會,每次扣0.2分;
⑦安全日學習流于形式、內容空洞,每次扣0.1-0.5分;
⑧未發布《月度安全簡報》,每次扣0.2分。
⑨上級布置的安全專項活動未及時組織傳達實施,每次扣1-5分。
15
“兩措”管理
①未制定“兩措”年度計劃,扣10分;
②未按計劃實施“兩措”,每項扣2分。
16
應急管理工作
①未按公司要求健全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扣1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制定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每項扣1分;
③未按要求完成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每項扣2分;
④未制定應急演練和培訓計劃,扣2-5分;
⑤未按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每項扣0.5-2分;
17
安全教育培訓
①公司對各單位領導干部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程制度、《安規》考試,每出現1人次考試不及格,扣1分;
②未制定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扣5分;
③未按培訓計劃實施,每項扣1分。
18
春、秋季及其他專項安全大檢查活動開展
①未制定春秋季安全檢查工作計劃,扣10分;
②檢查表及檢查標準制定不全面,每項扣0.2-0.5分;
③對自查以及公司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每項扣0.1-2分。
19
定期報送工作
①各類報表、報告、總結以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上報,每次扣0.2-0.5分
②報送材料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20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報告
①發生機組狀態轉變,未按規定時限、要求上報,每次扣1分;
②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未按規定時限、要求上報,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5分;
③發生瞞報,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0-100分。
21
不安全事件調查處理
①發生不安全事件單位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每次扣1-5分;
②整改措施不落實,重復發生相同不安全事件的,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5分;
③未按時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每次扣3分。
22
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
不滿足要求扣0.1-5分
四、其他
23
基層單位工作不到位,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根據性質不同,每次扣1-10分。
五、獎勵
24
安全管理典型經驗被公司推廣
每項加1-2分
25
出色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每項加1-2分
26
單位獲得國家電網或省級以上級別先進安全獎項(含安全專項活動)
每項加3-5分
第2篇 發電機-安全管理措施
1 作業條件
1.1 辦理發電機檢修工作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布置完善。
1.2 發電機內氫氣置換完畢,用干燥的壓縮空氣吹凈機內的二氧化碳。發電機機內為合格空氣、人孔已經打開進行了充分的通風。
1.3 發電機已與氫氣管道系統隔離。并已在來氫管道側加死堵。
1.4 發電機修前試驗已經試驗完畢并結束,內冷水等系統已經停運。
1.5 發電機氫氣冷卻器化妝板已經拆卸完畢,化妝板吊離并放置在不妨礙檢修的位置上
1.6 搭設腳手架檢驗合格,滿足使用條件。
1.7 檢修使用的專用工具齊全,并經檢查試驗合格,存放在指定地點。
1.8 材料準備充分,備品備件齊全。
1.9 作業組成員了解發電機修前的運行狀況。
1.10 作業組成員清楚修前發電機存在的缺陷及本次檢修處理缺陷的方法。
1.11 作業組成員必須熟悉本作業指導書內容(檢修項目、工藝質量標準等)。
1.12 作業組成員必需安全持證上崗,熟悉本作業指導書的安全技術措施。
1.13 開工前召開專題會,對作業組成員進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組內明確分工。
2 風險分析/危害辨識
2.1 發電機檢修總危害辨識
2.1.1 參加檢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達到上崗條件。
2.1.2 作業組成員的著裝要符合要求。
2.1.3 發電機與所有系統完全解列,且內部無氫、無二氧化碳。
2.1.4 發電機解體、檢修、試驗和回裝時嚴禁損傷設備及其部件。
2.1.5 嚴禁攜帶檢修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如金屬性物品或鋒利物品)。
2.1.6 所帶的常用工具、量具應認真清點、登記,絕不許遺留在發電機內。
2.1.7 各作業過程作業組長要進行安全交底,做好危險預想。
2.2 解體階段的風險分析
2.2.1 檢查二氧化碳瓶完好、氣體壓力充足、氣瓶儲備充足(100個以上),且放置牢固,防止在搬用過程中傾倒。
2.2.2 排氫前發電機內各部鐵芯鐵芯溫度應不超過40℃。
2.2.3 在排氫過程中,工作現場嚴禁明火,且排氫速度不能太快。
2.2.4 在排氫過程中,發電機內部壓力不能低于50kpa。
2.2.5 在充二氧化碳時,充氣壓力不能低于150 kpa。
2.2.6 解體發電機前必須將來氫門與發電機拆開。
2.2.7 解體前必須用壓縮空氣將發電機內的二氧化碳吹掃干凈。
2.2.8 解體時測量發電機內氫氣含量合格。
2.2.9 解體中發電機內只能使用手電。在解體過程中,檢修人員不得穿帶金屬紐扣的工作服。進入定子人員須穿連體工作服,衣著整潔,衣袋內不得裝任何物品。
2.2.10 進入定子施工人員所帶的一切物品必須如實進行登記,工作完畢后認真進行清點核對,保證全數拿出;,禁止帶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件(如鑰匙等)。
2.2.11 人孔拆開后,將轉子軸向風道封閉,防止異物進入轉子內部。
2.3 檢修階段的風險分析:
2.3.1 每天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向作業組成員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工作結束后總結當天的安全工作情況。
2.3.2 使用電動工器具必須配用漏電保護器。
2.3.3 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帶、安全帶或防墜器。
2.3.4 水壓試驗時嚴密監視壓力表的壓力,防止超壓損壞水管。
2.3.5 在進行修前、修后高壓試驗及有關電氣試驗時,檢修人員應撤離現場,并作好協調配合工作,在不同地點設專人監護,并設圍欄。
2.3.6 發電機進行內部檢修時,嚴格執行檢修工藝規程和發電機檢修管理制度。
2.3.7 在檢修中使用扁鏟、鐵絲、鋸條等時要時刻注意不能將斷頭掉入發電機內部。
2.3.8 收工后要清點工器具無遺漏后,用蓬布將發電機蓋好,并貼封條。
2.4 回裝階段的風險分析:
2.4.1 全面檢查發電機內部的所有檢修工作全部結束,所有部件檢修工作完畢。
2.4.2 通知相關部門或班組,檢查其相應工作全部結束。
2.4.3 回裝時要按照拆前記號回裝。
2.4.4 封人孔之前認真檢查發電機內部無異物,并拆除轉子軸向風道堵板。
2.5 水壓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2.5.1 水壓試驗至少由兩人以上進行工作,禁止單獨1人操作。
2.5.2 水壓試驗必須與集控運行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5.3 將水壓機和發電機出水法蘭、進水法蘭和壓力表連接好。
2.5.4 升壓時先打開繞組排空門,待空氣排盡后方可關閉升壓。
2.5.5 緩緩升壓至0.6mpa后開始查漏,維持12小時無滲漏為合格。
2.5.6 升壓時做好聯系工作,防止壓力超限。
2.6 發電機風壓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2.6.1 水壓試驗前必須認真檢查發電機本體、氫系統及氫干燥器等設備全部恢復完畢后,方可進行。
2.6.2 定子冷卻水系統、密封油系統和潤滑油系統全部恢復正常運行方式。
2.6.3 壓縮干空氣壓力正常。
2.6.4 氫系統就地壓力表和集控計算機畫面氫壓信號已投入正常運行。
2.6.5 化學氫氣儀表分析盤、氫氣濕度分析儀、熱工變送器和就地壓力表均恢復正常。
2.6.6 風壓試驗必須與集控運行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6.7 從0m接干燥的壓縮空氣進入機內,緩緩升壓。
2.6.8 對發電機密封點進行查漏,查漏方法為洗滌靈水和鹵素檢漏儀測試法檢查所有密封點,具體查漏點見《發電機氫系統風壓查漏點一覽表》。
2.6.9 在查漏過程中如果發現漏點要及時處理,全部密封點檢查兩遍后無滲漏現象后繼續升壓,在升壓過程中加強對密封油壓的跟蹤、查漏,如果發現漏點,停止升壓及時處理,如果確認不能處理的,泄壓后重新檢修,重新進行風壓試驗。
3 組織及人員分工
3.1 組織措施
3.1.1 在配合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過程中,設組長一名,各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組長統一指揮。
3.1.2 各小組成員,按分工明確,各負其責,不得隨意離開檢修現場。
3.1.3 在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前召集所有成員召開現場會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1.4 發電機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必須由班組組織協調。
3.1.5 所有在場的工作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3.1.6 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時,項目部、班組負責人必須在場監護。
3.1.7 電氣檢修班班長或技術員必須有一人在場監護。
3.1.8 使用行車起重時由起重工統一指揮,一切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
3.1.9 所有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準備就緒后方可進行工作。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1 安全施工措施
4.1.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嚴禁酒后進入檢修現場。
4.1.2 現場施工中的廢油棉紗、破布等,應統一集中保管處理,做好防火的準備,嚴防火災的發生。
4.1.3 起吊過程中,應統一指揮,集中精力,起吊重物下嚴禁站人。
4.1.4 進入發電機內部的工作的人員,不得穿帶釘或堅硬底的鞋,以免滑倒或劃傷內部部件或絕緣。
4.1.5 施工電源裝置損壞或使用完畢,電氣專業人員維修或拆除,嚴禁私自修理或拆除。
4.1.6 積極認真的進行施工,保護好自己保護好設備,相互照應,統一指揮,統一調度,集中精力搞好大修工作。牢固樹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市場”的意識。
4.2 文明施工措施
4.2.1 檢修現場必須保持清潔。拆卸的廢棄物要隨拆隨清,拆卸時要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揚塵污染。做到開工時、檢修中、收工后現場保持干凈。
4.2.2 工器具、零件、材料的運送必須采取搬運、不得在地面上托運。防止劃傷地面。
4.2.3 檢修現場的工器具、零部件、材料應按定置布置圖擺放整齊。
4.2.4對可能造成設備基礎瓷磚、地面瓷磚污染、損壞的部位必須設置遮擋或鋪墊。
4.2.5 每項工作結束時,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4.2.6 檢修產生的生產垃圾必須傾倒在垃圾車內。
中鐵建工集團
重慶旗能電鋁鐵路項目經理部
2023年7月
第3篇 大京發電廠基建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消防管理,杜絕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我廠負責的各項基建工程施工現場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保障工程順利進行,依據《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和《典型電力消防規程》特制定本規定。
2、我廠所有基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監部負責。
二、消防組織
1、基建現場應設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廠領導擔任,小組成員由廠辦、安監部、設備部以及各施工單位的領導組成。
2、消防領導小組的常務辦公室設在安監部,由專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3、基建工程現場須成立義務消防隊,成員由各施工單位職工組成,人數必須占施工現場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十以上,安監部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消防教育和訓練工作。
三、職責
1、基建現場消防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和《典型電力消防規程》的消防管理規定,將施工現場防火工作納入生產、行政工作議程,做到“六同”:同計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動員和依靠全體職工,落實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行政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3)負責指定消防工作制度并組織日常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
(4)加強消防宣傳和義務消防隊的教育管理,做好義務消防隊的消防訓練工作。
(5)定期組織防火檢查,負責處理現場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
(6)組織人員對火災事故進行撲救,避免人員傷亡和減少財產損失,并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安監部消防管理職責
(1)了解基建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負責基建現場所有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檢查、維護。
(2)負責對基建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并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3)按照消防管理規定嚴格管理。
(4)負責開展消防教育和義務消防隊的訓練工作,負責重點防火部位人員的上崗教育和考試。
(5)負責檢查各施工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的配備、更換和維修。
(6)負責召開現場消防例會,傳達上級文件指示精神,布置不同時期的消防工作重點。
(7)負責義務消防隊的管理、教育和培訓。
(8)負責對火災事故的原因調查,提出防范改進措施及火災事故的處理意見。
3、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用途,掌握使用方法,發現起火時能迅速撲救,避免火勢擴大。
(3)積極參加消防教育和訓練工作。
(4)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上報。
四、火災事故的預防
1、各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制定消防崗位責任制,行政一把手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全體人員做好消防工作。
2、各施工單位三十五歲以下的青年為義務消防員,工地安全員為兼職消防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日常消防檢查工作,管理消防器材設施。
3、各施工單位在安排施工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到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器材不足的單位按要求補充。
4、各施工單位存放油料、氧氣、乙炔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設置在安全處,遠離人員密集和重要設備存放的地點,并在四周懸掛防火警示標志,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有條件時采取集中存放,統一管理。
5、各施工單位如果需要使用雷管、炸藥、導火索,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管理要求進行專人管理,未經公安部門審批、未辦理爆破證的人員不得執行爆破任務。
6、各單位的車輛及大型機械必須配備消防器材。
7、各單位物資供應部門的倉庫必須嚴格執行用電、動火管理制度,并設專人值班。
8、動火作業時不允許與油漆、噴漆、木工同時同步位或上下交叉進行。
9、汽機、電氣、鍋爐在安裝試運行前要嚴格執行《典型電力消防規程》中的消防管理規定,并組織人員清理廠房內的易燃易爆物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10、基建管理部門與安監部必須定期組織全面檢查,節假日要結合安全檢查進行防火檢查。
五、火災的撲救
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情,必須及時、準確的報告安監部,并打119報警電話,同時積極組織、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2、火災的撲救工作由火情單位領導和安監部進行指揮,火場指揮員有權調動人員、車輛以及救火物資。
3、各施工單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設備除救災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
六、消防監督
1、基建管理部門和安監部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2、各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員應對自己所管轄區域的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七、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1、各施工單位的消防器材和其他消防設施,由各單位負責檢查、保管、使用,并指定專人負責。
2、各施工單位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非火災情況下禁止使用,發生丟失或耗損時及時補充,到期滅火器必須按時換藥。
3、未經基建管理部門和安監部同意,任何單位不準隨意占用消防通道堆放設備、雜物等。
八、獎勵和處罰
1、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基建管理部門和安監部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2、施工期內未發生火災的單位應給予消防安全獎勵。
3、發現火情、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或積極參加撲救,表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獎勵。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予以處罰:
(1)消防組織不健全的。
(2)發生火災事故損失萬元以上或因火災造成停工兩日以上的。
(3)有重大火災隱患,接到整改通知書未按期進行整改的。
(4)不按照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沒有火情損壞、浪費消防器材嚴重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視情節給予處罰:
(1)不執行消防法規,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
(2)慫恿他人違反防火安全規定的。
(3)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和防火標志的。
(4)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而造成火災事故的。
(5)故意引起火災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6)違反《消防法》及本辦法造成重大火災事故的,應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1、本規定只適用于大唐南京發電廠負責的基建施工現場。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開始執行。
第4篇 長興發電公司腳手架安全管理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腳手架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腳手架的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動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原能源部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
原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原建設部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
3管理職能
安全監察部是公司腳手架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具體負責腳手架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具體負責腳手架搭建、驗收、使用和拆除中的安全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在生產工作場所搭建腳手架,一律由委托搭建腳手架的部門填寫《腳手架搭建委托驗收單》一式三份。委托部門必須在委托單上寫明腳手架的規范(長度、寬度、高度及載重等)、搭建日期、計劃使用時間、搭建地點、設備名稱及聯系人等,見資料性附錄a。
