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保證體系管理措施
組織機構
2.1.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領導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長:賀明、諶銘
副組長:韓俊、劉家平、陳鐵軍、項目部安全工程師
成員:項目隊各成員
2)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自作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3)本項目在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實施性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對技術復雜、施工危險性大、多發易發事故的高處作業、鋼支撐的安裝與拆除、豎井開挖以及淺埋暗挖等施工項目,編制和實施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確保施工安全。
4)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凡參加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并保存資料。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員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作好記錄。
2.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本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為方針,貫徹落實和嚴格有關安全的各項工作。
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建立各級安全崗位責任制,將崗位責任制與經濟掛鉤,形成上下齊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網絡。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工前有布置、工中有落實、工后有講評,項目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負總責。
2.1.3.1項目經理和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領導和管理責任。貫徹國家、行業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各級、各職能部門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對項目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在組織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解決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問題,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2.1.3.2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1)施工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認真貫徹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保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2)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嚴格遵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在編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時編制好安全技術措施及操作規程,并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3)機電、材料部門安全職責
保證安全生產所用材料、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并能符合安全生產的質量要求。制定施工機械化配套方案,以減輕作業人員勞動強度,加強對機械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早檢查、早預防、嚴禁帶病機械作業,嚴禁汽車“三超”;保證安全裝置完備、靈敏、可靠,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
4)辦公室安全職責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調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督促做好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以人為本,確保員工身體健康。
加強勞動保護,定期對職工進行體檢,提出改善現場勞動衛生條件的計劃。建立健全醫療保障措施,制定飲食衛生及營養方案。
2.1.4現場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
1)針對地下工程特點,制定消防、安全防護規則及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下發到工班,進行人、機消防安全預防和監控,排除險情,掌握應急措施,遵守規章制度和崗位作業標準。對所有從事管理和生產的人員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重點對專職消防安全員、班組長、從事特種作業的架子工、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等進行培訓教育。
2)未經消防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而沒有進行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3)特種工種的操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復驗,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消防安全技術人員考核管理規定》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登記存檔,對上崗證要按期復審,并要設專人管理。
4)通過消防安全教育,增強職工消防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并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達到提高職工整體消防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2.1.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按照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和特殊檢查相結合的消防、安全檢查形式,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等,經常召開消防、安全例會,會后有檢查落實。成立由項目經理為首,業務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的消防、安全檢查組織,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地進行檢查。
經理部要保證檢查制度的落實,要規定定期檢查日期、參加檢查的人員。經理部每旬進行一次,作業班組每天進行一次,非定期檢查應視工程情況,如:施工準備前、施工危險性大、采取新工藝、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檢查,并要有領導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制訂整改措施,并限期進行整改,保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真正落實。
2.1.6消防措施
1)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建立防火責任制,明確職責;消防設施嚴格按施工平面布置,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重點部位如倉庫、木工房配置相應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處設常規消防器材。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設專職干部一名,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現場組織消防隊,并建立值班、匯報、學習、訓練制度。建立實施安全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制度,獎優罰劣。
3)新到工人需經防火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在職工中開展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留宿現場。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防止和消除火險隱患。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5)使用電氣設備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安裝電氣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專庫儲存。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并注意對消防設備采取保溫、防凍措施。
7)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焊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8)庫房、油庫嚴禁煙火,油庫應安裝避雷裝置。
2.1.7現場治安保衛管理措施
1)施工現場建立門衛和巡邏場制度,設專職人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2)加強對臨時工的管理,掌握人員數量,簽定治安協議,非施工人員不得留宿現場,特殊情況經負責人批準。
3)職工宿舍、材料庫等易發案部位要指定專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施工現場發生的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破工作。
2.1.8交通安全保證措施
1)經常組織機動車駕駛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識。
2)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限速10km/h;卸料時,先察看周圍環境,確認安全后方可卸料;往坑、溝、槽內卸料時,車距坑邊10m處應減速行駛,在坑邊1~2m處卸料,卸料處設車擋;嚴禁機動翻斗車載人。
3)臨時道路嚴格按照設計的標準修建,彎道、坡度以及會車道的設置滿足安全行車的要求。臨時道路與其它公路、人行道交叉時,在交叉道口設置警示牌,車輛、人員繁忙的道口,派專人看守,并設圍欄,危險地點懸掛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3-82《安全標志》規定的標牌,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4)裝運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車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要求,除必須的行車人員外,不搭乘其他人員。
5)非持證機動車駕駛人員嚴禁駕駛機動車輛。
、施工機械安全保證措施
1)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與證不相符的機械;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2)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在工作中隨時注意觀察以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3)駕駛室或操作室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應有專人看管。
5)用手柄起動的機械應注意手柄倒轉傷人,向機械加油時要嚴禁煙火。
6)嚴禁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調整等作業。
7)指揮施工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可讓人看見的安全地點,并應明確規定指揮聯合信號。
8)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轉中嚴禁用手套或其他物體接觸鋼絲繩,用鋼絲繩拖、拉機械重物時,人員應遠離鋼絲繩。
9)起重作業應嚴格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86)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的要求執行。
10)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11)所有施工設備和機具在投入使用前均由機械技術人員組織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各種保險、限位、制動、防護等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確保狀況良好。
12)嚴格堅持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運轉中進行維修。
13)大型和專用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嚴格按規程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具,加安全帶等安全工具。
2)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進入施工現場。
3)在距基坑邊緣冠梁上應設置護欄并掛設護網,且不低于1.2m,并要穩固可靠。
4)從事架子施工的人員,要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模板施工,高度超過2m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
5)施工作業搭設的扶梯、工作臺、腳手架、護身欄、安全網等,必須牢固可靠,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bj80-90)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要求。
6)進入深基坑施工的人員,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通行,不準攀登模板,腳手架,或由繩索上下。
7)作業用的料具應放置穩妥,小型工具應隨時放入工具袋,上下傳遞工具時,嚴禁拋擲。
8)進行兩層或多層上下交叉作業時,上下層之間應設置密孔阻燃防護網罩保護。
