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鳥小學家教家養與有償輔導管理方案
百鳥小學家教家養與有償輔導管理方案
為了保障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落實上級公平教育的精神,嚴禁在職教師進行家教家養和有償輔導,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重申有關中小學招生、補課和收費等行為的若干規定》、寧教字8號文件《關于禁止教師有償家教、違規補課和索拿卡要等行為的實施辦法》、z縣《教師師德考核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與要求和學校現實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家教家養與有償輔導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家教家養與有償輔導管理條例
1、家教家養是指老師受家長委托,收受費用,組織學生長時間在教師家里寄養,或放學后、節假日帶學生在家里進行課后作業輔導的行為;有償輔導是指老師受家長委托,收受輔導費用,組織學生在課余、課后或假期進行輔導、培訓的行為。
2、學校原則上禁止任何老師進行家教家養和有償輔導,任何有家教家養和有償輔導行為的老師將予以就地解聘的處理(如果有教師有親戚需要帶養,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特殊處理)。
3、教師有親戚需要帶養必須先報學校備案,經學校審核同意后才能進行,每位教師帶養親戚不超過1人,并在每月的過程考核中扣5分/人,同時,教師須對帶養的親戚的學習、生活、安全等方面負全面責任,與家長簽訂好書面協議,協議一式三份,交一份到學校備查,如果發生事故或糾紛,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帶養親戚的老師在學校工作中必須落實公平教育的精神和要求,不得因為帶養的親戚而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對待學生的不公平現象,一經發現,則按上級相關規定、要求和學校相關制度進行嚴厲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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