4.2搭建腳手架工作的規定和要求
4.2.1搭建腳手架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4.2.2搭建腳手架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上崗證書者。
4.2.3搭建腳手架所用的桿柱可采用木桿、竹竿或金屬管。木桿應采用剝皮杉木或其它堅韌的硬木,禁止使用楊木、柳木、樺木、油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節易折斷的木桿。竹竿應采用堅固無傷的毛竹,不準使用青嫩、枯黃或有裂紋、蟲柱以及受機械損傷的竹竿。腳手架踏板的厚度應不小于5厘米。
4.2.4腳手架的金屬鋼管,禁止使用彎曲、壓扁或有裂縫的管子。連接部分的專用管夾應符合要求。
4.2.5腳手架工作面鋪設的腳手板,相互間應連接牢固,并滿鋪。工作面的外側必須有1米高的欄桿,欄桿須有二擋。上下腳手架須有堅固的踏腳擋。
4.2.6嚴禁在各種管道、閥門、電纜架、儀表箱、開關箱、欄桿等設備上搭建腳手架。
4.3 腳手架的驗收
4.3.1腳手架搭建完工后,先由搭建該腳手架的施工負責人驗收,合格后會同委托人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分別在《腳手架搭建委托驗收委托單》上簽名,并同時在《腳手架驗收合格牌》上簽名,見資料性附錄b。
4.3.2經驗收合格后的腳手架,必須掛上《腳手架驗收合格牌》,并寫明允許最大載重量及使用日期等。
4.3.3遇有爐膛內專用腳手架或特殊、大型的腳手架驗收時,必須有委托方和搭建方負責人及安全監察部人員參加。
4.4腳手架的使用
4.4.1沒有經過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一律嚴禁使用。腳手架的使用負荷重量每平方米不允許超過270公斤。凡超過最大負荷重量的腳手架必須經過重新計算并加固處理后方可使用。
4.4.2作業人員在使用腳手架前,必須認真檢查腳手架是否完好,接合處的鐵絲或專用管夾有否松動,立柱是否正直,踏腳板有否空缺,欄桿及上下腳手架橫擋是否齊全,若有異常應立即向搭建單位提出整改,經重新驗收合格后使用。
4.4.3凡遇腳手架有礙工作,必須改變腳手架結構時,一律由搭建方進行,并經重新驗收合格后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腳手架的結構。
4.5腳手架的拆除
4.5.1由于工作原因需延長腳手架的使用期限時,必須提前向搭建方提出延長使用日期的要求,并在委托單上注明延長使用日期、原因。
4.5.2搭建方應根據腳手架搭建委托單上的拆除日期,及時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工作。
4.5.3在拆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安全圍欄,拆除大型腳手架時應有專人現場監護。嚴禁高處向低處拋擲腳手架的構件。無關人員禁止在拆除腳手架工地逗留。在電力線路附近拆除腳手架時應停電進行。不能停電時,應采取防止觸電和損壞線路的措施。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和安全監察部組織檢查與考核。
5.2按《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考核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5篇 火力發電廠灰場安全運行及管理
1 灰場概述
徐州發電廠川里湖灰場現由#1壩灰場和#2壩灰場相連而成,#2壩灰場位于青龍山和小紅山之間的簸行山谷地,容積為1050萬立方米,#1壩灰場為擴建工程位于青龍山和奶奶山之間的簸形山谷地,容積約為1000萬立方米。#1壩分四期逐級加高筑成,現已加高三級。初級壩為堆石透水壩,壩基為淤泥軟基,采用袋裝砂井處理,子壩三級為高粘土均質壩,利用灰場沖填灰渣作為地基,壩基下設有袋裝砂井.盲溝與初級壩及濾層相通。壩頂采用鋼排灰管分散排灰方式,#1壩南壩基處,自東向西設有集水截流溝并與排水溝相通。大壩西端的溢洪道作為排水溝事故時備用排水口,事故狀態下灰水依山坡自然而下。流入壩前250m內已征土地。#2壩為紅土壩,原壩頂現已低于#2灰面,為保證灰場安全運行兼顧環境保護需要。于灰壩北部設置東西主渠堤,灰水通過東西主渠可任意分配至#1、#2灰場。全灰場共有三處排水口,其中#2壩西頭以北150m及東頭以北處約80m各有一處,#2壩東頭以南約150m處#1灰場內有一處。每個排水口下均設有兩道并聯2× 500×1000鋼筋混凝土排水暗溝,并于#2壩中心以南約80m處與1200×1750鋼筋混凝土排水暗溝相連后,排至#1壩外灰水回收泵房緩沖池,回收利用。
全廠共有四臺400t/h和四臺670t/h鍋爐灰渣水通過灰漿泵輸送,排人灰水集水池經過排灰水明溝、分配池經灰渠導流人#1、#2灰場,每年入灰場灰渣量約80余萬t。
2 灰場的安全運行管理
灰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發電廠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可靠保證,但同時也是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由于灰場的地理環境以及所在生產環節中的地位,灰場的管理比較簡單化,容易被忽視,如管理不當,不但灰場的正常儲灰要受到影響,而且使周圍的天氣,水體和土壤受到嚴重的污染,使灰場附近的農副業生產和居民生活受到危害,嚴重時威脅灰場大壩的安全,造成惡性垮壩和環境污染事故。
2.1灰場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
1) 灰場管理缺乏統籌規劃,沒有科學嚴格的管理制度,灰水的排放和取灰隨意性很大,對灰場出現的漏水、跑灰現象不及時解決,致使附近居民的生產、生活蒙受危害,國家的資金蒙受損失;
2) 灰場的儲灰與取灰利用沒有合理的規劃,造成儲、取灰矛盾突出,灰場功能萎縮;
3) 灰場的排水水質超過國家的廢水排放標準,而沒有采取措施;
4) 不注意灰水混合物在灰場內的流向疏導,灰場表面有大片的干灰面露出,容易被風力吹揚,造成周圍環境污染;
5) 不能夠根據季節的變化及時調整灰場內水面積,給壩體和周圍環境帶來危害隱患;
6) 沒有制定灰場的日常巡回檢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圍堰、渠道、導流溝,堤壩不注意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堤壩有滲水現象,嚴重時出現管涌、決口現象,有時甚至要面臨灰場中斷存灰;
7) 沒有切實可行的灰場環境保護和治理措施。
2.2 科學規劃、認真執行灰場各項檢查是灰場安全的重要保障
針對灰場管理中的薄弱環節,2000年徐州發電廠粉煤灰公司在廠安全環保部的幫助下,多次對灰場及灰場周圍區域進行勘察,利用灰場的自然地貌并綜合考慮灰場的安全運行和取灰利用等各種因素。將灰場按照不同的功能區域劃分為:一灘、二渠、三溝、六區,設置了灰壩沉降觀測點和繪制丁灰場示意圖,修定了徐州發電廠川里湖灰場運行管理規程,為灰場科學規范的管理奠定了基礎。
灰場灰壩的安全是灰場安全管理的重點工作,由于灰場管理不善造成垮壩事故的發生,其事故是無法處理的,后果是難以想象的,為保證灰場壩體的安全,應將灰場的安全檢查和灰壩的維護補強工作作為保證灰場及灰壩安全的主要手段,為此我們制定了灰場檢查制度和檢查標準,并對檢查結果進行安全評價。
2.2.1日常檢查
①巡查由灰場大壩主管單位負責,指定有經驗的大壩運行專業人員對大壩建筑物、閘門、啟閉設備、電源、通訊設施及水流形態和灰場灰壩岸坡等進行巡視、檢查;
②頻次為經常性(按公司規定),檢查結果以表格方式記載;
③異常跡象與變化應詳細紀錄并及時報告。
2.2.2年度詳查
①詳查由廠部負責,每年汛前、訊后(出現較為嚴重的冰凍時)對大壩進行詳細檢查;
②分析觀測資料、數據、審閱檢查、運行維護紀錄等資料檔案;
③灰壩各種設施進行全面或專項檢查;
④灰壩安全年度詳細報告。
2.2.3定期檢查
①主管單位組織運行、設計、施工、科研等有關單位參加,檢查頻次每五年一次,沒有潛在危險、結構完整、有保障的灰場大壩經上級部門同意可減少檢查頻次,但間隔時間不超過十年;
②現行規范復查原設計數據方法及安全度,審議施工方法、質量和施工中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及所帶來的影響;
③觀測資料分析成果進行全面了解和審查,評定大壩的結構性態和安全狀況;
④大壩安全鑒定報告和改進建議。
2.2.4特殊檢查(下列情況時應由負責組織特種檢查)
①特大洪水或暴風雨,強烈地震或重大事故時;
②非常運用以及遇有緊急情況而迅速調低水位時;
③異?,F象對大壩安全有,懷疑時;
④檢查范圍取決于自然條件的嚴重程度和所擔憂的事故后果:
⑤檢查后應立即提出大壩安全特種檢查報告。
2.3 灰場的防洪防汛是灰場安全的中心工作
灰場的防洪防汛工作是灰場安全生產的中心環節,由于川里湖灰場是典型的山谷型灰場,汛期大量的山水導入灰場內,為防止汛期灰場內水位短時間上升較大,給灰場內的各項設施和灰場灰壩構成威脅,我們制定了嚴格的'三查'措施,汛前檢查:汛前在保證灰水達標排放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降低灰場內的水面積,增加灰場蓄洪能力,做好各類事故預想,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嚴格檢查各項防汛措施的貫徹執行,保證各類搶險物資及設備的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汛期檢查:汛期實行專人不間斷值班,增加灰場設置檢查頻率,密切關注灰場壩體,堰體的滲水和異常變化。汛后檢查:汛后及時對灰場進行詳細的檢查和總結,并對出現的故障設施進行維護,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并及時落實。
2.4 灰水的有序排放是灰場安全的基礎
川里湖灰場原有的排放方式是通過壩前灰管均勻的排放至灰場內,此排放方式可以使灰水混合物的流向與壩體相平行的流人灰場內,壩前灰層能夠很快形成,并隨著壩前灰位的升高,由壩前逐漸流向灰場內側各部位,其排放方式無疑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存在問題有:
①灰場功能單一,無法劃分獨立的功能區域,灰場內灰的存、取及灰水澄清區域不明,管理混亂;
②壩前60m干面灘,當灰水改變排放方式后,干燥季節灰面容易形成脫水層.造成大面積揚塵;
③壩前排水母管,停止灰水排放后,由于灰渣的沉積造成母管堵塞。同時灰場內取灰點由于地方利益相爭,采取灰點混亂,直接影響到灰場的安全和管理。
2)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設置灰場中心渠道(東西、南北兩條)利用中心渠道任意將灰水導流到灰場任意部位;
②將60m干面灘,由工作區域改變為保留區域,并廣植植被;
③將灰場西部區域設置取灰區域,分別設置一、二、三、四、五號取灰點,灰水經中心渠道導流到上述區域,上述區域均可承擔灰水的儲存、取灰及排放功能,將灰場東部區域設置灰水澄清區,灰水經上述區域后導流到灰水澄清區域達標排放。
通過兩年來的治理.灰場煥然一新,進出取灰點車輛井然有序,裝載機馬達轟鳴.壩前60m干面灘綠意盎然,象一條綠巾系在灰壩前,牢牢的鎖住灰塵的肆虐,灰水澄清區域碧波蕩漾.各種水生植物和嬉戲的鴨兒構成了一副美麗的畫面,同時由于灰水調控有序,大大提高了灰場汛期的安全。
3 灰場的取灰利用
灰場取灰的多少直接制約著灰場的發展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由于土地資源日見枯竭,因此,最大限度的開發利用好土地資源是至關重要的,灰場的工作就是盡量提高灰的取用率和取灰效率,為此我們依據現場實際工作經驗,制定了如下措施:
3.1 灰場取灰原則
3.1.1 調整灰水運行方式為實現邊運行儲灰、邊取用濕灰創造條件;
3.1.2 規劃、保持、調整取灰工作區域以實現機械有序流動;
3.1.3 根據灰場濕灰結構特性調整取灰工作面的設置,以實現連續正常的供灰;
3.1.4 建立、修整灰水渠、堰、灰場內道路及取用機械的技術措施以保障取用工作順利進行。
3.2 灰場工作區域的設置
3.2.1 灰場取灰區域按功能設置待裝區、裝運
區、補灰區、故障處理區;
3.2.2 位于入口設置待裝區寬約6m為待灰車輛停車、移位區域;
3.2.3 裝運區與待裝區相連,根據裝載機數量及現場實際地貌設置長約30m-50m,寬約20m~30m;
3.2.4 距裝運區朝出口方向約80m設補灰整理區域,寬約6m,長度以裝運時間、補灰整理時間內車輛停滯長度確定,通常約80m;
3.2.5 故障區設置于待裝區、裝運區、補灰區,區域內側以環線道路組成,貫通出入口,寬約6m。
3.3 灰場取灰的安全保障
3.3.1 取灰區域應盡量遠離運行灰場中的水界面,距離不得小于50m,距離壩體不得小于60m,取灰時應隨時注意暗溝蓋板,取灰層距暗溝蓋板最小不得小于lm;
3.3.2 取灰時應由內向外取用,以防雨水積存影響裝運;
3.3.3 裝運區域呈扇形布開.以利于車輛進出,取灰時應逐漸加深,形成坡度小于15度為宜;
3.3.4 每次取灰深度一般不大于1.5m,取灰區域最深深度不得大于4.5m。
3.4 灰場的環境保護
灰場的環境保護工作是灰場重點工作,由于灰場位于山區,占地面積較大,灰的取用應經過長時間瀝水、取灰面積,人工作業以及灰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都能造成灰面脫水揚塵,形成較大的環境污染,解決和完全控制灰場揚塵現象是必須要做好的工作,2000年川里湖灰場多次發生灰面揚塵,引起廠領導重視,近兩年了,通過治理已經從根本上解決了灰場揚塵的發生,工作中我們采取了如下措施:
3.4.1 覆水壓塵
揚塵現象一般在秋、凍和早春季節,雨水較少,一方面我們根據灰面灰層脫水情況及時進行覆水壓塵即在確保灰場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盡量擴大灰水面積,另一方面盡量縮小取灰面積,控制取灰面積不大于3萬平方米。
3.4.2 淋水壓塵
主要用于取灰面,在持續干燥天氣和多風季節,安排專人每天對取灰面進行人工淋水,保證取灰面不揚塵。
3.4.3 覆蓋壓塵
在儲灰待取區域利用當地蘆草進行覆蓋,防止灰塵飛揚。
3.4.4 植被壓塵
灰面上種植植被是防止灰場揚塵的重要手段,由于灰場內灰面較大,完全依靠人工手段進行壓塵工作是無法有效防止灰面揚塵的,因此在干面灘、長期保存的儲灰面、灰堰、壩體上進行植被的種植可以有效減少灰面的裸露面積,從根本上杜絕灰面揚塵現象的發生,由于灰水中含有堿性氧化物ph值偏高,同時還含有少量的酚、氟和苯胺類物質,因此,選種合適的植被才能保證植物在灰面的成活率,另外植被的維護保養也是必不可少的。
近幾年我們在各級領導的支持下做了以下工作:
①收集灰場四周自然生長的草種,種植在壩前60m干面灘內,同時在60m干面灘設置人工灰堰與灰場工作區相對隔離;
②灰場內灰堰上種植觀柳,坡面植草;
③從1995年和1997年先后兩次進行灰面大規模種植,共在#2灰場灰面上種植觀柳25萬余棵;
④每年春季組織人員撒種補苗,維護灰場環境良性發展;定期將澄清水引入植被區域進行澆灌;
⑤制定規章制度杜絕一切威脅植被林區及地表植被的現象發生。
4 結束語
通過我們對川里湖灰場的治理改造,灰場的管理逐漸規范化、制度化,灰場近兩年已經形成較好的生態環境,周圍群眾再也不受飛灰侵擾,我們一方面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將濕排灰逐漸改為干除灰方式,另一方面通過聯系外部渠道,加大灰場取灰利用,兩年來灰場灰面上升始終保持零增長,滿足了機組擴建的要求,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第6篇 大唐發電廠特種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大型起重機械的全面管理,確保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起重機械”是指使用的吊車、行車吊、高架車、叉車、升降機、卷揚機、機動絞磨、提升裝置、電梯、牽張設備等?!按笮推鹬貦C械”指20t及以上吊車、5t及以上行車以及牽張設備等。
第二章 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第三條 新購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機械必須是具有設計許可證的單位設計,具有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起重機械的相關資料提交安監部備案。
新購的大型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根據產品說明書等有關技術資料(外文資料須及時譯成中文)以及國標起重機安全規程等規定,制定針對本起重機的安全操作和保養制度并組織學習貫徹,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條 大型起重機械,按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專業維修的原則,以保證大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條 對起重機械的技術狀況、維修保養、安全操作和執行制度的情況,實行監督管理和考核。各單位的領導和操作人員,要接受檢查,對提出的問題,要在限期內認真解決。
第六條 使用單位的負責人,對起重機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負全面責任,明確操作、指揮、維修、監護的崗位責任。日常機務管理要設置專職機械員,大型起重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機長負責起重機的全面工作,并組織做好檢查、保養、潤滑、記錄、監測等工作。大型起重機械必須配備專職技術人員負責技術工作。
第七條 起重機械要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制度,起重機械調動時,應執行機調人隨的規定,并且使用、保養、維修等有關資料必須要隨機調動。
第八條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經定機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權力。操作人員不僅要熟悉安全操作規程,還必須掌握機械的性能、結構、原理和用途。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和隨機出廠的有關《安全規定》使用起重機。
第九條 操作大型起重機械要嚴格遵守下述規定:
1、必須編制起重吊裝技術方案(作業指導書),經審批后于作業前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強調安全操作技術,全面落實安全措施;
2、對使用的起重機械、機具、工具、吊具和索具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必要時要經過驗證或試驗后認可;
3、起重作業人員在操作中要登高作業,必須辦理登高作業安全許可證,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4、兩人以上從事起重作業,必須有一人任起重指揮,現場其他起重作業人員或輔助人員必須聽從起重指揮的統一指揮,但在發生緊急危險情況時,任何人都可以發出符合要求的停止信號和避讓信號;
5、起重作業時,起重吊具、索具、輔具等一律不準與電氣線路交叉接觸;
6、運輸吊運大型、重型設備時,事先要測量道路是否安全無阻,對道路上空和兩側的輸電線、架空管道、地下設施、道路兩側的建筑物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嚴禁將鋼絲繩、纜風繩拴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化工受壓容器、電氣設備、電線桿等物體上;
8、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運行時不準碰撞任何其它設備或物體。禁止物體沖擊式落地。吊物不得長時間在空中停留;
9、運輸重型物體要在道路中停放時,停放位置不能堵塞交通,夜間要設置紅燈信號,重物要通過鐵道口時,事先要與有關部門和看道人員取得聯系并得到許可后,方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
10、運輸重物上、下坡時,要有防滑措施;
11、運輸板材、管材或超長物體時,要有安全標志和防慣性傷害的安全措施;
12、搬運易碎物品,應使用專用工具,小心輕放。裝運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不得穿帶有鐵釘的鞋,必須輕裝、輕卸,不得猛烈撞擊,不得亂拋亂扔;
第十條 堅持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撥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第十一條 高架型式的起重機必須嚴格執行本機的有關防風措施和規定。
第十二條 使用單位要根據國際起重機安全規程和有關部門頒發的起重機安全監察規定要求,做好起重機的檢查和檢驗工作。
(一)班前日常檢查:由司機在班前、班后進行,多班作業由交接班司機共同按規定的項目進行檢查。
(二)經常性檢查:使用單位的機械員同司機共同對起重機的主要部位和潤滑保養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組織處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定期檢查:使用單位負責人、技術人員、機械員、司機和維修人員共同參加,每年必須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檢查內容:
1、起重機正常工作的技術性能。
2、安全保護裝置和儀器的可靠性。
3、傳動機構、制動系統、液壓系統、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
4、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接、鉚接、螺栓的聯接情況。
5、鋼絲繩的磨損、變形和尾端固定情況。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修復,并將經常性檢查和定期檢查情況向籌建處安監部和監理單位提出處理報告。
(四)檢驗:除按定期檢查的內容進行外,還要對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安全保護裝置做全面試驗。此項工作由國家能源部認可的檢測部門承擔。
1、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每二年進行一次。
2、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交付使用前。
3、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在重新使用前;
4、經過暴風、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強度、剛度、構件的穩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受到損害的起重機。
第十三條 起重機的指揮人員應經過專業知識和起重機常識的培訓,指揮時應帶有明顯標志并保證起重機行走通道沒有障礙物。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要加強對鋼絲繩的管理,經常檢查,按規定選用鋼絲繩,嚴格執行鋼絲繩報廢技術標準。
第十五條 經常檢查潤滑油,按使用說明書規定要求添加、更換潤滑油、脂。
第十六條 起重機的超負荷作業要嚴格管理,以確保安全。
(一)必須超負荷作業時(不得超過額定負荷的10%),由使用單位提供可靠的計算依據,制定合理的作業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現險情時的搶救方案),辦理超負荷工作票,經批準,共同監督實施,各負其責。