9)腳手架拆除時,應經安全員檢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嚴禁將架桿、扣件、模板等模板向下拋擲 。
10)基坑周圍應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施工必須有充足的燈光照明。
、豎井口土方吊運安全技術措施
1)本工程主體結構土石方每次開挖量不大,隧道內土石方采用有軌運輸,運到豎井口由提升架提升出渣,嚴防井口掉渣。升降人員和物料的提升罐籠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罐頂應設置鐵蓋或鐵門。
(2)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并不得有孔,罐底下面阻車器的連桿裝置處設牢固的檢查門。
(3)兩側用鋼板擋嚴,內裝扶手,靠近罐道部分不得裝置帶孔的鋼板。
(4)進出口兩頭必須裝設罐門或罐簾,高度不得小于1.5m,罐門或罐簾下部距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25cm,罐門不得向外開。
(5)提升或下放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6)罐籠提升,鋼絲繩偏有不應超過1°30′。
(7)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繩、阻車器、托臺、裝卸碴設備、天輪、鋼絲繩以及卷揚機各部分,必須設專人檢查。作業班組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應責成專人限期處理并作出記錄。
2)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聯結員發給井口聯結員和井口聯結員發給卷揚機的控制回路閉鎖。聯結員及給信號后,卷揚機才能起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并必須用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和井口之間,井口和卷揚機司機之間,除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設直通電話或傳話筒。
3)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聯結轉發,井底車場不得直接給卷揚機司機發信號。
4)升降人員或料具用的鋼絲繩,自懸掛這日起,應每隔6個月試驗一次;懸掛吊盤用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試驗一次。
、隧道施工防坍安全保證措施
參加隧道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悉和遵守安全技術規則,并進行安全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1)堅持以地質為先導的原則,時刻掌握掌子面的地質情況,異常地質要有特殊的超前支護措施。
2)堅持先護頂后開挖的原則組織施工:采用超前小導管預注漿或大管棚加固措施,在特殊地段采用大管棚配小導管注漿加固地層。通過試驗確定注漿壓力、固結范圍,做到心中有數,保證注漿能夠互相膠結,提高地層的自穩能力。
3)采用合理的開挖方式,將大跨斷面采用分部分段開挖使之變為小跨斷面,保證土體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4)嚴格控制每循環進尺,開挖成形后及時進行初期支護,確保工序銜接,盡早施作仰供封閉成環,以改善受力條件,對特殊地段縮小格柵鋼架間距,加密超前小導管,以加強初期支護,確保穩定。
5)加強對開挖面的量測:開挖初期支護后,量測拱頂下沉及拱腰、拱腳、墻腰的收斂,隧道底部隆起及格柵鋼架的內應力量測,對數據進行系統的分析,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施作加強支護措施,如采用注漿加固、掛雙層鋼筋網、復噴混凝土等措施,增加初期支護剛度,防止圍巖局部突變引起坍方。
6)區間隧道開挖時,左、右線盡量交錯,以減小應力的相互疊加。
5、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用主要電力線路架空安設,從主線路至用電設備間使用電力電纜,嚴禁電力線隨地拖拉或置于腳手架等臨時裝置上;所有電器開關都必須完好無損、接線正確、絕緣良好、標識明顯,確保用電安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6-88的規定執行:
1)臨時用電工程的安裝、維修和拆除,均由經過培訓并取得上崗證的電工完成,非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場內架設的電力線路其懸掛高度及線距應符合安全規定,并應架在專用電桿上。
3)變壓器必須設接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變壓器設護欄,設門加鎖,專人負責,近旁應懸掛“高壓危險,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4)室內配電盤、配電柜前要有絕緣墊,并要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5)各類電氣開關和設備和金屬外殼,均要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6)配電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內不得存放雜物并應設門加鎖,專人管理。
7)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應使用橡膠電纜,穿過行車道時,應穿管埋地敷設,破損電纜不得使用。
8)檢修電氣設備時應停電作業,電源箱或開關握柄應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或設專人看管,必須帶電作業時應經有關部門批準。
9)現場架設的電力線路,不得使用裸導線,臨時敷設的電線路,不準掛在鋼筋模板和腳手架上,必須安設絕緣支承物。
10)施工現場用的手持照明燈采用36v的安全電壓,在潮濕的基坑,洞室掘進用的照明燈采用12v的電壓。
11)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洞內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由于本工程的主體設計為淺埋暗挖隧道,對于隧道內的施工要特別注意安全。
6.1裝渣與運輸
1)各種運輸設備不得人料混裝。
2)各種摘掛作業,均應設立專職聯結員。
3)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尺寸應能滿足裝載機械安全運轉。
4)成洞地段,電瓶車牽引最大行車速度為15km/h。
5)洞內施工地段,電瓶車牽引最大行車速度為5km/h。
6)機動車牽引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值班司機不得駕駛機動車。
(2)除機動車司機、信號員、聯結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3)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開車前應發出信號,運行中應將頭、手伸出窗外。司機離開座位時,應切斷電源,取下控制手柄,扳緊車閘,開停車燈。
(4)機動車的閘、燈、警鈴、連接器等,必須保持良好。
(5)正常運行時,機動車必須在前端牽引(調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在此限)。
(6)列車和單獨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打開前后照明燈。
(7)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
(8)接近或通過風門、道岔、較大的坡度地段、洞口、橫通道口、施工作業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礙時,必須減速鳴笛。
(9)列車制動距離,運物料時不得超過40m。
6.2支護
1)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支護進行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責成專人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立即修整加固。
2)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則,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
3)控制拱頂的最大容許沉降量,并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時觀測。
4)應把噴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觀察與檢查,并作為施工危險信號引起警惕。
6.3模筑砼
1)襯砌工作臺上搭設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設防滑條,梯子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釘子露頭和突出尖角。
2)工作臺、跳板、腳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并應在現場掛牌標明。腳手架與工作臺的底板應鋪設嚴密,木板的端頭必須搭在支點上。
3)吊裝拱架、模型板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
4)在隧道內作業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與車輛不得穿行。
5)在2m以上高處工作時,應符合高處作業的有關規定。
6)檢查、修理壓漿機械及管路,應停機并切斷風源與電源。
7)臺車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能順利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8)拆除砼輸送軟管或管道,必須停止砼泵的運轉。
第2篇 安全管理保證體系變電工區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1.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1 變電工區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1.1變電工區主任是本企業安全第一責任者,對變電工區的安全生產和本規定的執行以及變電工區所屬各部門、各變電所的崗位責任制的建立、健全與貫徹落實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1.1.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1.1.3組織制定年度安全目標計劃、審定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大措施,按企業控制重傷和一般事故的目標層層落實,分級控制,確保年度安全目標實現。
1.1.4負責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協調好變電工區黨政工,組織,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1.1.5了解本供電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掌握主要設備參數性能運行狀況及生產中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掌握有關安全規程制度。
1.1.6審定“兩措”計劃,并確保其所需經費及時提取和使用,采取措施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1.1.7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和安委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組織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1.1.8至少每個月對一個變電所進行一次全面的生產、作業現場巡視檢查,掌握一線實際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生產的意見建議。
1.1.9確保變電工區和所屬變電所安全獎勵專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重獎重罰。
1.1.10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或《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性質嚴重或典型事故,應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1.1.11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職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1.2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1.2.1 協助主任定期召開黨支部會,并要經常入實際,為會議討論工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供依據,同時要監督“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的貫徹和落實。
1.2.2 參與變電工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重大事故調查分析會,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法。
1.2.3 積極深入變電所,對安全大檢查等項活動進行檢查指導。
1.2.4 與各級黨組織配合,圍繞變電工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1.2.5 參與黨群、工會部門配合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思想教育工作。
1.2.6 經常深入到生產職能等部門,了解各級領導干部的安全思想動態,通過談心等形式共同提高安全意識。
1.2.7 經常深入到各基層單位,及時了解和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研究解決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思想問題,做好基層職工的思想工作,穩定職工和家屬的思想情緒。
1.3運行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3.1工區運行副主任在工區主任的領導下,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向行政正職負責。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1.3.2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規程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并經常深入一線變電所和運行現場,檢查“兩票三制”和其他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1.3.3組織實施建三江電業局下達的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按時協助主任組織編制本工區的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經審批后組織實施。定期檢查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保護措施計劃的實施情況,并保證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保護措施計劃的落實。
