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環境管理程序文件
--物業公司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1.0目的
明確制定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方法和步驟,以確保環境/安全目標、指標得以實現。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和控制
3.0 職責
3.1 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并評審環境/安全管理方案。
3.2 總經理負責批準《環境/安全管理方案》。
3.3 各部門經理組織《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實施。
3.4 品質部負責《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實施的跟蹤驗證及組織方案修改的評審。
4.0 工作程序
4.1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訂與評審
4.1.1 由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依據環境目標、指標,結合所確定的重大環境因素組織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編制,并對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包括對技術可行性、成本、效益、改進環境表現等進行分析評價,評價過程記錄在《環境/安全目標、指標評審記錄表》中。
4.1.2 通過評審的環境/安全管理方案應提交總經理批準。
4.2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要求
4.2.1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要保證環境目標、指標的有效完成,應確定完成這些任務、行動措施的順序、時間、人員職責和具體方法,必要時可包括實施方案的預算。
4.3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發放管理
4.3.1 經總經理批準的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由品質部受控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4.3.2環境/安全管理方案是動態文件,當環境/安全目標、指標發生更改時,有新技術、新材料問世時,或執行中有重大問題時,應對環境/安全管理方案重新評審、修訂,修訂后的管理方案應履行原審批手續,進行發放。
4.4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實施
4.4.1 各部門負責根據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4.5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跟蹤驗證
4.5.1 品質部每月定期對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并將詳細情況記錄在《環境/安全方案實施跟蹤記錄表》中,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必要時啟動《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5.2管理者代表負責將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執行情況提交管理評審。
4.6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修改
4.6.1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及時的調整、修訂:
a. 公司物業管理服務作業狀態發生變更;
b.公司環境/安全管理目標和指標發生重大變化;
c.增加新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d.由于管理評審或審核要求;
e.其他因素影響。
4.6.2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需要修訂時,公司品質部對相關部門和管理處提出要求,或直接由相關部門和管理處進行修改,由公司管理委員會評審,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準后執行。
5.0 相關文件
5.1《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zh*-tp-11)
6.0 質量記錄
6.1《環境/安全管理方案》(zh*-ep-02-1/a)
6.2《環境/安全管理方案評審記錄表》(zh*-ep-02-2/a)
6.3《環境/安全方案實施跟蹤記錄表》(zh*-ep-02-3/a)
6. 4《環境/安全目標、指標評審記錄表》(zh*-ep-02-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