(二)超負荷作業前,使用單位必須組織對起重機全面檢查,確認起重機機況良好,方可作業,起重機如有故障,不得作業。
(三)超負荷作業后,使用單位組織對起重機全面檢查,并將超負荷作業和檢查情況記入本機檔案。
第十七條 兩機以上聯動作業,由使用單位提出作業方案,經批準方可進行。
第十八條 新購、大修后或移裝的起重機,在安裝前由安裝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起重機進行技術檢查,對由于運輸不當或保管不善所產生的變形,開焊等缺陷,要認真進行檢修、校正,做好記錄,達到技術要求后方可安裝。
第十九條 所有電器保護裝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設施,在安裝前均應認真檢查,證明其完整無損并靈敏可靠時,方可安裝。
第二十條 大型起重機的拆卸和安裝,要制定拆裝工藝規程(包括安全防護措施方案),并經監理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和籌建處主要負責人審查批準,拆裝單位(必須取得安全認可證的單位)要嚴格遵守拆裝程序,對參加拆裝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裝時要有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
第二十一條 大型起重機安裝畢后,要按規定進行調試,對各部位的安全裝置要進行可靠性試驗,對整機進行負荷試驗。安裝、調試、負荷試驗記錄等交機械管理部門歸檔保存。驗收工作由安裝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和使用單位參加,驗收合格后安裝單位可向使用單位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起重機的結構、技術參數和電器控制系統不得任意修改,必須改裝時應提出計算資料、施工圖紙和改裝方案。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械不準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條要認真執行《技術保養規程》,保養作業執行情況報管理部門,要明確規定保養責任制。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現重大機械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章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責任與權限
(一)安全監察部是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監察部有權對公司范圍內的一切特種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與考核。
(三)安全監察部有權配合政府勞動部門或安全監察部門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認證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
(四)安全監察部有權取消不合格人員在本公司的特種作業資格。
(五)各生產單位及特種作業的組織單位是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執行部門,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生產單位或特種作業的組織單位應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常規性安全生產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
(七)生產單位或特種作業的組織單位有權拒絕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要求。根據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的具體情況有權臨時取消其特種作業資格,并可向公司安監部提出相應的考核建議。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特種作業范圍
1.特種作業工種范圍: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從事有害氣體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備基本條件:年齡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特種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經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考核后,成績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符合相應特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作業操作規程,保證安全作業;
(二)對作業工具和設備認真進行維護保養;
(三)工作時,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安全作業或發生險情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努力學習所從事作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五)拒絕違章指揮,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第二十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一般性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由其所在單位組織進行,應達到公司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要求。
(二)特種作業人員還應定期參加公司安監部組織的、國家政府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單位)舉辦的特種作業培訓學習,應滿足與其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要求和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認證及培訓、復審及培訓由公司安監部統一進行組織和辦理。
第三十條 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管理
(一)安監部應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審批、培訓、發證、復審及考核進行統一的管理。
(二)新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由生產單位提出申請,經安全監察部批準并對其進行培訓達到上崗資格(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為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三)安監部每年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一次復查,在生產單位的配合下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違章作業情況、安全生產知識和事故案例學習情況、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情況進行檢查,結果記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
第三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一)安全監察部及各生產單位對特種作業應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二)對無證人員、復審不合格人員或逾期未經復審的人員不得安排從事特種作業。
(三)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培訓考核,未經確認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四)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特種作業資格。
1.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以上的;
3.弄虛作假騙取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5.涂改、轉借或轉讓《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6.調離本工種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從事本特種作業的。
第四章 檢查與考核
第三十二條安全監察部及各生產單位應對特種作業現場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對特種作業中出現的違章現象要進行嚴厲的處罰。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察部沒有按政府部門的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認證、復查等,每次考核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四條對使用不合格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領導考核100元/人次,由此造成的嚴重后果還將依據公司的相關規定另行加重處罰。
第三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沒有建立管理檔案或未進行定期復查,考核責任單位200元/次,考核責任人50元/次。
第7篇 天然氣發電安全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為加強天然氣發電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天然氣的安全使用和正常發電,防止事故發生,促進天然氣發電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及地方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電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天然氣,是指供給發電生產使用的天然氣氣體燃料。主要由氣態低分子烴和非烴氣體混合組成.烴類以甲烷(ch4)為主,含小量乙烷(c2h6)、丙烷(c3h8)、丁烷(c4h10)等,非烴類氣體主要為二氧化碳(c02)、氮(n2)、硫化氫(h2s)、氫(h2)和氬(ar)等。若天然氣在空氣中濃度為5%~15%的范圍內,遇明火即可發生爆炸。
1.3 本電廠天然氣發電生產、氣體輸送使用及其管理,適用本制度。
1.4. 天然氣發電,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部門都必須高度重視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1.5. 本公司運行部、檢修部具體負責天然氣設備的日常使用、維護、檢修等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天然氣的安全管理工作。
1.6. 各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天然氣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天然氣的安全意識,積極防范各種天然氣事故的發生。
1.7. 各有關部門必須遵守天然氣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本制度,并經常對員工安全使用天然氣進行培訓。
1.8. 運行、檢修人員須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天然氣操作巡檢、檢修維護工作,確保天然氣發電生產安全。
l.9. 天然氣區域的安全保護范圍: . ’
1.9.1.天然氣調壓站、前置站紅線外6米范圍內的區域; . .
1.9.2.天然氣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范圍內的區域。
1.10.在天然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擅自興建與天然氣設施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二)進行危害天然氣設施安全的作業;(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傾倒、排放腐蝕性物品;(五)機動車輛啟動、通行;(四)其他可能危害天然氣設施安全的行為。確需在天然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作業的,必須在作業前采取確保燃氣設施安全的措施后,在有關安全部門的監護下作業。
1.11.所有人員嚴禁穿帶釘鞋,攜帶手機、對講機(非防爆型)、火種、易燃易爆品進入安全保護范圍。當進入操作區(紅色區域)包括防爆對講機也應關閉。
1.12.生產區和辦公區劃分開,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必須穿電廠工作服(全棉面料,防止產生靜電火花)。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放電球,凡進入生產區人員必須在放電球處放掉身體靜電后方可進入。
1.13.閥門的開關盡量不要使用扳手,確需使用必須使用銅制扳手。
1.14.發電生產區域,嚴禁吸煙。
1.15.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配置的消防器材嚴禁挪作它用。
2. 天燃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2.1. 天然氣設備設施包括:1、天然氣調壓站;2、燃機天然氣前置模塊;3、燃機進氣系統和燃燒室;4、消防系統; 5、電氣及控制系統;6、其他 (防腐材料、壓縮空氣管道及附件)等。
2.2. 天然氣設施的設計文件,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專家進行,審查。
2.3. 天然氣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天然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4. 天然氣設施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應當依法實行招標。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必須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天然氣設施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消防、安全生產、抗震、防雷、防洪、環境保護的要求,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審查部門及其審查人員對審查結果負責。
2.5. 天然氣設施施工完畢后,應當將其安全等設施依法報經有關部門。驗收部門及其驗收人員對驗收結果負責。
2.6. 禁止總重十噸以上的車輛或者大型施工機械通過地下敷設有天然氣管道車道,確需通行,必須經安全部門同意,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通行。
2.7. 在天然氣設施的現場、敷設有燃氣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氣設施上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生產場所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在重要燃氣設施外設置圍欄,凡設置圍欄處,只有持檢修工作票人員,運行人員,安監辦特許人員方能進入。
2.8. 應當保護有關天然氣設施設置的安全警示標志。禁止毀壞、涂改或者擅自拆除、遷 移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
2.9. 禁止毀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改動天然氣設施。確需拆除、遷移、改動天然氣設施,必須辦理有關審批、批準手續。
3. 天然氣發電的運行管理
3.1. 嚴格遵守天然氣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安全檢查、泄漏檢測、事故搶修等制度,及時報告、排除天然氣設施的故障和事故,確保正常供氣。
3.2. 天然氣區域及安全保護范圍嚴禁煙火以及一切明火作業。動火作業應當按照分級審批制度申報,取得動火許可后方可實施。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點周圍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和防范措施。
3.3. 值班員接到值長天然氣發電投運預令后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3.3.1. 確認天然氣系統所有檢修工作完成,工作票全部收回,檢修安全措施已拆除。
3.3.2. 電氣設備絕緣檢測合格,送入工作電源。3.3.3. 將各控制儀表、保護以及信號電源送電,檢查表計齊全,指示正確。檢查系統所屬
壓力表一、二次門全開。
3.3.4. 檢查系統所屬手動閥門結構完整,開關靈活,然后關閉。
3.3.5. 檢查系統所屬管道完整,各支撐完整牢固,法蘭連接處螺絲無松動。
3.3.6. 檢查安全閥、排空閥、排污閥處于關閉狀態。
3.3.7. 檢查壓差測量裝置、壓力測量裝置和熱電偶接線無松動、破損和裸露。
3.3.8. 精濾器本體完整、液位計投入刻度清晰、指示正確。檢查精濾器有無存液,若有存液,打開排污閥放凈后關閉。
3.3.9. 自動氣動閥工作氣源管線連接牢固,無松動漏氣現象。
3.3.10. 檢查調壓站天然氣來氣壓力正常,在4.0±0.1mpa范圍內。
3.3.11. 檢查現場滅火設施齊全完整。
3.3.12.現場照明充足、衛生良好,檢查通道無障礙物。
3.3.13.加熱器投入,處于準備啟動狀態。
3.3.14.用檢漏儀檢查系統各法蘭及閥門處無泄漏。
3.4. 天然氣系統的停運以及過濾器的切換操作,必須填寫操作票,經審核后嚴格按操作票程序操作。
3.5. 前置系統運行過程必須對以下項目進行嚴格監視和檢查:
3.5.1 檢查入口壓力正常,9e機組在18.5~26.2bar范圍;6b機組在18.6~22.4bar范圍。
3.5.2 檢查入口溫度在10~60℃之間。
3.5.3 檢查天然氣流量9e機組為36000nm3/h左右。6b機組為12900nm3/h左右。
3.5.4 檢查加熱器工作正常,熱水泵進出口壓力正常,加熱裝置出口天然氣溫度在10~60度之間,并保持28度的過熱度。
3.5.6 檢查精濾器液位,若有液位顯示應手動打開排污閥,排盡后關閉。檢查精濾器進出口壓差正常,應小于0.75bar。
3.5.7 檢查系統各儀表指示正常。
3.5.8 用檢漏儀檢查系統各法蘭及閥門處無泄漏(每班不小于三次檢漏)。
3.6. 除滅火救援和天然氣嚴重泄漏等緊急情況外,未經當值運行值長同意,任何人不得開啟或者關閉調壓站的氣動快速關閉閥(火警閥)?;鹁y的開關由電廠中控室控制,設立專門的記錄本專項紀錄。
3.7. 運行值班必須嚴格執行巡視檢查制度,應配備燃氣檢漏測試儀器,加強對天然氣設施的日常巡視檢查,發現事故隱棗,應當及時報告并消除。必須建立健全巡視檢查檔案。
4. 天然氣發電設備的檢修管理
4.1. 天然氣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技術安全規定,并在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建立檔案,定期檢驗。設備的附件必須齊全、可靠,并定期校驗。天然氣管道和壓力容器在投入運行前,必須按照有關規范進行強度、氣密試驗和置換,確保安全無泄漏。
4.2. 天然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天然氣設備的安裝維修業務。 安裝維修質量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4.3 應當按規定配備專門的天然氣檢修隊伍,配備專些技術人員、防護用品、消防器材、通訊設備等。
4.4定期對天然氣設備進行全面檢測,定期對天然氣管道進行一般性檢測。新建管道必須在一年內檢測,以后視管道安全狀況每一至三年檢測一次。對檢測不合格或存在隱患的管道段,應當立即采取維修等整改措施,以保證管道運行安全。
4.5對影響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的重大隱患或發生管道破裂、斷管等重大事故時,應當組織力量立即處理。
4.6檢修部門應當建立天然氣管道和設施的設備檢修檔案,原始數據及檢修數據、分析結果應當妥善保存。
4.7檢修部門對天然氣管道設備、設施應當定期檢查和維護,使其處于完好狀態。對于各類防爆設施及各種安全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查,并配備足夠的備用設備、備品備件,保證其靈敏可靠。
4.8技術、檢修部門必需建立健全天然氣設備檢修、維護和巡視檢查檔案,建立設備臺帳。
4.9在天然氣安全保護區域動火作業應當建立分級審批制度,由動火作業單位填寫動火審批報告和動火作業方案,并按級向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取得動火許可后方可實施。在動火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點周圍采取保證安全的隔離措施和防范措施。
4.10凡在天然氣管道及設施附近進行施工、檢修,有可能影響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需要進行現場監護。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嚴禁明火,保護施工現場中的燃氣管道及設施。
4.11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設備、開啟閥門。在天然氣管道及設備上進行檢修工作時,必須進行置換,確保管線、設備內天然氣濃度< 0.5 % 后方可打開管線、設備。
5. 天然氣事故的搶修和處理。
5.1. 天然氣事故是指由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5.2. 對天然氣事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天然氣事故后,必須立即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處理,采取通風等防火措施,并向當值值長、有關領導報告,并立即組織搶修。對于重大及以上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元亨。并采取訊速隔離和警戒事故現場等措施,在不影響救護的情況下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故發展。