1.3.4參加或組織制定春、秋檢及大型復雜操作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按規定報批后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定期的運行分析,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
1.3.5參加本工區每月召開的安全分析會,對分管工作范圍內存在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的安全日活動,抽查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1.3.6負責審查本工區專工擬定的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規程制度的修改意見及設備改造、系統改進等設計方案。
1.3.7按照建三江電業局生產事故調查等規程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或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調查分析工作,做到“三不放過”。
1.4 檢修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4.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熟悉電力工業技術規程和管理法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等;熟悉本工區制定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規程制度。
1.4.2 熟悉全工區電氣一次系統主結線圖;掌握工區各變電所設備系統各種運行方式;掌握工區主要設備和附屬設備的容量、參數、運行情況以及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與薄弱環節。
1.4.3 掌握工區各職能部門與所屬變電所和主要技術骨干的配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掌握工區各變電所技術人員與運行骨干的配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1.4.4 熟悉國家和上級部、局頒發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典型安全規程、運行規程、檢修規程、試驗規程和其它規程制度。
1.4.5 主持制定工區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措施計劃,對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4.6 組織編制、審批工區的“兩措”計劃,落實“兩措”經費及負責人,并督促實施。
1.4.7 組織制訂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層層落實
1.4.8 協助主任組織或主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每月召開的安全分析會,組織每天的安全生產碰頭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做到任務、時間、費用、人員“四落實”。
1.4.9 每月至少參加一次工區安全分析會,參加一次工區安全活動。
1.4.10 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現場檢修、運行規程進行修訂和補充,使之符合現場實際。
1.4.11 批閱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事故通報,結合工區生產實際,提出具體要求并組織落實防范措施。
1.4.12對新建、更改、業擴、大修等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的審批,并組織全面驗收。
1.4.13 主持工區專業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定重大設備技術改造、重要試驗、大型復雜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親臨現場組織實施。
1.4.14 組織審核生產人員培訓計劃,定期對干部進行規章制度考核,審批有權簽發工作票和單獨巡視人員名單,主持全工區性的反事故演習活動。
1.4.15 主持或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
1.5 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制
1.5.1 工會主席是群眾監督的第一責任者,應把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列入工會委員會議日程,定期研究。
1.5.2 宣傳黨和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督促檢查其貫徹執行情況。
1.5.3 組織各級工會干部分別參加各層次的安全活動,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有權向企業行政領導或現場指揮人員提出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建議,并有權直接向上級工會匯報。
1.5.4 參加工區定期召開的安全分析會,聽取安全工作情況,對行政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1.5.5 參加工區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同時向上級工會匯報。
1.5.6 認真抓好各級勞動保護的組織建設,建立健全三級群眾監督網,并經常檢查群眾監督網的工作情況。
1.5.7 發揮工會和職代會的群眾監督作用,定期檢查工區的安全工作,提高廣大職工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抓好勞動保護工作。
1.6 專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6.1 熟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熟悉電力工業技術規程和管理法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等;熟悉工區制定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規程制度。
1.6.2 熟悉工區電氣一次系統主結線圖;掌握工區設備系統各種運行方式;掌握工區主要設備和附屬設備的容量、參數、運行情況以及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與薄弱環節。
1.6.3 掌握工區各職能部門與所屬單位領導和主要技術骨干的配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掌握工區各單位技術人員與生產骨干的配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1.6.4 熟悉國家和上級部、局頒發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典型安全規程、運行規程、檢修規程、試驗規程和其它規程制度。
1.6.5 協助副主任制定工區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措施計劃,對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6.6 積極參與編制、審批工區的“兩措”計劃,對“兩措”經費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督促實施。
1.6.7 健全安全監察機構,支持安全監察人員;履行安全監察職責。
1.6.8 協助副主任制訂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層層落實。
1.6.9 協助主任組織或主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每月召開的安全分析會,組織每天的安全生產碰頭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做到任務、時間、費用、人員“四落實”。
1.6.10 每月至少參加一次處室安全分析會,參加一次處室安全活動,參加一次夜間查崗活動。
1.6.11 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現場檢修、運行規程進行修訂和補充,使之符合現場實際。
1.6.12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事故通報,結合工區生產實際,提出具體要求并組織落實防范措施。
1.6.13 負責對新建、更改、業擴、大修等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的審批,并組織全面驗收。
1.6.14 主持工區專業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定重大設備技術改造、重要試驗、大型復雜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親臨現場組織實施。
1.6.15 組織審核生產人員培訓計劃,定期對干部進行規章制度考核,審批有權簽發工作票和單獨巡視人員名單,主持全工區性的反事故演習活動。
1.6.16 主持或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三不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
1.7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7.1 熟悉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及工區制定的與專業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1.7.2 掌握工區本專業主要設備和附屬設備的容量、參數、運行情況以及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與薄弱環節,并提出技術改進等處理意見,督促和協助基層單位及時處理。
1.7.3 根據工區的年度安全生產奮斗目標制定本專業的具體目標,并將目標分解下達到各基層單位,負責督促和協助落實。
1.7.4 組織和參加本專業規程制度和各種必要技術管理資料的修編工作,并督促貫徹執行。
1.7.5 參與安全大檢查計劃的制定與實施,抓好本專業設備定期檢修、運行維護和技術監督工作。
1.7.6 制定本專業的反事故措施計劃,并監督落實。
1.7.7 編制本專業崗位培訓計劃,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規程學習、考試和反事故演習工作。
1.7.8 參加本專業的設備更新、改造工程和項目及技術革新項目的審核工作,審批有關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
1.7.10 參加有關新技術、新設備的審查鑒定和推廣應用工作。
1.7.11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提出符合事實的專業技術報告,并對事故的原因及防范對策提出具體意見。
1.8 變電工區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8.1 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文件以及現場規程制度,認真填報安全綜合月報,并協助領導及時貫徹和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1.8.2 協助領導制定本單位反事故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預防季節性事故措施和較大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按時上報并督促認真落實。
1.8.3了解并掌握本單位設備安全狀況、規程制度、執行情況以及各種工器具、安全用具是否齊備、完好和實驗合格。
1.8.4 發現不安全苗頭及時向領導匯報,共同研究解決措施,對威脅人身安全的現象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處理。
1.8.5 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情況的分析總結工作,樹立先進典型,組織好安全生產會議,在業務上幫助班組安全員開展好安全活動。
1.8.6 協助領導組織工人學習有關規程,參加車間組織對工人的規程制度的考試工作并嚴格把關。
1.8.7 參加事故、障礙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并向上級安全監察部門如實匯報。
1.8.8 嚴格執行到位標準,并查處職工在作業過程中的違章現象。
1.8.9 嚴格檢查執行完的“兩票”并從嚴格考核。
1.8.10 對簽發的工作票進行審核把關,檢查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檢查危險點分析是否有針對性。
1.9檢修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9.1 領導本班組成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模范遵守規程制度,對本班組成員生產中的安全全面負責。
1.9.2 負責主持每周的安全活動,對安全活動的效果負責。
1.9.3 組織本班組對有關生產項目的安全措施及危險點進行討論、分析。對批準后的安全措施負責貫徹執行。
1.9.4 組織完成本班組所承擔的各項反事故措施,消除設備缺陷。
1.9.5 經常檢查本班組工作場所的安全情況及設備、工具、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具的完好情況,認真督促和檢查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1.9.6 掌握本班組人員的思想狀況和情緒表現,合理分配當天工作,再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交代清楚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1.9.7 負責解決本班組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遇到嚴重和較大危險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上級。
1.9.8 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帶領工作。
1.9.9 組織本班組人員積極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以保證安全生產。經常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好每周的安全活動。
1.9.10 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所發生的不安全現象及事故進行認真分析,糾正違章作業現象,提出預防措施,同時做好登記上報工作。
1.10 檢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10.1熟知本檢修作業組的工作內容,停送電事件,帶電范圍及安全措施。并積極參加作業前的危險點分析和交底簽字。
1.10.2 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檢修工藝標準,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并對檢修質量安全負責。
