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環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深圳市vk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名稱:環境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1.目的
制定環境目標、指標及環境管理方案,并確保目標指標的分解落實、管理方案的有效實施,以實現環境目標和指標。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環境目標、指標及環境管理方案的建立和管理。
3.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內容
總經理負責公司環境目標、指標的批準;
管理者代表負責公司環境目標、指標的審核;
品質管理部負責監督相關部門環境目標、指標和環境管理方案的提出、制定和落實實施;
相關部門負責與自身有關的目標指標及方案的編制和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
4.定義
無
5.過程和實施要求
5.1環境目標和指標
5.1.1環境目標和指標的確定
5.1.1.1品質管理部根據公司的環境方針、重大環境因素、顧客及相關方要求,結合公司狀況制定公司環境目標和環境指標,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
5.1.1.2相關部門根據本部門環境因素識別及重大環境因素評價情況,制定出本部門的環境目標和指標并報品質管理部備案。環境目標和指標盡可能的予以量化。
5.1.1.3品質管理部應對各部門報上來的目標指標予以評估,并跟進、監督、協調指導其具體實施。
5.1.2環境目標和指標的檢查
5.1.2.1品質管理部負責組織環境目標、指標達成情況的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報管理者代表。
5.1.2.2各部門負責檢查本部門目標、指標的達成情況。
5.1.2.3品質管理部需對各部門環境目標、指標的達成情況予以跟進和驗證。
5.1.2.4有關檢查、整改、跟進和驗證的情況形成記錄并保存。
5.1.3環境目標和指標的更改
5.1.3.1當出現法律法規有新的規定、承接了新業務、引進/采用新的服務方式或重大環境因素發生變化等情況時,各責任部門應及時對本部門環境目標、指標進行評估和作出調整的計劃,并將評估情況和調整計劃形成書面報告報品質管理部。
5.1.3.2品質管理部根據新業務、新的服務方式或重大環境因素變化情況對責任部門的目標、指標評估和調整更新計劃進行評審,需要時結合公司整體情況對公司目標和指標進行更新,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審批。
5.1.3.3各部門根據公司目標和指標的更新情況對其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情況作相應的調整,有關調整情況報品質管理部備案。
5.2環境管理方案
5.2.1環境管理方案的制定
5.2.1.1各部門根據公司環境目標、指標在本部門的分解落實情況制定本部門的環境管理方案和有關的技術整改措施,管理方案和相關技術整改措施需形成書面文件報品質管理部;
5.2.1.2環境管理方案中要包括對方案本身的實施和完成情況的檢查和驗收要求。
5.2.2環境管理方案修改調整
5.2.2.1在有以下情況時需對環境管理方案進行評估以確定是否需要修改和調整:
a)承接或增加新的業務
b)引進或采用了新的服務方式
c)環境目標和指標有調整
d)管理評審或內審中提出了新的要求
5.2.2.2修改調整后的方案應報公司品質管理部審核和備案;
5.2.3環境管理方案檢查和驗收
5.2.3.1各部門根據方案的檢查和驗收要求組織對本部門管理方案的實施和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按規定驗收,檢查和驗收情況需報品質管理部;
5.2.3.2品質管理部組織對部門管理方案的實施完成和檢查情況進行監督、跟進和驗,檢查情況應形成文件化的記錄。
6.相關文件
vkwy5.4.2-z01《環境因素識別及重大環境因素評價程序》
7.記錄和表格
公司及各部門環境管理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
相關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