5.3 必須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齊搶修人員、防護用品、車輛、器材、通訊設備等,并預先制定各級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事故發生后,按事故等級,迅速組織搶修。
6.附則
6.1本制度用于東莞虎門電廠安全生產。
6.2本制度的條文與政府安全主管單位的規定相抵觸時執行政府安全主管部門的規定。
6.3本制度由東莞虎門電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6.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8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大唐集團制〔2008〕27號)和我廠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重大危險源按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表1、表2)并結合本廠實際辨識確定。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值的場所和設施。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除國家規定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和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物品等。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廠及多種產業。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普查
第四條根據表1和表2進行辨識,我廠屬于國家規定和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共有19個,具體見下表:
大唐南京發電廠重大危險源目錄
序號 | 具體 類別 | 名稱及 場所 | 所屬 級別 | 范圍或危險物品數量 |
1 | 鍋爐 | #1、#2鍋爐 | 國家級) | 鍋爐本體承壓元件、部件及其連接件。鍋爐范圍內主蒸汽管道、主給水管道、高溫和低溫再熱蒸汽管道等。鍋爐安全保護裝置。鍋爐主要承重構件。 |
2 | 可燃氣體 | 氨區 | 國家級 | 最大儲量接近60噸 |
3 | 供氫站 | 集團公司級 | 最大儲量為140kg | |
4 | 乙炔 | 集團公司級 | 乙炔瓶倉庫 | |
5 | 壓力容器 | #1、#2機組壓力容器 | 集團公司級 | 啟動鍋爐定排膨脹器、#1、#2機組#1~#3高加、除氧器、高低壓疏水擴容器、110m3疏水擴容器、50m3疏水箱等 |
6 | 可燃液體 | #0柴油罐及油區 | 集團公司級 | 2*500m3儲油罐,最大儲油量接近800噸 |
7 | 有毒危險品 | 化學實驗室 | 集團公司級 | 強酸、強堿 |
8 | 電氣設備 | 升壓站 | 集團公司級 | 220kv升壓站,包括升壓站內的各種電氣設備以及相應的繼電保護 |
9 | 主變 | 集團公司級 | #1、#2主變 | |
10 | 生產防火 | 汽輪機油系統 | 集團公司級 | #1、#2汽輪機油系統 |
11 | 電纜夾層及溝道 | 集團公司級 | 網控樓、輔控樓電纜夾層,全廠電纜溝道 | |
12 | 危險品倉庫 | 集團公司級 | 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含乙醇)、危險化學品(不含劇毒品)的各類倉庫 | |
13 | 起重機械 | #1、#2爐內檢修平臺 | 集團公司級 | 鍋爐內升降式、懸吊式、搭設式檢修平臺;離地面2m高臨時吊欄 |
14 | 客貨兩用電梯 | 集團公司級 | #1、#2爐客貨兩用電梯 | |
15 | 汽機房行車 | 集團公司級 | #1、#2汽機房行車及其附件,以及行車的維護和操作 | |
16 | 生活用壓力容器 | 壓力容器 熱交換器 | 集團公司級 | 額定蒸汽壓力大于0.1mpa的生活用壓力容器及熱交換器等換熱壓力容器 |
17 | 非生產防火 | 招待所 | 集團公司級 | 招待所 |
18 | 交通安全 | 通勤車輛 | 集團公司級 | 所有通勤大客車 |
19 | 水源 | 生活水廠 | 集團公司級 | 飲用水源 |
第五條廠部成立重大危險源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廠 長
副組長:黨委書記、生產副廠長、經營副廠長、總工程師、紀委書記
組員:設備部、安監部、發電部、檢修公司、廠辦、經營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思政部、廠工會、燃料部、物資部、粉煤灰運輸公司、物業公司、總公司、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等規章制度,接受集團公司、分公司及地方政府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要求;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建檔、備案、評估,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四)及時修訂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工作;
(五)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三級網絡,規范企業重大危險源日常管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六)做好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和監控管理工作;
(七)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提出《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集團公司;
(八)及時如實匯報重大危險源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領導小組下設各專業小組(技術總負責人:總工程師)
(一)鍋爐、壓力容器組由設備部牽頭
組長: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組員:發電部分管副主任、設備部機爐專職、檢修公司分管經理
職責分工:#1、#2鍋爐,#1、#2機組壓力容器,生活用壓力容器及熱交換器
(二)電氣組由設備部牽頭
組長: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成員:設備部電氣專職,發電部電氣專職,檢修公司電氣專業負責人
職責分工:#1、#2主變,升壓站
(三)危險品組由發電部牽頭
組長:發電部主任
副組長:物資部主任、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經理
組員:檢修公司經理、安監部專職,發電部化學專職、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經理
職責分工:氨區由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負責組織相關運維方進行評價、供氫站、#0柴油罐及油區、強酸強堿、生活水源由發電部負責;危險品庫由物資部負責。
(四)防火安全組由安監部牽頭
組長:安監部主任
組員:設備部主任、副主任、各專職,發電部主任、副主任,檢修公司經理、副經理,廠級、部門(公司)級安全員,安監部消防專職及消防員
職責分工:#1、#2汽輪機油系統,網控樓、輔控樓電纜夾層及全廠電纜溝道,危險品倉庫,招待所
(五)起重機械安全組由安監部牽頭
組長:安監部主任
組員:設備部主任、副主任、設備部鍋爐專職,安監部助理、專職,發電部安全員、各專職,檢修公司副經理、安全員、各專職
職責分工:#1、#2爐內檢修平臺、#1、#2爐客貨兩用電梯、#1、#2汽機房行車及其附件以及行車的維護和操作
(六)交通安全組由廠辦牽頭
組長:廠辦主任
組員:廠辦車輛管理專職、小車班班長,安監部專職
職責分工:通勤大客車
專業小組工作職責:
(一)由組長牽頭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建檔、備案工作,每年一季度在總工程師的組織下開展所轄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出具分項評估報告,做好存在問題的限期整改工作;
(二)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所轄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三)及時修訂所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對照安監部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開展演練工作;
(四)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控管理工作,確定所轄重大危險源相應的專責人員,督促其做好重大危險源日常檢修管理、檢查、維保臺帳;
(五)組織開展所轄重大危險源相關取證、試驗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六)定期檢查部門(公司)對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并作好記錄;
(七)配合設備部向集團公司、地方政府上報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與自評估情況。
第七條重大危險源設備所屬部門(公司)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督機構分別設在設備部,常設機構歸口設備部。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監督管理,按班組、部門(公司)、廠部三級安全監督管理原則。
第九條各部室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各部室行政正職是重大危險源第一責任人,成立各部室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小組,按規定對所轄重大危險源進行專業安全管理與監督,落實管轄設備責任人;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所轄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根據危險源特性至少每季度對所轄重大危險源自檢,根據季節性特點增加檢查、分析次數。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按安全評估要求做好記錄;
(四)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做好記錄;
(五)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內容;
(六)定期檢查班組對所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執行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第十條班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班長是本班所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第一責任人,按規定對所轄重大危險源進行專業安全管理與監督,落實重大危險源設備責任人;
(二)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做好本班組所轄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
(三)班長定期檢查重大危險源專責人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根據危險源特性至少每月對所轄重大危險源檢查,根據季節性特點增加檢查、分析次數,對存在的問題立即匯報,按措施要求完成整改,并按安全評估要求做好記錄;
(五)參加部門(公司)、廠部組織的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演練,掌握應急救護措施。
第四章登記、建檔和備案
第十一條按三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本單位重大危險源臺帳由設備部牽頭,各部門(公司)配合將重大危險源評估匯總報總工程師,經廠部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二條每年第一季度完成重大危險源臺帳,臺賬包括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和備案工作,臺賬格式(見附錄),數據及時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
第十三條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和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吨卮笪kU源安全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四條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工作,并寫出《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五條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審報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分公司、集團公司。
第十六條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到當地人民政府備案,并上報分公司、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五章評 估
第十七條每年第一季度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評估工作。
第十八條國家級重大危險源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須是具有資質的機構或組織檢驗評估的,如儲氨區、鍋爐等,應由有資質的機構或組織檢驗評估,其檢驗、評估周期、范圍、要求按規定進行。
第十九條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均要提出分項評估報告、填寫重大危險源評估表和評估問題整改表(見附件2),并做好評估資料的存檔工作。
第二十條完成全部重大危險源自評估后,由總工程師組織制定整改計劃;由設備部綜合整理出重大危險源評估綜合報告,在第一季度末上報分公司。
第二十一條評估結束后,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網絡數據;
第二十二條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應含有下面內容,具體格式見重大危險源評估輔導材料中范本。
(一)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和范圍
(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列出該重大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
(三)安全評估和安全評估表
(1)指出用何種方法開展安全評估。
(2)描述清楚l、b2值中的10分值各有多少,2分值有多少,如此類推。
(3)交待清楚l、e、c、b2值中最大分值的原因。
(4)按《標準》中附表s統計具體評估情況。
(四)安全對策措施和問題整改表
(1)對照l、e、c、b2值最大的分值,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
(2)按《標準》中附表u要求列出評估問題整改計劃。
(五)結論與建議
(1)明確重大危險源等級。
(2)列出降低危險等級應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按評估標準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評估,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第二十四條對按照評估結論已不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向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提出報告,予以注銷。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根據評估標準,按危險程度將重大危險源分為四個等級。集團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實行三級監督管理,其中:一級重大危險源由集團公司監督管理;二級和三級重大危險源由各分公司監督管理;四級重大危險源由各企業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要列入本企業重點保衛部位(通勤車輛、客貨兩用電梯、爐內檢修平臺、招待所、行車、大型施工機械等除外),并落實保衛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嚴防破壞。
第二十七條對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除生活水廠、壓力容器、通勤車輛、爐內檢修平臺、大型施工機械外,其余都要列入本企業重點防火部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八條凡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的電力生產設備,都要任務分解明確、管理職責清晰,并列入技術監控的范疇。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等國家、行業標準要求進行監控和管理。
(一)按照所在電網的要求,認真開展《并網安全風險評估》,服從電網調度命令、做好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工作、落實防止污閃的技術措施、落實防止電氣誤操作措施,加強對隔離開關的檢修和維護,防止支持瓷瓶爆炸事故。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發電部 | 服從電網調度命令 | 值長、主值(隨時) |
繼電保護的定值檢查和保護投切情況檢查 | 主值(每輪值一次) | |
電氣設備污閃情況檢查 | 巡檢(每日一次) | |
定期對電氣隔離開關、支持瓷瓶完好情況進行巡查 | 巡檢(每月一次) | |
按要求落實電氣倒閘操作票標準化工作 | 電氣專工 | |
定期對遠動和通信裝置進行巡查 | 巡檢(每日一次) | |
設備部 | 制定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規程 | 設備部電氣二次專職 |
制定防污閃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是逢停必掃 | 設備部電氣一次專職 | |
制定隔離開關檢修方案和檢修周期 | 設備部電氣一次專職 | |
檢修公司 設備部 | 嚴格按已制定的上述規程和制度執行 | 檢修公司分管副經理及電氣專業負責人 |
加強對遠動和通信裝置的維護 | 設備部分管副主任及專職 |
(二)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正常運行的缺陷。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發電部 | 嚴格按鍋爐、壓力容器運行規程要求操作 | 各相關運行崗位 |
定期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登錄,聯系消缺 | 各相關運行崗位 | |
相關操作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證,并按要求年審 | 人資部培訓專職 | |
加強日常業務培訓和事故預想,提高處理事故能力 | 發電部主任 |
設備部 | 制定鍋爐、壓力容器檢修維護和檢驗計劃,即每1年進行一次外觀檢查、6年進一次超壓試驗,定期進行安全閥校驗 | 設備部主任、分管副主任 |
取得合法使用證;建立全廠鍋爐、壓力容器監控臺帳(含檢驗、檢查和定期檢驗記錄) | 設備部分管副主任 | |
檢修公司 | 負責按設備部要求做好在用鍋爐、壓力容器檢查、維護和安全附件的檢驗工作 | 檢修公司經理 |
設備部 檢修公司 | 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管理的檢查和督促工作 | 檢修公司分管經理、設備部鍋爐、汽機專職 |
(三)按規定劃定油區,主要包括:燃油罐、油泵房、裝卸區。油區的設計應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要求,設立不低于2米高的圍墻,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配置泡沫消防系統。
燃油罐、燃油母管應定期測量厚度,每兩年檢查一次燃油儲罐下部、底部罐體腐蝕情況;每年抽查不少于5個燃油母管彎頭厚度;燃油系統檢修時抽查燃油母管焊縫數量不少于50%,如發現問題應全部檢查。具體任務分解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發電部 | 嚴格執行油區安全管理規定 | 油區值班工 |
按規定進行燃油系統的投、切操作 | 相關運行崗位 | |
檢修公司 | 加強油區設備以及燃油系統的檢修管理,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制度,按規定定期對油區接地電阻進行檢測,接地線進行檢查。 | 檢修公司經理、分管副經理 |
定期對油罐、燃油母管應定期測量厚度,每兩年檢查一次燃油儲罐下部、底部罐體腐蝕情況;每年抽查不少于5個燃油母管彎頭厚度,做好檢查的臺帳記錄 | 檢修公司經理、設備部金屬監督專職 | |
設備部 | 燃油系統檢修時抽查燃油母管焊縫數量不少于50%, | 設備部分管副主任、金屬監督專職 |
負責油區檢修工具計劃的批復 | 設備部主任 | |
發電部 | 每日對油區油氣濃度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 | 發電部分管副主任 |
安監部 | 負責油區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消防器材的檢查更換 | 安監部消防專職 |
定期對油區進行防火防爆專項檢查,每年開展一次專題消防演習 | 安監部消防專職 | |
督促油區以及燃油系統各項工作的開展 | 安監部消防專職 |
(四)生產現場客貨兩用電梯、爐內檢修平臺、汽機房行車、卸船機等機械必須按照國務院《特種設備監察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合格證》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定期檢驗工作。操作、檢修和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具體任務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安監部 | 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執行,按規定完善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臺帳 | 安監部分管專職 |