1.10.3 對違章指揮和違章現象,有權制止。必要時立即報告上級。
1.10.4 在工作中要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自我防護和群體防護。不準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一人停留工作現場后工作。
1.10.5 對無票作業,現場安全措施不全及威脅人身安全的工作有權拒絕。
1.11 變電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11.1 在工區主任的正確領導下,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方針。經常對本運行班組的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1.11.2 認真組織貫徹執行各項規程制度,積極完成“兩措”計劃,處處要以身作則。
1.11.3 堅持每周組織安全活動,要依靠全體運行人員,及時總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情況,搞好一事一分析。
1.11.4 經常注意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給予表揚。對不遵守規章制度發生違章行為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并給予嚴格考核。
1.11.5 對本所的各類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勞動防護用品等要即時組織維護管理,對損壞的要及時修復,必要時進行更換。并按期實驗,保證良好可靠。
1.11.6發生事故和異常時,要及時匯報有關上級。并依照“四不放過”精神,進行認真分析。從中吸取教訓。
1.12 變電所技術員安全職責
1.12.1 協助所長搞好安全技術管理和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1.12.2協助所長搞好年度安全目標和實現目標的安全技術措施。
1.12.3負責編制變電所倒閘操作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協助所長開展危險點分析,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保證作業質量和安全。
1.12.4協助所長搞好運行分析,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根據分析的后果,制定防范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1.12.5 參加所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協助所長及時制定消除措施。協助所長對本所發生的異常、未遂、障礙,事故和其他不安全事件及時分析,吸取教訓,制定對策,督促執行。
1.13 變電所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13.1 協助所長經常對本所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好每周的安全活動。
1.13.2 負責每年本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具體保證措施的制定工作,并認真監督本班組成員貫徹落實。
1.13.3 以身作則,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帶動全班認真做好安全措施和危險點分析。
1.13.4 監督本所成員在作業現場安全工作規程及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對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
1.13.5 組織檢查、維護、試驗本所的安全用具,監督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
1.13.6 參加事故和未遂、異常情況的分析研究工作,如實向工區反映情況。
1.13.7 協助現場工作負責人把好安全關,對危險點分析要有針對性地提出要求,并加以補充。
1.14 變電所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14.1 嚴格按照規程規定,認真進行交接班工作,巡視檢查要求(認真、細查、細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1.14.2 要認真按調令填寫操作票,并進行核對,無誤后進行操作,堅決杜絕無票操作。
1.14.3 對設備安全的現象及行為有權制止,并立即匯報變電所長。
1.14.4 發生事故異常時,應在值班長的正確指揮下,按規程正確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把好人身安全關。
1.14.5 當值班、工作中要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作到不違章違紀。
1.14.6 負責本值安全工器具的交接。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1.15.工區機動車專、兼職駕駛員安全職責
1.15.1機動車駕駛員除了英遵守國家頒布的各種法規、條例和建三江電業局有關機動車駕駛員安全規定外還應做到:嚴格執行行車“八不準”自覺的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服從交通民警和公路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
1.15.2 認真執行行車命令單,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質保量的完成運輸任務。
1.15.3 檢查“三檢”制度,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1.15.4 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學習有關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紀,養成良好的駕駛作風。
1.15.5 嚴禁酒后駕車和違章駕駛,不出私車和把車交給無“兩證”的人員行駛。
1.15.6 出長途車時,要遵守出長途車的規定。做好危險點分析。
1.16門衛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16.1 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1.16.2 門衛值班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提前10分鐘到崗接班,嚴禁擅自離崗、替崗,值班期間干私活等等,未按時接班,私自離崗、遲到、早退的一經發現對當班門衛罰款20-50元處理。
1.16.3 上班時間單位車輛進院后要關好大門,下班時間要鎖好大門,外來人員找人要問清楚,找誰,有什么事,嚴禁一切閑雜人員進入。發現違法犯罪分子,對單位進行破壞活動,而不予以制止報案的,一律做下崗處理,并承擔全部后果。
1.16.4 認真看管好院內的設備及材料物質,按時鎖好大門,夜間值班要不定時對院內的材料物資進行巡視、檢查,預防破壞或被盜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及損失額度的多少做下崗、賠償及罰款處理。
1.16.5 對單位的車輛出入要做好詳細記錄,未按時做好車輛記錄的罰款10-20元整。
1.16.6 按時打掃室內外衛生,保持值班室、院內的衛生清潔,下雪天要將大門前、辦公室門前的學清掃干凈,并將院內開除人行道。
2.行政組織保證體系
2.1行政一把手安全生產到位標準
2.1.1企業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實現變電工區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應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
2.1.2親自批閱或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指令和通報,結合本單位情況,提出貫徹意見并組織落實。
2.1.3親自主持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研究、分析、解決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2.1.4熟悉電力工業有關安全規程和技術管理法規,確保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職工有章可循。
2.1.5抓好本企業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電力生產建設全過程安全監察的規定》
2.1.6掌握主要設備的狀況、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親自布置重大安全活動,安全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2.1.7落實本企業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行政副職認真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1.8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安全與進度,保證主業的穩定,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
2.1.9強化安全管理機制,建立并不斷完善安全獎懲制度,建立安全獎勵基金,嚴格安全考核,責任到人,實行重獎重罰。
2.1.10建立強有力的能覆蓋生產建設全過程和方方面面的安全監察網,明確各級監察機構的職責,監督安全監察人員到位。
2.1.11加強對安全監察機構的領導,按標準配齊專業人員,配備必要的監察裝備,完善監察手段,定期聽取安監部門工作匯報,支持安監人員工作。
2.1.12現場安全管理,認真做到每天24小時有干部在生產一線領導和指揮生產,每月至少巡視兩次現場或夜間查崗,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嚴肅處理,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2.1.13負責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正確定性和嚴肅處理事故。
2.2副主任安全生產到位標準
2.2.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進度的關系,保證不發生因指揮和決策失誤而導致安全生產出現重大問題。
2.2.2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和事故通報,結合變電工區的生產實際,提出具體要求,并組織落實防范措施。
2.2.3協助上級組織或主持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做到任務、時間、費用、人員“四落實”。
2.2.4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現場檢修、運行規程進行修訂和補充,使之符合現場實際。
2.2.5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等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進行審核批準。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對竣工項目按規范、標準進行全面驗收。
2.2.6主持制定變電工區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措施計劃,對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組織檢查考核。
2.2.7主持每周的安全生產碰頭會,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2.2.8組織安監處、生技處編制年度“兩措計劃”,落實資金和負責人,并組織檢查完成情況。
2.2.9每月至少參加一次基層單位的安全分析會,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參加一次夜間查崗。
2.2.10親自主持開展春、秋和季節性安全大檢查,重點抓好反習慣性違章工作,組織開展好“四無”競賽和其他無違章、班組活動、有效控制人身傷亡事故和人為責任事故。
2.2.11主持變電工區各項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定重大設備技術改造、重要試驗、大型復雜作業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親臨現場組織實施。
2.2.12安監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在事故性質的認定上,支持安監處在職權范圍內的正常工作。
2.3各變電所長安全生產到位標準
2.3.1結合本單位實際,負責組織制定年度目標和控制障礙、輕傷的具體保證措施。
2.3.2主持編制本單位年度重點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對批準后的“兩措”計劃要抓好落實工作。
2.3.3積極組織消除設備缺陷和影響人身及設備安全的各種隱患。
2.3.4及時向職工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會議精神,接到事故快報、通報后,要在一周內傳達到班組,要求班組立即組織學習,吸取教訓,制定和落實防范措施。
2.3.5負責教育職工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兩票三制”。
2.3.6抓好本單位反違章工作,每月進行兩次查違章或夜間查崗,建立查處違章記錄簿。組織開好無違章單位和班組活動。
2.3.7每次向工作負責人布置任務、分配工作時,首選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3.8帶頭嚴格執行規程。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嚴禁為搶工期而違章指揮,更不準在安全設施、安全工器具不完善的情況下強令工人冒險蠻干。
2.3.9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危險點分析工作是否正確開展,抽查考問作業人員對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是否掌握。對執行不認真人員及時給予糾正并嚴格考核。
2.3.10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上月安全工作及存在的問題,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點。
2.3.11每月至少參加兩次安全活動,對各班組安全活動是否認真和講求實效負責檢查并簽字。
2.3.9抓好本單位職工培訓和日常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各種有效方法,對職工進行崗位安全防護知識培訓。
2.3.13參加或主持本單位人身輕傷,設備障礙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因違章引起的異常、未遂等不安全情況。
2.4各變電所安全員安全生產到位標準
2.4.1副職在正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4.2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并檢查“兩票三制”和其它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2.4.3參加本單位年度“兩措”計劃的編制、審查工作,并對審批后的“兩措”計劃負責組織實施。
2.4.4參加或組織制訂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2.4.5負責組織定期的運行分析、事故分析、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
2.4.6負責審查本單位專責工程師(技術員)擬訂的有關作業、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規程制度的修改補充意見及設備改造、系統改進等設計方案。
2.4.7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調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過”。
2.4.8參加本單位每月召開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對分管工作范圍內存在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2.5班組長安全到位標準
2.5.1應熟悉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模范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5.2認真執行運行交接班制度,向全班人員交代清楚設備運行方式,主要設備缺陷和操作的注意事項。
2.5.3認真執行“兩票”制度,嚴格把好操作票的審查、簽字關,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并符合現場實際。
2.5.4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狀況和情緒表現,合理分配當天工作。
2.5.5根據當天檢修作業任務,向全體工作人員交代清楚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2.5.6組織全班人員認真完成本班所承擔的各項反事故措施項目,及時組織消除缺陷。
2.5.7檢查各作業班組安全交底、危險點分析、各項安全措施的運行和落實情況,及時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2.5.8認真組織好班前、班后會和每周一次安全活動。安全活動的內容有針對性,講求實效,應對本班的安全活動效果負責,并做好記錄。
2.5.9對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命令,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向上級反映。
2.5.10做好崗位安全技術培訓、新上崗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
2.7班組成員安全生產到位標準
2.7.1 認真學習并自覺執行安全作業有關的規定、規程和措施,不違章作業。
2.7.2 正確使用、維護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檢查。
2.7.3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2.7.4 作業前認真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安全交底書上簽字。
2.8.5 作業前檢查工作現場,做好安全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理整頓現場。
2.7.6 作業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愛護安全設施,不亂拆亂動。
2.7.7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2.7.8對無作業安全措施和未經安全工作交底的作業項目,有權拒絕作業并向上級匯報。
2.7.9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7.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監察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與指導。
2.7.11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匯報;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第3篇 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1、安全保證體系
堅持以人為本,強化項目安全管理,設備質量、人員素質達標,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2、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工程實施中,成立以項目經理部經理為主任,項目總工程師為副主任,項目經理部有關業務部門領導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隊相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形成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以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為首要職責,層層簽訂安全包保責任狀,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制定安全規劃,搞好安全培訓,消除事故隱患,把不安全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3、 實現安全目標的保證措施
(1)、安全目標
我公司承諾的安全目標為:杜絕因施工作業、施工臨時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等引起的安全事故;杜絕因施工作業、施工臨時道口和施工機械車輛引起的公路交通行車險性及以上事故;杜絕因防護措施不利引起的施工紅線范圍內行人、行車事故;杜絕責任重大火災事故和職工因工死亡事故;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輕傷率控制在5‰以下;杜絕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機械設備、交通運輸、爆炸、火災、中毒等重大事故。
第4篇 建設公司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認真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公司設置'質安部',在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屬各單位的經理為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下設安全科,具體工作受集團公司'質安部'督導;
4.各工程項目經理為工地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工地安全負責,下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受上級單位質安部、科督導;
5.各級管理部門和人員必須制訂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項目工程責任制要落實到具體管理人員。
第5篇 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保證措施
1、安全保證體系
堅持以人為本,強化項目安全管理,設備質量、人員素質達標,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2、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工程實施中,成立以項目經理部經理為主任,項目總工程師為副主任,項目經理部有關業務部門領導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隊相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形成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以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為首要職責,層層簽訂安全包保責任狀,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制定安全規劃,搞好安全培訓,消除事故隱患,把不安全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3、 實現安全目標的保證措施
(1)、安全目標
我公司承諾的安全目標為:杜絕因施工作業、施工臨時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等引起的安全事故;杜絕因施工作業、施工臨時道口和施工機械車輛引起的公路交通行車險性及以上事故;杜絕因防護措施不利引起的施工紅線范圍內行人、行車事故;杜絕責任重大火災事故和職工因工死亡事故;重傷率控制在0.5‰以下,輕傷率控制在5‰以下;杜絕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機械設備、交通運輸、爆炸、火災、中毒等重大事故。
(2)、組織保證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1.2深化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發給《安全上崗證》方準上崗,未經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人員,干部不許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作業。電工、架子工、質檢員、安全員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地方勞動局等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調換工種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
1.3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作業制度和防護措施。建立以各類人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獎罰細則,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整改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狠抓落實,使全體施工人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4認真實施標準化作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工地建設,搞好文明施工。施工中嚴肅施工作業紀律和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使安全生產建立在科學的管理、先進的技術、可靠的防護設施上,做到文明施工,有條不紊。
(3)、技術保證措施
1.1裝卸、灑鋪、翻動粉狀材料時,操作人員要站在上風側。
1.2瀝青路面施工時,操作人員要進行體檢,患有結膜炎、皮膚病及對瀝青過敏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從事瀝青作業人員,皮膚外露部分涂抹防護藥膏;工作服和防護用品集中存放,嚴禁帶入集體宿舍。
1.3瀝青灑布機工作地段設專人警戒,現場障礙物清除干凈,灑油作業范圍內不得有人,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
1.4瀝青灑布機作業前經檢查確認完好后,再進行預熱、試噴,方可正式噴灑;向撒布機油箱注油時,要靠穩油桶,慢慢倒油,噴油管部分纏麻袋或石棉繩等隔熱材料;操作時,嚴禁噴頭向上,噴頭附近嚴禁站人,不得逆風操作。
1.5壓油速度要均勻,噴油中斷時,噴頭要牢固放入油箱;移動灑布機,油箱中瀝青不得過滿;噴灑瀝青時,如發現噴頭堵塞或其他故障,要關閉閥門,修理好后再作業。
1.6瀝青混合料攤鋪機作業時,現場要視野開闊,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逗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要協調動作、同步行進,防止互撞;換檔在停車時進行,不得在坡道上換檔和空檔滑行;熨平板預熱時要防止局部過熱變形,加熱過程中,設專人看管;駕駛力求平穩,不得急轉彎,彎道作業時,熨平裝置端部距加高路肩墻不得小于10cm,以免發生碰撞;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不得接近明火。
1.7壓路機作業時,嚴禁在沒有熄火、下無支墊三角木的情況下進行機下檢修;壓路機要停放在平坦堅實并對交通及施工作業無妨礙的地方;坡道上停車要設置三角木;壓路機刮板要確保平整良好,碾輪灑水人員與司機密切配合,跟在碾輪行走的后方并注意壓路機轉向。
山東省建設建工集團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金沙項目部
第6篇 安全保證體系及管理措施
組織機構
2.1.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領導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長:賀明、諶銘
副組長:韓俊、劉家平、陳鐵軍、項目部安全工程師
成員:項目隊各成員
2)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自作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3)本項目在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實施性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對技術復雜、施工危險性大、多發易發事故的高處作業、鋼支撐的安裝與拆除、豎井開挖以及淺埋暗挖等施工項目,編制和實施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確保施工安全。
4)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凡參加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并保存資料。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員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作好記錄。
2.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本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為方針,貫徹落實和嚴格有關安全的各項工作。
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建立各級安全崗位責任制,將崗位責任制與經濟掛鉤,形成上下齊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網絡。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工前有布置、工中有落實、工后有講評,項目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負總責。