負責聯系對到期特種設備的年檢并取得使用合格證 | 安監部分管專職 | |
參與爐內檢修的驗收,督促員工按規定使用爐內檢修平臺 | 安監部主任 | |
設備部 | 各部門完成特種設備日常檢修和維護的管理;按特種設備年檢后整改要求,逐條落實整改 | 設備部主任 |
檢修公司 | 按特種設備的分工,做好日常維護和檢修工作,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并做好臺帳記錄。 | 檢修公司安全員 |
按特種設備年檢后整改要求,逐條落實整改 | 檢修公司分管副經理 | |
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杜絕違章作業 | 各使用部門 | |
人資部 | 按規定組織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取證,杜絕無證作業 | 人資部培訓專職 |
(五)鍋爐檢修平臺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副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組織的驗收,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方可使用。在檢修平臺上的作業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職責分工見第四條)。臨時使用的檢修吊欄,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各承力部件;吊欄上的工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并應使用專用的保護繩;嚴格控制吊欄載重量。此工作由檢修公司負責、安監部監督。
(六)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燃燒和滅火特點分開存儲。根據物體的特點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根據生產工作的需要,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具體任務與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安監部 | 監督發電部、物資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危險化學品 | 安監部主任、分管專職 |
定期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進行專項檢查 | 安監部主任 | |
廠辦 | 負責與公安部門聯系,取得危險品購買和使用許可證 | 廠辦、物資部主任 |
加強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的保衛工作,上述場所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 | 廠辦、物資部主任 | |
配合安監部定期組織對對危險品使用和儲存場所進行專項檢查 | 廠辦、物資部主任 | |
發電部 | 加強對所用危險品管理,建立好相應的監控臺帳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物資公司 | 按規定組織危險品的購買和儲存,建立好相應臺帳,并定期對儲存場所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并上報有關部門整改 | 物資部主任 |
(七)儲氫站應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F場應配置個人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安監部 | 監督發電部編制氫泄漏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做好氣體定期檢測工作。 | 安監部主任、副主任 |
發電部 | 定期對氫區進行巡回檢查和檢測,并將檢查、檢測情況進行記錄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操作,杜絕違規操作 | 發電部化學專職、值班人員 | |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
物資公司 | 按規定要求,購買有生產資質單位的氨,選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建立相關的出入庫臺帳 | 物資部主任 |
人資部 | 負責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 人資部主任 |
(八)氨區應安裝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報警裝置應聯動水噴淋裝置?,F場應配置個人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安監部 | 監督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編制氯泄漏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做好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和水噴淋裝置等定期工作。 | 安監部主任、副主任 |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委托運行方 | 定期對加氨區進行巡回檢查和試驗,并將檢查、試驗情況進行記錄 |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
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操作加氯裝置,杜絕違規操作 |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 |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 |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 | 按規定要求,購買有生產資質單位的氨,選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建立相關的出入庫臺帳 | 大唐科技南京項目部第一負責人 |
人資部 | 負責為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 人資部主任 |
(九)淘汰的放射性物質和劇毒品(包括生產和醫用)應移交當地公安或環境保護部門。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質和劇毒品的保衛工作。相關人員要熟悉放射性物質的特性和防護知識,配備防護用品。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安監部 廠辦 | 監督放射性物品使用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發生異常情況時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
做好廢棄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 | 安監部主任 | |
設備部 各部門 | 加強對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建立好臺帳 | 設備部主任、金屬監督專職 |
做好相關廢棄放射性物品的收集和上交工作 | 設備部主任、環保專職 | |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 各部門培訓員 | |
人資部 | 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 人資部主任 |
(十)化學試驗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要執行雙人驗收、保管、發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要求,嚴防丟失。試驗室的設計要符合國家規定。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安監部 廠辦 | 監督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物品的使用部門按規定使用和儲存,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 |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
組織設備、物資等部門對保管、發貨、使用,雙鎖、雙帳的管理以及試驗室的設計等方面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消除隱患 |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 |
發電部 | 加強對有毒、爆炸、強腐蝕性藥品物品的管理,執行雙人驗收、保管以及雙鎖、雙帳制度,做好使用臺帳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經常性接受上級和本廠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以及本部門的自查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
人資部 | 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 人資部主任 |
(十一)酸、堿接卸區及罐區應設置圍堰。相關工作人員應配備防酸、堿工作服及其它防護用品,現場緊急沖洗裝置應完好,并定期校驗,現場貯存量不得達到國家規定的臨界量。具體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如下:
責任部門 | 具體任務分解 | 職責分工 |
安監部 廠辦 | 監督按要求完成酸、堿接卸區及罐區安全圍堰的設置,存量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制定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 | 安監部主任 |
加強相關部位的保衛工作 | 安監部主任、廠辦主任 | |
組織設備、物資等部門對上述地區不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消除隱患 | 安監部主任 | |
發電部 | 加強對成酸、堿接卸區及罐區的管理,做好使用和管理臺帳登錄工作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經常性接受上級和本廠相關部門組織的檢查以及本部門的自查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
檢查現場緊急沖洗裝置應完好,并定期校驗 | 發電部化學專職、運行班長 | |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 | 發電部主任、化學專職 | |
人資部 | 負責為相關操作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 人資部主任 |
(十二)施工現場使用炸藥等時,應依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安監部負責對施工單位提出明確要求,定期檢查、嚴格管理,確保其現場貯存量不達到國家規定的臨界量。
第二十九條除發電生產和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外,本單位所屬的生活后勤、多種產業等,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一)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所有車輛必須做到定期檢驗和出車前、行車中和行車后“三檢查”,確保狀況良好。滅火器材有效,嚴格遵守道路安全的有關規定,杜絕車輛行駛“三超一疲”。
(二)招待所、食堂等場所的防火要求,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安監部定期對有關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及應急預案的培訓,并組織防火演練。
(三)廠部辦公室要重點做好廠重點防火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嚴防外人進入。
第三十條各重大危險源設備應認真落實防火、防爆的有關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量應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臨界值以內(見表1)。
第三十一條 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六章 培訓與應急救援
第三十二條廠部每年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第三十三條加強員工對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等規章制度的學習和重大危險源緊急救援、應急預案等知識的培訓與考試。
第三十四條根據重大危險源評估結果,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細則》要求,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第三十五條安監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預案培訓,每年按計劃組織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六條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按地方政府的要求上報地方政府安監局。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設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在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表:1.構成國家規定重大危險源目錄
附件:2.構成集團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目錄
第9篇 燃煤發電廠液氨罐區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燃煤發電廠液氨罐區(以下簡稱氨區)安全管理,防范液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電力監管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范,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燃煤發電廠利用液氨作為還原劑的煙氣脫硝系統中氨區的安全管理。
本規定所稱氨區指接卸和儲存液氨以及制備氨氣的生產區域,按功能分為生產區(含儲罐區、卸氨區、氨氣制備區)和輔助區(含控制室和值班室)。
第三條發電企業是氨區安全責任主體,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全面履行氨區安全管理責任。本規定所指發電企業包括投資建設和管理氨區的使用單位和特許經營單位。
第二章安全要求
第四條氨區應布置在廠區邊緣且處于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設置必要數量的風向標。生產區應符合火災危險性乙類和抗震重點設防類標準和要求。
第五條氨區設備配置和系統應滿足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儲罐應符合《壓力容器》(gbl5o一2022)等特種設備相關規定。
第六條氨區應設置避雷保護裝置,并采取防止靜電感應的措施,儲罐以及氨管道系統應可靠接地。
第七條氨區電氣設備應滿足《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符合防爆要求。
第八條氨區大門入口處應裝設靜電釋放裝置。靜電釋放裝置地面以上部分高度宜為1.0m,底座應與氨區接地網干線可靠連接。
第九條氨區入口應設置明顯的職業危害告知牌和安全標志標識。職業危害告知牌應注明氨物理和化學特性、危害防護、處置措施、報警電話等內容。
第十條氨區應設置兩個及以上對角或對向布置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門應向外開,以便危險情況下人員安全疏散。
第十一條氨區設置洗眼器等沖洗裝置,水源宜采用生活水,防護半徑不宜大于15m。洗眼器應定期放水沖洗管路,保證水質,并做好防凍措施。
第十二條氨區宜設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采用直流/噴霧兩用,能夠上下、左右調節,位置和數量以覆蓋可能泄漏點確定。
第十三條氨區應設置能覆蓋生產區的視頻監視系統,視頻監視系統應傳輸到本單位控制室(或值班室)。
第十四條氨區應設置事故報警系統和氨氣泄漏檢測裝置。氨氣泄漏檢測裝置應覆蓋生產區并具有遠傳、就地報警功能。
第十五條氨區應設置用于消防滅火和液氨泄漏稀釋吸收的消防噴淋系統。消防噴淋系統應綜合考慮氨泄漏后的稀釋用水量,并滿足消防噴淋強度要求,其噴淋管按環型布置,噴頭應采用實心錐型開式噴嘴。
消防噴淋系統不能滿足稀釋用水量的,應在可能出現泄漏點較為集中的區域增設稀釋噴淋管道。
第十六條儲罐區宜設置遮陽棚等防曬措施,每個儲罐應單獨設置用于罐體表面溫度冷卻的降溫噴淋系統。噴淋強度根據當地環境溫度、儲罐布置、裝載系數和液氨壓力等因素確定。
第十七條儲罐應設有必要的安全自動裝置,當儲罐溫度和壓力超過設定值時啟動降溫噴淋系統;儲罐壓力和液位超過設定值時切斷進料;液氨泄漏檢測超過設定值時啟動消防噴淋系統。
安全自動裝置應采用保安電源或vps供電。
第十八條儲罐區應設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積應不小于儲罐組內最大儲罐的容量,并在不同方位上設置不少于2處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
與液氨儲罐相連的管道、法蘭、閥門、儀表等宜在儲罐頂部及一側集中布置,且處于防火堤內。
第十九條氨區及輸氨管道法蘭、閥門連接處應裝設金屬跨接線。與儲罐相連的管道、法蘭、閥門、儀表等宜按下表選擇,并考慮相應的防腐蝕措施。
序號
名稱
最低設計溫度
>一20℃
≤一20℃
1
管道
20號鋼或不銹鋼
不銹鋼
2
法蘭
20號鋼或不銹鋼,帶頸對焊突面法蘭
不銹鋼,帶頸對焊
突面法蘭
3
氨用閥門
不銹鋼
4
密封墊片
不銹鋼纏繞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墊片
5
螺栓螺母
35crm0或不銹鋼
6
儀表
氨專用儀表
第二十條卸氨區應裝設萬向充裝系統用于接卸液氨,禁止使用軟管接卸。萬向充裝系統應使用干式快速接頭,周圍設置防撞設施。
第二十條卸氨區應裝設萬向充裝系統用于接卸液氨,禁止使用軟管接卸。萬向充裝系統應使用干式快速接頭,周圍設置防撞設施。
第二十一條氨區氣動閥門應采用故障安全型執行機構,儲罐氨進出口閥門應具有遠程快關功能。
第二十二條氨區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國家環保標準,嚴禁直接對外排放。
第三章運行維護
第二十三條氨區作業人員應熟知氨區作業規程規范和應急措施,作業前按等級進行風險評估,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第二十四條進入氨區應先觸摸靜電釋放裝置,消除人體靜電,并按規定進行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氨區,禁止攜帶火種或穿著可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和帶釘子的鞋進入氨區。
第二十五條從事設備運行操作或檢修維護作業應使用銅質等防止產生火花的專用工具。如必須使用鋼制工具,應涂黃油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二十六條儲罐安全自動裝置應投入運行,嚴禁隨意解除聯鎖和保護。確需解除的,應嚴格遵守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運行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巡視檢查氨區設備和系統運行狀況,定期測定空氣中氨氣含量,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運行值班人員應加強對儲罐溫度、壓力、液位等重要參數的監控,嚴禁超溫、超壓、超液位運行。
儲罐液位計應有明顯的限高標識,運行中儲罐存儲量不得超過儲罐有效容量的85%。
第二十九條運行中不準敲擊氨區設備系統,接卸、氣體置換、倒罐等重要操作應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
第三十條接卸液氨應按照規定執行,并遵循以下原則:1、接卸前查驗液氨出廠檢驗報告,確認液氨純度符合要求;2、液氨運輸人員負責槽車側的閥門操作,氨區操作人員按照操作票逐項操作氨區內設備系統;
3、根據經計算確定的卸氨流量控制流速在1m/s以內,防止靜電摩擦起火;
4、接卸液氨過程中應注意儲罐和槽車的液位和壓力變化,不得超過規定的安全液位高限;
5、惡劣天氣或周圍有明火等情況下,應立即停止或不得進行卸氨操作。夜間一般不進行卸氨操作;
6、卸氨結束,應靜置10分鐘后方可拆除槽車與卸料區的靜電接地線,并檢測空氣中氨濃度小于35ppm后,方可啟動槽車。
第三十一條氨系統氣體置換遵循以下原則:1、確保連接管道、閥門有效隔離;
2、氮氣置換氨氣時,取樣點氨氣含量應不大于35ppm;3、壓縮空氣置換氮氣時,取樣點含氧量應達到18—21%;4、氮氣置換壓縮空氣時,取樣點含氧量小于2%。第三十二條氨系系統發生泄漏時,宜使用便攜式氨氣檢測儀或肥皂水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第三十三條檢修維護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在采取可靠隔離措施并充分置換后方可作業,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法蘭等設備。氨系統經過檢修后,應進行嚴密性試驗。
第三十四條氨區及周圍30m范圍內動用明火或可能散發火花的作業,應辦理動火工作票,在檢測可燃氣體濃度符合規定后方可動火。
嚴禁在運行中的氨管道、容器外壁進行焊接、氣割等作業。
第三十五條儲罐內檢修維護作業,應有效隔離系統,并經氣體置換,同時要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
第四章應急管理
第三十六條發電企業應按規定編制液氨泄漏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三十七條發電企業應制訂液氨泄漏事故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第三十八條發電企業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用品和應急物資配備數量不得少于下表規定。