2.1.3.1項目經理和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領導和管理責任。貫徹國家、行業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各級、各職能部門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對項目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在組織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解決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問題,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2.1.3.2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1)施工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認真貫徹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保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2)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嚴格遵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在編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時編制好安全技術措施及操作規程,并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3)機電、材料部門安全職責
保證安全生產所用材料、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并能符合安全生產的質量要求。制定施工機械化配套方案,以減輕作業人員勞動強度,加強對機械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早檢查、早預防、嚴禁帶病機械作業,嚴禁汽車“三超”;保證安全裝置完備、靈敏、可靠,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
4)辦公室安全職責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調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督促做好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以人為本,確保員工身體健康。
加強勞動保護,定期對職工進行體檢,提出改善現場勞動衛生條件的計劃。建立健全醫療保障措施,制定飲食衛生及營養方案。
2.1.4現場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
1)針對地下工程特點,制定消防、安全防護規則及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下發到工班,進行人、機消防安全預防和監控,排除險情,掌握應急措施,遵守規章制度和崗位作業標準。對所有從事管理和生產的人員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重點對專職消防安全員、班組長、從事特種作業的架子工、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等進行培訓教育。
2)未經消防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而沒有進行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3)特種工種的操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復驗,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消防安全技術人員考核管理規定》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登記存檔,對上崗證要按期復審,并要設專人管理。
4)通過消防安全教育,增強職工消防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并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達到提高職工整體消防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2.1.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按照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和特殊檢查相結合的消防、安全檢查形式,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等,經常召開消防、安全例會,會后有檢查落實。成立由項目經理為首,業務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的消防、安全檢查組織,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地進行檢查。
經理部要保證檢查制度的落實,要規定定期檢查日期、參加檢查的人員。經理部每旬進行一次,作業班組每天進行一次,非定期檢查應視工程情況,如:施工準備前、施工危險性大、采取新工藝、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檢查,并要有領導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制訂整改措施,并限期進行整改,保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真正落實。
2.1.6消防措施
1)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建立防火責任制,明確職責;消防設施嚴格按施工平面布置,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重點部位如倉庫、木工房配置相應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處設常規消防器材。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設專職干部一名,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現場組織消防隊,并建立值班、匯報、學習、訓練制度。建立實施安全責任制的考核、獎懲制度,獎優罰劣。
3)新到工人需經防火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在職工中開展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留宿現場。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防止和消除火險隱患。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5)使用電氣設備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安裝電氣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專庫儲存。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并注意對消防設備采取保溫、防凍措施。
7)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焊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8)庫房、油庫嚴禁煙火,油庫應安裝避雷裝置。
2.1.7現場治安保衛管理措施
1)施工現場建立門衛和巡邏場制度,設專職人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2)加強對臨時工的管理,掌握人員數量,簽定治安協議,非施工人員不得留宿現場,特殊情況經負責人批準。
3)職工宿舍、材料庫等易發案部位要指定專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施工現場發生的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破工作。
2.1.8交通安全保證措施
1)經常組織機動車駕駛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識。
2)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限速10km/h;卸料時,先察看周圍環境,確認安全后方可卸料;往坑、溝、槽內卸料時,車距坑邊10m處應減速行駛,在坑邊1~2m處卸料,卸料處設車擋;嚴禁機動翻斗車載人。
3)臨時道路嚴格按照設計的標準修建,彎道、坡度以及會車道的設置滿足安全行車的要求。臨時道路與其它公路、人行道交叉時,在交叉道口設置警示牌,車輛、人員繁忙的道口,派專人看守,并設圍欄,危險地點懸掛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3-82《安全標志》規定的標牌,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4)裝運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車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要求,除必須的行車人員外,不搭乘其他人員。
5)非持證機動車駕駛人員嚴禁駕駛機動車輛。
、施工機械安全保證措施
1)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與證不相符的機械;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2)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在工作中隨時注意觀察以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3)駕駛室或操作室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應有專人看管。
5)用手柄起動的機械應注意手柄倒轉傷人,向機械加油時要嚴禁煙火。
6)嚴禁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調整等作業。
7)指揮施工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可讓人看見的安全地點,并應明確規定指揮聯合信號。
8)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轉中嚴禁用手套或其他物體接觸鋼絲繩,用鋼絲繩拖、拉機械重物時,人員應遠離鋼絲繩。
9)起重作業應嚴格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86)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的要求執行。
10)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11)所有施工設備和機具在投入使用前均由機械技術人員組織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各種保險、限位、制動、防護等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確保狀況良好。
12)嚴格堅持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運轉中進行維修。
13)大型和專用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嚴格按規程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具,加安全帶等安全工具。
2)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進入施工現場。
3)在距基坑邊緣冠梁上應設置護欄并掛設護網,且不低于1.2m,并要穩固可靠。
4)從事架子施工的人員,要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模板施工,高度超過2m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
5)施工作業搭設的扶梯、工作臺、腳手架、護身欄、安全網等,必須牢固可靠,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bj80-90)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要求。
6)進入深基坑施工的人員,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通行,不準攀登模板,腳手架,或由繩索上下。
7)作業用的料具應放置穩妥,小型工具應隨時放入工具袋,上下傳遞工具時,嚴禁拋擲。
8)進行兩層或多層上下交叉作業時,上下層之間應設置密孔阻燃防護網罩保護。
9)腳手架拆除時,應經安全員檢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嚴禁將架桿、扣件、模板等模板向下拋擲 。
10)基坑周圍應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間施工必須有充足的燈光照明。
、豎井口土方吊運安全技術措施
1)本工程主體結構土石方每次開挖量不大,隧道內土石方采用有軌運輸,運到豎井口由提升架提升出渣,嚴防井口掉渣。升降人員和物料的提升罐籠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罐頂應設置鐵蓋或鐵門。
(2)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并不得有孔,罐底下面阻車器的連桿裝置處設牢固的檢查門。
(3)兩側用鋼板擋嚴,內裝扶手,靠近罐道部分不得裝置帶孔的鋼板。
(4)進出口兩頭必須裝設罐門或罐簾,高度不得小于1.5m,罐門或罐簾下部距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25cm,罐門不得向外開。
(5)提升或下放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6)罐籠提升,鋼絲繩偏有不應超過1°30′。
(7)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繩、阻車器、托臺、裝卸碴設備、天輪、鋼絲繩以及卷揚機各部分,必須設專人檢查。作業班組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應責成專人限期處理并作出記錄。
2)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聯結員發給井口聯結員和井口聯結員發給卷揚機的控制回路閉鎖。聯結員及給信號后,卷揚機才能起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并必須用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和井口之間,井口和卷揚機司機之間,除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設直通電話或傳話筒。
3)井底車場的信號必須經由井口聯結轉發,井底車場不得直接給卷揚機司機發信號。
4)升降人員或料具用的鋼絲繩,自懸掛這日起,應每隔6個月試驗一次;懸掛吊盤用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試驗一次。
、隧道施工防坍安全保證措施
參加隧道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悉和遵守安全技術規則,并進行安全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1)堅持以地質為先導的原則,時刻掌握掌子面的地質情況,異常地質要有特殊的超前支護措施。
2)堅持先護頂后開挖的原則組織施工:采用超前小導管預注漿或大管棚加固措施,在特殊地段采用大管棚配小導管注漿加固地層。通過試驗確定注漿壓力、固結范圍,做到心中有數,保證注漿能夠互相膠結,提高地層的自穩能力。
3)采用合理的開挖方式,將大跨斷面采用分部分段開挖使之變為小跨斷面,保證土體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4)嚴格控制每循環進尺,開挖成形后及時進行初期支護,確保工序銜接,盡早施作仰供封閉成環,以改善受力條件,對特殊地段縮小格柵鋼架間距,加密超前小導管,以加強初期支護,確保穩定。
5)加強對開挖面的量測:開挖初期支護后,量測拱頂下沉及拱腰、拱腳、墻腰的收斂,隧道底部隆起及格柵鋼架的內應力量測,對數據進行系統的分析,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施作加強支護措施,如采用注漿加固、掛雙層鋼筋網、復噴混凝土等措施,增加初期支護剛度,防止圍巖局部突變引起坍方。
6)區間隧道開挖時,左、右線盡量交錯,以減小應力的相互疊加。
5、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用主要電力線路架空安設,從主線路至用電設備間使用電力電纜,嚴禁電力線隨地拖拉或置于腳手架等臨時裝置上;所有電器開關都必須完好無損、接線正確、絕緣良好、標識明顯,確保用電安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6-88的規定執行:
1)臨時用電工程的安裝、維修和拆除,均由經過培訓并取得上崗證的電工完成,非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場內架設的電力線路其懸掛高度及線距應符合安全規定,并應架在專用電桿上。
3)變壓器必須設接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變壓器設護欄,設門加鎖,專人負責,近旁應懸掛“高壓危險,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4)室內配電盤、配電柜前要有絕緣墊,并要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5)各類電氣開關和設備和金屬外殼,均要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6)配電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內不得存放雜物并應設門加鎖,專人管理。
7)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應使用橡膠電纜,穿過行車道時,應穿管埋地敷設,破損電纜不得使用。
8)檢修電氣設備時應停電作業,電源箱或開關握柄應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或設專人看管,必須帶電作業時應經有關部門批準。
9)現場架設的電力線路,不得使用裸導線,臨時敷設的電線路,不準掛在鋼筋模板和腳手架上,必須安設絕緣支承物。
10)施工現場用的手持照明燈采用36v的安全電壓,在潮濕的基坑,洞室掘進用的照明燈采用12v的電壓。
11)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洞內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由于本工程的主體設計為淺埋暗挖隧道,對于隧道內的施工要特別注意安全。
6.1裝渣與運輸
1)各種運輸設備不得人料混裝。
2)各種摘掛作業,均應設立專職聯結員。
3)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尺寸應能滿足裝載機械安全運轉。
4)成洞地段,電瓶車牽引最大行車速度為15km/h。
5)洞內施工地段,電瓶車牽引最大行車速度為5km/h。
6)機動車牽引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值班司機不得駕駛機動車。
(2)除機動車司機、信號員、聯結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3)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開車前應發出信號,運行中應將頭、手伸出窗外。司機離開座位時,應切斷電源,取下控制手柄,扳緊車閘,開停車燈。
(4)機動車的閘、燈、警鈴、連接器等,必須保持良好。
(5)正常運行時,機動車必須在前端牽引(調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在此限)。
(6)列車和單獨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打開前后照明燈。
(7)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
(8)接近或通過風門、道岔、較大的坡度地段、洞口、橫通道口、施工作業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礙時,必須減速鳴笛。
(9)列車制動距離,運物料時不得超過40m。
6.2支護
1)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支護進行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責成專人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立即修整加固。
2)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則,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
3)控制拱頂的最大容許沉降量,并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時觀測。
4)應把噴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觀察與檢查,并作為施工危險信號引起警惕。
6.3模筑砼
1)襯砌工作臺上搭設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設防滑條,梯子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釘子露頭和突出尖角。
2)工作臺、跳板、腳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并應在現場掛牌標明。腳手架與工作臺的底板應鋪設嚴密,木板的端頭必須搭在支點上。
3)吊裝拱架、模型板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
4)在隧道內作業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與車輛不得穿行。
5)在2m以上高處工作時,應符合高處作業的有關規定。
6)檢查、修理壓漿機械及管路,應停機并切斷風源與電源。
7)臺車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能順利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8)拆除砼輸送軟管或管道,必須停止砼泵的運轉。
第7篇 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存在問題
1、概述
我國目前使用的燃氣主要有煤氣、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三個大類。燃氣產業的發展領域大致分燃氣汽車、城市燃料、燃氣發電、基礎化工四方面。
隨著燃氣事業日新月異的蓬勃發展,生產與消費規模越來越大,使用場所越來越多,情況也越來越復雜,現有的安全管理機制已跟不上燃氣事業飛速發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規、標準及規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顯了出來。近年來,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火災、泄漏與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層出不窮,其等級與數量也不斷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氣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也給社會的公共安全與穩定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從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燃氣事業的推進與發展。
因此,理清當前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于有關部門在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新體系時提供參考依據,就顯得尤為重要。
本文正是從消防的角度,系統地對當前我國在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論述。
2、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現狀
根據1991年3月30日由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聯合發布的第10號令《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建設部門是城市燃氣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督部門,勞動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察部門和壓力容器的主管部門。
作為消防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方面的業務,主要涉及:參與制定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并執行;負責相關消防產品的檢測認證;對燃氣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上的相關場所、管線、設備、用戶進行防火監督管理;參與燃氣災害事故的處置;日常的消防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我國目前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有三個,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的消防法規和規章非常多,如《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城鎮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各省市的《燃氣管理條例》等;以及眾多的產品技術標準和工程設計規范,如《城市燃氣設計規范》、《汽車用液化石油氣加氣站設計規范》等。
3、我國燃氣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規劃、設計、建審、施工、監理、驗收、運行、日常維護及應急處理等環節,通過對有關資料的收集分析、組織專家研討,以及對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和黑龍江等地的調研,就目前我國在燃氣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歸納如下:
1)安全管理機制不適應燃氣產業市場經濟發展
燃氣產業涉及建設、能源、交通、勞動安全監察、農業等各管理領域,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門,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門頒布有關政令,對燃氣實施安全管理。但地方與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門之間的政令協調難度較大;同時我國南方和北方,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用氣差異也較大,要求同一種安全管理機制或法規有時勢必造成諸多不適應。
第10號令第四條明確了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和公安部分別負責安全監察和消防監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氣安全工作應當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但是,各地建設部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各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經常性協調,使得各地區的燃氣安全隱患整改力度不夠。從調查情況來看,全國大多數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設主管系統設立了燃氣管理辦公室或者燃氣管理處,但由于受人員編制及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部門履行著行業管理的職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職能,有的辦公室只有幾個人,忙于應付日常工作,根本沒有精力通盤考慮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職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察等監督部門,或者讓燃氣供應單位自行強化安全管理。
此外,隨著科技進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我國的燃氣事業將得以迅猛發展。而國際上通行的由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保險業、企業主等共同參與進來的燃氣消防安全管理的社會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機構改革,人員精簡,公安消防部門被動地大包大攬式的消防監督檢查,難度將越來越大。
2)法制建設滯后
我國目前燃氣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設力度明顯不夠,現有的法規嚴重滯后,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法規制定滯后。我國目前執行的較權威的燃氣規定只有1991年發布的第10號令,該規定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則意見,相關的法律責任也不夠明確,在實際操作中彈性太大,有一定難度。而且該規定發布至今已有10年,其間的經濟體制、市場發展和行政部門的變化很大,迄今尚未進行修訂。
(2)各地管理法規不一。全國各地為了加強本地區的燃氣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號令的基礎上制定了各種各樣的燃氣管理條例、辦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氣的種類、數量、地理環境等情況不同,所制定的法規也存在較大的差異,造成全國燃氣管理沒有較為統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頭,職能重疊,監督與管理的界限不明確,使得許多安全隱患無法得到及時整解。