序號
物資
名稱
技術要求或功能要求
數量
個人
公用
1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技術性能符合gb/t18664要求
2套
2
氣密型化學防護服
技術性能符合aq/t6107要求
2套
3
過濾式防毒面具
技術性能符合gb/t18664要求
1個/人
4個
4
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技術性能符合gb/t11651要求
1副/人
4個
5
防護手套
技術性能符合gb/t11651要求
1雙/人
4雙
6
防護靴
技術性能符合gb/t11651要求
1雙/人
4雙
7
便攜式氨氣檢測儀
檢測氨氣濃度
1臺
8
手電簡
易燃易爆場所,防爆
1個/人
9
手持式應急照明燈
易燃易爆場所,防爆
2個
10
對講機
易燃易爆場所,防爆
2臺
11
醫用硼酸
500ml
2瓶
第三十九條發生液氨泄漏,現場人員應穿戴好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報告。發生液氨嚴重泄漏時,運行值班人員應停運相關設備,切斷液氨來源并使用消防水炮進行稀釋。
第四十條發電企業接到液氨泄漏報告后,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專業人員處理?,F場處理人員不得少于2人,嚴禁單獨行動。
當泄漏有可能影響周邊居民人身安全時,發電企業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
第四十一條液氨泄漏或現場處置過程中傷及人員的,按以下原則緊急處理:
l、人員吸入液氨時,應迅速轉移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通暢。如呼吸困難或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醫:
2、皮膚接觸液氨時,立即脫去污染的衣物,用醫用硼酸或大量清水徹底沖洗,并迅速就醫;
3、眼睛接觸液氨時,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并迅速就醫。
第四十二條液氨嚴重泄漏或液氨泄漏引發火災、爆炸,以及處置中液氨泄漏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發電企業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制,請求地方政府支援,協同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發電企業應根據泄漏程度,設定隔離區域和疏散地點。隔離區域應設警戒線,并有專人警戒;疏散地點處于上風、側風向,沿途設立哨位,并有專人弓l導或護送。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發電企業應加強氨區安全管理,嚴格氨區設計、施工和液氨運輸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資格審查,組織開展氨區安全審查和評估。
第四十四條發電企業要嚴格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氨區安全責任部門,配備氨區專業管理人員,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五條發電企業應不斷完善氨區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審核、修訂,保證其有效性。
氨區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運行規程、檢修規程、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動火制度、巡徊檢查制度、出入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制度等。
第四十六條發電企業應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教育培訓合格;專業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經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持證上崗。
第四十七條發電企業要加強對氨區重大危險源管理,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發電企業要按照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的有關規定,加強氨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承壓部件和有關焊接工作的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完善設備技術檔案。
第四十九條發電企業要深入開展氨區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管理臺帳,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上報和管控工作,及時消除隱患。
第五十條發電企業要定期組織開展氨區防雷接地、自動保護裝置、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氨氣泄漏檢測儀等有關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檢測、試驗工作,并做好記錄。
第五十一條發電企業要認真執行電力安全信息報送規定,時、準確報送氨區安全信息。
第10篇 淺談火力發電廠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1. 前言
危險化學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質,在生產、使用、貯存、運輸、廢棄過程中,可能發生事故,造成眾多人員的傷亡或形成社會災害性事故。火力發電廠在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地使用各種類型的危險化學品,為了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有效的控制,必須預先對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可能發生事故的途徑、危害程度及可能涉及的范圍等因素進行分析,確保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據發電企業的自身特點,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確保把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企業安全和穩定。
2. 火力發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特性
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8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大量泄漏,其氣體(蒸氣)可能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團,飄散到較遠的地方遇到著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處,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可燃危險化學品的燃燒熱值一般較高,發生火災后火勢迅速擴大,溫度高,熱輻射強,使消防人員難以靠近,增大了滅火的難度;同時,附近的設備、容器因受熱而內壓升高,可能造成容器破裂或爆炸,擴大事故的危害。爆炸產生的碎片和沖擊波能使附近的人員傷亡,建筑物和設備受到損壞,引起連鎖反應。另外,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過程中產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煙氣,威脅附近人員的安全。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在常溫常壓下為氣態和易揮發的物質,其產生的有毒氣體能迅速擴散到生產區域以外的場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會災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質泄漏到水、土壤中,會造成環境污染,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火力發電廠根據機組容量及輔助設備的不同,使用的化學品略有不同,但目前大多數大型火電廠常用的危險化學品基本一致,主要有:氫氣、氯氣、氨水、聯氨、強酸強堿、抗燃油、六氟化硫等。這些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點,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同時具有這些性質,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須綜合考慮。
3. 火力發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分布狀況及特性
1、氫冷發電機組冷卻介質--氫氣(h2)
發電廠氫冷發電機組利用氫氣傳熱能力和散熱能力等良好特性,將氫氣作為發電機的冷卻介質。
氫氣為無色無臭無味氣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它是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征的危險氣體。氫氣的最小點火能為0.02 mj,只需很小的能量如靜電火花,就足以引起燃燒、爆炸。氫氣的爆炸極限為4.0%~75.6%。氫氣爆炸極限的下限很低,范圍寬,遇火極易爆炸。氫氣對空氣的相對密度很小,為0.07;擴散系數很大,為0.634 cm2/s,一旦大量泄漏,便可逸散在空中迅速大范圍擴散,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且遇火爆炸燃燒后的火焰容易順風迅速蔓延擴展。
當氣體從容器、管道口或其破損處高速噴出時會產生靜電。由于靜電看不見、摸不著,容易被忽視,所以靜電火花是引起氫氣發生火災事故的重要隱患。氫氣從鋼瓶、制氫缸等處高速噴出時,瓶內部存有鐵銹、水、螺栓襯墊處的石墨或氧化鋁等雜質都是產生靜電的主要原因。
2、鍋爐給水處理用藥品--氨水(nh3h2o)或液氨、聯氨(n2h4)
發電廠在鍋爐補水處理中,利用氨水調節給水ph值,加入聯氨等除氧劑進行化學除氧,從而防止給水系統發生腐蝕。
氨水(nh3h2o)為無色有強烈刺激氣味液體,具有弱堿性,易揮發。氨水有一定的腐蝕作用,會刺激眼睛,燒傷皮膚,引起呼吸困難或強烈窒息性咳嗽。濃度約為 5mg/l 時,有強烈刺鼻氣味,濃度為 20-50mg/l時,眼和咽喉有刺激感。對粘膜和皮膚有堿性刺激及腐蝕作用,可造成組織溶解性壞死。高濃度時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臟停搏。
液氨為無色液體,由氣態氨液化而得,儲于耐壓鋼瓶或鋼槽中。當壓力減低時, 則氣化而逸出, 同時吸收周圍大量的熱,空氣中最高容許濃度為30 mg/m3, 易溶于水, 遇水則變為有腐蝕性的氨水。液氨受熱后瓶內壓力增大,有爆炸危險,空氣中氨蒸氣濃度達15.7%-27.4%,有引起燃燒危險。
聯氨(n2h4)為無色油狀液體,有類似于氨的刺激氣味。聯氨易揮發、易燃、易爆,極毒,對眼睛有刺激作用,能引起延遲性發炎,對皮膚和粘膜也有強烈的腐蝕作用。
3、機組循環冷卻水殺菌或生活水殺菌劑--氯氣(cl2)或液氯
發電廠通常向循環水中加氯殺死水中微生物,防止微生物在凝汽器內繁殖,形成粘垢,引起傳熱效率的降低和腐蝕。有的電廠在生活水中加氯進行殺菌。
氯氣(cl2)為黃綠色氣體,有窒息性臭味,有毒,一般操作場所空氣中含氯不得超過0.001毫克/升。它是一種強氧化物質,可以與普通物質發生劇烈的爆炸性反應,或生成爆炸性化合物。當氯氣暴露于潮濕的組織,如眼睛、皮膚和上呼吸道時,則會發生快速的腐蝕反應,會引起咳嗽、喉及支氣管狹窄、肺水腫、眼睛和咽喉的灼傷等。
氯氣在壓力增加或者在溫度低于-30℉時,呈一種清亮的、琥珀色液體狀態,氯氣通常被壓縮成液體形式儲存在鋼制容器中。
4、水處理設備再生藥劑、鍋爐本體及灰管道、汽機凝汽器等的化學清洗藥品--工業鹽酸(hcl)及氫氧化鈉(naoh)等
發電廠在水處理設備再生過程中,多使用鹽酸(hcl)及氫氧化鈉(naoh),在鍋爐本體及灰管道、汽機凝汽器等的化學清洗中多采用鹽酸(hcl)、氫氟酸、亞硝酸鈉等。
鹽酸為無色液體,一般含有雜質而呈黃色。是一種強酸,有強烈的腐蝕性,能腐蝕金屬,對動植物纖維和人體肌膚均有腐蝕作用。其氣體對動植物有害,是極強的無機酸。
氫氧化鈉也稱燒堿,市售燒堿分固態、液態,純固體燒堿呈白色,有塊狀、片狀、棒狀、粒狀,純液體燒堿呈無色透明體。氫氧化鈉有強堿性,對皮膚、織物、紙張等有強蝕性。
在鍋爐等化學清洗中還有可能用到氫氟酸等,氫氟酸是氟化氫氣體的水溶液,為無色透明至淡黃色冒煙液體,有刺激性氣味,可經皮膚吸收,對皮膚有強烈刺激性和腐蝕性。氫氟酸中的氫離子對人體組織有脫水和腐蝕作用,皮膚與氫氟酸接觸后, 氟離子不斷解離而滲透到深層組織, 溶解細胞膜,造成表皮、真皮、皮下組織乃至肌層液化壞死。氟離子還可干擾烯醇化酶的活性使皮膚細胞攝氧能力受到抑制。吸入高濃度的氫氟酸酸霧,會引起支氣管炎和出血性肺水腫。
在化學清洗過程中,除了用到酸、堿,還有鈍化劑和緩蝕劑。這些試劑都對人體有著直接或間接的毒害作用。亞硝酸鈉常用作清洗過程中的鈍化劑,誤食亞硝酸鈉一定量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癥,血管擴展、脈搏加快、血壓降低。化學清洗過程中的緩蝕劑根據所選用的品種不同,也具有相當的毒性。
5、電液控制系統用油--抗燃油(eh油)
發電廠電液控制系統所用抗燃油是一種抗燃性的純乙磷酸脂液體,難燃性是磷酸酯最突出特性之一,在極高溫度下也能燃燒,但它不傳播火焰,或著火后能很快自滅,磷酸酯具有高的熱氧化穩定性。
抗燃油是有毒或低毒的,大量接觸后神經、肌肉器官受損,呈現出四肢麻痹,此外對皮膚、眼睛和呼吸道有一定刺激作用。
6、滅弧和絕緣氣體--六氟化硫(sf6)
在電力工業中,sf6是一種重要的介質,它用作封閉式中、高壓開關的滅弧和絕緣氣體。sf6氣體的卓越性能實現了裝置經濟化、低維護化的操作。與普通裝置相比,可以節省最多90%的空間。
六氟化硫(sf6)為無色、無味、無臭、無毒的惰性非燃燒氣體。純凈的六氟化硫氣體是無毒的,但不能維持生命。盡管純sf6氣體是無毒無害的,但在其生產過程中或在高能因子作用下,則會分解產生若干有毒甚至劇毒、強腐蝕性有害雜質,如sf4、sof2、sf2、so2f2、hf等均為毒性和腐蝕性極強的化合物,對人體危害極大。
7、其他危險化學品--化學分析藥品、劇毒藥品、水處理設備的化學防腐藥劑等
發電廠在分析化驗水、煤、油、氣等試驗過程中,不同程度地使用并接觸到一些危險化學分析藥品,如遇高溫、摩擦引起劇烈化學反應的硝酸銨等爆炸品,氫氣、乙炔、甲烷等易燃氣體,丙酮、乙醚、甲醇、苯等易燃液體,高錳酸鉀、過氧化氫、氯酸鉀等強氧化劑,強酸、強堿等腐蝕性藥品,氰化鉀、三氧化二砷、氯化鋇等劇毒品。在化學水處理設備、管道及某些主設備防腐工作中,使用并經常接觸到苯類、酮類、樹脂類、橡膠類等易燃、易爆、有毒的試劑。
4. 發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發電廠使用危險化學品的車間及班組,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定期進行安全評價,發現存在現實危險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氫氣使用的安全管理
發電機氫系統包括:制氫站、輸氫管路系統、氫冷卻系統、氫置換系統、氫干燥裝置、氫檢測監測設備及其他與氫氣相關連的設備。
制氫站是重點防火防爆單位,進入該站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特別通行證經登記方可進入,離開制氫站須在登記簿上注明時間,禁止隨身攜帶打火機、火柴以及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制氫站。進入制氫站人員不準穿帶鐵釘子的鞋, 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鞋,帶防護眼鏡。制氫站嚴禁明火,操作人員禁止吸煙。禁止在制氫站中或儲氫罐旁進行明火作業或做能產生火花的工作,操作時使用防爆工具,嚴禁鐵器工具相互撞擊以免產生火花。為了檢查各連接處有無漏氫的情況,可用儀器或肥皂水進行檢查,禁止用火檢查。制氫站必須設置二氧化碳、砂子、石棉布等防火器材。
制氫站在運行過程中,禁止氧氣、氫氣由壓力設備及管道內急劇放出。當氫氣急劇放出時,由于靜電原因可能引起自動燃燒和爆炸,當氧氣急劇放出時,管道的氧化層可能引起火花,這些都可能引起管道設備的燃燒和爆炸。動植物、礦物油脂和油類不應落入有可能與氧氣接觸的設備上,在操作和維修裝置時,手和衣物也不應沾有油脂。
發電機氫系統運行時,運行值班人員應精心操作、調整,保證氫冷卻系統各項指標、參數在合格范圍之內。氫系統進行排污前,必須預先仔細檢查排污口附近、上下及周圍情況,不得有動火作業進行,排污時排污口周圍須設臨時安全區并作明顯標識。氫系統管路上的濾網、電磁閥應定期檢查、吹掃,保證濾網不堵塞,閥門不卡澀。為了防止因閥門不嚴密發生漏氫氣或漏空氣而引起爆炸,當發電機為氫氣冷卻運行時,補充空氣的管道必須隔斷,并加嚴密的堵板。當發電機為空氣冷卻運行時,補充氫的管道也應隔斷。
機組檢修需進行氫系統氣體置換時,工作人員應了解氫系統的管路及設備,掌握和熟悉氫系統氣體置換規程,氫系統的氣體置換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置換所用的二氧化碳鋼瓶裝運至現場必須進行驗收,并作好明顯標識,以防其它氣體混入,置換下來的空瓶亦須作好明顯標識,新瓶和空瓶必須分開放置。氫系統進行氣體置換時,所有管道、設備、干燥器等必須同時進行置換,并注意檢查排污管道,放盡積水,特別要注意檢查系統有無置換死角。
氫系統進行檢修時,檢修人員應熟悉系統、設備,檢修前應編制完整的檢修程序文件,臨時搶修前須編制技術方案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嚴格按檢修程序文件實施。氫系統檢修時須使用專用防爆工具,在發電機內充有氫氣時進行檢修工作, 應使用銅制的工具,以防發生火花,必須使用鋼制工作時,應涂上黃油。氫系統與其他系統連接的隔離閥或直通大氣的隔離閥必須認真檢修,如有必要應在試驗臺上進行水壓試驗,保證無泄漏。氫系統的表計管路必須認真清理,決不允許存在堵塞。發電機的氫側密封瓦的間隙必須嚴格按要求的參數調整,防止氫氣過量泄漏。氫系統設備檢修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且驗收合格。
2、液氨、聯氨使用的安全管理
液氨系統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戴防護眼鏡、口罩、手套,溶氨時要戴氨防毒面具,要緩慢開啟氨瓶出口門,同時開啟吸氣器。氨瓶應涂有明顯標志,禁止放在烈日下爆曬和用明火烤。配置聯氨溶液時,工作人員應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并啟動加藥間換氣扇。聯氨的濃溶液應密封保存,靠近聯氨濃溶液的地方不允許有明火。對聯氨進行化驗時,不允許用嘴吸移液管吸取含有聯氨的溶液。
3、氯氣使用的安全管理
氯氣系統運行時,氯瓶間及加氯間的門必須向外開,加氯現場必須配置防毒面具。加氯工作應由兩人進行,操作人員應根據加氯操作要求,啟動加氯氣系統進行加氯,不得隨意亂動,加氯時必須密切注意加氯機加氯量、蒸發器運行溫度、液氯管壓力。液氯鋼瓶運放時不許劇烈碰撞,夏天陽光下不能久曬,接觸鋼瓶的支墩表面應墊以橡皮。液氯鋼瓶內的液氯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一定的剩余壓力,一般控制其剩余壓力為0.1mpa或殘留液氯量20kg,嚴禁抽吸成真空,以防倒吸入潮濕空氣或其它雜質。
加氯系統開始檢修前,必須確認檢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確已執行,嚴格按要求穿戴整齊各種勞動保護用品,檢查氯氣室頂的淋水設施和排氣風扇,確保正常。拆卸加氯機時,應盡可能站在上風位置,如感到身體不適時,應立即離開現場,到空氣流動地方休息。檢修人員應熟知氯氣傷害的急救方法,當發生故障有大量氯氣漏出時,工作人員應立即戴上防毒面具,關閉門窗,開啟室內淋水閥門,將氯瓶放入堿水池中,最后,用排氣風扇抽去余氯。
4、酸堿使用的安全管理
水處理酸堿系統運行時,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系統及設備,在系統良好及各閥門靈活好用、系統無滲漏點的狀態下,方可進行樹脂的再生操作。作業人員應熟悉酸堿的性質并掌握酸堿燒傷急救措施,應穿戴耐酸手套、防護眼鏡及膠靴。操作時需二人以上進行工作,密切監視酸堿計量箱液位,操作過程中不許離開人或同時進行其他操作。啟動和停止時各閥門開啟及關閉順序嚴格按照規程中規定程序進行。
酸堿系統檢修前應確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確已執行,嚴格按要求穿戴整齊各種勞動保護用品。不得在襯膠管道、酸管道及防腐容器上進行電火焊作業,如必須進行時,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排盡氣體及鏟掉襯膠層后進行,焊、割時不斷地用水冷卻等。對存有殘余鹽酸的罐體,應先沖洗干凈,并將蓋口打開,方準許焊接。工作現場須備有0.5%的碳酸氫鈉及2%的硼酸溶液等急救藥品及工業水源。進入酸氣較大的場所進行緊急搶修時,應使用套頭式防毒面具。
在鍋爐等設備使用hcl、hf酸進行化學清洗時,現場必須保證照明充足、道路通暢,動力電源和照明電源分開,并將電源控制板設置在遠離清洗系統、且便于操作的位置。清洗前準備必要的急救藥品和勞保用品,操作過程中必須統一指揮,分工負責。所有重要部位如酸泵、閥門、加藥點都要設置專人值班。酸洗作業現場掛酸、堿危險標志,禁止煙火,現場配備消防器材,備有被酸、堿燒傷的急救藥品。配制酸、堿的人員應穿戴耐酸工作服,戴耐酸手套、口罩、防護眼鏡。酸洗過程中排出的廢液應作中和處理,防止對環境及人身產生危害。
5、抗燃油使用的安全管理
抗燃油是有毒或低毒的,有關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安全防護措施。勿使油品進入眼中和口中,若油品進入眼中,應立即用清水沖洗,再滴入眼藥或盡快請醫生處理,若油品進入口中,應及時吐出,用水漱口并請醫生檢查。勿使抗燃油直接接觸皮膚,當皮膚接觸油品后,要用石油溶劑洗凈,再用肥皂清洗。接觸抗燃油時,宜帶耐油橡皮手套。在室溫時,人體吸入油蒸汽沒有危險,但應避免在高溫下吸入油蒸汽??谷加蜑R落在保溫層上后應立即擦去,若油已滲入熱金屬表面或敷設的保溫層內,則應擦掉并及時更換該保溫層以防止火災。抗燃油可能對電纜包皮(如聚氯乙稀材料)和一般的油漆有破壞作用,只要當上述材料接觸液體時(不管時間長短)都會軟化和起泡,應立即清洗侵蝕處并查明損壞程度。
6、六氟化硫氣體使用安全管理
六氟化硫新氣中可能存在一定量的毒性分解物,在使用六氟化硫新氣的過程中,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從鋼瓶中引出六氟化硫氣體時,必須用減壓閥降壓。避免裝有六氟化硫氣體的鋼瓶靠近熱源或受陽光曝曬。使用過的六氟化硫氣體鋼瓶應關緊閥門,戴上瓶帽,防止剩余氣體泄漏。戶外設備充裝六氟化硫氣體時,工作人員應在上風方向操作;室內設備充裝六氟化硫氣體時,要開啟通風系統,并盡量避免和減少六氟化硫氣體泄漏到工作區。要求用檢漏儀做現場泄漏檢測,工作區空氣中六氟化硫氣體含量不得超過1000μg/l。