(3)政出多門、缺乏協調。不同部委的法規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給具體執行部門帶來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設部獨家發布的第62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中'城市燃氣安全'一章的多項規定與10號令有較大出入;關于輕烴燃料(碳5),農業部等七家單位聯合發文要求大力推廣使用這種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單位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出發,也曾聯合發文禁止在城市使用這種燃料。這些法規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層管理監督部門無所適從、難以把握,最終造成各部門推卸責任,管理上陷入混亂。
(4)政府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關系重大,國外燃氣行業的經營者不敢以身試法,嚴格的法制管理將使違法經營者損失重大以至破產。我國目前對燃氣行業違章經營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達整改通知或罰款,其罰款力度遠不足以震懾違法經營者,此外罰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無配套實施細則,使執法操作難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規范、標準不健全
燃氣行業設計規范和相關產品標準是設計、施工的技術依據,是燃氣安全管理的技術法規。而現行的技術標準存在多方面問題: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較晚,同時為了照顧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規范的內容也就是當時實際操作的翻版,先進的技術內容少,無法體現通過提高燃氣設備設施本身的高技術含量來實現的本質安全的指導思想;
其二,技術規范修訂的周期較長,與迅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和城市環境不相適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所帶來的新措施無法在實際應用中找到法律依據。
其三,主要技術指標缺乏科學依據。如在關鍵的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確定問題上,俄羅斯地廣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這種消極防護觀念,在規范標準中較少強調科技含量和質量等技術措施,來保證燃氣設施自身的運行安全。我國現有標準規范的制定中較多沿用這種理念。然而該理念并不適應我國,特別是大城市和沿海經濟發達、人口稠密地區的燃氣建設的發展。一是上述地區寶貴的地皮很難實現這種遠距離的安全隔離設計;二是一旦高壓燃氣設施發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離也無法保證安全。而歐美、澳洲和日本等國則采用高技術含量以確保安全,標準規范制定部門的科研和實驗基礎較強,他們以實驗數據為依據確定保證安全所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并根據不同地區級別和技術措施來確定不同的安全距離。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氣設施標準與工程規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壓天然氣管道工程技術規范》、各類燃氣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等。此外,燃氣用膠管的質量和老化問題、家用燃氣報警器等技術,至今尚無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設計、建審和驗收的可操作性不強
由于規范標準不健全,彈性大,給設計、建審和驗收帶來操作性不強的弊端。
作為設計部門,在業主控制投資的要求下往往難以采用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及措施來確保燃氣設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難以達到安全距離的規范要求,只能采取有關部門協調的辦法,而這種協調往往缺乏實驗技術依據。
目前燃氣項目的建審主體為公安的消防部門,鑒于燃氣設施的工藝流程和專業設備的復雜性,消防部門的專業水平遠低于燃氣行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其建審難度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門認為消防部門不應承擔不能勝任的技術環節方面的建審工作。
此外,現階段燃氣設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質量水平與工業發達國家尚存在較大的距離,如各種閥門、管道等。燃氣規范標準對產品要求的不嚴格,將可能使一些低技術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氣設施的關鍵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隱患。
5)日常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對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新形勢下出現的新的安全問題,缺乏有效解決辦法,造成日常運行管理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城市燃氣管網老化現象比較嚴重。部分管道已連續使用幾十年從未進行檢測維修,其安全可靠性無法確定,隨時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帶來問題。許多城市的燃氣管網隨著城市建設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發生了變化,道路拓寬及新出入口的開設致使燃氣管道置于車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礎卻沒有加固,防火間距不足是一個方面,更為嚴重的是極易造成管道受壓損壞,發生燃氣泄漏。此外,在燃氣管道的上方搭建違章建筑也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旦受建筑影響管道發生破裂,會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
(3)違章施工也是影響燃氣管道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一是燃氣管道的施工質量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工程層層轉包,質量監理不到位,埋地管道達不到國家技術規范的規定,而且又是隱蔽工程,有些問題較難發現。二是外來施工損壞燃氣管道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征求城市規劃或燃氣管道管理單位的意見,盲目施工,損壞管道,造成燃氣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氣管道產權歸屬不明。城市燃氣供應系統中,從企業至用戶之間的輸送管線的產權歸屬至今未明,隨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不清。
(5)居民室內裝潢隱患較多。目前對家庭內燃氣管道的敷設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氣鋼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為取代煤炭的優質燃料,自80年代開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大量進入居民家庭和餐飲行業,90年代開始在液化氣經營、銷售、運輸等領域,惡性競爭、惟利是圖情況突出,因此產生了較多安全隱患。
6)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包括燃氣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和公安消防應急處置能力。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重點為切斷氣源、撲滅初期火災、防止蔓延以及保護周圍重要設施。
全國在這方面的情況差別較大,如哈爾濱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氣為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用戶20-30%),由于幾十年的經營以及有關部門的重視,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消防部隊的滅火技術裝備也較先進,一旦發生事故,企業專職消防隊、公安消防隊以及醫療救護三方在事故現場有效地配合,事故處置成功率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隨著近年來城市煤氣向石油液化氣、天然氣轉變的勢頭不斷增強,事故發生頻率較高,其應急處置能力明顯不足。其中包括企業搶險和公安消防的現場檢測、堵漏、個人防護等技術裝備的配備、以及消防站的規范設置等等,許多地區消防部門到事故現場受掌握資料和裝備的制約,不能及時查明情況,處于盲目狀況下,難以決定正確的戰術,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顯一例。
此外,我國公安消防實行兵役制,消防戰斗員服役2年,其技術水平的積累難以適應復雜的燃氣事故現場。鑒于現場泄漏氣體品種、濃度、設備流程、容器壓力難以清楚,消防部門在事故現場僅能起到搶救人員和冷卻保護的有限作用。
7)培訓不規范、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首先,從業人員的規范操作是杜絕人為燃氣事故的關鍵。隨著燃氣行業多種經營體制的發展,出現了兩頭重的現象:一是規范經營的大型企業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內外的嚴格監督管理下,對操作人員的培訓較為嚴格,二是部分經營不規范的中小型企業,單純追求企業效益,嚴重忽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其次,從事燃氣經營的作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還不夠高,有些人員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或沒有定期復訓,對安全知識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識知之甚少,沒有能力發現安全隱患,更不用說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
此外,全國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專門的專業培訓機構,各地區操作人員培訓情況差異很大,有的搞形式主義,開兩天會就發證書,或者以盈利為目的搞各級重復培訓。不同部門基于各自安全責任或經濟利益,多頭培訓、一崗多證現象嚴重,一些培訓單位的資質無權威部門認可授權,而燃氣經營單位受條件和水平限制,對自身的安全培訓只是走過場。8)保險行業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國外保險業作為與風險直接發生經濟效益關系的市場經濟實體,在介入燃氣行業各運行環節的安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實施保險。保險公司與業主、政府防火部門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約,成為燃氣安全運行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我國目前保險行業尚未真正以市場經濟模式操作,參與燃氣行業風險評估和安全運行管理監督的意識淡薄,只是關注'彩票?quot;受保規模的業務擴大,同時希望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對產業的消防安全監督,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應承擔的理賠責任。
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外保險業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國的各行各業,我國的保險業也必將改變運行模式,順應國際形式。
4、結束語
在撰寫本文之前的調研過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處、上海、四川、廣東、黑龍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總隊、支隊、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經營企業和本所有關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謹向所有提供幫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謝意!
第8篇 某某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某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我局在本標段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搞好安全生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組織實施如下:
1、安全責任制
(1)設安全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設專職安全員一人,班組設兼職安全員。
(2)進一步貫徹安全工作,由項目經理、各施工隊第一責任人負責的各級安全責任制,在施工生產的全過程中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安全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障安全管理人員的一票否決權。
(3)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每施工隊都要結合本隊各工序的安全生產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保證安全措施,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堅決實施,加強機械設備保養,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4)加強對外包工、合同工及清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未經三級教育不準上崗。
(5)抓好車輛交通安全,加強對司機地教育,嚴禁酒后開車,違章開車,對肇事者的責任者,要加重處罰。
(6)加強安全教育、安全與獎勵,安全與工資掛鉤,先進的重獎,事故責任者重罰。
(7)鋼筋冷拉必須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設立安全檔板,防止鋼筋斷裂傷人。
(8)加強用電安全,防火安全管理及油料、危險物品管理。
(9)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及隱患通知制及限期整改制度。
(10)勞動人事、政工部門負責做好新工人、換崗工人、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做好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11)醫務部門負責職工定期健康檢查和防治工作,提出預防疾病的措施。
2、安全保證體系(見后附框圖)
安全保證體系框圖