六氟化硫試驗室是進行六氟化硫新氣和運行氣體測試的場所,因此化驗人員經常會接觸有毒氣體、粉塵和毒性化學試劑。試驗室除具備操作毒性氣體和毒性試劑的一般要求外,還應具有良好的底部通風設施(對通風量的要求是15min內使室內換氣一次)。酸度、可水解氟化物、礦物油測定的吸收操作應在通風柜內進行;色譜分析的有毒試樣尾氣和易燃的氫載氣應從色譜儀排氣口直接引出試驗室;生物毒性試驗的尾氣應經堿液吸收后再排出室外。每個分析人員務必遵守分析試驗室操作規程和六氟化硫氣體使用規則,新來的工作人員在沒有正式工作之前,首先要接受安全教育和有關培訓。試驗室內不應存放劇毒和易燃品,使用時應隨領隨用。
六氟化硫電氣設備安裝室與主控室之間要作氣密性隔離,以防有毒氣體擴散進入主控室。設備安裝室內應具有良好的通風系統,通風量應保證在15min內換氣一次,抽風口應設在室內下部。設備安裝室底部應安裝六氟化硫濃度報警儀和氧量儀,當六氟化硫的濃度超過1000μg/l、氧量低于18%時,儀器應報警。工作人員不準單獨和隨意進入設備安裝室,進入設備安裝室前,應先通風20min,不準在設備防爆膜附近停留。工作人員在進入電纜溝或低位區域前,應檢測該區域內的含氧量,如發現氧含量低于18%時,不能進入該區域工作。如發現氣體中毒性分解物的含量不符合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氣體凈化處理、更換吸附劑、更新六氟化硫氣體、設備解體檢修等。
7、分析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
化驗人員應穿工作服,飯前和工作后要洗手。禁止用口嘗和正對鼻嗅的方法來鑒別性質不明的藥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輕輕扇動,在稍遠的地方去嗅發散出來的氣味。禁止使用沒有標簽的藥品,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堿性、毒性及有揮發性或刺激性的液體。不準把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他容易相互起反應的化學藥品儲放在相鄰的地方。
劇毒藥品必須具有明顯的“劇毒危險”標志,無標簽藥品嚴禁使用。凡使用和保管劇毒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其性能及使用方法,劇毒藥品應放在專門的柜內,應用兩把鎖,鑰匙分別由兩人保管,領用時必需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才可發放。使用劇毒藥品要特別小心,必要時要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操作時需在通風柜內或良好通風的地方進行,工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并遠離火源,接觸過的器皿應徹底清洗。對過期失效或報廢的藥品應向管理部門申報批準,并在安全監督部門和保衛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銷毀。
第11篇 發電部鋼球管理員安全責任制
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發電有限公司發電部鋼球管理員在安全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 本標準適用于**發電有限公司發電部鋼球管理員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02.06.29
《中國**集團公司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辦法》**集團制(2005)41號
《中國**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集團制(2010)17號
3 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與要求
3.1 發電部鋼球管理員在發電部正、副主任領導下,對發電部鋼球管理的安全工作負責。
3.2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將鋼球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經主任批準后組織實施。及時糾正在鋼球管理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3.3 正確履行本職工作,對鋼球的質量進行把關,杜絕不合格的鋼球進廠,對本部門鋼球的各項臺賬進行統計,對磨煤機加鋼球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3.4 負責保證各臺磨煤機電流在110~115a。對磨煤機加鋼球尺寸、種類的正確性負責。
3.5 負責對磨煤機加鋼球的臨時工進行管理。
3.6 積極參加部門開展的各項安全活動,不斷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護能力。
3.7 參加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對磨煤機加鋼球情況提出考核意見和建議。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標準由**發電有限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及安監部進行檢查與考核。
4.2 本標準與《**發電有限公司經濟責任制》、《**發電有限公司工作標準》、《**發電有限公司安全工作獎懲標準》一并考核。
4.3 本標準由**發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和安全監察部每半年組織全面檢查
一次。
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發電部、安全監察部起草
**
**
**
第12篇 大唐發電廠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關于開展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活動的指導意見》(大唐集團生〔2009〕251號)關于開展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活動的文件精神,以及大唐江蘇分公司《關于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活動的通知》(大唐蘇電生〔2009〕92號)要求,落實集團公司“盈利年”工作部署,切實加強基層班組建設,有效防控現場作業安全風險,創建本質安全型企業,決定在全廠范圍內開展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活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南京發電廠內所有生產、多經系統所有運行、檢修和多經后勤服務在內的所有最基層管理單元。
第三條安全監察部是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組織、協調和監督部門;廠辦、設備部、工會、思政部和人力資源部是“三講一落實”工作的主要配合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為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活動的實施部門。
第二章 工作目標
第四條“三講一落實”活動載體
開展“三講一落實”活動應結合實際,將班前會、班后會、交接班會、班組安全日活動標準化、流程化,將形式、內容固化,將 “三講一落實”在班組安全管理和現場管理作用發揮到實處,取得實效。
第五條“三講一落實”活動目標
通過持續、有效地規范和改進班組安全管理,不斷提升班組長安全生產組織與指揮能力,不斷強化全員安全意識與責任意識,不斷提升全員安全生產業務水平與履責能力,不斷提升班組對標一流與隱患排查治理能力,不斷提升班組安全風險辨識與應急處置能力,積極培育班組安全文化與責任文化,積極培育高素質、高技能員工隊伍,有效提升班組“五化”水平(即工作內容指標化,工作要求標準化,工作步驟程序化,工作考核數據化,工作管理系統化),有效夯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到位做實長效機制,加速實現企業本質安全,持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科學發展上水平,實現員工與企業和諧發展,共同進步。
第三章 職責
第五條廠部“三講一落實”領導小組職責:組織對班組管理工作進行調研,有針對性制定并審核廠部“三講一落實”活動實施計劃,各級領導分片包干,分工負責,深入班組,全面啟動、扎實推進、注重質量、講究實效。
第六條廠部內所有生產、多經系統所有運行、檢修、和多經后勤服務在內的所有最基層管理單元(例如檢修班組、運行集控、輔控運行班,粉運放灰班及物業班組等)均應按照廠部“三講一落實”領導小組制定的實施方案執行,在本部門領導組織策劃下,廣泛開展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活動。
第四章 活動流程與方式
第七條“三講一落實”活動主體
“三講一落實”活動落腳點在班組,核心是班組長。開展“三講一落實”活動應做到班組全覆蓋。班組是指廠部內部承擔安全發展、清潔發展、和諧發展責任的最基層組織,開展“三講一落實”活動應涵蓋廠部管理范圍內的生產、多經系統所有運行、檢修、維護和多經后勤服務在內的所有最基層管理單元。
第八條“三講一落實”活動內容
“三講一落實”,是指班組長在組織生產工作過程中,在講工作任務的同時,要講作業過程的安全、質量風險,講安全、質量風險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質量控制措施的落實。
第九條工作流程及重點要求
“三講一落實”流程完全以任務為核心,以每個任務為開展“三講一落實”的基礎,“三講一落實”活動貫穿整個任務從下達接收到關閉終結的全過程,具體流程描述如下:
(一)流程框圖
(二)流程描述
1.生產任務下達
規范系統管理,確保班組人員上班時,生產任務已下發至班組。
任務來源:定期例行工作、設備缺陷、其它臨時性任務。
2.講解前準備
(1)班組長分配工作任務,確定工作組成員并指定講解人;
(2)工作負責人(或指定講解人)根據任務,按照工作票對應的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票和標準作業指導書;
(3)工作負責人(或指定講解人)必須詳細了解運行方式及運行狀況、現場作業以及作業人員的技能和狀態;
(4)工作負責人(或指定講解人)根據需要查閱相應規程、圖紙、資料,核實、完善當日指定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和質量關鍵控制點、應急措施,準備講解內容。
要求:1、觀察作業小組人員的精神狀態;2、了解與作業有關的運行方式、作業環境;3、當時氣象狀態,溫度、濕度、風、雨情況,查規程、圖紙、資料;即觀察人的狀態、觀察作業環境、觀察氣象條件,查規程、圖紙、資料,完善危險點、質量和應急措施,簡稱“講解前三觀一查一完善” 。
3.宣講階段(班前會)
班前會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召開。
(1)班組長對當班各項任務分工和布置;
要求:講任務要明確具體。
(2)各項工作負責人(或指定講解人)根據任務安全、質量風險及其控制措施,逐項宣講;
要求:講風險要根據“人、機、環”三大要素,講措施按《安規》及現場規程,同時講應急處置要點,要求全面、準確、可靠。
(3)其他成員根據宣講情況進行補充、完善;
(4)所有任務都講解完畢后,班組長根據宣講情況本次“三講”總結,進行補充、完善;
4.過程控制
開工前準備
(1)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2)工作票許可后,開工前,工作組全體成員在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票上簽名;
(3)工作負責人檢查工器具是否合格、齊全,檢查工作成員個人防護措施(安全帽、著裝、安全帶、手套等)是否完備和正確規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工作。
過程監督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每天進入生產現場前,通過查閱生產任務系統,找出當天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作、需要使用第一種工作票的檢修作業、涉及公用系統、涉及電網安全的操作,現場檢查。檢查結束后在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票上簽字。
要求:管理人員對工作票是否現場攜帶、工作組成員是否熟悉安全措施、現場措施是否按照工作票及危險點措施票要求落實、現場措施是否完善等環節進行檢查,考問作業人員危險點內容,并跟蹤作業質量和進度情況。
工作結束
工作任務結束后由工作許可人驗收,終結工作(操作)票;核實管理人員到位簽字情況,并在系統中做好記錄。
要求:工作結束后,設備原有銘牌、罩殼、標牌及臨時拆除的欄桿、平臺等,在設備復裝后應及時恢復。工作許可人對設備狀態、檢修質量、設備標牌、文明衛生等情況進行驗收。
5.點評階段
下班前由班(組)長負責召開班后會。
(1)班組成員主要就當天已經終結的工作“三講一落實”實施情況進行匯報,根據現場工作實際情況對標準作業指導書及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提出問題和建議;
要求:工作成員人人講,對工作的技術、安全措施、質量、進度等各方面匯報。
(2)班長進行總結和點評,并對本班下個工作日的工作做預安排;
(3)會后將對各項改進意見,經有關專業人員審批后,完善標準作業指導書或工作票內容中。
(4)班后會時間約15分鐘,最長控制在30分鐘內。
第十條流程執行各環節評價標準
“三講一落實”流程各環節評價標準
序號
內容
評比、評估標準
分值
得分
分項得分
1
班前準備(15分)
檢修班長不了解當天工作任務單和定期工作任務,扣1分/次。
2
運行班長不了解機組運行方式、設備系統存在的異常及缺陷等,扣1分/次。
2
班組長不掌握工作班成員的身體狀況,扣1分/次。
2
班組長對涉及與其他部門、班組配合的作業、本班各作業組之間配合的作業,對配合不當可能引發的風險不了解或了解不夠,扣1 分/次。
2
班組長對涉及公用系統、工藝較為復雜的作業,對作業行為或工藝不當可能會對系統產生的影響不了解或了解不夠,扣1.5分/次。
3
班組長對環境條件相對較差或作業本身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未結合檢修工藝識別存在的安全風險,扣1.5分/次。
3
班組長未識別天氣異常對作業的影響,扣0.5 分/次。
1
2
班前會(15分)
每天班前會未按時(8:30,運行班組以接班時間為準)開始,扣1分/次,未開展不得分。
4
班長每天安排工作任務、工作負責人和工作成員時,未按要求統籌交代安全注意事項,扣2分/次。
10
安排工作的同時安全措施、安全風險、安全注意事項交代不清楚,扣1分/次。
6
3
講解前學習(15分)
未結合當天工作任務,學習安全規程、運行規程、檢修規程中應遵守的條款,扣1分/次。
5
未結合規程強調作業過程中應遵循的安全事項和檢修工藝要求,扣1分/次。
5
班組未制訂各類規程學習計劃,沒有通過“每日一題”的方式,組織班組成員重點學習,扣1分/次。
3
學習沒有結合本班當前階段的主要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扣1分/次。
2
4
人人講(15分)
主講人未宣講危險點預控典型卡上所列危險點以及應采取的控制措施,扣1分/次。
5
工作組成員未對現場作業風險進行補充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扣1分/次。
6
班長未記錄工作組成員補充的風險點和安全措施,扣1分/次。
4
5
工作準備和現場交底(20分)
工作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續或未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扣1分/次,工作票(操作票)辦理不規范出現錯誤,不得分。
4
工作負責人未根據技術力量對成員進行內部合理的分工,扣1分/次。
4
進入工作現場前工器具以及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等準備不充分,扣1分/次。
4
正式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未在現場將安全措施和危險點控制措施向所有成員講清楚,扣1分/次。
4
工作成員在明確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危險因素后未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上簽名就開始工作,扣1分/次。
4
6
過程控制(30分)
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發現工作組成員未落實安全措施、檢修工藝不正確等現象時,沒有及時提醒和糾正,扣1分/次。
5
進入工作現場發現個人防護措施(安全帽、著裝、安全帶、手套等)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
5
在工作現場工作負責人沒有對工作票(操作票)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復查核對,未給工作成員予以明確,扣5分。
5
在工作過程中,個人發生習慣性違章、違紀行為,扣2分/次。
5
工作負責人沒有在工作過程中對本組工作成員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巡查,扣0.5分/次。
2
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作、需使用第一種工作票的檢修作業、涉及公用系統和電網安全的操作,未在危險點控制措施票上簽字,扣1分/次。
5
未嚴格執行作業指導書的規定,現場作業使用不正確的檢修工藝,存在違反作業規程的現象,扣1分/次。
3
7
工完清理(15分)
當日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未在現場清點人員,扣1分/次。
3
工作過程中或當日工作結束后,提前離開現場的工作成員未向工作負責人告知說明,檢查發現扣0.5分/次。
3
當日工作結束后,工器具遺留現場或整理不整齊,扣1分/次。
3
當日工作結束后,現場材料、雜物、垃圾、場地衛生未清理或清理不徹底,未達到工完場地清的要求,扣1分/次。
3
工作結束后,設備原有銘牌、罩殼、標牌及臨時拆除的欄桿、平臺等,在設備復裝后沒有及時恢復,扣1分/處。
3
8
作業后總結(5分)
作業后,未將修訂后的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導入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措施標準庫,扣1分/次。
5
9
班后會(15分)
每天沒有按照要求開展班后會(正常工作時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加班或工作繁忙時期根據工作情況自定),扣1分/次。
5
班后會,各工作負責人未向班長認真匯報當日本組工作情況,班長未對當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點評、未清點人數,扣1分/次。
5
工作負責人未對工作組成員執行工藝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情況進行總結、點評,扣1分/次。
5
10
安全日活動(15分)
安全活動未按時(維護、檢修班組和其余非運行班組,每周五下午13點30分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運行班組在白班下班后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始,扣1分/次,無記錄不得分。
5
周安全活動學習過程,沒有按照統一安排的學習內容學習,扣0.5分/次。
2
未對上周班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未分析,未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和要求,扣1分/次。
3
部署本周班組重點工作,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不認真、詳細,無針對性,扣1分/次,沒有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不得分。
5
11
其他管理(20分)
班組發生一般違章、違紀行為,發生人為因素造成的各類未遂以及不安全情況(人身、設備),本條不得分。
/
班組對“三講一落實”活動開展弄虛作假,班組整體活動開展流于形式,扣10分。
10
班長及班長成員在“三講一落實”活動以及日常安全生產工作中,班組安全管理松散、紀律渙散???分。
5
班組成員對“三講一落實”活動開展,日常工作無記錄(安全日活動記錄單獨統計),管理無痕跡,扣1分/人次。
5
12
評估結果總分180
評分161-180分為“優秀”、141-160分為“優良”、121-140分為“一般”、101-120分為“合格”、81-100分為“待改進”、80分及以下為“不合格”。
180
第十一條實施效果評價標準
(一)“事事講”實現率:統計期內,講解任務數與應講任務數的比值,反映全廠、部門和班組圍繞生產任務開展“三講一落實”活動的情況;
(二)“人人講”實現率:統計期內,主講人數與應講人數的比值,反映全廠生產班組所有人員依據作業任務,事先準備并主講的實現情況;
(三)管理人員指導到位率:統計期內,管理人員現場指導任務數與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指導任務數的比值,反映全廠使用一種工作票的作業、涉及公用系統的操作或危險性較大的作業,車間專工及以上管理人員到現場指導和監督的情況。
(四)重大操作到位率排行榜:統計期內,對管理人員現場監督重大操作的到位情況進行統計和排序,反映其監督、指導重大操作危險點控制措施落實的情況;
(五)任務完成及時率排行榜:對任務按時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和排行,反映了個人、班組、部門工作效率和工作計劃性;
(六)非計劃任務復現率排行榜:統計期內同一設備非計劃任務出現次數與全部非例行工作自動生成任務的比值。反映個人、班組、部門設備檢修質量;
(七)任務工作量排行榜:累計統計期內,個人、班組承擔工作量排名。反映個人、班組在統計期內完成工作量情況。
以上各項指標作為部門、班組評先、個人評優依據。
第十二條“三講一落實”活動要求
(一)各部門要深入有效的開展宣傳發動工作。要利用各種形式和方法在廣大基層員工開展全面的宣講、教育,讓員式真正認識和理解“三講一落實”活動的意義和作用,真正做到上下思想統一,自覺、自愿的貫徹和落實本次活動。
(二)各部門要以開展班組安全管理“三講一落實”活動為契機,緊密結合廠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要求,進一步加強班組內部規范化管理。要在班組內懸掛“三講一落實”活動展示板,起到提醒、提示作用;要建立完善“三講一落實”活動相關記錄臺帳:如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應包含現場檢查情況、班前、班后會記錄)和班組安全日活動記錄等,確保留下管理痕跡;要結合6s管理,制定統一的標準,做到制度、展板上墻、物品定置擺放,班組內部整潔有序。
(三)廠部建立“三講一落實”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機制,制定各級領導參加班組“三講一落實”活動的計劃表,廠級領導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參加班組班前、班后會,生產部門領導每周不少于兩次,參加班前、班后會應在班組工作日志上親自簽名。要嚴肅現場監督檢查,生產部門領導、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監督人員每天要對現場作業風險控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動態檢查并建立動態檢查記錄臺帳。
(四)將“三講一落實”活動作為月度安全分析會和安全網例會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總結活動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糾偏措施,持續改進。
(五)開展“三講一落實”活動要明確各環節的工作要求、標準,要把“三講一落實”活動與星級考評工作相結合,做到動態對標,持續改進,統籌兼顧,全面提高。
(六)黨政工團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辦公室適時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進行表彰,從而充分調動一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思政部要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和輿論導向作用,加強宣傳和引導,對活動中的先進事跡,要制作圖片、視頻資料,大力推廣先進經驗;人力資源部、工會要結合創建學習型班組和班組勞動競賽等活動,將“三講一落實”活動落到實處;團委要結合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鼓勵廣大團員、青年自覺實踐“三講一落實”,不斷創新活動方式、活動內容。廠部年度先進班組、先進個人評比要把“三講一落實”活動開展實績作為一項重要的評比內容,不斷促進活動持之有效的開展。
(七)生產、多經各部門要充分運用“三講一落實”的工作思路、方法,將活動不斷引向深入?!叭v一落實”活動以班組為主體、班組長為核心開展,但這項工作僅僅是安全生產基礎管理中的一部分。“三講一落實”的工作方法是對于安全生產管理行為高度的提煉和總結,也是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理念的最核心的形式和方法。各單位應不斷拓展“三講一落實”的內涵和外沿,在本次活動的基礎上將其推廣運用到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各環節中,有計劃分步驟組織實施,逐步規范各級人員管理行為。
第五章 評比和獎勵
第十三條根據廠辦和人資部制定“三講一落實”活動評先激勵辦法,適時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進行表彰,從而充分調動一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廠部年度先進班組、先進個人評比要把“三講一落實”活動開展實績作為一項重要的評比內容。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南京發電廠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13篇 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電力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作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管理,保證電力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電力工業部及省以上電網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電網經營企業”),不僅要對直屬發電廠進行安全管理,對中外合資、合作以及其他各種類型合資、獨資建設、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也要納入電網安全管理范圍,對電力生產的安全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所有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頒布的電力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及與安全技術有關的標準。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網經營企業,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
第二章 監 督 管 理 職 責
第五條 電力工業部及電網經營企業對并入其所管轄、經營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行使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第六條 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應遵循的一般原則為:凡涉及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內容,由電網經營企業實行統一監督、歸口管理;對于不涉及職工安全及電網安全的管理內容,由上網電廠及其所有者和經營者自行管理。
第七條 電網經營企業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的重大設備事故進行調查;根據情況組織或參加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2.對擬建、在建、運行的電廠涉及電網安全運行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指導監督;對電站鍋爐進行檢驗、登記。監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執行,歸口統計、上報事故報告。
3.傳達國家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組織電力生產企業參加各種安全專業會議、安全檢查或安全性評價,及時向企業通報事故信息。
4.對并網電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幫助。
5.對在電力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的電力生產企業進行表彰或獎勵。
第八條 并網電廠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并網電廠安全管理機構業務上接受電網經營企業的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
第九條 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應按《電力法》規定,制定電廠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并為保障電力安全生產提供組織和資金保障。
第十條 并網電廠應積極參加電網經營企業組織的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流等安全活動。
第十一條 并網電廠必須接受對事故的調查,并負責反事故措施的落實;應按規定按時上報或抄報事故有關的報告、報表。
第三章 事 故 調 查
第十二條 由于并網電廠原因引發或造成擴大的電網運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設備事故,應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的程序和內容組織調查組調查;并網電廠及有關方面要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由電網經營企業代管電廠的人身、設備重大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般由代管單位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組織調查,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可根據情況參加。
第十四條 非電網經營企業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可根據情況由并網電廠組織或參加事故調查;電網經營企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參加。
第十五條 末構成職工人身死亡,末涉及電網安全,未構成重大、特大性質的事故,由并網電廠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自行調查、處理,電網經營企業的電力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第四章 事故統計、報告
第十六條 并網電廠在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當時不能認定,有可能構成的),應在24小時內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并網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規定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上報。
第十八條 電力工業部歸口管理的公司(如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等)所經營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同時抄報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
第十九條 電網經營企業代管的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按對直屬企業管理方式統計、上報和考核。
第二十條 事故報告、報表應及時、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 電網經營企業對并網電廠的事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及完整性進行監督評價,如有違反《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條款的事故定性,有權重新認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公用發電廠是指由電網經營企業統一調度并且所發電量以送入電網銷售為主的各類電廠。
第二十三條 電網經營企業可依據本規定對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范圍、內容制定實施細則,并報電力工業部備案;上報備案時間從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第二十四條 電網經營企業在與并網運行公用發電廠簽訂的上網協議中應依據本規定明確有關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內容和范圍,并對并網電廠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事故有相應的考核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電力工業部。
第14篇 火力發電廠灰場安全運行及管理二
2.2.2年度詳查
①詳查由廠部負責,每年汛前、訊后(出現較為嚴重的冰凍時)對大壩進行詳細檢查;
②分析觀測資料、數據、審閱檢查、運行維護紀錄等資料檔案;
③灰壩各種設施進行全面或專項檢查;
④灰壩安全年度詳細報告。
2.2.3定期檢查
①主管單位組織運行、設計、施工、科研等有關單位參加,檢查頻次每五年一次,沒有潛在危險、結構完整、有保障的灰場大壩經上級部門同意可減少檢查頻次,但間隔時間不超過十年;
②現行規范復查原設計數據方法及安全度,審議施工方法、質量和施工中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及所帶來的影響;
③觀測資料分析成果進行全面了解和審查,評定大壩的結構性態和安全狀況;
④大壩安全鑒定報告和改進建議。
2.2.4特殊檢查(下列情況時應由負責組織特種檢查)
①特大洪水或暴風雨,強烈地震或重大事故時;
②非常運用以及遇有緊急情況而迅速調低水位時;
③異常現象對大壩安全有,懷疑時;
④檢查范圍取決于自然條件的嚴重程度和所擔憂的事故后果:
⑤檢查后應立即提出大壩安全特種檢查報告。
2.3灰場的防洪防汛是灰場安全的中心工作
灰場的防洪防汛工作是灰場安全生產的中心環節,由于川里湖灰場是典型的山谷型灰場,汛期大量的山水導入灰場內,為防止汛期灰場內水位短時間上升較大,給灰場內的各項設施和灰場灰壩構成威脅,我們制定了嚴格的'三查'措施,汛前檢查:汛前在保證灰水達標排放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降低灰場內的水面積,增加灰場蓄洪能力,做好各類事故預想,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嚴格檢查各項防汛措施的貫徹執行,保證各類搶險物資及設備的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汛期檢查:汛期實行專人不間斷值班,增加灰場設置檢查頻率,密切關注灰場壩體,堰體的滲水和異常變化。汛后檢查:汛后及時對灰場進行詳細的檢查和總結,并對出現的故障設施進行維護,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并及時落實。
2.4灰水的有序排放是灰場安全的基礎
川里湖灰場原有的排放方式是通過壩前灰管均勻的排放至灰場內,此排放方式可以使灰水混合物的流向與壩體相平行的流人灰場內,壩前灰層能夠很快形成,并隨著壩前灰位的升高,由壩前逐漸流向灰場內側各部位,其排放方式無疑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存在問題有:
①灰場功能單一,無法劃分獨立的功能區域,灰場內灰的存、取及灰水澄清區域不明,管理混亂;
②壩前60m干面灘,當灰水改變排放方式后,干燥季節灰面容易形成脫水層.造成大面積揚塵;
③壩前排水母管,停止灰水排放后,由于灰渣的沉積造成母管堵塞。同時灰場內取灰點由于地方利益相爭,采取灰點混亂,直接影響到灰場的安全和管理。
2)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設置灰場中心渠道(東西、南北兩條)利用中心渠道任意將灰水導流到灰場任意部位;
②將60m干面灘,由工作區域改變為保留區域,并廣植植被;
③將灰場西部區域設置取灰區域,分別設置一、二、三、四、五號取灰點,灰水經中心渠道導流到上述區域,上述區域均可承擔灰水的儲存、取灰及排放功能,將灰場東部區域設置灰水澄清區,灰水經上述區域后導流到灰水澄清區域達標排放。
通過兩年來的治理.灰場煥然一新,進出取灰點車輛井然有序,裝載機馬達轟鳴.壩前60m干面灘綠意盎然,象一條綠巾系在灰壩前,牢牢的鎖住灰塵的肆虐,灰水澄清區域碧波蕩漾.各種水生植物和嬉戲的鴨兒構成了一副美麗的畫面,同時由于灰水調控有序,大大提高了灰場汛期的安全。
第15篇 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在安全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普遍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改進建議。
關鍵詞:發電廠班組安全管理
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管理是否完善不僅關系到班組工作人員自身的安全,同時還關系到機組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要使企業健康、穩定、持續的發展,在不斷強化企業安全管理的同時,更要抓好各基層班組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的安全管理機制。目前在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班組定期舉行的安全教育活動,只停留在開會講話的形式上,對于提高班組員工的安全意識起不到根本的作用。班組長和安全員沒有承擔起應有的安全責任,沒有在就如何提高班組成員的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上下功夫;對于平時工作中出現的違章行為也沒有在認真總結和分析的基礎上給班組成員以警示,使班組的安全管理變成空談,即使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也不能很好的落實。
第二、班組長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特別是在搶修或任務緊的工作中,班組長往往只考慮到工期和工作量,而忽視了工作現場的安全管理,從而出現“只抓工作,不抓安全”的情況。這不但容易滋生班組成員在工作中的習慣性違章行為,同時檢修工作的質量也得不到保障,從而引發設備事故或重復消缺。
第三、班組對安全工器具管理不善。首先是對采購的安全工器具的質量把關不嚴;其次是不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對安全工器具不進行維護保養,對損壞失效的安全工器具不進行更換;最后是對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測意識淡薄,報廢管理流于形式。這些問題使得安全工器具不能真正起到保障作業人員安全的作用。
第四、班組成員習慣性違章。由于班組成員的安全意識淡薄和技術能力的不足,從而不能自覺地執行有關安全規程,對于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危險點分析不夠全面,從而導致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完善,造成設備事故或嚴重的人身觸電死亡事故。
針對以上問題,就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班組長應將提高班組成員的安全意識作為抓安全工作的目的。班組應定期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安全學習,提高班組成員的學習興趣,不是單一的事故案例或管理制度的宣讀,真正使班組成員從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訓,并學會如何預防同類事故的發生。
二、班組長應重視班前會和班后會的作用。班前會并不單純是工作任務的布置,班組長在班前會上布置了工作任務后應給工作人員交代好該項工作的危險點,并與工作負責人確定好應采取的安全措施。班后會也不是簡單的工作匯報,應將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新發現的危險點和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地方進行總結和記錄,這不但是一次很好的安全學習,同時也為以后同類型工作安全措施的采用提供了參考。
三、班組長應搞好班組檢修作業的標準化工作,重視檢修工作作業規范與檢修規程的制定。制定出來的作業規范和檢修規程應包含各種類型檢修工作的工作流程以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等?,F場作業應規范作業程序,落實現場安全措施,確?,F場生產流程的可控、在控。加強現場安全措施標準化管理,保證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提高人員失誤的防范和控制水平。同時還應搞好巡檢的標準化工作和典型檢修工作票的編制工作。
四、班組內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習慣性違章。班組長與班組成員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班組和個人經濟利益掛鉤。特別是在防止習慣性違章方面,必須從防止違章著手,將違章行為當事故,把對事故分析實施“四不放過”的做法,延伸為對違章行為的分析實施“四不放過”的新做法。對違章、違規、違紀行為,要體現“從快、從重、從狠”處理的原則。電氣維修班組做為電力生產的基層單位,要堅決抵制習慣性違章,從日常小的維護工作著眼,將防止違章行為的工作做到每個人、滲透到每項具體工作中,全面杜絕習慣性違章。
五、班組成員應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通過參加各項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真正從思想上樹立起“我要安全”的良好意識,同時,還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和能力,熟練地掌握工作技能,熟悉現場設備情況,才真正具備保障自身安全的能力。有了安全意識,具備了保障安全的技術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
六、要貫徹落實“抓好設備管理,提高設備安全運行水平”的思想,提高班組成員的工作責任心,對檢修工作做到“修必認真,修必修好”,保證做到檢修過的設備不出現重復消缺的情況。加強平時的設備巡檢工作,特別針對重點設備和重點區域,做好設備的在線監測,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及時消除設備隱患,保障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避免設備事故的發生。
七、應搞好班組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首先制定完善的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從工器具的采購、使用、校驗、保養以及報廢等方面都做好明確的規定;其次是編制班組安全工器具臺賬,將班組的安全工器具都登記在冊,并記錄好每一件工器具的采購日期、使用情況、校驗有效期等,方便對工器具的管理;再次是對班組的安全工器具進行專人管理,管理人員應保管好班組的安全工器具,對使用完畢的工器具應檢查其是否完好,對失效的安全工器具應標注清楚,并與有效地安全工器具分開存放,對有效的安全工器具應在其外殼上標明校驗的有效期,并在到有效期之前對其進行校驗,決不允許超期使用安全工器具或使用失效的安全工器具;最后是就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期限等對班組成員進行培訓,讓班組成員掌握安全工器具正確的使用方法,讓安全工器具真正起到保護作業人員安全的作用。
總之,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應在認真落實公司及部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班組長起帶頭作用,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知識和管理水平,有效、活潑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發掘班組成員的工作潛力,堅持不懈地抓好反習慣性違章工作,確保班組安全工器具的完好,制定一套符合本班組實際情況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在實踐中不斷檢驗和完善;班組成員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堅決抵制“三違”,遵章守紀、服從管理,才能為安全生產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